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作者:没事找事      更新:2022-05-10 16:11      字数:4759
  可是不知不觉,悄没声儿,如今就从厨房里端出来了有四个不规则凹槽的不锈钢菜盘,盛上了荤素搭配的四种小菜,每人一份。有一次宴会,居然换了十二次盘子……
  有记者让我谈谈对分餐制的感想,尤其是改变那千百年来的民族痼疾的动力是什么,我不知怎么就脱口而出:恐惧。
  你能不能谈得再具体点儿?记者引导说。
  恐惧是一种人性因素。所以它切中要害。比如说流行歌曲。总之流行起来就能冲垮一切……我语无伦次,不能自圆其说。我没心思同他啰嗦。我已经想到应该立即向发明那种四菜一汤的盘子的厂家大量订货,然后到全国各地去推销这种东西。要不了几个月,天上地下都将流行这亮晶晶的盘子。我给它起名为恐惧牌文明餐具。
  我心里有一种恶狠狠的痛快之感,我觉得这流行性甲肝实有很有必要。
  “现在时兴住房宾馆化。壁纸时兴贴到顶、不用画线,天花板也要贴讲究—点,重新做过,旋出花纹来,顶时兴的是护墙板,刷奶油色,现在就是流行这种式样,吊灯吸顶灯也不时兴了。要镶嵌到天花板里去,只见光不见灯……说句实在话,你去做这个生意,包你赚一笔。F城现在刚刚开始流行,马上就会流到E城来……”
  “你也去走,我也去走,今天别错过。”
  从F城到E城,满城皆是。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C君,我发现自从那天,她来向我索取赔偿费之后,已有许多天没看见她了。单位的人说她一直没有来上班。我有点心慌,也有点心虚。我担心,由于主编拒付赔偿费她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也担心出于助工的无情无义使她从此一蹶不振。我总得劝她去验一次血才好,必要时她可以把化验单给那位助工去看看嘛。实际上,到今天为止,我还没听说E城有一个人得上甲肝呢!
  我抽了个空,专门到她家去了一次。我隐隐听说过,她妈是在药店里工作的,我想说不定弄好了可以问她妈接上个关系留作以后使用。
  她家房门紧闭,敲了足有五分钟,才算开了条缝,缝上横挂一根铁链条,看来人是进不去的。我说我找C君,来给她送奖金。里面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说,C君进了传染病医院了。
  我脑子轰然炸响。C君那样一天洗一百九十八次手的人也会进传染病院么?她传染什么了?
  里面的声音不耐烦地说,反正是流行病。发烧呕吐,确诊不了还在观察,不是流行性脑膜炎就是流行性感冒,也说不定是流行性腮腺炎,还说不定是……我说那我得上医院去看看她。我同她一块儿上F城,她生了病我很不安……
  那扇门哗地打开。—张愤怒而黄瘦的长脸立在我眼前。她说,好哇!原来你同C君一块儿去的F城。那怎么她流行了你没流行?你搞的什么鬼你存的什么心你送些脏拉巴叽的钞票来还想流行我?你说明白C君到底怎么流行上的,她可是从来不唱流行歌曲……
  我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想解释说自己大概平时大咧咧不在乎就有了免疫力,我想说大概是C君的电热杯抵抗力不够,我想说我吃毛蚶时喝了两斤白葡萄酒,现在流行“雷司令”,司令总还是管用的……结果,我却笑笑说,哎,我没流行上大概是因为有一个潜伏期。我的潜伏期比C君长。你知道潜伏期吗?
  门砰地关上了。从门缝里挤出更加嘶哑的声音:你可千万不能去医院看她。免得C君真的染上流行性甲肝!
