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冷如冰      更新:2021-12-16 18:15      字数:4805
  他不懂星座血型,但是他说,通过人的长相和姓名,基本就可以判断他的一生。
  比如,人的相貌,会决定你从小周边的人对你是什么态度。
  重眉的面相凶,少人亲近;方脸的面相正,易得信任;嘴大的大家喜欢觉得有趣可爱,常跟你开玩笑,于是活泼奔放;眼细的大家觉得你心机重,不会跟你聊太深,于是表里不一。你的长相决定了他人对你的态度,他人对你的态度决定了你的性格,你的性格决定了一生的路。
  至于姓名,正常情况下都是父母起的,代表了长辈对你的期望、当时家里的境遇,信息量极大。家庭环境对人的性格一样有影响,两者都是一个道理,性格即命运。
  你找什么样的工作,你和什么样的人结婚,在你长相和名字确定的时候,就已经不可更改。
  那成年后的整容、改名还有用吗?
  你说呢。
  徐超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和你刚见面,两人就互相吸引,莫名觉得是一个整体。
  这就是你的反向人。
  为什么叫反向人呢?
  你们的运气是共同的整体。两人相加是一百,那么你占五十,那么他也占五十。如果你占九十,那么他就只剩下十。
  当然,如果他占一百,那么,你就快死亡了。
  你加薪那一天,说明世界上有另一个人,可能刚掉了钱包;在你绝症突然痊愈时,说明世界上有另一个人,可能刚刚高速失事死于非命。
  如果你每天锻炼身体,招财进宝,那世界上有一个人,他将会体虚多难,穷困潦倒。反之亦然,所以你的一生,都在同他争夺生命的质量。
  从你出生起,这个人就与你休戚相关,而你们永远都在看不见的战场。
  所以,要是永远碰不到也好。要是碰到,是个同性也好,大不了各自竞争。
  就怕碰到了,还是异性。
  可怕死了,赶紧吃个消夜睡个好觉,不求及格,好歹能过五十。
  5。河面下的少年
  我知道自己喜欢你。但我不知道将来在哪里。因为我知道,无论哪里,你都不会带我去。而记忆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变得欢喜。
  张萍烙在我脑海的,是一个油画般的造型,穿着有七八个破洞的T恤,蹲在夕阳下,深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这个故事和青春关系不是很大。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伫立。
  张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纠结,浮萍围绕,用力探出头呼吸,满脸水珠,笑得无比满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在初三才接触26个字母,是被母亲硬生生揪到她的学校。我当时的梦想是做足球运动员,不济也要成为乡村古惑仔,拗不过长辈还是跳进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学习成绩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张萍。我对他能够迅速解开二元二次方程很震惊,他对我放学直奔台球室敲诈低年级生很向往,于是互相弃暗投明,我的考试分数直线上升,他的流氓气息越发浓厚。
  我们喜欢《七龙珠》。我们喜欢北条司。我们喜欢猫眼失忆后的那一片海。我们喜欢马拉多纳。我们喜欢陈百强。我们喜欢《今宵多珍重》。我们喜欢乔峰。我们喜欢杨过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们喜欢远离四爷的程淮秀。我们喜欢《笑看风云》,郑伊健捧着陈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时候我们泪如雨下。我们喜欢夜晚。我们喜欢自己的青春。
  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谁。
  毕业班周末会集体到学校自习,下午来了几个社会混混儿,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脸地到教室门口喊女生的名字,说不要念书了,去跟他们一块儿到镇上溜冰去。
  他们在喊的林巧,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闲事的兴趣。张萍眉头一皱,单薄的身体拍案而起,两手各抓一支钢笔,在全班目光的注视下,走到门口。
  混混儿吹了声口哨,说:“让开,杂种。”
  张萍也吹了声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说:“Are you crazy?”
