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作者:不是就是      更新:2021-02-17 12:11      字数:4701
  蓝找着了罗尔斯的家。我到他那儿低三下四地求他,他才留下我当个听差的。从前我没见过他,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的舅舅。他的嗓子有毛病,所以老是嗯——嗯——地咳嗽。他抽的烟是土耳其跟马德拉斯的混合烟丝。我一闻那味儿就知道。罗尔斯对我提了两个条件:不许出门,也不许刮脸剃头。你觉着奇怪么?当时我也挺奇怪这种怪主意。可是一个人如果有钱,还能给你事儿做,他要干点怪事也是应当的。罗尔斯要我别刮脸,别剃头,说是他想起的时候,他会亲自给我刮脸剃头。”
  “嗯,嗯——”我一边咳嗽,一边想着杜比的情况,我问道,“还有,罗尔斯家里连一面镜子也没有吧?”
  汪道克眯起眼睛,怀疑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不过这倒是实在的。好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了。我在那儿的日子过得满舒服。饭菜是饭店给我们送来的。我不喜欢吃墨西哥茶,什么都用橄榄油煎。平格尔,我跟你起誓,我真想谢谢老天爷,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太平日子吧。每天我收拾完屋子,热好饭,吃饱了就往自己楼下那间屋里一躺。你知道我那间屋子——”
  我气呼呼地回答道:“对,我知道得太清楚了。汪道克,别瞎支吾——”
  “老天爷,我什么都细细地告诉你了,怎么还说我瞎支吾!罗尔斯整天在楼上写东西,我呢,你明白,该想法子知道他舅舅的消息,好去继续了解情况。罗尔斯挺不爱说话。我小心地跟他探听过密尔洛司的事,留神过他来往的信,可是——平格尔,都没有结果!当然,他可以拿报上的广告来作秘密通信,而且罗尔斯收到的也只有报纸。我关在家里,一点自由也没有。你想,我连往信筒扔个明信片都不成,还能干出什么事呢!做了一个月的事,我的硬胡子长得老长,罗尔斯就给我剃了个头。起先我还替我的耳朵担心,哪知道罗尔斯博士竟是个本事高强的理发师,脸刮得很不错。就这样过了四五个月。有一天早上,我一觉醒来,觉得房子里静极了。既没有罗尔斯在楼上迈方步的声音(平常他写东西的时候,老爱隔一阵子就休息一下,在书房里走来走去),也没有往常他喊人的电铃响。我就上了楼——平格尔,咱们抽口烟吧。”
  汪道克住了嘴,请我抽烟。
  他使劲吸了几口,接着说:“唉,平格尔,我在罗尔斯书房里看见的事可真吓人!什么都翻得乱七八糟的。地板上、墙上都是鲜血。起先我想:罗尔斯让人杀了!所以我就去找倒霉的罗尔斯的尸首。从留下的痕迹能看得出,凶手拖着他的尸首穿过花园,往海岸那边走过去——”
  “后来就扔到海里了,”我说,一想起我在马萨特蓝遇到的那些可怕的事,就不由得发抖。
  汪道克同意道:“我也那么想。可是等我心里踏实了一些的时候,我决定冷静地把情况搞个明白。要是我马上就去报告警察——你很清楚,马萨特蓝的警察是怎么回事吧?要是我去报告领事馆——那谁也不会信我的话。”
  “噢,所以你就跑了吗?”我捏紧了拳头说。
  “没有,平格尔。我脱了衣服,跳进了水里。就在海岸下头,往那里扔过——”
  “扔过罗尔斯的尸首吗?”
  “不对。扔过装着石头的口袋。我在水底下找到了那个深绿色的宝贝口袋,那颜色简直跟海草分不出来。从水里出来以后,我想起了一位聪明的法官,他有一个主意:要是没发现尸首,那就未必是件凶杀案。所以我回家的时候,已经完全放心了。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三间屋子里都洒满了血,简直像发生过三件凶杀案。哪间屋子的四边墙壁跟顶棚、地板上都溅着血点。你琢磨一下杀人的经过,那你就得认为:在这三间屋子里,都有人砸碎过罗尔斯的脑袋。我问问你,他既然在图书室里受了致命伤,怎么还能上书房里跟人打架?既然在书房里让人砸碎了脑袋,怎么还能跑进楼梯旁边的客厅,在那儿第三次让人杀死呢?我睡在书房下边的屋子里,怎么什么声音都没听见呢?”
  我不由得问道:“你懂得犯罪学吗?”
