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节
作者:
花旗 更新:2021-07-17 08:32 字数:4709
白就显得很“唠叨”。
捷克的两种文学传统
在欧洲的小说先驱拉伯雷的《巨人传》那里,小说首先地而且是首要地被赋予了戏谑的功能。
“卡冈杜埃”是个巨人,他可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所以作出一些惊世骇俗的事情还望各位看官见谅。这哥们从乡下来到首都,不仅不老老实实地呆着,反而一泡巨尿把巴黎淹了个水漫金山,连巴黎圣母院也差点遭了没顶。至于巴黎,财因为他这一泡尿而死了三十七万人口。
不真实吧,不要紧,拉伯雷本来就不是要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故事的。
昆德拉对此心知肚明:“格朗古歇太太有孕,吃太多的大肠,多到了别人只好给她吃收敛药的地步:胎儿实在太壮实,使胎盘叶松弛,卡冈杜埃滑进一条动脉,爬上去,从他妈妈的耳朵里出来了。从前几句开始,这本书就把它的牌打了出来:这里讲的不是什么正经事;也就是说,在这里,人们并不声明什么真理。……小说家与读者间的契约应该从一开始就建立;这本来很清楚:我们在这里的讲述不是认真的,即使它涉及到再可怕没有的事情。”
昆德拉一直非常担心读者没有幽默感,担心读者坐实他的小说主人公,他还一再强调,他的小说不过是“爱情小说”而已。因为如此紧张,昆德拉自己反而失去了他一直强调的那种“幽默”感。昆德拉是那种对读者疑神疑鬼的人,对翻译家疑神疑鬼的人,对误读满怀仇恨的人,所以他是一个无法完全释放自己的人。他的文学前辈卡夫卡似乎也一样——他甚至连自己都不相信。他在遗嘱里,吩咐好友兼遗嘱执行人布洛德把自己的小说稿子付诸一炬。然而,布洛德违背了他的意愿。一个不相信读者的人,往往对世界持怀疑态度,对自身也缺乏信心。卡夫卡的“变形”和昆德拉的“轻”,都是一种怀疑论的结果——因为缺乏什么,肉体反而浮沉在空中,无法落实。昆德拉常常被世界的“偶然性”所惊吓。在《为了告别的聚会》那里,一罐偶然的毒药,结束了整部小说。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那里,托马斯和特丽莎更是一种偶然。特丽莎就像一个篮子里的婴儿,顺水飘到了托马斯的床前。可是,这个篮子,为什么不会飘到别人的床前呢?托马斯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他无法对偶然性释然。相反,人家女画家萨宾娜却能在这种偶然性中,全身而退。相比之下,萨宾娜是一个幽默的人,她具有巴努什般搞笑的特质。跟她相比,托马斯只不过是表面的潇洒。用托马斯来暗喻昆德拉本人,其实也一样。和赫拉巴尔比较起来,昆德拉一直无法寻找到一个稳固的视角。他对知识分子态度暧昧,对他们的立场怀疑,同时,他又无法站到像赫拉巴尔的“第,四种人”那种角度上去。昆德拉讨厌庸众,他说过,“媚俗”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敌人。昆德拉用媚俗和赫拉巴尔区分开来,后者恰恰是“爱俗”的,他乐在其中。
在这里,卡夫卡和昆德拉都拥有一种俯视的角度。他们俯视芸芸众生,充满怜悯和同情。
跟卡夫卡和昆德拉相反,赫拉巴尔和哈谢克的精神来源却是啤酒和小酒馆,他们不仅相信自己的听众、读者,而且对自己充满信心小卡夫卡和…昆德拉是自上而下的,哈谢克和赫拉巴尔是自下而土的。自上而下有布道的色彩,自下而上则充满赞美,对一切事物的赞美,对上帝创造的大自然的赞美。
哈谢克是赫拉巴尔的直接精神导师。《好兵帅克》里的“帅克”是一个——按照赫拉巴尔的说法——极其纯洁的人物。他总是用一种类似天真的表情,从容不迫地应对所有强加于他身上的罪行。帅克非常体谅和理解各位辛苦操劳国家大事的大人们,他听完提审官的宣读,立即就签名画押了,他说:“以上对我的控告,均属事实。”控告本身是事实,然后并无内容。提审官和帅克都需要这种形式,他们配合得天农无缝。从艺术的角度来说;人们对当权者不是操家伙去拼命,而仅仅是讽刺和幽默。也正是在这点上,政治家哈维尔粗暴地介入了小说家昆德拉的艺术当中,便有了关公战秦琼的味道,一点都不“幽默”了。