  接着几个人厮打成一团,混混儿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尽全力,奋力用钢笔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转眼混混儿满脸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笔刀上去的时候,小流氓们汗水混着墨水,气急败坏,招呼着同伴去洗脸。
  张萍吐口带血的唾沫,淡淡地说:“书生以笔杀人,当如是。”
  从那天开始,林巧隔三岔五找他借个东西,问个题目,邀请他去镇上溜冰。张萍其他都答应,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说,不干和流氓同样的事情。
  初中毕业临近,同学们即将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这里是苏北一个寂寂无闻的小镇,能继续读中专已算不错。女生们拿着本子找同学签名,写祝语。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签了一圈,然后换了个干净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张萍。
  张萍吐口烟,不看女生,淡淡地说:“Are you crazy?”
  林巧涨红了脸,举着本子坚持不收回去。张萍弹开烟头,凑到女生耳边,小声说:“其实,我是个同性恋。”
  林巧眼泪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开。
  大概三四天后,上次的混混儿埋伏在张萍回家的路上,把他从自行车上一板砖砸下来,打了足足五分钟。
  大学毕业后一次回老家,我从另外的初中同学口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毕业,就和那几个混混儿成天在一起,十八岁嫁给了其中一个混混儿,十九岁生小孩,二十一岁离婚,又嫁给了另外一个混混儿。
  张萍脑袋绑着纱布参加中考,结束那天黄昏,我们一起坐在操场上。夕阳染得他面孔金黄,他叼一根烟,沉默良久,说,家里农活太多,不太想让他念书。
  我接不上话。
  他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我拍拍他肩膀,他又说:“我一定要念书,去城市看看。因为我感觉命运在召唤我,我会有不平凡的宿命。”
  他扔掉烟头,说:“我想来想去,最不平凡的宿命,就是娶一个妓女当老婆,我有预感,这就是我的宿命。”
  中考成绩出来,我们在不同的高中。我忘了他家里卖掉些什么东西,总之还是读下去了。
  从中考结束,第二次见面却是三年后。我在南大,他在南航。
  他的大学生涯达到了我不可企及的高度。大二退学,因为他预感自己应该上北大,于是重读高三。一两年杳无音讯,突然我宿舍半夜来电,凑巧那一阵非典,我被勒令回校,接到了电话。
  他说:“没有考取北大,功亏一篑。”
  我问:“差多少?”
  他说:“差得不多。”
  我问:“那差多少?”
  他说:“不多,也就两百来分。”
  我问:“……那你读了什么学校?”
  他说:“连云港一家专科院校。”
  我问:“草莓呢?”
  他默不作声。
  草莓是他在南航的女朋友。我在南大的浦口校区,到他那儿要穿越整座城市,所以整个大一就相聚过两次。
  他跟小卖部的售货员勾搭上了,她小个子,脸红扑扑的,外号草莓。草莓是四川人,比我们大三岁,来南京打工,扯了远方亲戚的关系,到学校超市做售货员。
  小卖部边上就是食堂,我们在食堂喝酒,张萍隔三岔五跑到小卖部,随手顺点儿瓜子花生等小玩意。草莓总是笑嘻嘻的,他还假装要埋单,草莓挥挥手,他也懒得继续假装,直接就拿走了。
  后来,他直接拿了条红塔山,这下草莓急了,小红脸发白,大几十块呢,账目填不平的。
  张萍一把搂住草莓,不管旁边学生的目光,忧郁地说:“我没钱买烟,但知道你有办法的。”
  我不知道草莓能有什么办法,估计也只能自己掏钱填账。
  第二次约在城市中间的一个夜排档。我说草莓挺好的,他吸口烟,淡淡地说:“Are you crazy?”
