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低诉      更新:2022-05-10 16:11      字数: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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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回家
  shu
  那一年我回台湾来九个月。
  当时手边原先只有一本新书打算出版,这已经算是大工作了,因为一本书的诞生不仅仅表示印刷而已。
  虽然出版社接手了绝大部分的工作,可是身为作者却也不能放手不管。那只是出一册书——《倾城》。
  后来与出版社谈了谈,发觉如果自己更勤劳些,还可以同时再推出另两本新书——《谈心》以及《随想》。这两本书完全没有被放在预期的工作进度里,尤其是《随想》,根本就得开始写,而愚昧的我,以为用功就是积极,竟然答应自己一口气出三本书。这种痴狂叫做绝不爱惜身体的人才做得出来。
  也是合该有事,小丁神父也在同时写完了他的另一本新书——《墨西哥之旅》——后来被我改成《刹那时光》的那十二万字英文稿,也交到我的手中。我又接下了。一共四本书,同时。
  也是在那个时期里,滚石唱片公司与我签了合同,承诺要写一整张唱片的歌词。
  我快快的写好了好多首歌词去,滚石一首也没有接受——他们是专家,要求更贴切的字句,这一点,我完全同意而且心服,制作人王新莲、齐豫在文字的敏镜度上够深、够强、够狠、够认真,她们要求作品的严格度,使我对这两个才女心悦诚服。她们不怕打我回票。我自己也不肯懒散,总是想到脑子快炸掉了还在力求表现。常常,一个句子,想到五百种以上的方式,才能定稿,而我就在里面拚。
  于是我同时处理四本书、一张唱片,也没能推掉另外许多许多琐事。
  就在天气快进炎热时,我爱上了一幢楼中楼的公寓,朋友要卖,我倾尽积蓄将那房子买了上来。然后,开始以自己的心意装修。
  虽然房子不必自己钉木板,可是那一灯一碗、那布料、椅垫、床罩、窗帘、家具、电话、书籍、摆设、盆景、拖鞋、冰箱、刀、匙、杯、筷、灶、拖把……还是要了人的命和钱。
  雪球越滚越大,我管四本书,一张唱片、一个百事待举的新家,还得每天回那么多封信,以及响个不停的电话和饭局。
  我的心怀意志虽然充满了创造的喜悦与狂爱,可是生活也成了一根绷得快要断了的弦。
  就在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里,挚友杨淑惠女士得了脑癌住进台大医院,我开始跑医院。
  没过十天,我的母亲发现乳癌,住进荣民总医院,这两个我心挚爱的人先后开刀,使我的压力更加巨大,在工作和医院中不得释放。
  也许是心里再也没有空白,我舍弃了每天只有四小时的睡眠,开始翻出张爱玲所有的书籍,今生第二十次、三十次阅读她——只有这件事情,使我松驰,使我激赏,使我忘了白日所有的负担和责任。
  于是,我活过了近三个月完全没有睡眠的日子。那时,几次开车几乎出事,我停止了开车,我放弃了阅读,可是我不能放下待做的文稿。我在绞我的脑汁,绞到无汁可绞却不能放弃。
  我睁着眼睛等天亮,恶性失眠像鬼一样占住了我。我开始增加安眠药的份量,一颗、三颗、七颗,直到有一夜服了十颗,而我不能入睡。我不能入睡,我的脑伤了,我的心不清楚了,我开始怕声音,我控制不住的哭——没有任何理由。歌词出不来、书出不来、家没有修好,淑惠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妈妈割掉了部分的身体……。
  我不能睡觉、我不能睡、不能睡不能睡。
  有一天,白天,好友王恒打电话给我,问我钢琴到底要不要,我回说我从来没有想买钢琴。王恒说:“你自己深夜三点半打电话来,把我们全家人吵醒,叫我立即替你去找一架琴。”
  我不记得我打过这种电话。
  又有一天,女友陈寿美对我说:“昨天我在等你,你失约了没有来。”我问她我失了什么约,她说:“你深夜一点半打电话给我,叫我带你去医院打点滴,你讲话清清楚楚,说不舒服,跟我约——”
  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
  连续好几个朋友告诉我,我托他们做事,都在深夜里去吵人家,我不承认,不记得。
  有一天早晨,发觉水瓶里插着一大片万年青,那片叶子生长在五楼屋顶花园的墙外,我曾想去剪,可是怕坠楼而没有去。什么时候我在深夜里爬上了危墙把它给摘下来了?我不记得——可是它明明在水瓶里。
  那一天,淑惠昏迷了,医生说,就要走了,不会再醒过来。我在病房中抱住她,贴着她沉睡的脸,跟她道别。出来时,我坐在台大医院的花坛边埋首痛哭。
  我去不动荣民总医院看妈妈,我想到爸爸黄昏回家要吃饭——我得赶回家煮饭给爸爸吃。我上了计程车,说要去南京东路四段,车到了四段,我发觉我不知自己的家在哪里,我知道我是谁,可是我不会回家。
  我在一根电线杆边站了很久很久,然后开始天旋地转,我在街上呕吐不停。后来看见育达商职的学生放学,突然想起自己已经修好的公寓就在附近,于是我回了自己的家,翻开电话簿,找到爸爸家的号码,告诉爸我忙,不回他们家中去,我没说我记忆丧失了大半。
  那天我又吞了一把安眠药,可是无效。我听见有脚步声四面八方而来,我一间一间打开无人的房门,当然没有人,我吓得把背紧紧抵住墙——听。人病了,鬼由心生。
  近乎一个半月的时间,我的记忆短路,有时记得,有时不记得,一些歌词,还在写,居然可以定稿。
  最怕的事情是,我不会回家。我常常站在街上发呆,努力的想:家在哪里,我要回家,有一次,是邻居带我回去的。
  整整六个月没有阖眼了,我的四肢百骸酸痛不堪,我的视力模糊,我的血液在深夜里流动时,自己好似可以听见哗哗的水声在体内运转。走路时,我是一具行尸,慢慢拖。
  那一年,两年半以前,我终于住进了医院,治疗我的是脑神经内科李刚大夫。十七天住院之后,我出院,立即出国休息。
  从那次的记忆丧失或说话错乱之后,我不再过份用脑了,这使我外在的成绩进度缓慢,可是一个人能够认路回家,却是多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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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婚
  shu
  “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一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
  “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您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到我长到十六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生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像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罗!”
  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味。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看得好实在,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湾。
  那是我真正的初恋。
  对方没有答应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后来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毕业,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说那太遥远了,不很可能。
  为了怕这个男孩子太认真,我赶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个日本同学,同班的,家境好,还在读书呢,马德里最豪华的一家日本餐馆就给他开出来了。
  这个日本同学对我好到接近乱宠。我知道做为一个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人贵重的礼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鲜花——他就每天鲜花攻势。宿舍里的花都是日本人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