  我慢慢走下楼去。
  C君就这样同我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我不知道她究竟在哪里,究竟流行上了什么没有。其实真的要流行,莫不如得甲肝。甲肝毕竟是自愈型疾病,又没有后遗症。
  过了几天才想起来,那日竟忘了同C君她妈洽谈药的生意。我莫不如不同她提什么潜伏期不潜伏期了。一个人身体里潜伏着什么病毒,自己是不会知道的。那个馄饨摊的黄人事先肯定不认为自己会变成黄人。比如说现征,我就吃不准自己到底潜伏了什么没有。这防不胜防、流来流去的家伙,也许还没等它发作出来,已经被另一种新玩艺儿代替了。所以,对于流行病我其实并不害怕,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些沉淀于骨髓,无声地销蚀着人的东西。但我不知它们在哪里。
  我得设法找到C君。
  锲而不舍的搜寻
  28年后,杜仲才第一次回国,那已经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了。回到故乡的那个城市后,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认识什么人,也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了。他在H城陌生的街道上到处游逛,茫然四顾地站在十字路口,必须不停地问路,才能去往下一个并不确定的目的地。他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像以往很多次在世界各地旅行——那些擦肩而过的面孔中,既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仇人。
  没有朋友的日子,杜仲曾经历了许多年。那种感觉对他来说,就像俄罗斯的冬天一样漫长而熟悉。但没有仇人的感觉,却使他感到失望与空落。他觉得自己像一片被风刮掉的树叶,偶尔飘落到这里,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杜仲第一次发觉,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就像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找不到地方坐下来。
  于是,杜仲无聊地行走在这座城市喧嚣的街市上。少年时代曾经居住过的老房子,那个秋天时飘着桂花香的大院子,那栋褐色的尖顶英式小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昔日幽静的小巷,已被拓宽成一条六车道的马路,汽车如两股湍急的河水,朝着相反的方向流逝。他像一只小小的黑蚂蚁,围着一座蓝色玻璃幕墙的大厦转了好几圈,判断出大厦底座的范围,应该恰好是30年前旧居的位置。它犹如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沉沉地压在了当年绿茵如毡的草坪上;在傍晚灰蓝色的暮霭中,大厦更像是一座巨大而豪华的坟墓,把他少年时代所有的生活都埋葬了。他不知道当年那些曾经鞭打过他父母的人、那些逼着他交出红色袖章的人,如今都躲藏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城市脱下了旧时破烂的衣衫,换上了世界的流行样式,看上去那么崭新光鲜。过去已不复存在,眼前的城市像一个无辜的婴儿,没有思维也没有记忆。所有的人都好像搬了家,旧日的地址已毫无用处。但杜仲知道那些人就苟活在街道的缝隙里,或是隐匿在楼房灯光的暗处。他找不到他们也不想找到他们。既然大多数朋友都已经失散或是音讯全无,对于他来说,没有仇人同没有朋友相比,终是一样地无趣。
  杜仲漫不经心地走着,极力把自己想像成一个与这座城市了无干系的观赏者。他在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像在他身上也没有留下这座城市的任何痕迹一样。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天下来,当令人困倦而眩晕的时差过去之后,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其实正置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之中:他从那个遥远的F国,并非仅仅携带了自己的双眼回来,同时回来的还有他整个完整的身体——除了腿脚双臂五脏六腑,还有他的鼻子和耳朵。
  他似乎闻到了一种异常的气味,如同幽灵一般,无形无色、似有似无地飘散在空气中。有点类似花香,比如春天的含笑花,或是百雀灵牌子的雪花膏,带着一丝人体的汗味儿,然后渐渐变得苦涩,混杂着街巷里油炸臭豆腐或是煎带鱼的气味,落在他的衣袖和领口上,拂之不去。那些气味好像留有时间的刻度,它们跟踪或是跟随着他,在这个城市里走来走去,他在那些气味中闻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他开始听见了一些极其细微而又杂乱的声音,搓擦着他的耳膜。那些声音在夜深人静时,会突然数倍地放大,就像台风袭来的夏季,巨大的香樟树在风中摇撼,树叶拍打着屋顶发出的哗响。那个雨夜,粗壮的树干上绑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他的哀嚎在雨声中传来,像一个冤屈的鬼魂。天亮的时候,雨声与哭叫嘎然而止,那个男人死了。但他的泣诉却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上空,使得杜仲总是觉得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雨……
