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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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度 更新:2022-02-12 11:03 字数:5091
但是她要能安静下来,不是大家心目中有血有泪的镇长大人,表面像餍足的驯良小猫,慵懒地伸伸爪子,轻轻挠地玩着毛球,可那眼底的利光呀!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
悍。
「留职停薪也不是我自愿的,人家都欺到我头上总不能不反击吧!你不是常说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当孤儿已经够可怜了,要懂得保护自己,谁敢占我们便宜就给他死……」
一声轻笑由柳桐月口中轻泻,惹来娘子军的一致眼神警告。
日落西方,华灯初上,七、八点用餐不算早,住宿的客人大多用完餐在交谊厅闲聊,品尝茉莉花茶欣赏夜景,享受凉风带来的惬意。
少部分人已迫不及待前往温泉泡汤,一手清酒一手温泉馒头当是在日本箱根度假,放松放松连日来在都市里累积的压力。
「爱情民宿」听起来像适合小情人偷一晌欢的天堂乐园,但是有一种现象十分奇怪,来此投宿的都会男女几乎是单身前往,鲜少偕伴同游,似乎爱情的魔力不那么吸引人。
更怪异的是他们离去的时候绝不会一个人,成双成对像发情的鸳鸯,你黏我、我黏你的相依相偎,情意绵绵忘了别人的存在。
「……女子当自强也是妳说过的话,我为受创的身心讨回一点公道有什么不对?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们要自立自强当女强人。」把男人踩在脚底下。
「妳说够了没?」眉一掀,李元修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元修……」明光委屈兮兮地装可怜,拉着她的裤脚撒娇。
「别偷吃我的麻油鸡,人之所以可恨是因为死性不改。」到死都一个样,起不了变化。
一双夹着鸡胸肉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张口欲咬的小嘴为之一僵。「我……我瘦了三公斤,欠补。」
「看不出来。」李元修轻蔑地上下一瞄,最后停在需要「补」的位置。
「呃,呵,呵,我骨架小没什么肉,以形补形嘛!」她讪笑地嚼着带骨鸡肉,入口的滑嫩让她更胆大妄为的抢食。
「是该补一补,妳好象从十六岁后就没有再发育了。」现在补救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喝!一箭穿心,正中伤心处,明光的表情顿时变得难看。「我营养不良。」
厚!好毒,居然嫌她「小」,也不想想她们打小吃什么来着,能长大就不错了,还敢指望其它。
「那就奇怪了,我们吃的是一样的泡面和茶泡饭,为什么我和思思就没妳那方面的困扰?」
又一箭,她开始觉得口中的肉有点老,咬不动。「我肠胃不好。」
李元修冷笑地用脚指头顶她脑门一下。「肠胃不好别吃太多油腻的食物,小心拉肚子。」
「我……」呜……她被欺负了。
什么嘛!吃她几口肉也斤斤计较,故意拿开吊她胃口,好个姊妹情深,只能共患难却无法同享福。
「妈,那根鸡腿看起来好好吃喔!」好香好肥的大鸡腿,真想吃一口。
「嘘!小声点,别让老板听见。」畏怯的声音有着恐慌,搂着小男孩跟着吞口水。
「我们可不可以像明光阿姨一样偷吃?我肚肚饿饿。」他不会贪心,就最小的那块肉就好。
「不行不行,你不是刚吃过了吗?怎么又饿了?」就算要偷吃也不能说出口,等一下收碗筷时再捞捞看有没有剩下的。
「我是小孩子嘛!不吃长不大。」小男孩耍赖地噘着嘴。
「小宝乖,等姨吃完了我们再喝汤。」应该会有剩吧!那么一大锅。
听着母子俩悲情式的对话,纵使心硬如铁的冷血汉也会挤出一丝丝心酸,何况是血是热的女人。
嘴角一扭的李元修露出恐怖的笑脸,啪地掉了到嘴的鸡肉,瞳孔微缩地冷视飞快跑过来的小小身影,以令人发噱的滑垒动作接住往下落的肉块。
这……她有饿得他们这么惨吗?
「刘心莲,你儿子不是猪投胎吧!」鸡肉沾了她口水还往嘴里塞,他用行动控诉她虐待吗?
