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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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 更新:2022-02-23 20:27 字数:5200
可见这俗话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看着眼前这个一副放浪形骸,却一身抑郁气质的美女,林夏无奈道:“司徒小姐,难道你就没有你喜欢做的事,或者是爱好么?”
“什么?”正在惯着红酒的司徒星辰愣了愣。
“比如说看书,画画,弹琴。唱歌,跳舞,演戏。旅游,不管是哪个一个行业,哪一项工作,都没有你喜欢的么?为什么不将时间放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面,而是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男人和抱怨上面呢。”盯着她的眼睛。林夏认真道。
“人们常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其实这话对女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你和夜一样,从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拥有了。无需作任何事情,一辈子也吃穿不愁,有了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有多少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存够钱,在某一天不用为生活发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外貌易老。容颜易逝,高尚和智慧却永远不老。也永远不会挑人。你已经拥有了如此得天独厚的一切,羡人的家世,美貌的外表,为什么不让这些东西做基础,去学习那些不管你怎么变,都只属于你的内在呢?”
白菜女没有外貌,所以拼命学习内在,她们就像那一朵小花,淡淡却动人。
可那空泛的玫瑰,若脱去了浮躁,变得雍容,不是比那小花更吸引人么?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听了林夏着一席话,司徒星辰陷入了沉思中,“任是无情亦动人”。
她自来富贵,身边虽有几个朋友,却大多是男性,没有真正知心的女性朋友。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不会喜欢和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做朋友。
尤其是在她们家世差不多的情况下。
至于男性,比如靳夜这种,哪里会有她这种烦恼。只有女人巴上来,怕被他抛弃的,哪里还怕被女人抛弃。
所以,从根子上来讲,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优势。
即便是富可敌国,还是改变不了女人天生的劣势。
“你说的很对……”司徒星辰抬起头,哪里还有两人的影子,“这个可恶的靳夜,又把人给拐跑了,下次再找她聊聊。”
她握了握拳,急匆匆的走了。
靠在靳夜的肩上,林夏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后天吧,明天再在家里待一天,处理一点事情。”
“嗯,”闻着鼻息间熟悉的味道,林夏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人恍惚的睡了过去。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等到她被惊醒的时候,靳夜正在给她盖被子,入目是熟悉的景色,身下是柔软的触感。
林夏坐了起来,抱怨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的沙哑,听得人心里一动。
“怎么没叫,你睡得像头小猪,怎么叫都叫不醒。”见她醒了,靳夜索性将她抱在了怀里,在唇上啃了一口,笑道。
“胡说。”林夏白了她一眼。
“好了,又不是第一次抱你,这么急做什么。“
“上次和这次能一样么?”上次是她遇险,是特殊情况,“这可是在你家里,若是被你母亲知道了……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多难为情。”
靳夜捏了捏她的小脸蛋,“你不是自诩厚脸皮么,怎么还知道难为情?”
听到这句话,林夏仿佛回到了上辈子和小伙伴一起对骂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你才厚脸皮,你全家都是厚脸皮。”
“那可不是,你和我都是厚脸皮,正好一家人。”
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林夏牙痒痒,真想咬他一口。
PS:
好吧,刚开学,百废待兴,苦逼的学生党。看文的亲们也要开学喏,一起加油吧!PS:某毓也是苦逼的白菜女啊,渣渣渣……
正文 237 锦绣
事实上,她也这样做了。
顿时,靳夜的脸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牙印。
林夏呲牙咧嘴的笑了笑,露出了两颗洁白晶莹的小虎牙,看着可爱极了。
看得靳夜心里一动,嘴里却道:“行了,夜已深沉,你还是先休息吧,我不吵你了。”
林夏真的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
目送他离开,简单梳洗了一下,就睡下了。
第二天吃了早饭,靳夜出门了,林夏便坐在书房里上网。
点点女生网已经成立了半年,而公司也将网络和实体联系起来,陈清作为 站建立起来之后,迅速升值了。
成为了网络和实体这两块的总主编,旗下有不少主编和责编。
陈清虽然对网络小说不是很懂,但她人聪明,学习的很快,加上林夏劝她很及时,从网络 络文学的很多特点,所以在点点女频成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身份,并且做的还不错。
而琉颜作为她旗下的一员大将,自然也在上面挂号了。
而自她入驻以来,女频首页就一直挂着她的名字。
上面写着琉颜最新力作——《锦绣》。
书名很文艺,内容也是琉颜一贯冷静的风格。
《锦绣》没有《谋尽天下》大气,也不像《小富即安》那样质朴,像它的名字一样,缱绻而华丽。
这是一篇宅斗文,是琉颜继权谋文,种田文之后的又一力作。
将高门大户里面的宅斗情节,以及古代大家族里的规矩写的丝丝入扣,让人看着就觉得严谨。
打开点点女频首页,入目就是粉红色的页面,她的名字和书籍在右侧稍微偏下一点的地方推荐。
点开 《锦绣》的页面。
她是侯门嫡女。却识人不清,误将狼人当亲人。
最后落得远嫁他乡,客死异地的下场。
重活一世,她要改变命运,护住家人,一世锦绣。
