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蒂帆      更新:2021-09-29 13:04      字数:4773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
  ◇◆○●☆★◇◆○●☆★◇◆○●☆★◇◆○●☆★◇◆○●☆★◇◆○●☆★◇◆○●☆★◇◆
  《一见倾心,沉吟至今》作者:唐双
  文案:
  【阿律的信】
  岂是情谊三千只取一瓢饮,等待李森是阿律整个青春一直在做的事;是在错过的那些年里,互相空白的生命里,阿律一直一直做的事;是在平淡的人生规律的生活里,阿律唯一觉得幸福的事。
  阿律为所有的故事描绘结局,为所有的主角制造爱情,却独独忘了,自己其实会不会也是一个人的公主。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森俞律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我记得的他的从前
  【阿律的信】
  李森,我一直在想我下次见你,一定会是一个晴天,我遥远的向你招手,带着我厚积的爱慕,你远远的向我走来,一如初见。
  却原来会是一个雨天,雨幕中你的脸庞不甚清晰,我却一眼就认出你,你更高了,笔挺地在人群中被动地显眼着。
  你一定没有看到我,所以我才能不动声色地在速写本里安静地描绘着你久违的轮廓。画着画着就觉得笔迹走向规律,我端详起画本上你的面孔,竟熟稔如昨。我忽然就笑了,傻瓜,你是不是忘了,你笔下的哪一个男生没有他的影子。
  【正文】
  我想故事这样叙述,一定是个进行时的开端。但是,我没办法不回想他的从前。
  今天,离我们分别已经隔得太远太远,我还记得那时他故作成熟的大人样但却还是青葱少年,他的笑容里带着一些雅痞,说话还带着惯常的尾音。
  那时,他还是个不讨喜的少年。
  年少的李森有很多的不羁,每次我都做着毫无意义的掩护,尽管他从不在意。
  距离,在于那时的我从不敢触碰他的任意妄为,而他不屑我的本分乖巧。
  他每次逃课出行,经过我身后总是带着轻声的嘲笑,眉眼间挂着挑衅的得意,胆小的我一直在心里念叨着想告诉他,如果你带着我,我说不定会试试的。如今当时间无知无觉的路过,一切嫌隙和委屈都不重要的时候,细细想来心里总觉得有种异样的甜蜜,那样的李森,只有我知道。
  时间穿梭回我和他初见,那对我来说本就是一个普通的早晨,如果非说有什么特别,就是有一点萧瑟的寒冷,但偏偏当天学校有例行的早训需统一着裙装校服,我出了家门匆匆赶往学校,出了巷口的转角,没有两侧房屋的遮挡,风萧瑟的越加让人打颤,我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加快步速。
  本来我应该和每一个早晨一样,穿过热闹的市区,路过清晨商贩的喧嚣,披上每一天最新鲜的晨光。只是那一天又要注定那么特别,因为脚步非常匆忙又着急往前赶,脚下一个阻挡,我就“砰”的一个趔趄应变不急被绊倒,倒下的时候身下是一个肉垫,我恐慌不急,脑子里面什么想法都有了,甚至画面都已经想象出来,以前画漫画的时候总是把厮杀的场面画的很庞大,铺满整张背景的血,坏人龇牙咧嘴的表情和惨状都要极尽夸大,来表达对英雄和坏蛋明确区分。而此时的我却十分惊恐,因为我无法判别身下物体的善恶。
  大概这就是现实和理想的区别,在理想的世界里,如果一个物体没有标签善恶难辨那么它就很快会被忘记和丢弃;而在现实,一个没有标签的人恰恰如鱼得水,这些道理我一直不明白,或许这就可以解释我为什么没办法在人群里面熠熠生辉的原因了。
  感觉到身下的物体在挪动,大气不敢出的把头埋在胸口,然后我听到声音从头顶传来,他说“你是谁?”。
  你是谁?是李森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其实现代人已经很少用这句话作为开场,这么直接坦率的问句。以至于在后面的年份里,我连回想“你是谁?”这样的诘问都觉得特别满足。