  汪道克耸耸肩:“不——不懂。好好开动一下脑筋,我就琢磨出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了。我认为,血是故意洒的。因为罗尔斯的瓶子里可能存着些血。本来,从墙上刮下一点血迹,拿去化验一下,用显微镜检查检查,就能查出那是什么动物的血,甚至能查出是什么血型。可是我来不及干这件事。我当时就想到,而且觉得事情愈来愈清楚,这是罗尔斯自己——是,就是那么回事,平格尔!说这是罗尔斯干的好事,是有根据的。不管是犯罪的人,还是陷害别人的人,差不多都会留下自己干过的勾当的痕迹。罗尔斯把血洒得太过火了。后来,我在我的屋子旁边找到两根绳子(它们显然曾经用来系过一些很不值钱的东西)的时候,我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场谋财害命的劫案是假装的了。假装罗尔斯让人杀死,再把嫌疑扣到我的头上,这对谁有好处呢?既然杀了罗尔斯,干吗饶了我呢?既然能平安无事地弄走尸首,干吗不弄走抢到手的东西?结论只有一个:罗尔斯想甩开我,把我交给警察,自己跟他舅舅‘蛇教授’一起藏起来。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应该去追罗尔斯,逃避警察倒在其次了。我上了楼,打算到洗澡房里洗个澡,换身衣服。在那儿我看见罗尔斯忘记拿走的一面小镜子,一照——我不认得自己了。现在你来认一下,我倒是像不像从前的汪道克?”
  我同意说:“太不像了。”
  汪道克伤心地摇摇头:“根本不像。我从窗户里看见街上远远的地方有好些警察。要是罗尔斯存心整垮我,他可以打电话通知警察局长,对不对?嗯,碰到这种事,不该左思右想,应该跑。正巧这个时候,平格尔,你朝花园的铁门走过来——”
  “你这个混帐东西,太狡猾了,让我上了你的当!”我想起那些不痛快的事,不由打了个寒噤。
  “不然我又怎么办呢?耍滑头总是顶省事的办法。我不该让你看见我,因为你不会认出我,跟你见面会耽误我的事,那时候咱们俩,跟你说吧,谁也跑不了啦。我寻思了一下,要是警察在房子里光碰见你一个人,那你要证明出事时你不在场,并不费什么事。我承认这个计划太鲁莽了,可是如果你碰到了麻烦,那可不是我的错。报上登过审问卡尔涅洛的事情,非常仔细——还有,平格尔,你知道是什么事救了你?”
  “不知道。”
  “就是因为你在监狱里没有回答比格登——他是真的卡尔涅洛的朋友——写给你的那张字条,并且决定出庭替自己辩护。你这么做,让那些绿林好汉都伸了大拇指头。听说审问你的案子的时候,当地的许多土匪都坐在法庭里旁听,据说还花了不少钱请了个律师。”
  “汪道克,你从哪儿知道得这么详细?”我高声说,并且怀疑地看着捕鸟人的脸。
  “老弟,这都是报上登的。现在这件事不要紧了。我哄你坐在我的屋里的时候,我心里真是觉得太对不起你了。后来我就从海岸上溜进水里。我得赶快走,因为罗尔斯至少比我早走三个钟头。马萨特蓝的渔民都是些好人,凑巧我碰见渔民克瓦达洛,他让我上了他的帆船。我到了海湾对岸离圣卢克斯角不远的地方,听到了‘布克苏司’号沉没的消息,还听说当天早上有条小渔船从马萨特蓝送来一位带着一只皮箱的美国人。这时候我心里总算落实了。我像条猎狗似的跟在罗尔斯后面追。我跟他坐上了同一列火车,可是火车开到好莱坞的时候,他在铁桥前边拐弯的地方跳了下去。等我跳下去的时候,火车已经开到河的对岸了。后来我在罗林兹①赶上了他,那时候他买了一张从旧金山经过里诺②和埃耳科③飞到芝加哥的班机的飞机票。钱吗?平格尔,难道你不明白,那家公司为了监视竞争的对手,花多少钱都不在乎吗?
