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节
作者:淋雨      更新:2022-05-10 16:12      字数:4793
  ,在这一抑一扬之中,张旭的形象如高峰突起,给人以强烈印象,令人肃然起敬。这一联好象漫不经心,随意道来,却起得十分有力。
  如果说第一联只是诗人对张旭的总的印象,是虚写,那么,以下各联即转入了对张旭形象的具体刻画,是实写。字里行间,倾注着诗人对张旭无比钦敬的感情。
  张旭有两个称号,一是“草圣”,二是“张颠”,为世所公认,实写时即先从这两个称号着笔:“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张旭精楷书,尤善草书,逸势奇状,连绵回绕,自创新的风格,人称“草圣”。
  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就有“张旭三杯草圣传”的诗句。又《新唐书·文艺传》说: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这一联对句互见,是写张旭在酒醉兴来之时,书法就会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言语也更加狂放不羁,一副天真情态。诗中表现了对张旭书法、性格的由衷的赞美,同时暗示了艺术重在性灵的自然流露。
  接着进一步赞美了张旭泊然于怀、不慕荣利的高贵品质:“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青云”这里指隐逸。这一联写得十分传神,我们仿佛看到一位白发垂垂、蔼然可亲的老者,不问世事,一身悠闲,轻松自得。正因为不乐仕进,具有隐者的风度和情怀,才能够性情旷放,因此也才能够时时保有天真之态,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不同流俗的极高的成就。这一联乍看似与第二联平列,而实则深入了一层,将诗意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深度。
  尾联承接上联,继续推进,描写张旭的醉眠生活。
  “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两句化用了《世说新语·言语》中的一个典故:“孔文举(即孔融)有二子。。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孔融是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字文举,诗文皆善,为人恃才负气,狂放不羁。这里以孔文举比张旭,足见推重之意。但这一联写张旭生活情形,不是平直叙述,而是以问句出之,显得格外亲切。意思是:您老人家床头那壶酒,怕会被家中子、孙偷喝吧,能伴您几次醉眠呢?意思已略带调侃,但又极有分寸,包涵着丰富的意蕴。一方面,表现张旭平时经常醉眠,形象更为生动可感。另一方面,诗人在老前辈面前竟然开起玩笑来,这位老前辈的豁达可亲自然可以想见,而诗人自己的天真发问,也愈显得醉态淋漓。至此,宴席间的热烈气氛,宴饮者的融洽关系,皆如在目前。这是以醉写醉,以自己的旷放衬托张旭的旷放,使题目中的“醉后”二字,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张旭的可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
  全诗在章法上虚实结合,虚写处内蕴丰富,而不显得空虚;实写处形象具体,但笔调轻灵,而无板滞胶着之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使诗人的感情与诗中主人公的形象融为一体,产生出动人的艺术力量。另外,本诗语言清新明朗,与诗中欢快活泼的情绪相适宜,读来真切动人。
  登陇
  高适
  陇头远行客,
  陇上分流水。
  流水无尽期,
  行人未云已。
  浅才通一命,
  孤剑适千里。
  岂不思故乡?
  从来感知己。
  高适诗鉴赏
  此诗为天宝十二年(753),高适离长安前去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今甘肃武威)上任途中,登陇山有感而作。此时高适已四十九岁。陇山在今陕西省陇县西北,为当时去西北的必经之地。《秦州记》载:“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之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
  诗的头四句以陇上流水来映衬诗人的独身远行。
  “远行客”是诗人自称。诗人登上陇山之巅,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诗人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何其相似啊。“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鸣声呜咽。
  遥望秦川,肝肠断绝。”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以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无尽。对诗的头四句,明代的唐汝询评论说:“首叙陇头之事而即以流水与行人之不休,盖赋而兴也。”(《唐诗解》)
  诗的后四句是诗人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浅才通一命”,意思是自己才疏学浅,只能作卑职小官。命即官阶,一命为最低级的官。
  这里是指诗人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
  实际上这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诗人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孤剑适千里”,是说孤身一人持剑奔赴千里边关,大有慷慨行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适是走、往的意思。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指明了诗人此番远行的原因。
  诗人并非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呵。此前,诗人曾作过河南封丘县尉之类的小官,此次他是受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荐举。哥舒翰喜文重义,颇得当时文人的好感。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当时世风,要作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作不成官的,因此高适说“从来感知己”。
  “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原因则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正是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正如沈德潜所评论的:“感知忘家,语简意足。”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波澜起伏,曲折多变。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由此诗可见一斑。
  送浑将军出塞
  高适
  将军族贵兵且强,
  汉家已是浑邪王。
  子孙相继在朝野,
  至今部曲燕支下。
  控弦尽用阴山儿,
  登阵常骑大宛马。
  银鞍玉勒绣蝥弧,
  每逐嫖姚破骨都。
  李广从来先将士,
  卫青未肯学孙吴。
  传有沙场千万骑,
  昨日边庭羽书至。
  城头画角三四声,
  匣里宝刀昼夜鸣。
  意气能甘万里去,
  辛勤动作一年行。
  黄云白草无前后,
  朝建旌旗夕刁斗。
  塞上应多侠少年,
  关西不见春杨柳。
  从军借问所从谁?
