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
卡车 更新:2021-02-17 12:04 字数:4747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儿,最后去了丽江,白天的时候找一支旅行团跟着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沉得要命,想想自己根本没法带回去,于是第二天到邮局去寄包裹。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像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的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她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她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又换上一条素色的。还好路人们只顾着赶路与逛街,若有谁在看她,想必要被她逗到发笑。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颤粟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沈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的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岁月静好(1)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程少臣偏偏拖了她一路走上去,直害得她死死的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仍是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真的要听实话?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我要听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下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回去,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恨恨地说,但是却藏不住嘴角的笑。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了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便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的大半日都没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只好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谁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中了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围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动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都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狞笑。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在嘀嘀嗒嗒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在一起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阖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一直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然后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地说:“好。”
岁月静好(2)
他们真的开始认真对待孩子的问题。沈安若认真地去查体,西医中医都看过,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只有一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外,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那些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看见没,再好的女孩子,一旦嫁了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再做了妈,完全就成母夜叉了。”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的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再挑食,强迫自己吞下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呵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神圣起来,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不过也没有那么顺利。之前他们的防护措施太严密,所以沈安若总以为一旦失了防护,怀孕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显然她太缺乏经验。
第一个月,她第一次咬着下唇,眼睛都不眨地盯着验孕棒,后来程少臣说她当时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无畏的视死如归的神情。
第二个月仍是没有结果。她叹口气,程少臣又说:“你明明就是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其实他冤枉她,她只是觉得,这好比大考之前,夜夜苦读不能尽兴地玩,终于解放之日就在眼前了,结果却说考试延期,这紧张的日子还是要继续,光明之路遥遥无期,真沮丧。
老中医说她体质虚寒,比常人受孕机率小,想来是真的。所以到了第三个月,当程少臣又以一副乐在其中的姿态评价她的有趣表情时,她很是气恼。明明是他的提议,结果紧张的是自己,而他却在一旁看好戏,最后整晚都不愿理他,连他打算碰碰她时都一把将他推开。
“你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不如顺其自然吧。”
沈安若不理他。
“你干嘛迁怒于我?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程少臣忍着笑。
她为什么要深更半夜跟这个无聊的人讨论这样儿童不宜的话题?沈安若扯了被子蒙住自己的耳朵。
“嗳,我就是说着玩玩,其实我也没做好准备。昨晚梦见你生了四胞胎,我两手各抱一个,肩上扛一个,还有一个在地上哇哇哭,当时就吓醒了,出了一身汗。真是恐怖啊。”
沈安若正在被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听到他这样讲,实在忍不住笑,终于掀了被子露出脑袋来,大口的喘气,被他趁机夺走呼吸。“唔,你不要气馁,我们再接再励好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辐射,晚上她几乎不再上网。程少臣晚归的时候,她便找了轻松的碟,蜷在一堆软垫里看完一张再换一张,一直到他回家。如今她只看被批判作肤浅的商业喜剧片,那样轻松自在,看时笑得开心,不累脑子,看过之后几乎连电影名字都忘掉,多么好。有时候看着看着便睡着,醒来时发现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身边的程少臣已熟睡。
那阵子真是他们结婚以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几乎恢复到婚前君子之交般的淡然交往的程度。只不过那时候,沈安若从来没有预想过明天,前方仿佛苍茫一片。而如今,她几乎可以清晰看到对面的岸。
程少臣突然提议要陪她回娘家,她欣然同意。安若父母离他们的城市不算特别远,但往返一趟仍能够耗去一整个白天。程少臣忙,除了节日,通常沈安若自己回家,坐火车,周五晚上出发,周日再回来。
“你最近很闲么?怎么会突然想念我爸妈?”不是她疑心重,而是他一向懒,连自己家都不愿回,常常打发了她一个人作代表去见公婆。
“爸前天在电话里说,他种的一株芍药上开了三种颜色的花,多稀奇,去看看好了。还有我真怀念妈做的红烧鱼,吃了那么多家饭店,就没有做得比她更好吃的。”
“你这理由……被他们知道,不知道会哭还会笑。”沈安若觉得他真是搞笑,“咦,你什么时候跟我爸那么好啦?你不是很怵见到他么?他都没告诉我那株怪花的事。”
“我比你更讨人喜欢呗。”
难得他们一起回家,高兴坏了安若的妈妈林战云,整个下午都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将安若的老爸沈靖和也指挥得团团乱转。
“沈老头,把那个、那个和那个给我拿来。”
“你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