「老……老板,小……小宝不是故意的,他只是……贪……贪吃……」快哭的刘心莲双眼泛红,拉着儿子往怀里搂紧,全身颤抖。
「我是杀妳全家还是淫妳一家老少?没打没骂妳怕什么,不准再抖。」看了她怯弱的模样,谁敢在她面前大口喘气。
「我……我……」她就是怕,没来由地畏惧每一个比她强势的人。
「整锅端去别再抖了,我不是妳杀千刀的前夫,下次他再来搔扰妳我用菜刀把他砍成十八截,弃尸荒野。」她不信死人还敢作乱。
望着塞过来的一锅鸡汤,心中犹带三分惊惧的少妇怯怯地接下,不敢违抗地低头视地,像是不受宠的童养媳忍受恶婆婆的错待。
孩子天真不懂事,一看到母亲手中有好吃的,不顾双手脏不脏,兴高采烈地舀了一大碗坐在地上用手捉,吃得满嘴油光。
「元修,妳偏心。」明光发出不平之声。
「哼!妳要是不甘心就去抢呀!只要妳觉得自己比他们可怜。」她都让了她还争吗?
一个皮比肉多,风一吹就飘走的母亲,一个看起来永远没吃饱,骨瘦如柴的孩子,哪个良心被狗啃的人狠得下心让他们更加惊惶。
看着母子俩瘦弱的身躯,明光认命地一口饭一口菜脯,起码她的日子是比他们好过些,穷虽穷但还有两个好姊妹挺力照顾她。
人要知足,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第四章
明光听闻敲门声,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这是什么?」
「玫瑰花。」
「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我……我要追求妳。」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黄色呀!妳看不出来吗?」原来她有色盲。
她当然知晓是黄色,但是……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通常是用在分手的男女身上,你还没追到我就想和我分了吗?」
「嗄!我买错了,花店的老板说送女孩子玫瑰最能传达情意。l而他喜欢她,非常喜欢。
「没错,玫瑰象征爱情,红色代表热情,爱着你,白色是天真纯洁,粉红玫瑰是爱的誓言,黑色的则为憎恨,而你手上的黄玫瑰则是嫉妒,或失恋的意思。」
不是每一种玫瑰都能乱买,花的数目也各有各的代表心意。
「咦!挺复杂的,不都是玫瑰……」在他看来都一样。「这次不算,我下次再重买。」
「嗯!问清楚再买才不会表错情,不过请问一声,你是谁?」她仰得脖子很酸。
真是奇怪,最近追她的人都特别高壮,肩宽腰粗一身肌肉,而且还会……流鼻血?
「妳不晓得我是谁吗?只是刮掉胡子而已……」有那么太差别吗?
「等等,刮掉胡子?」美目一玻В账训拿鞴馐韵胨成喜悸甑难印?br />
「我是杭深青,我喜欢妳……」他话刚一落下,难以置信的尖叫声随即扬起。
「什么,你是那头熊?!」
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显得凶恶,鼻梁略粗很有型,唇厚嘴宽带点下弯的戾气,两只招风耳厚实下垂,少年时期留下的青春痘疤痕明显可见。
整体看来绝对构不上帅哥边缘,与俊逸清秀无缘,更谈不上什么美男子,卓尔出众,粗犷的五官顶多能称是个人,而且是父母不会允许自家女儿接近的那种男人。
不是面带杀气,满脸横肉的那一类型,而是刚正的大脸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即使不带半丝恶意也会有种威胁感,好象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不满似,视线所及的生物都给他小心点了。
更可怕的是他还不能笑,一笑阴沉地扯动脸皮更具压迫感,彷佛他的笑脸之下将有一场黑色丧礼,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草莽汉子,在古代叫土匪,现今称为佣兵,警察眼中的杀人机器,女人一见就直流口水的猛男。
「明光小姐,请妳接受我的追求,我是真心诚意的喜欢妳,绝对不会让妳受到伤害。」不管花色是黄还是红,杭深青笨拙地将花往前送。
「等一下,你鼻血要不要先擦一擦?」看得人怵目惊心,黄玫瑰被染成双色玫瑰。
说不上讨厌,气归气的明光还有一颗尚称善良的心,不想有人因失血过多死在她面前。
感受到她的不忍心,早有准备的杭深青憨笑地取出两团吸水性强的棉花塞住。「妳瞧!不流了。」
她一看,差点晕倒。「笨蛋,你不怕呼吸不顺吗?」
「我有嘴巴。」他指指自己的嘴,习惯性地捉捉腮边的胡子。
一怔,没了?