  我不吭声。
  他又说:“我感觉吧,这姑娘有点儿土,学历也不高,老家又那么远,我预感将来不会有共同语言。”
  他的BB机从十一点到后半夜两点,一共响了起码三十次。他后来看也不看,但BB机的振动声在深夜听来十分刺耳,于是提起一瓶啤酒,高高地浇下来,浇在BB机上,浇完整整一瓶。BB进了水,再也无法响了。
  他打个酒嗝,说:“我花了一个月生活费买的。他妈的。”
  响了三十次的BB机,于是寂静无声。
  让你不耐烦的声声召唤,都发自弱势的一方。
  喝到凌晨近四点,喝到他路都走不了。于是我问老板借了店里的固定电话,扶着踉踉跄跄的他,奋力过去拨通草莓的BB机号码。
  寻呼台接通了,他只发了一句话:我在某某路喝多了。
  五点,气喘吁吁的草莓出现在我们面前。她只晓得路名,不晓得哪家店,只能一家一家找过去。南航到这里二十分钟,也就是说她找了四十分钟,终于找到了我们。
  张萍趴在桌子上,动不动就要从凳子上滑下去。姑娘一边扶着他,一边喝了几口水。
  我要了瓶小二,心想,我再喝一瓶。
  草莓突然平静地说:“他对我很好。”
  我“哦”了一声。
  草莓说:“学校小卖部一般都是交给学校领导亲戚,我们这家是租赁合同签好,但关系不够硬,所以有个领导亲戚经常来找麻烦,想把老板赶走。”
  我一口喝掉半瓶。
  草莓说:“有次来了几个坏学生,在小卖部闹事,说薯片里有虫子,让我赔钱。老板的BB机打不通,他们就问我要。我不肯给,他们就动手抢。”
  草莓扶起被张萍弄翻的酒杯,说:“张萍冲过来和他们打了一架,右手小指骨折了。”
  草莓笑起来,说:“后来他也经常拿我的东西,但是从来不拿薯片,说不干和流氓一样的事情。”
  我说:“他就是这样。”
  草莓说:“嗯,他还说有预感要娶个妓女做老婆。我不是妓女,我是个打工妹,而且,没读过大学。”
  草莓蹲下来,蹲在坐得歪七倒八的张萍旁边,头轻轻靠着他膝盖,鼻翼上一层薄薄的汗珠。张萍无意识地摸摸她头发,她用力微笑,嘴角满是幸福。
  我喝掉了最后半瓶。
  草莓依旧蹲着,把头贴得更紧,轻声说:“老板已经决定搬了。”
  我说:“那你呢?”
  草莓依旧用力微笑,眼泪哗啦啦流下来,说:“我不知道。”
  我知道自己喜欢你。
  但我不知道自己将来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哪里,你都不会带我去。
  高中文凭的小个子女孩蹲在喝醉的男生旁边,头靠着男孩膝盖。
  路灯打亮她的微笑,是那么用力才变得如此欢喜,打亮她湿漉漉的脸庞。
  在我迷蒙的醉眼里,这一幕永远无法忘记。
  这是大学里我和张萍最后一次见面。中间他只打了几个电话,说退学重考,结果考了个连云港的专科院校。断断续续联系不到三次,再见面,是五年之后。
  五年之后,我们相约中华门的一家破烂小饭馆。我问他:“毕业去哪儿了?一年没联系。”
  他吐口烟,淡淡地说:“走私坐牢了。”
  我大惊失色,问:“怎么了?”
  他说:“毕业了家里托关系,做狱警,实习期间帮犯人走私,就坐牢了,关了一年才出来。”
  我沉默,没有追问细节,说:“那你接下来打算?”
  他又醉了,说:“在中华门附近租了个车库住,快到期了,我打算带着老婆回老家结婚。”
  我脑海中蓦然浮起草莓的面孔,不由自主地问:“你老婆是谁?”
  他点着一根烟,淡淡地说:“你还记得我在初中毕业那天跟你说过的话吗?”
  我摇摇头。
  他说:“我当时预感自己会娶个妓女,果然应验了。”
  夜又深了,整个世界夜入膏肓。他干了一杯,说:“我爱上了租隔壁车库的女人,她是洗头房的,手艺真不错,不过我爱的是她的人。”
  这顿酒喝得我头晕目眩,第一次比他先醉倒,不省人事。醒来后我在自己租的房子里,书桌上留着他送给我的礼物,十张毛片。
  又过了一年,他打电话来,说:“我离婚了。”
  我没法接话。
  他说:“我们回老家村子以后,那婊子跟村里很多男人勾搭,被我妈抓到几次现行。我忍无可忍,就和她离婚了。结果她就在我家边上又开了家洗头房。他妈的。”
  我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