赫拉巴尔也不战斗——他是一个怯懦的人——但是他在用艺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在“布拉格之春”发生的1968年,小酒馆的常客、常常是因为喝了几杯啤酒就滔滔不绝地开讲或者听别人神侃的赫拉巴尔,也遭到了小说带来的惩罚,他被禁止了写作——被开除出作家协会。
在布拉格郊外的一个小树林里,赫拉巴尔坐在屋顶上,带着他的那台老式打字机,用了十八天的时间,对着自己诉说,像他自己定义的“巴别代尔(中魔的人们)”那样,滔滔不绝,耳出了不朽的长篇小说《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我相信,在写这篇小说的过程中,只要有可能,赫拉巴尔一定端着啤酒,跟自己干杯。阅读《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酒到酣时的老先生,正倚在桌子的一角上,滔滔不绝。说老实话,“讲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小说叙述模式之一,《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好兵帅克》、《拉伯雷》和《堂·吉诃德》也是这种模式。
在另外一部赫拉巴尔非常看重的中篇小说《过于喧嚣的孤独》里,那个被时代和人类社会抛弃的垃圾打包工汉嘉,除了打包的必要劳役之外,他的最大乐趣就是读书和喝酒。这是两种性质类似的行为,读书和喝酒,都能让汉嘉飞升,使得他的庸常的、苦难的生活,变成一种审美的活动。汉嘉喜欢在每一个垃圾包里,放进一本类似康德的《天国论》的名著,在垃圾包外面,细心地打上一张名画的印刷品,比如凡商的《向日葵》。由此,汉嘉让自己脱离了地下室乃至整个捷克的世俗社会,进入了审美的领域。
在人类的文明史中,“酒”甚至比镜子还重要。镜子让人们认识自我,酒则恰恰相反,酒让人迷失;更多状况下,迷失是令人愉快的事情。我们看到,高雅人士都酷爱镜子。在巴黎的凡尔赛宫里,有一个镜子的长廊,让每个游客来到这里都原形毕露。镜子是自恋者的宝物,相反,酒则是一种。真正的迷失。“第四种人”不需要自我,他们扔掉自我,就像扔掉一只破鞋一样。
博尔赫斯说,镜子和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都使得人口增加。
博尔赫斯是一个严肃的人,从照片上看起来不苟官笑,内心充满了智性的思考,说话非常有趣。在哈谢克的时代,布拉格的另外一名文学大师卡夫卡有如博尔赫斯,他们都非常严肃,严肃到了忧郁的程度。他们都见解独特,偶尔在严肃的场合下说出了令人喷饭的事情。
在捷克的后来作家中,昆德拉是卡夫卡的智性传人,赫拉巴尔则继承了哈谢克的衣钵。卡夫卡和哈谢克代表了捷克文学传统的两个极端。卡夫卡是优雅的,智性的,哈谢克是粗俗的,戏谑的。哈谢克和卡夫卡出生在同一年,又同在四十岁那年死去。但是,他们虽然都在布拉格生活,却从未谋面。对此,赫拉巴尔评论道:“因为无产者哈谢克总是出入于楼下他的那些小酒馆里,而卡夫卡跟他的朋友们则常去二层楼上的咖啡馆。”
跟卡夫卡和哈谢克的关系类似,赫拉巴尔和昆德拉这两位当代最有名的捷克作家,同样避免碰面。在赫拉巴尔的文章里,似乎没有提起过昆德拉,而昆德拉的文章里,也没有赫拉巴尔的名字。
小酒馆和咖啡馆的对应非常有意思。小酒馆里弥漫的是一种随意的气氛,而咖啡馆里,则充满了严肃。正像赫拉巴尔暗示的那样,一幢楼如果有自己的身躯的话,那么二楼就是头颅,底层即为躯体。躯体总是充满欲望的。在《我曾伺候过英国国王》里,主人公、小矮人蒂迪尔就充满了成为“百万富翁”的欲望。他盼望着自已有朝一日能够发大财,好用一百克朗的钞票在地板上铺着玩。
