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
空白协议书 更新:2021-07-17 08:01 字数:4775
符号:
像圆形剧场那样下凹,沐浴在雾霭之中的这座城市,过了桥那头才渐渐开阔,布局也没了章法。再往后,平坦的田野重又走势单调地隆起,延接到远处苍茫的边际。从高处如此望去,整片景色了无动静,像一幅画;下锚的船只挤挨在一隅;河流在葱郁的冈峦脚下描画出流畅的弧线,椭圆形的岛屿恰似露出水面的一条条黑色的大鱼。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随风飘散开去。铸造厂传来隆隆的响声,和着矗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清脆的排钟声。大街两旁的树木,凋零了树叶,宛似屋宇间一蓬蓬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犹自闪着亮光,屋面随地势起伏而明暗不一。时而,一阵风挟着云团掠向圣卡特琳娜山冈,犹如股股气浪悄没声儿地撞碎在峭壁上。
翻译没有定本,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是否定本,这些都是学术界还没定论的问题。我不敢说周克希先生的译本在总体上或在某一方面超过李先生的译本或其他译本,但是我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同的,有自觉的美学追求,因而有其价值的译本。
植字skypavilion。yeah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包法利夫人>正文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第一节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再说—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老师喊道,“声音高点!”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复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沿着沟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
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健美。
十二岁上,他母亲才得到允许,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刻把钟,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动词变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甫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就停留在这一步呀。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等到这个顽童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再说。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餐厅里就餐。他的家长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来一次,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打发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带的《希腊游记》,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三年级结束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学,并且要他学医,说是相信他会出人头地,得到学位的。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弄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