  我抬起头来,是一张俊秀的脸。大概是没有睡饱,一张脸上写的都是不耐烦。他头顶前面不足一米就是巷子的围墙,清晨的阳光倾泻而下,沐浴在晨光中的少年脸上渡着一层奇妙的光辉,他长长的睫毛像一把扇子正好在眼睑处投下阴影,秀气的鼻子别扭的皱成一团,像极了一个毛茸茸没吃饱的小狗,真想摸一摸他。
  我趴在他身上,他更不开心,动动身子把我翻下来,光裸的小腿立刻就被路上凸起的沙石刮出一道血痕,粗心的少年毫无知觉,他站起来看了一眼我的装扮,倒是笑了起来,撇下一句“爱美鬼”扬长而去。我看着他离去的方向,他的身影在清幽背景的小巷里显得极其挺拔,我坐在地上一时回不过神,他忽又在前面喊了一声,小爷我叫李森。他幼稚的样子真像一个血统高贵骄傲的金毛,又像隔壁邻居家的小胖得到最新玩具时在小伙伴面前故作倨傲的身姿。
  我瞬间记住了他的名字,那个不讨喜的少年,第一次见面就牵绕我一生的人,那个一直活在我漫画里的人。
  他就是李森。
  第2章 我记得的他的从前
  【阿律的信】
  李森,今天的翻译课真枯燥,地理本就学的差,还要把坐标这样的拗口的单词理顺,其实除了偷偷地查过你的地点,偷偷地私下念过你在地方的发音,偷偷为此觉得满足和欣喜,我对这一类的文字翻译真的不太擅长。最近没什么特别的成就,除了前几天给报社的插画又迎来了可观的费用,拿到钱之后竟觉得用无可用,无知觉的走到了高中那时常去的蛋糕店。以前我常常坐在那里写作业,他右边倒数第二个位置看向操场的视野最好,我如今还能想起来你打球时虎虎生威的样子,像个风风火火的太阳,闪耀着光芒。
  【正文】
  那天的早训我毫无意外地迟到了,老师看到我灰头土脸的竟然十分好心的没有跟我计较,甚至和蔼的跟我说腿受伤了去处理一下。其实我知道的,像我这样循规蹈矩的学生有时候就会有一点违规的特权。后来李森也会冷嘲热讽地讥笑我,不过也正是因为我这样的特权和老师的信任感才让李森时不时的过来吩咐我几句,保持着和我不咸不淡地接触。
  我没有想过再次见到李森这样快,晚上放学的时候天气更加萧瑟,冷风吹在小腿脱皮的痕迹处更加怵的难受。我离开学校的时候已经稍晚,整个校园空荡荡的,从教学楼出来经过篮球场时竟有人穿的单薄一个人打球,我瞥了一眼就停住了,就是我漫画里面的情节,他出现的时候每一篇的女主会不厌其烦老套异常念叨的那句,“是他?”。
  许是围观的人只有我一个太过显眼,而我这个旁观者还奇怪的看着他一动不动,不欢呼雀跃,也不手舞足蹈,只是呆愣地站在一旁,他似是恼怒了,把球朝我扔过来,应该不是真的要砸我,球只堪堪掠过头发,我惊了一下,看到他朝我走过来。他的头发汗湿了贴在额头,走过来的时候臭屁的甩了一下额头,滑稽的动作做起来竟让我觉得可爱,然后看着他走到我面前,他痞痞地朝我笑,哟,臭美鬼,你怎么在这里?
  西下的太阳光晕朦胧,天色也是稍稍暗淡的,可是光影里的他还是亮眼。他白色的衬衫十分邋遢地扣着,袖子捋地很高,露出白净的手臂,衬衫的角也半塞半不塞着,我总觉得他像一个倔强的孩子执着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似什么都不在意却十分警醒的生活着,像一个艺术家。
  他走近低下眉目打量着我,狭长的双眼眯了起来很认真的样子,然后慢慢蹲下来,我感受到小腿上温热的触碰感,像是魔怔一样呆住,他的拇指轻轻滑过稍稍结痂的地方,像一片羽毛,又像小狗温热的舔舐。
  他站起身来,讷讷的解释,我昨天因为有一些情况去那里找我的朋友,但是天太黑就在七拐八拐的巷子迷了路,我因为累极后来迷迷糊糊就靠墙睡了,早上弄伤你不是故意的。他很有诚意的道歉,乌黑的眼珠在湿润的眼眶里打转,不知是不是无意还眨巴眨巴双眼,低眉顺目的呆萌相更让我想到温顺的小狗
  他记得我已经让我受宠若惊,又让我手足无措,我知道我平常就不被男生喜欢,寄人篱下的我早就养成了淡漠不出风头的处事方式,我瞥了他一眼下意识飞快离开,转身的时候特别清楚的听到了他的一声“喂”,我很想回头跟他攀谈几句,或者只是单纯告诉他我的名字就好,可是越思量越混乱,步子竟然越来越快。然后我听到他在后面喊,哎,臭美鬼,小爷我以后就在这里混了。
  我顿了一下,然后笑了。
  好么,李森,欢迎你!
