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没事找事      更新:2022-01-30 22:46      字数:4779
  一个明知不会熟的果子,等长大了再摘,会不会更苦一点?
  我不知道。
  也不想回头,只能一直往前走,走进漫漫红尘烟雨中。
  四月,到处变得湿漉漉的,雪白的杏花开满枝头。站在掩月楼上远眺,只见雪白拥笼着楼楼阁阁,覆盖了沟沟壑壑,几乎看不到绿叶的衬托。杏花开得是那么烂漫肆意,整个陵州城就像飘在云朵中一样。
  就在这样的季节,我得到了来自梓城皇家绸缎庄静府的消息。
  静府自从主人身死,少主失踪后,各房一直在争夺家产,互相攻击扯皮,搞的家族元气大伤。为免全族皆损,族中老人出来主持大局,声明绸缎庄需由正主儿主持,各房不得相争。于是静府开始寻找失踪的少主人,要他出面承继家业,重新争夺今年“贡御”的资格。而四处寻找少主的静府的人,已有来到陵州城的,通过静府的关系网,不停撒播消息,进行着搜寻。
  这个消息是杏姑透露给我听的。她当日收留我两人的时候早已心中有数,是以今日知道这消息并不意外。不过我很感激她告诉的人是我,而不是静非尘。
  相处久了,渐渐发觉杏姑确实如采柔六子他们所说,是个好人。当日我在楼里跟她谈判时所见到的那一幕,其实并非是她所说的那样,要我哥去侍候恶霸,只不过是作个样子教我自动上钩而已。静非尘的所谓卖身不过是签署了一份打工合约,将在掩月楼中打工三年赚取工钱而已。当日我看都没看他的合约便一手撕了,自以为跟自己签的那份一样,纯属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杏姑能一环扣一环,短短时间内布下这么精妙的局,更在最后一刻还看准我的心理,逼我绝路,惹我暴跳,以致一时大意着了道儿,可见她的手腕高明。
  她的心地是良善的,但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有她的手段和原则。
  不过当知道被骗的真相时,我并没有如自己想像中那般勃然大怒,反而有点暗暗感激她没有真的将静非尘送进虎口。就如现在一样。
  即使这是个残酷如霹雳般的消息,一手交由我做决定更是残忍,但我仍然感激她的心意。残酷的心意。
  得知这消息的当晚,我在掩月楼最高的阁楼前如石像般站了一夜,痴痴看着暗处那些深深浅浅的白,直到月色如霜湿透了我的眉睫。
  小三(下)
  站了一夜的结果,当然是感染了风寒。
  次日,我称病请假。兰溪和静非尘来看我。我着静非尘跟采柔去买药,他不疑有他,答应一声便去。
  行至门口,我叫住:“哥!”
  他回头。
  我说:“当心点,好生照顾自己。”
  他怔了怔,笑着点了头:“我很快会回来。”他看着我的眼神清冽,如昨夜的月色,皎洁晶莹。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还常常想起他那一笑,和说那句话时的神情。
  静非尘和采柔一离开,我整个人静默下来,变成了石块一般的存在。
  兰溪这次没有拉着我说笑,他只是用一种深思的表情看着我,然后给我弹了一个上午的琴。
  午饭的时候,采柔回来了,眼圈有点红,看见兰溪在,怯怯的不敢进门。
  兰溪站起来:“我去用膳。”径直去了。
  看兰溪离开了,采柔走过来蹲下,拉着我的手,将她的脸埋在我的掌心。
  “那些人带走了大公子。”采柔低声说:“大公子想跑,但是跑了两步又停住,回头瞧我。”她哭了起来:“他一直瞧着我,什么都没有说。小公子,我知道你是为了大公子好,可是……可是……看到他的神情,我好难过,我好难过。”
  我没有说话,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脑袋也木木的,空白一片。全身的感觉只剩下被采柔握住的那只手,颤抖温热,一点点的润湿下去。
  晚上的时候,我瞅着没有人了,爬起床来看月亮。月色如霜如雪,照得人心底冰凉一片。忽然抽起筋来想去弹琴。
  摸到琴室,抱起一具琴就跑到后院。前院正是灯红酒绿,此刻正是掩月楼最忙的时候,天地间大概只剩下我一个闲人吧。把衣服一撩,坐到冰凉的地上就弹起琴来。
  铮铮淙淙弹了几句,才想起怎么弹起这个来了,不禁苦笑。
  不过既然弹了个开头,也就不妨弹下去。我弹了一遍又一遍,越弹越顺手,最后竟忍不住和着琴唱了起来。
  “一叶轻舟去人隔万重山鸟南飞 鸟南返鸟儿比翼何日再归还?