是的,在地板上铺钞票玩的确不太严肃。但是蒂迪尔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他的理想是成为百万富翁。同样,虽然赫拉巴尔喜欢出没于布拉格的小酒馆里,但是我们也不能据此就断定,他是一个庸俗的小市民。赫拉巴尔的理想更为远大,他要成为整个时代的见证人,就像他“作为列车调度员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一样。赫拉巴尔虽然漫步在布拉格的大街小巷,貌似一个邮递员,然而他却是一头珍贵的独角兽。酒和小酒馆让赫拉巴尔具有了捷克普通人的特质,同时让他拥有了一条魔法的舌头。而他的文学,让他成为了整个捷克文化的代言人、历史的见证者。
赫拉巴尔可能更早就遇见到了文学的衰微,他在《过于喧嚣的孤独》里写道:
“兴许他就是一年前的那天夜里我在霍莱肖维采屠宰场附近遇见的那个人,他用芬兰刀顶着我,把我逼到一个角落,掏出一张纸来给我朗读了——首咏希强内农村美丽风光的小诗,读完之后他向我道歉,说眼下他找不出别的办法让别人听听他的诗。”
夜枭声
■ 孙 郁
1
我第一次看到猫头鹰颇为惊奇,怪怪的目光射过来,像要穿透人心似的。于是也想起鲁迅画的那幅猫头鹰画,真是传神得很。中国人是不太喜欢猫头鹰的,原因是它有恶的声音。汉魏时期的曹植在他的《赠白马王彪》一诗中,写到“鸱枭”,就是俗话说的猫头鹰,认为是恶鸟,形象自然可怕得很。唐宋时的文人每每写到此鸟,大多有不祥的暗示,读之有些晦气。但鲁迅却喜欢这个怪鸟,记得有一次在致友人的信中自嘲地说:我的文章是枭鸣,别人不爱听。在许多文章里,鲁夫子都流露了类似的观点,那是别有一番意味的。明知道别人不喜欢,且又愿意那么说,也足见他的性格。
大概是沈尹默吧,他在一篇回忆录里讲到了五四时的同仁们。内中谈到钱玄同。钱氏有一次和友人笑着说:鲁迅像只猫头鹰。不知道此话传到了周氏兄弟那里没有,倘若知道有人这样描述自己,鲁迅会心以为然的。在他的朋友的回忆里,鲁迅的形象是灰蒙蒙的,蓬乱的头发,矮矮的个子,说一口绍兴话。他的长衫也普通得很,仪表没有太特别的地方。有人描述他时,说面带黄色,有点憔悴,但吸起烟时颇有精神。他外出的时候,甚至有人疑心是鸦片鬼。“文革”中的传记都不太提及于此,大约有损于高大的形象。可是鲁迅的灰色的、神经质的一面,的的确确存在着。你若细读他的作品,是会得到这一印象的。
我曾经说,鲁迅的文章只有黑白两色,很像木刻,明暗交错着。他习惯于在墨黑的世界里发出奇异,的光,晦明不巳之间,射出冲荡的气息。有学者写到鲁迅时,注意到其身上的黑暗面。那形成了一种精神的底色,连先生自己也说道:
但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唯“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所以很多偏激的声音。
承认自己黑暗,又无法证实这黑暗里的问题,这对他是一种痛苦。它像蛇一般纠缠,久久不去。北京时期的鲁迅,几乎都是在焦灼里度过的。也用了种种办法麻醉自己,让心沉下去。可是偏偏不能。在夜色茫茫,众人昏睡的时候,独自醒来,又不知如何,那一定是痛苦的。他在文章里向人坦白了此一心境。
习惯于在夜间工作的他,有时在文字间也流露出神秘的气息。有趣的是他对夜的意象那么喜欢,小说的场景也多见暗色。《狂人日记》的起始就写到了夜的月光,森然里透着绝望。《药》与《祝福》通篇弥散着鬼气,仿佛坟旁的花草,瑟瑟地在黄昏里抖动着。他的许多文章的名字,都以夜为题,对这意象有着亲近的心。气质的深处,和长长夜色搅在了一起。《长明灯》是夜的惊恐,《孤独者》仿佛地狱边的喷火,而《野革》诸文,如月色下闪烁的寒光,溅出丝丝寒意。比之于同代的陈独秀诸人,鲁迅不太爱写那些理直气壮的文字,内心更为忧郁、苦楚,甚至充满了不确切性的恍惚。这一切都让人感到进入他的世界的困难。
许广平的回忆录里写到鲁迅的生活习惯。夜里写作,上午睡觉,先生大约已过惯了这一生活,在万籁俱静的夜,人们睡去了,独他还醒着。留学日本时,就已是这样熬夜了,直到死,一直没有什么改变。周作人在回忆录里,写到鲁迅的夜猫子形态,颇可一阅:
鲁迅在东京的日常生活,说起来似乎有点特别,因为他虽说是留学,学籍是独逸语学会的独逸语学校,实在他不是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