他蓦地想起半小时前才和它告别,一般的刮胡刀根本刮不掉,他向厨师借了锋利的菜刀慢慢刮,花了两小时才刮干净。
「一个大男人塞了两团棉花能看吗?等你治好流鼻血的毛病再来追我。」目前没空。
横睇了一眼,明光打算甩上门睡回笼觉,平时不上机的时候她一向睡到中午,自然醒地以现打麦草汁充当一天的开始。
而现在才……她看了看腕上的萤光表,短针七,长针五,对她而言还是「半夜」,没睡够的她实在没气力应付他。
「别走,我血一下子就止住了,不会有问题。」连忙丢掉带血的棉团,杭深青讨好地将玫瑰花束塞入她怀中。
没有意外地,他这一举动又不小心碰到她不大的胸脯,两人同时一僵地大眼瞪小眼,一恼一哂地相对无语。
须臾。
「你又占我便宜!」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像是说好似的默契,花朵般鲜艳的红唇和厚沉的大嘴同一刻开启,恼怒的话语几乎被宏亮的抱歉声盖过,一滴血就这么滴落微翘的鼻头。
实在不是很好的开头,出师未捷身先死,有哪个女孩子能忍受这样的待遇,一大清早迎接的不是美如图画的晨曦,而是男人鼻孔滴下的秽血。
浑身一颤的明光猛打个哆嗦,一粒一粒鸡皮疙瘩窜出肌肤表面,想擦又嫌恶地盯着米粒大小的红点,两眼盯成斗鸡眼。
这到底是谁的错,他害她害得还不够惨吗?
「呃,我帮妳擦擦,我真的不是……」
「故意的。」他说过很多遍了。「除了这句话你没别的词好代替呀!说说看你有哪一回不出错。」
前后不过见过四次面,每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他就是有办法把场面搞得不可收拾,一次比一次过分地让她难堪。
法国和机上那件事还没几人清楚,但是昨天的「鸳鸯浴」已经成为口耳相传的大八卦,不管当着她的面或是背地里取笑,她都难以避嫌地当上花边絮闻第一女主角。
传得多难听她是没亲耳听见,可是由侧面了解大概有三个版本流出,全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而她坚决否认说没这回事。
什么叫他们本来就是一对的,干柴碰到烈火就烧起来了,管他在什么地点就火热地缠在一起,燃烧的热度将温泉煮沸。
明明是不慎跌下浴池,哪来的满天星星和卜通卜通的红心?小说看多了把大脑毒化了,一男一女意外相遇绝不是浪漫的爱情故事,也许是拿刀互砍的仇家。
「我一瞧见妳就晕了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一脸困扰地说道,轻轻拭去她鼻上的血。
「你要不是猎艳高手便是花花公子,专挑女人爱听的花言巧语一哄。」两眼圆睁,气愤地把过失推到她的「美丽」。
红颜祸水,一笑倾城,二笑倾国,历史的罪名不就这样丢给女人背,没人怪罪帝王的无能和耽逸女色,还多加了一句人不风流枉少年。
做错事的是男人,出面道歉的却是女人,瞧瞧那些爱花心的政治人员多可耻,采花养蝶大享美人恩,哭诉丈夫清白的往往是被背叛、伤透心的妻子。
男人的话不可尽信,十个有九个偷腥,另一个是不举,空姐生涯中她可是看尽男人丑陋的嘴脸,他们可以一个月出国十次,每一次身边带的女人都不一样。
「不不下,我对感情很专一,最不会讨女人欢心,她们都说我是感情智障,笨得像一头牛。」明明是她们主动来接近他,为什么到最后都成了他的错?
他本来就木讷、不善言词,一开始她们就知道他的个性,而他也一直没改过,怎么会是他的不是。
「她们?!」复数。
「妳不要误会喔!是她们自己跑来要当我的女朋友,我没有追过她们。」他很认真地强调这点,生怕她有所误解。
睡眠不足的明光脑筋有点沉,哈欠一打地嘲弄,「而你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