  击剑酣歌当此时。
  远别无轻绕朝策,
  平戎早寄仲宣诗。
  高适诗鉴赏
  此诗作于天宝十三年,高适在哥舒翰幕府任掌书记。浑将军为哥舒翰麾下之云麾将军、皋兰府都督浑惟明,其祖先即汉代匈奴浑邪王。因此开始二句:“将军族贵兵且强,汉家已是浑邪王。”就从浑将军的祖先写起:远在汉代,他们就是归顺中原政权的部落首领,族贵兵强,屡建战功,高居王位。起调高远雄浑,豪气笼罩全篇。“子孙相承”以下四句,由“族贵兵强”生发开来,依次展示出浑将军家族传统的发扬光大:“子孙相承”,遍布朝野;“部曲”精锐,驰骋“燕支”(山名,今甘肃山丹县东南)。率擅长骑射的“阴山(山名,今内蒙境内)儿”箭无虚发;骑一日千里的“大宛马”所向披靡。开篇六句概括、勾勒浑氏家族显贵、英勇的雄壮气势,为下文造声势、作铺垫。
  “银鞍玉勒绣蝥弧”(蝥弧:军旗)以下四句,将焦点聚集到了浑将军身上。但,诗人并不正面直接刻画,而是以烘云托月的手法,渲染出浑将军的忠勇义烈和赫赫战功。“银鞍”一句,先以物写人。马具精良,军旗猎猎,显示出浑将军高昂的志气。后面三句,每句以一历史上的名将形象来烘托浑将军。“嫖姚”指汉代名将霍去病,曾任嫖姚校尉大破匈奴(此喻哥舒翰)。“骨都”指匈奴左右骨都使。句首用一“每”字,表明浑将军经常随哥舒翰出征,战功累累。
  此外,又以李广的体恤将士,身先士卒,卫青的不泥于古人兵法,以方略为贵,托出浑将军的优秀品质和用兵的灵活。以上十句可作为第一层,诗人从“族贵兵强”、战功卓著等方面,把浑将军的形象勾勒得高大雄武。
  “传有沙场千万骑”以下为第二层,形势急转。
  当敌人又气势汹汹地向边境发动了侵略战争,“羽书”飞至,形势危急时,浑将军又毅然奔赴疆场,奋战不息。塞外的生活艰苦清寂,时而传来几声哀厉高亢的画角声,更增添了几分凄严肃穆的气氛。而诗人却以“宝刀”切望为国杀敌而昼夜鸣叫这一兀傲奇警的夸张想象,再一次形象揭示出浑将军忠勇义烈的英雄本色。“意气”二句,诗笔又从正面直探心曲,传达出浑将军豪迈的“意气”:只要能为国杀敌,确保边疆,就是转战“万里”,“辛勤”经年,又算得了什么呢?
  继而诗人再以“黄云”连绵、衰草遍地的广漠边塞;“旌旗”朝飞、“刁斗”夜鸣的军旅生活;春风不度,杨柳绝迹的“关西”艰苦环境,反衬出众多“侠少年”藐视一切艰难困苦、勇赴国难的牺牲精神。这众多的英雄形象,如众星捧月一般,使浑将军叱咤风云、驰骋万里的风貌更加光彩照人。
  最后四句为第三层,回应题目的“送”字,寄寓自己的殷切希望。“从军借问”二句用王粲《从军诗》之意,颂扬浑将军所从之主帅哥舒翰的“神武”。正因为如此,才不致久劳师于外,故麾下当“击剑酣歌”,以示庆幸。据《左传》文公十三年,有晋人士会返晋,绕朝赠之以策的记载。“策”字这里语含双关,也有“策谋”之意,意思是希望浑将军不要忘记自己临行时所献的破敌之策。“仲宣诗”即王粲所作之《从军诗》,本颂扬曹操西征张鲁的胜利,此喻报捷之诗,期望浑将军早奏凯歌,建立功业。诗人连用两典,结语悠远。杜甫说高适“篇终接混茫”,这首诗就是一例。
  在这首诗中,高适以高远雄浑的起调,整散相间的句式,不停转换的韵律,多角度、多侧面塑造了浑将军这样一个忠勇爱国的名将形象,使其诗歌具有雄壮豪放的鲜明艺术风格。也正因浑将军形象的光彩夺目,故前人评曰:“浑将军得此一诗,胜于史篇一传。”(赵熙《唐百家诗选》手批本)
  送李侍御赴安西
  高适
  行子对飞蓬,
  金鞭指铁骢。
  功名万里外,
  心事一杯中。
  虏障燕支北,
  秦城太白东。
  离魂莫惆怅,
  看取宝刀雄!
  高适诗鉴赏
  这首律诗被后人誉为“盛唐五言律第一”。
  李侍御,名未详。安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库车县。此诗为送友人从军塞外而作,其中强烈表达了立功异域的战斗激情,和乐观豪迈的昂扬意绪。
  首联“行子对飞蓬,金鞭指铁骢”,紧扣题意,写李侍御即将跨马远征。以“飞蓬”喻“行子”,自然使人联想到“行子”身影的轻疾,可谓形神毕现。
  “铁骢”为青黑色相杂的马,本已矫健迅疾,再加上主人挥鞭,自然是凌厉如飞了。以“金”、“铁”来修饰“鞭”和“骢”,凭添坚强的力度。故一发端,颇具顿挫之力,使“行子”轻捷如飞,意气昂扬的气势与英姿如在眼前。
  颔联“功名万里外,心事一杯中”,紧承上联送别之意。友人远征“万里”,是为求取“功名”,自当鼓励,因此不得挽留。临别之际,万千“心事”,一言难尽,全寄托在“一杯”别酒之中。此联极尽纵横捭阖之能事。先从“万里外”一笔推开,展现出巨大的空间,表现李侍御豪迈的激情、飞动的气势。但紧接着一笔收勒,又回到别筵。这“一杯”中包含了哪些“心事”?诗人没有明写,但不难推测,它包含着深挚的惜别,“万里”征途的担心;前程珍重的祝愿;“功名”早立的期望等等,感情极为深沉厚重。一开一阖之际,极富抑扬顿挫之力。
  颈联“虏障燕支北,秦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