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摄氏0度      更新:2022-05-01 22:41      字数:4798
  上下同法。又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金将胜火,阳气在合,阴初胜,湿气及体,阴
  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泻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于合。是谓始秋之治
  变也。又曰∶秋气在肤,腠闭者是也。《九卷》又曰∶秋取气口,治筋脉。于义不同。
  冬取井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又曰∶冬取井荥。《素问》曰∶冬取俞窍,及于分理,
  甚者直下,间者散下。俞窍与诸俞之分,义亦略同。又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
  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取井以下阴逆,取荥以通气(一云以实阳气)。曰
  冬取井荥,春不鼽衄。是谓末冬之治变也。又曰∶冬气在骨髓。又曰∶冬刺井,病在脏取之
  井。二者正同,于义为是。又曰∶冬取经俞治骨髓五脏。五脏则同,经俞有疑。
  春刺夏分,脉乱气微,入淫骨髓,病不得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气。春刺秋分,筋挛
  逆气,环为咳嗽,病不愈,令人时惊,又且笑(一作哭)。春刺冬分,邪气着脏,令人腹胀,
  病不愈,又且欲言语。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解堕。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闷,无言,惕惕如人将
  捕之。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气,时欲怒。
  秋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秋刺夏分,病不愈,令人益嗜卧
  ,又且善梦(谓立秋之后)。秋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凄凄时寒。
  冬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欲卧不能眠,眠而有见(谓十二月中旬以前)。冬刺夏分,病不
  愈,令人气上,发为诸痹。冬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善渴。
  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
  阴者,阳中之少阴也。
  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
  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
  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刺法曰∶无刺 之热,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音魂)之脉,无刺病与脉
  相逆者。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成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与
  其形之盛者,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大寒无刺,大温无凝,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
  新内无刺,已刺勿内。大怒无刺,已刺勿怒。大劳无刺,已刺勿劳。大醉无刺,已刺勿醉。
  大饱无刺,已刺勿饱。大饥无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乘车来者,卧而休之,
  如食顷乃刺之。步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怒,必定其气,乃刺之。
  凡禁者,脉乱气散,逆其荣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
  邪复生,粗工不察,是谓伐形;身体淫泺,反消骨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曰∶愿闻刺浅深之分?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
  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曰∶余不知所谓,愿闻
  其详?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刺皮无伤肉者
  ,病在皮中,针入皮无中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此之
  谓反也。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欠
  (《素问》作语)。刺中脾,十五日(《素问》作十日,一作五日)死,其动为吞。刺中肾,三
  日(《素问》作六日,一作七日)死,其动为嚏。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刺中膈,为
  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刺面中流脉,不幸为盲。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漏为聋。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膝
  膑出液为跛。
  刺舌下中脉太过,出血不止为喑。刺肾中太阴脉出血多,立死。刺足下布络
  中脉,血不出为肿。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刺
  膺中
  。
  浮上中乳房,为肿,根蚀。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刺手鱼腹内陷,为肿,刺 肠内陷,为肿。刺眶上陷
  骨中脉为漏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卷五
  针灸禁忌第一(下)
  属性:黄帝问曰∶愿闻刺要。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过之则
  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浅深不及,反为大贼,内伤五脏,后生大病。故曰,
  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热厥,淅然寒栗。刺皮无伤肉
  ,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满,不嗜食。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
  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刺筋无伤骨,
  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泺 酸,体解酸然
  不去矣。
  神庭禁不可刺。上关禁不可刺深(深则令人耳无所闻)。颅息刺不可多出血。左角刺不
  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深则使人逆息不能食)。脐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
  可刺(本穴云刺入五分)。三阳络禁不可刺。复留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
  血。乳中禁不可刺。鸠尾禁不可刺。
  上刺禁。
  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喑门禁不可灸(灸之令
  人喑)。下关耳中有干糙,(一作 )。禁不可灸。耳门耳中有脓,禁不可灸。人迎禁
  不可灸。丝竹空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灸之
  使人偻)。白环俞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气街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不得
  息)。渊腋禁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肿蚀)。经渠禁不可灸(伤人神)。鸠尾禁不可灸。阴市禁不
  可灸。阳关禁不可灸。天府禁不可灸。(使人逆息)。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使人瘦)
  。脉禁不可灸。
  上灸禁。
  凡刺之道,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
  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真相搏,乱而不去,反还内着,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凡
  刺之理,补泻无过其度。病与脉逆者,无刺。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
  。大夺汗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下血,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也
  。
  曰∶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乎?曰∶能杀生人不起死,生者是人之所受气谷,谷之
  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雨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
  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逆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
  (一作注)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此所谓夺其天气。故曰窥门而刺之
  者,死于家;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帝曰∶请传之后世,以为刺禁。
  卷五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属性:黄帝问曰∶九针安生?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
  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
  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
  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
  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
  气出,主热在头身。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
  筒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分肉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
  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音低)针。 针者,取法
  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
  。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 针。针于井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
  针者,
  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肿者
  ,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
  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津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
  针。员利针者,取法于毫,针且员且锐,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
  毫,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
  毫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
  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
  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
  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
  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 针),其
  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
  大针。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
  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
  太甚,病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泻泄,亦为后败。失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
  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 刺。 刺者,刺诸经荥俞脏俞也。二曰道刺。道刺者,病
  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
  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一作太刺)。大泻刺者,
  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
  左也。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针取痹气也。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
  刺后,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
  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
  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热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
  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
  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
  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
  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刺。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
  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者也。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致其脉空。脉气之浅者勿刺。按绝其脉刺之
  ,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
  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间;后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矣。故刺
  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阳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