  这些气味与声音,此刻竟然都和杜仲一起回来了。杜仲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
  还有,他的心脏也好像出了问题。有一种隐约的疼痛会冷不防地窜出来,在他的胸口短暂停留而后迅速消遁。就像一把钝刀,无声无息地磨砺着,却又不见流血。一阵阵的疼痛如同毫无规律的偷袭,弄得他疲惫不堪。
  他相信自己无论走遍天下,都可以扮演一个路人的角色,但惟独在这座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已丧失了作为一个观光客的资格。
  去国28年,算得上一个人的半生了。回来时,父母早已相继过世,只留下一个妹妹。从机场出来时,他朝着那个举着名字牌的中年妇女走去,他拥抱她,两个人都是涕泪满面。尽管他和妹妹已通了好几年信,也多次交换了照片,但他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仍然找不到小妹当年的一丝踪影。她对他说了许多有关父母平反以后的事情,还有父母临终前,对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儿子死不瞑目的牵挂。杜仲回到H城的第二天就去为父母扫墓,他在父母的墓前长跪不起失声痛哭,然后与妹妹在父母墓前补种了两棵柏树。树根入土之时,他忽然想到,自己在H城的所谓根,从今以后便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了。
  杜仲在F国经过好几年锲而不舍的搜寻,几经周折,总算通过江苏老家的亲戚,找到了妹妹这个惟一的亲人,已属十分侥幸。亲人是一根剪不断的脐带,连接着他的来历与去处。但小妹并非是他真正想要找的人。这么多天来他一直住在H城的妹妹家里,暗自希望着,通过妹妹的社会关系,也许能找到当年的一些同学和朋友的联络方式。有些事情应该在这个世纪内做完,杜仲正是为此而下决心回来的。
  杜仲不知道妹妹是用什么办法,为他找到了孟迪。他对妹妹提起孟迪的时候,似乎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他担心那个叫孟迪的男人,也许早就不记得曾有过杜仲这个人。但这些年中,杜仲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孟迪这个名字。他记住孟迪并不是由于孟迪本人,而是另一个叫楚小溪的女孩。那个寒冷的冬夜,他去万山农场的一个连队看望楚小溪,分手时楚小溪把他领到了男生宿舍,让他和那个叫孟迪的男生合睡一个被窝。他猜想孟迪和楚小溪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既然在今天的H城,楚小溪已经消失得杳无踪影,通往小溪的路径,就只有孟迪一个人了。
  与其生不如死
  他和孟迪约在一个名叫“柳荫”的茶室见面。从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孟迪对他会面的请求,答应得十分勉强,并且毫无热情。
  从孟迪平静的叙述中,杜仲才第一次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后来”,指的是1971年冬天,他离开万山农场之后的情况。第二天早晨他在男生宿舍醒来时,孟迪和楚小溪都已经出工去刨粪了,他独自一人走上公路,搭一辆运粮的“热特”到了火车站,火车再转汽车,回到呼玛他插队的那个村子,然后按照事先早已周密设计好的路线,在一个风雪之夜越过黑龙江边境,到达苏联境内。“后来”的那一切,都是他当初绝然无法预料的,28年之中,他对此一无所知。
  杜仲已经很多年没在H城过冬了。他觉得有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脊背,令他一阵阵颤栗。手边的茶杯没有一丝热气,就像抱着一个冰坨,十指顿时冻得麻木了。他听完了孟迪的讲述,过了很久,才说:
  孟迪,如果那时我能想到,一个越境者离开之前接触过的人,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同谋犯,我是一定不会去万山农场看望楚小溪的。
  孟迪喝了一口茶,说:看来你已经不会讲H城话了,你还是讲普通话好了。
  杜仲改用普通话说:可在当时,我无法对楚小溪说出我去看望她的真正原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同她告别。对于她,我不能不辞而别的。
  孟迪冷冷地笑了笑。
  杜仲把杯子放在桌上,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晃出来。他觉得自己的普通话也说得同样难听,混杂着俄语、法语和英语的尾音,像一杯蹩脚的鸡尾酒。他一边用纸巾吸水,一边问:你是说,在我走后,楚小溪被作为同案犯隔离审查了好几个月,撤销了她预备党员的资格和其他所有的职务,以至于断送了她的前程。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在我插队的地方,有谁会知道,我在离境之前曾经到过万山农场、见过楚小溪呢?
  孟迪说: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你自己。也许你无意中告诉过别人?也许在你走前扔下的东西里头,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再说,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密探。
  孟迪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