  哀我何孤单休涕泪 莫愁烦人生如朝露何处无离散今朝人惜别相会梦魂间…………”
  我在广东长大,母亲是地道广东人,喜欢唱粤曲。粤语里有股曲致市井的味道,不是精巧,而是曲致,让人觉着对世情的无奈看得通透。也没有多少柔肠,有种别的语言不能翻出来的是某种苦涩郁结的哭腔,便是粤曲。
  这首“凤阁恩仇未了情”,凄婉动人,却不考人功底,我自小听母亲唱到大。此刻无意之中竟是张口便来,却于此时才算了解歌词真味。
  早知别离必定苦涩,却不知竟是这么涩,以致唱的人未语泪先流。
  弹得手指酸了,唱得嗓子哑了,便自觉起来抱琴离开。
  看,心再痛还是扛不过肉体的疲惫。我会恢复过来的,如此这般给自己打气。
  刚走了两步,忽然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后门传来,咻咻喘息,像是头受伤的野兽。
  我好奇心起,趴到门缝往外瞧。月光照着一片石板路空空落落,什么都没有。
  转身欲行。“咚”的一声,门板一声闷响。
  我跳起来,拉开门闩。两扇门刚一拉开,一个人倒了进来。
  吓了一跳,伸手去扶,却觉得满手粘腻,已摸了一手血。大惊,仔细一瞧,明晃晃的月光下,看得真切,这黑衣人身上衣服浓浓淡淡的颜色,可不是周身是血。
  我只觉得浑身发软,活这么久了还没见过人身上流这么多血的。立即想起中学学的急救课程,“嗤”的一声就撕开那人衣服想给他止血,结果看到满目的红,晕了一下,发觉不对,似乎应该先把晕迷的人唤醒,不不,应该先给闭气的人人工呼吸。
  连忙吸了一口气,缓缓凑近,猛的发现一双冷冷的眼神正瞪着我,我大吃一惊,满满一口气猛的喷了出来。定了定神,只见面前这人还是那副冷冷的表情,脸上头发上是教我喷的亮晶晶的唾沫花子,他的眼神已经流露出一丝怒意。
  原来一直都是清醒的,天杀的这家伙什么都不说,也不动,只冷眼看我手忙脚乱的一番动作只当是看戏。拜托,我救的人是你哎,你看我出溴,还敢生我的气,该生气的人应该是我不是吗?
  心是这么想,但是脚步移动不了,因为眼神移不开。这个人,他脸上长了双跟静非尘一样的凤眼。虽然细细看来,他的眼睛没有静非尘的细长,比较圆,没有静非尘的清逸,却多了几分刚毅。但此刻他怒目瞪我的神情,却跟静非尘像得不行。
  看我一直瞪着他看,那人不耐烦了,冷哼了一声。
  我回过神来:“你要我救你?”
  “哼。”
  “你会不会给我添麻烦?”
  “哼。”
  虽然知道救这样一个人绝对会惹麻烦,但是看到了就不能装不知道。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是刚才忍着没有开门就好了,既然开了,救就救吧,唉!就算是条狗,也不能看着它伤病交加倒毙在你门口,何况这条狗还长着一双让人内疚的眼睛……
  我费力的想把那人背起,结果却因为力气不够的缘故几乎一起滚成地葫芦。
  那人闷哼一声,伸出手,用一柄剑撑住身体。
  早说嘛,你有拐杖,我用扶就好了,不然被你压死了咋办?我这次调整了角度,将那人身体的重量分了一半到自己身上,“喂,我背不起你,你跟着我脚步,我扶着你,慢慢走,懂吗?”
  “哼。”这人好像除了这个单音之外不会发出其他的声音。
  “这个‘哼’字,我会认为是同意的意思哦。”
  “哼。”
  开始走了起来。原来他的右腿受了伤,不能着力,一定要有人搀扶才能站得起来。清楚了这个状况我大大放心起来,二人三足而已嘛,我最在行。
  “跟着我号令迈腿哦。左-右-左。”
  …………
  “左-右-左,哎,你是不是好人来的?为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哼。”
  “左-右-左,你不是偷了东西的小贼,被人打成这样吧?”