文章并不长。也才二十多万字的样子,下面的书评区却已经开始闹翻了。
被她置顶的几篇长评已经有一百多楼了,林夏随意的翻着。
1楼:果然还是颜大的书看着有感觉,没有考据过的书像小孩子过家家,看几页就没看下去的欲望了。
2楼:楼上的说的很对。为了颜大特意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下幸福了,以后每天都能看到颜大的更新。比等实体好多了。
3楼:等颜大的实体等的我花儿都谢了。
4楼:你们别这么说大大嘛,她写书的速度算是很快的了好吧。偶是颜大的脑残粉,路过……
5楼:你们都歪楼了,我是来替楼主正名的。楼主的评论写的很好,文采斐然,作为颜大的书评,很适合。
6楼:偶是楼主,嘿嘿。颜大已经私我了,说这本书要是出版了,会把偶的书评印上去呢。偶居然能和颜大的书近距离合影。各种兴奋ing
7楼:啊啊啊,楼主你好幸福啊,人家也要
8楼:楼上的淡定。你要能写出楼主这种集古诗散文骈体文于一体的长评,相信颜大也会私你的
9楼:8楼的是坏人,画个圈圈诅咒你……
因为没有多少时间,所以写这本书基本上都是在空间里面写的。
虽然省了林夏不少功夫,那段时间林夏却各种精神恍惚,都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在空间里面写文休息,休息写文,如此反复,这才有了这本《锦绣》。
现在文文已经二十多万字了,手里也只有二十多万的存稿了。
林夏是打算将手里的存稿用完,然后直接出版,并不打算在网络上将文章全部都贴出来。
这点也和陈清商量过。
将存稿搞定之后,林夏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累的不行,可外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动,菲佣劳拉还奇怪为什么她睡了一觉之后,越睡越累了。
看了下书评区,回复加精等等忙活了一会儿,然后将所有的存稿定好时间,便打开了书架。
她是一个作者,更是一个读者。
一个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看的文章多。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吟。
如果你不爱看书,自然感受不到书中的乐趣,也自然写不出让读者喜欢的文章了。
反正加盟点点之后,公司送了个高v的账号,里面还有10000块钱的点币,目前来说,想看什么书都没有问题。
而现在,她正在追一本清穿小说,书名——《清穿记事》。
上次她在书下面留言了,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回复。
点开那本 评,发现下面有了一条回复。
琉颜:“绯大,我发现,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合起来就是琉颜绯毓呢。哈哈,文章很温馨平淡,偶很欢喜,加油~”
琉颜绯毓,流言蜚语。
绯毓:“谢谢,很有缘,原本想叫琉颜的。”
看到这条回复,林夏有些惊讶。
她虽然不说像张爱玲,郭敬明等等这么红,可在内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吧。
这本《清穿记事》的作者居然没有听过自己,还打算叫这个名字,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她看书也算是比较挑剔的了,这本书她可以找出很多缺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情节不多,故事太过平淡。
这本 ,没有其他小说中的曲折起伏,勾人心魄,欲罢不能的感觉。
比如小说中必要的三章一个小高潮,五章一个大冲突,还有人物的脸谱化,事情发展进程要适中,不能太流于生活等等之类的。
其次,很多地方描写的有些生硬。不够生动。女主很普通,缺点一大堆,有点女孩子的小清高,善良。喜欢优秀的男子,会有点阿q,会反省自责。但通常也会故犯。
不过对这个,林夏倒是能够理解。
女生嘛,立场总有那么点点的不坚定。
至于男主么?总感觉她把四四写的太温情,没历史上那么冷酷铁腕。在林夏的感觉中,历史上的胤禛应该不是这样内敛而温柔的男人。
最后。也是文章的硬伤,那就是每天更新的字数不够多了。
就算是她,用琉颜这个名字。每天都要写3000字,不敢轻易的请假和断更。不然,等着她的就是陈清的小皮鞭和小黑屋。
当然,即便是缺点一大堆,在文章的内容方面,她倒是比较满意。
里面有写她喜欢的诗,词,佛经。曲子,文章很符合作者的标签,种田文。
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没有太多的宫斗宅斗。
关于阴谋和勾心斗角的,很多地方都被作者一笔带过了。
一本书看下来,林夏总能感到淡淡的温馨。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浅浅微笑的美丽女子,始终用她那样的一颗心,包容这一切。
淡淡温馨,淡淡情。
刷新了一下书架,发现这个作者居然又断更了。
林夏无语了,这都断了快两个星期了,到底干嘛去了嘛,都不和读者说一声,太伤心了。
心里抱怨了一通,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忙碌的很。
若不是有空间,要不是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她不也一样要断更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想着,心绪也平静了很多,在自己的留言下面又写了一条,“是嘛,太有缘了,会保持关注的,o(n_n)o~”
这本书没有更新,林夏便回到了首页,找到清穿的标签,点了进去。
现在正是清穿文大肆流行的时候,她喜欢看清穿,但却没有想过写它。总觉的面对这段历史,她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写文的感觉。
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确是没有发觉,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
想了想,林夏翻开了写着玩的文件夹,里面都是些无聊时候写的文。
看着看着,林夏那股迫切开文的心又淡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双开了。
这本书后面的稿子都没写完,小号又被陈清知道了,要是见她又开了一本书,只怕会发飙。
这样想着,林夏打开大纲,看了下《锦绣》最后一章存稿,接着它写了起来。
还是先搞定这一篇文吧。
不过,宅斗可真是累人!
她死了多少脑细胞,才让文章看起来富有逻辑,没那么小白。
阅历,真的很重要。
这种文章她虽然写的出来,却很艰难。一章3000字,要写三到四个小时,可能还是不适合写网文。
实体书一本也就20多万字,所以斟字酌句的没关系。
可网文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