  其实李森对我来说的意义就像命中注定那么理所当然,我这样苍白的人生出现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这样毫无意外对他动心。
  第3章 我记得的他的从前
  【阿律的信】
  李森,“你的青春就像是摆在货架上的罐头”这个比喻我很喜欢,大概好多时候都会觉得人生这样任取任求,而青春的有效期那么短,被招领被遗弃,成就或是遗忘,我们常对命运的翻云覆雨无奈,我能记得的也只是承载了所有关于你的那一罐。尽管你没有认领。
  【正文】
  周末两天我一直分分秒秒的计算,希望时间赶快过去,去到学校看看那个少年是不是真的在。
  我坐在门口的小椅子上发呆,继父牵着一只湿淋淋的小狗进来,不是名贵的品种,是弟弟在路上顺手捡到的,继父和妈妈都不太同意养,弟弟哭着缠着要留下来。小狗不知什么时候跑到我的腿边,讨好的咬着的裤脚,好像在请求我投赞成票。它湿润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就让我想起清晨躺在垃圾堆里的少年,心一下好软。弟弟也跑过来,希望得到我的赞成票,他平时并不喜欢我,继父总是喜欢教训他说你学学姐姐,弟弟对此十分哀怨,顺带着就讨厌起我来,其实他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会期盼被训斥的感觉的。我很喜欢照顾小弟,他的名字是我取的,叫叶帆,比我小十一岁,我想他成为一个自由的扁舟顺帆而行。
  我站起身来,抱着小狗对弟弟说,来,我们带它去洗澡。弟弟欢天喜地的跟过来,顺便向继父吐吐舌。
  我把小狗放在水盆里,温热的水让它很快活,它站起身抖抖身上的水珠,溅到我们一身,弟弟跟它较起真来,两只玩得很开心,瞬间成为好朋友的样子。我也开心起来,我说既然它这么喜欢摇头抖水珠,就叫它阿抖好了,弟弟更开心了,欢喜的赞同,门牙要掉不掉的童真笑容真让人喜欢。
  我擦干小狗,把它抱到堂屋,小狗乖乖的样子让妈妈也很欢喜,小狗就这样留下了,成为我和弟弟关系转好的纽带,它叫阿抖,我是阿律,弟弟叫阿帆,我们三个一夜之间成立阿家族。
  遇到李森的第一天,我认领了一只小狗,并不是什么冥冥注定的事,但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很喜欢阿抖。
  周一的早晨我起得出奇的早,从房间出来的时候正遇上起来做早饭的继父,继父是一个很朴实的人,他的工厂已经做得很大,但并不阔气,我们还是住在巷子里,继父总说觉得他的父母会留在这里看着他,继父对我不太热情,其实这样比较好,我总是敏感地感受周遭一切,我总是希望自己被所有人忘记。
  我看到继父,叫了一声爸爸。
  继父好像很喜欢听到到这样的称呼,他关心了一下我的学习,印象中这个清晨已经是我和父亲说的最多话的一次。我帮他淘米,他在灶头生火,忽暗忽明的火光照在他的额前,让我头一次觉得继父是一个温暖的存在,我一直没有好好和继父聊过,总是淡漠的让自己妥帖地在这个家里独行。这些年,大概真的错过很多。
  巷口叫卖包子油条的声音在清晨的嘈杂声里最明显,我说爸给我点钱,我想买麻团,弟弟昨天说他想吃。继父的笑容更加深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二十递给我,说,多买一点。
  我心里涌上一种难言的幸福感,很后来的时候我才明白,生活的快乐之处常常就在你把每一个人的好妥贴的放在心上。
  我从巷口出来,转头就看到围墙处堆积的一些杂物,那里没有那个少年,但还是有倾泻的晨光,真是一个美好的早晨。
  而我会在今天遇到他。
  第4章 遇见
  【阿律的信】
  李森,今天天气可真冷,我第一次尝试穿短裙,却碰上这样的天气。今天是你离开的日子,你离别的红围巾我妥贴的收着,却在街上看到相似的配件时恍惚想起你的样子。
  经别一年,你还好么?我很好,甚至想的起来在这样的天气不要命的穿着短裙,真真变成初见那样的臭美鬼,你看到一定会嘲笑我,不过那又怎样呢?你就算鄙视我,我也想你想得要命。
  【正文】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