  “哼。”
  “左-右-左,你再不告诉我你的身份,我马上就去报官哦。”
  “哼。”
  …………
  好不容易把他扶到琴室,我几乎累趴下,把他丢在一旁,自己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起气来。
  那双酷似静非尘的眼睛不屑的瞪了我一眼,自己撕破衣服,自己给自己包扎起来。
  我冷眼旁观,发觉他右腿的伤口深可见骨,血怎么都止不住。我跳起身来。
  那人忽然沉声说:“你去哪里?”语气冰冷低缓,像是厚冰层下面的海流。
  “去拿个盆子接你流的血啊,听说人血大补,你这样白白流走多可惜啊。”我随口说:“哎,原来你除了哼哼之外还会说人话呀,刚才还以为自己救了头猪呢。”
  手刚放到门框上,“夺”的一声,妈呀,一柄长剑就插在我手把着的地方旁边半寸,还在晃啊晃的。
  “不准去!”危险的声音。海流随时会爆发成海啸。
  “行,不去就不去,想不到你这般小气。”我走回来,离他一米远坐着。
  他抬起手来,在自己腿上点了几点,血流缓了,但他的脸色更苍白了。
  琴房没点灯,我借着窗外的月色细细打量他。很年轻,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瘦削的脸棱角分明,挺直的鼻子显得有点孤傲,失去血色的唇淡的像一道伤口。察觉到我的视线,他转过头来狠狠瞪我一眼,眉角一扬,颧骨上一道三厘米长的疤痕若隐若现。
  凶,真凶!可是却有种凶器一般的美。
  不让我看就不看呗,我转过头去,把下巴搁在膝盖上,轻轻哼起歌来。唉,怎么搞得,整个晚上我好像只会哼一首歌。
  “别吵!”
  我乖乖闭嘴。跟一个凶得像把出鞘剑的家伙硬碰硬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看来真是救回了一个非常麻烦的人。我有种强烈的感觉:如果惹恼了他,会在一秒内被杀,然后鲜血在下一秒钟才会喷出来。
  “你在做什么?”看我乖乖的,这人反倒耐不住了。
  “在等你倒下去。”我老实回答:“好逃回去睡觉。”
  “你想我死?”语气非常非常接近危险。
  “如果想你死,刚才也不必救你进来了。”我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大侠,你可不可以高抬贵手,让我回去睡觉?我这人有个毛病,如果睡眠不足,不但会有黑眼圈,还会神经错乱,大叫大嚷。”
  “你威胁我?”非常非常接近危险的语气。
  “我怎敢!你不是想要我陪你一块睡吧?”我认真的打量他:“不过你长得很帅,我不介意。”
  很明显的,我看到他打了个冷战,敞开的胸膛上起了一点点的鸡皮疙瘩。
  “走又不让我走,陪你睡又不肯,你到底要人家怎样嘛?”拖长的声音取得了明显的预期效果。
  那人抵挡不住我带来的寒冷,犹豫了一会儿,说:“你可以走,但是不能跟任何人说起今晚的事情。”
  “咳,今晚哪里有发生什么事情。我从来就没有出过房门。”
  那人又盯着我看了很久,才缓缓缓缓的点了下头。
  我连忙拔脚就逃。
  其实我哪里是去睡觉,捡了这么个麻烦回来,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先是把后门关好,汗一下,蘑菇了这么久,居然没有贼子小偷从开着的后门进入,只能说这陵州城的治安真的很不赖。然后是找了破布和水桶,将那家伙沿路洒下的血迹擦了一回。
  等到把场地收拾好了,又想那个人不知是否已经失血过多身亡了。又偷偷到佛堂里掏了把香灰,到厨房拿了两个馒头。
  再回到琴房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我推开门一看,咦,没人。再下一秒钟,一柄明晃晃的剑已经架到我脖子上。
  “你又回来做什么?”看到是我,那人明显松了口气,却因为用力过度牵动伤口,脸色一径坏下去。
  “给你这个。”我扬了扬手里的纸包,“小包给你敷伤口,大包的给你吃。”
  这才放开了我。
  把香灰往他腿上洒,血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止住,一动就是涓涓细泉。他看着我弄,忽然问:“这是什么?”
  “香灰。”我答得爽快。
  他的脸色一变:“不是金疮药?”
  我苦笑:“大侠你就将就将就吧,这是啥地方啊,这么晚了让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