第 18 节
作者:乐乐陶陶      更新:2022-05-16 14:51      字数:4726
  谁也拦不住的,就像冯雪峰赞美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而反抗简直是天性”。
  《作品与争鸣》,说来奇怪,当我在脑子里梳理中学时代读过的书时,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这份杂志。当时几乎所有的文学杂志都很畅销,我不至一次地在如今已经成名的文化骗子家里看到那个年代一期不落的《当代》、《收获》、《中篇小说选刊》之类,而导致这本杂志走红的原因当然是“争鸣”那个词。此外时代文艺出版社的“新时期争鸣作品丛书”也风行一时,我在那里读到了至今仍认为是最棒的当代小说《波动》,作者叫赵振开,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北岛。尽管现在看起来争论的由头和观点都那么可笑,但被允许进行争鸣,无疑是一个时代最大的骄傲。
  《朦胧诗选》,这是我见过的脱销次数最多的一本书,屡次去书店购之不得,都说卖完了。等到终于买到手,已经是大学毕业后,此时早已将其中的大部分诗抄了一遍背了数遍,再看一下版权页,印数已达数十万,实在不可思议。听说有人送给心爱的姑娘一盘录音磁带,在克莱德曼优美的钢琴伴奏下,那厮煞有介事地念着舒婷的诗,第一句“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就把那姑娘煽哭了。还有拜伦雪莱泰戈尔——哦,有人记得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青春诗历》吗?那是一个诗歌被大声朗诵的年代,而我正处于极度需要诗的年龄,这是最幸福的合拍。
  《寻找回来的世界》,这本小说是著名诗人、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贺敬之先生的太太柯岩女士的作品,不知道是不是妻因夫贵,但至少是小说因电视剧贵,成为文学与影视联姻的首个范例。本来我对小说毫无兴趣,但迷上了同名电视剧里许亚军饰演的冷酷的“伯爵”谢悦,于是将这部小说找来看了一遍。如今再度回忆起它,聊以纪念青春期的同性偶像崇拜。
  第42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2)
  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这是我上高中后看到的最美味的书。《从地球到月球》,人类要完成登月大计的时候,一家剧院却在上演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幸亏老板识时务,急忙改成《皆大欢喜》,才让人民皆大欢喜。还有《神秘岛》,流落荒岛的哥几个为水手潘克洛夫偷偷种了些烟叶,然后把卷好的烟卷递到他的嘴上,为他点着。烟瘾憋了好几年的潘克洛夫“那忠厚诚实的面庞发白了”,他用粗壮的胳膊把伙伴们挨个搂了一遍,然后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得的话:“我们的交情要继续一辈子的。”
  《风流才女石评梅传》,这本书流行时我正上高三,看得荡气回肠,挤出许多宝贵的学习时间来抄录石评梅凄艳决绝的诗句。仔细想起来,石评梅的一生还是很符合当时人们的理想的:才貌双绝、被革命者俘虏的芳心,“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的情人,“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的坚守。上大学后宿舍老二被我们称为“金石专家”,肉欲的他喜欢《金瓶梅》,纯情的他喜欢石评梅,故得此号。
  金庸,这已经不用多说了吧?一段逸事是,我的师兄当年在《中国青年报》实习,写的文化通讯中有一句为“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琼瑶”,被明察秋毫的校对人员执意改成“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的书、琼瑶的书”,弄得他几欲怀疑人生。香港八三版《射雕英雄传》上演时,我正值中考,根本不敢看。后来看了流传到内地的原著,再有机会看该剧,觉得真是垃圾。拍了新版《射雕》的张纪中先生也说那一版是垃圾,尽管我俩的参照物不同,但说明姓张的人都是这么耿直。