  我坐的飞机在底特律④郊区的上空赶过了罗尔斯,比他先在贝列丰特机场着陆。可是这个滑头家伙却比我先坐上了‘肯塔基’号轮船,把我甩在‘白星’公司的码头上了。我在欧洲寻找罗尔斯的详情就不必提了。最后,我跟着他到了埃绍夫。我死去的母亲是威斯里人,可是我从小就跟我父亲到爪哇去了。我来到埃绍夫以后,住在运河旁边,开始在郊区找他。我从年轻的药剂师艾德那儿打听到,去年在‘两朵玫瑰’山崖附近新盖了一处别墅,还知道有一个博士和一个老仆人住在那儿。这个杜比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艾德往别墅给他送过好多实验用的东西跟药剂,大概很发了点财。半年前,我在下边用望远镜看见,别墅里住着的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要是别墅里头住着的是罗尔斯跟他的仆人,那么另外一个人是谁呢?是不是他的舅舅来了?当时,我好久没有给我那留局待领信件的收信人报告什么消息了。因为我总想报告点重要的消息。要是说实话,那就得说,我连舅舅带外甥全都找不着了。所以我决定冒一下险——偷偷溜进别墅看看——“
  「①美国西部怀俄明州的一个城市。——译者」
  「②美国西部内华达州的一个城市,在旧金山东北三百余公里。——译者」
  「③美国四部内华达州的一个城市,在旧金山东北七百公里。——译者」
  「④美国东部密歇根州的大工业城市。是汽车工业和航空工业的中心。人口185 万(1950年)。——译者」
  我喃喃地说:“往我窗户里头爬的是你吗?狗怎么没有咬你?”
  “平格尔,猫啊、狗啊,全都是靠不住的。有的猎狗,你给它一块熏肉,它就连你当它的面往窗户里爬,也不会叫了。这算不了什么。当时,我就给了他们的狗一块肥肉,趁它吃肉的时候,我就打开这玩意儿——”汪道克对我指了指他短大衣上形状像钮扣的小电灯,“往窗户里瞅。我瞅见床上躺着一个年轻人,紧闭着眼睛,使劲憋住气。我不认识这个人,所以瞅一次就够了。我本来要爬上栗子树,看看二楼上的情况。可是楼房拐角后边忽然有簌籁的声音,所以我觉得顶好还是离开别墅。现在我说说最近几天的事吧。前天我注意到,有两个人离开别墅去逛山,可是就回来了一个。在帕特利克森林里能清清楚楚地瞧见别墅的前后两个门,所以我拿着望远镜呆在那儿。就是拿着这个——”说话时汪道克给我看了看他那个精美的望远镜,“我在那儿守着,看看另外一个人到底回来不回来——”
  我问汪道克:“说不定是一个人送走另外一个人呢?”
  “问得奇怪,送行的人谁还拿着矿灯、水壶和绳子。这些东西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的望远镜能看见六英里外落在值班水手鼻子上的苍蝇,你不信吧——”
  我用望远镜看了看琴恩角上的灯塔,看见绕着灯塔飞翔的燕子,清楚得就像离开我只有几英寸。
  江道克一边从我手里拿回望远镜,一边说:“我正在树林里瞧着那个别墅,忽然后边来了个活鬼似的家伙,浑身是泥,衣服也扯破了,脖子上挂着矿灯,腰里挎着这个水壶。这是你那天晚上卖给布里吉的,今儿早上我从他那儿买来了。从你说话的派头,我想起了咱们在蛇园里见面的情形,于是动了个脑筋。我往林子里招呼你,是为了细细瞧瞧你。你想想,山上没了一个逛山的,跟着山下就出来一个脏鬼,值不值得动动脑筋?我问你,你们到山上什么地方去了?”我一面津津有味地听他谈着我自己的故事,一面低声地说:“我们下了‘长鼻子’矿井。”
  “你是从‘湿笛子’矿井爬出来的吧?你那个样儿简直吓人。我认得你这个水壶,罗尔斯从搭板溜上‘肯塔基’号轮船的时候,身上就挂着它。这个水壶挺招人喜欢,是个贵重的古玩。这个银杯子至少有两百年了。你瞧,花纹多漂亮,字刻得多别致!你三文不值两文就把这样的东西卖给了布里吉!我拿话吓唬他,说要上傅雷逊局长那儿告他收买贼赃,他才按古董的一半价钱卖给了我。”
  我们细细鉴赏了这个水壶。我把银杯子拧下来,又拧上去,这时,汪道克结束了他的话:“在‘皇家之虎’的时候,我要跟你碰杯,可是你对我太没礼貌了。在那以前,我想法跟你舅舅说话,好看看你的动静,可是你一直不吭气。我明白,你是在动脑筋,想想往后该怎么办。对吧?所以我到底没有把握说:从‘湿笛子’矿井里出来的这个人就是平格尔。直到在这儿瞧见你跪在这两个坟墓的前头,我才认准,你就是死去的老平格尔夫妇的儿子。”
  汪道克站了起来,摘掉帽子,在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