  1987年,我如愿以偿地考入大学。报到不久,就和同年级的新生被闷罐车拉到山西临汾军训,独臂将军余秋里为我们壮行。在那片黄土地上,一个阳光普照的下午,我和同宿舍的老四挂在双杠上打磨肱二头肌,憧憬起即将拉开大幕的大学生涯,兴奋不已。
  第43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3)
  “证明我,沸腾的沉默”。我们可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啊,一定不能让这四年虚度。
  我们制订了雄心勃勃的成材计划,阅读计划当然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以我们当时贫乏的想像力而言,实在不知道除了读书,还有什么是成就事业的有效途径。
  在我们的计划里,大一的第一学期,要将《鲁迅全集》通读一遍。
  回到北京,我和老四先骑自行车去海淀文化用品商店,每人买了好几摞读书卡片,准备好好做读书笔记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然后,我们怀揣借书证,进了学校图书馆。如果拍到电影里,这一部分肯定要用慢镜头的,还要有雄壮的背景音乐。
  但是,十七岁男生的雄壮,其实是很那个的。那几百张读书卡片,我们都只用了不到六张,其余就像贞节的良家妇女一样,伴随着我们从毕业到工作再到换工作,始终是守身如玉。《鲁迅全集》?实在是看不下去啊。更可悲的是,由于该读书计划的第一项就太过艰巨,所以严重耽误了后面书目的执行,结果——这个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若干年后,我终于有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鲁迅全集》,强忍着痛苦,看了前三卷。如今能记得的,只有《铸剑》中眉间尺的母亲教训他的话:“你都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的,怎么可以呢?”看得我悚然一惊。然后母亲又对他说:“你从此要改变你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
  在印象中,我看到这里时,是在内心向鲁迅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的。对于当时正徘徊犹豫在十字路口的我来说,有这一句话就足够了。十六卷一套的《鲁迅全集》,对我能有这么大的提醒,也足够了。
  《鲁迅全集》为什么看不下去呢?除了麻将、恋爱、懒觉等更有吸引力的诱惑外,还有很悲哀的一点是,不是不想看,而是在看之前已经被别人看过了。别人看过不要紧,问题是别人的眼光变成了自己的。
  鲁迅是中学课本里被选入最多的作家,他的文章还都是重点。每一篇鲁迅的文章,老师都说成是重点中的重点,肯定要考的。于是我就迅速把老师传授的那些文字背得流熟,并深深地烙入了自己的心灵: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诸如此类大家都不会陌生的文字。
  第44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4)
  就靠这股老实勤奋劲儿,我在学业上一帆风顺考入大学。回过头来再想捧读鲁迅,发现教科书中“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之类的话全隐隐约约浮现在字里行间。
  阅读的快感全没。
  同样的悲剧发生在《红楼梦》身上。在读到《红楼梦》之前,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和论文,以及积累卖弄学问时的谈资,“红学”文章反倒读了许多。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完整地看过《红楼梦》,但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段落大意版本渊源包括各种红学流派和观点什么的俺也什么都知道;虽然特别想看一遍《红楼梦》,但一捧起《红楼梦》就全是各种“红学”文章在灵魂深处乱飞,弄得自己都怀疑自己,那种发自自我本真状态的感动和感悟在哪儿?
  不好意思,《红楼梦》就这样也被我弄伤了。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读书的最悲惨境界。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居然很珍惜,等到读过之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够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说:‘去你的’。”
  谨以这句话,献给我下面说到的这些书。其实不是它们惹的祸,只恨我把阅读的顺序弄错,在原著之前,看了这些品评原著的著作。——仅有读书的欲望还是不够的,还要抗拒那些不该读或不该先读的书。
  《红楼梦学刊》,那是在1986年,市图书馆要卖掉一批存货。我和同学巴巴地赶过去,在充分考虑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性价比之后,我用四元钱买了十二本《红楼梦学刊》,这是季刊,共计三年的。为了对得起那四元钱,我将这些书基本上全都看了。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我还没有看过《红楼梦》呢。
  《外国文学名著题解》(上下两册,共两元九角)、《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一元五角),这两套书均属中国青年出版社的“青年文库”系列,将中外名著言简意赅地一网打尽。这两套书我看得都很仔细,使得别人提到任何名著我都宛如看过的样子,学问大得很。但我看得太认真了,认真到渗入我的记忆中,使得我以后有机会读到原著的时候,都像在吃别人嚼过的粮食一样。
  第45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5)
  《语文报》,这份报纸由位于我曾经军训过的山西临汾的山西师范大学主办,当年可是所有中学生的必备读物。记得里面有一个专栏叫“文学形象画廊”,介绍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语言有趣,配以生动插图,所以很受欢迎,连载了许多期。通过这个专栏,我知道了葛朗台是吝啬鬼,奥勃洛摩夫是大懒汉,别里科夫是套中人。是啊,理解得多透彻。按照这个专栏的说法,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无病呻吟的典型。但有一年,我沉浸在莎士比亚的原著中不能自拔,再看哈姆雷特,对他的犹疑和挣扎充满了同情和敬意。一个人,承担着自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连放弃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一生一世都不会快活”(杨过在离别之际对小龙女这么说),有什么可奇怪可指摘的呢?不禁怀疑那个专栏的说法:葛朗台真的是吝啬鬼吗?奥勃洛摩夫为什么选择像一摊泥一样的生活而懒得跟这世界较劲?别里科夫自己就愿意当套中人吗?
  终点又回到起点,发现自己已投入到另外一个陌生。
  第46节:不学有术(1)
  不学有术
  大学毕业以后,我有机会与一些饱读诗书的人为友,经常要谈到各自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品味,或引用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看他们纵横捭阖手到擒来的样子,我经常陷入有劲无处使的境地,脑子里空空如也,想掏出点什么来,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半空里跳一样徒劳。
  无奈之余,我就报以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最喜欢的读书境界是,把自己看过的书忘得爪干毛净,白茫茫一片脑海真干净,就像‘太极初传柔克刚’里的张无忌,努力忘掉,能记得半点儿东西都不行——俺们姓张的人就是这么智慧。我正在试图忘掉自己脑中的壁垒,而你们……切!”
  “此话倒也有理。”那些满脑门学问的人微微颔首。
  我却打心眼里发出一声哀鸣。人家张无忌是肚里先塞进东西再执行忘记程序,而我却是,想忘都无从忘起。
  但他们还是被蒙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并没有高傲地将我排斥在他们的圈子之外。而我另一些不懂得随机应变的朋友就没有这么运气和这种待遇了,而是被他们轻蔑地斥为“俗人”。除了吃饱饭需要人结帐、被人欺负需要人助拳、老丈人来视察需要人开车去机场接送外,再也想不起搭理人家。
  但我还是认为,不学无术的人,并不比学而无术的人更低级。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过的是不学无术的生活。首先,我考上的就是个不需要太多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天,这在当年可是个时髦字眼)的专业,所以学校安排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都是能逃则逃。有一年期末的晚上,我正躺在宿舍里怀疑人生,突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温和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见到我,迟疑地问:“这是新闻系的宿舍吗?”
  我忙点头:“是啊,您找谁?”
  “我是你们中国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来给你们做考前辅导。”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我突然想起《鹿鼎记》中的一段话:“韦小宝的脸皮之厚,在康熙年间也算得是数一数二,但听了这几句话,脸上居然也不禁为之一红”。
  不上课,图书馆总该去吧?但说实话,图书馆对于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生来说,吸引力实在是不大。我们宿舍老三去图书馆是最勤的,我相信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绝不是自己刻苦攻读的情景,而是一个个女孩从他身边掠过,暗香浮动,裙裾飘飘,他的嘴张得圆圆的活像一张影碟,舌头恰恰伸出一点,就像影碟中央的那个小眼,并幻想着自己在书香世界里的浪漫邂逅。幸亏他大学期间一直没有恋爱成功,才得以保持我们宿舍上图书馆最勤最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