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作者:桃桃逃      更新:2021-07-12 22:15      字数: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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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后我还去郊外的看守所探望过徐建设一次,我带给他一条红塔山,几件我不要的衣服。他剃光了头,脸上发胖了,但两眼无光,垂头丧气,一连抽了好几根红塔山。
  我看着这家伙可怜,花了十几万找朋友上上下下打点,想把他弄出来,但没有成功。不过现在想想,让他呆在里面也挺好的。
  〃挪威的森林〃被查封后,有一天我路过那里,发现已经变成了一家韩国烤肉餐馆,里面人头攒动,烤肉飘香,我一打听,才知是一位东北人开的,打着〃三千里〃连锁店的牌子,生意非常火暴。
  后来〃夜香港〃何琴琴来北大读那种短期进修式的MBA班,我还请她在那家冒牌〃三千里〃烤肉店吃过一次。何琴琴大声赞叹:〃美味呀美味!〃
  说到何琴琴,多年不见,漂亮还是漂亮,但我只能这样描述她:腰肢粗了,双乳下垂了,整个人变胖了。
  她开着一辆牛逼奔驰,沿着未名湖边转了两圈,她散发出的香水脂粉气熏得我憋气,她趁刹车时顺手触碰我的大腿,但我已没有了珠江边的感觉,她见我没有反应,大为不快,阴着一张粉脂脸。
  我难道还要看你何琴琴的脸色吗?这可是在中关村在北大未名湖边,而不是在欲望横流的珠江边。哎呀!她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我把脸转向车窗外,看到博雅塔在树丛中高高在上,阳光给它涂上了一层耀眼的光环。我再看何琴琴时,她正努力噙着泪水,好像我不与她调情,就是欺负她一样。
  有一日,我都搞不清是上午还是下午了,我正躺在被子里做梦,怀里抱着原来陈曼留下的一只毛茸茸的大白兔。
  突然,我被一阵急促的呼吸声惊醒,我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姑娘站立在床边,她是谁呀!我的天呀!她是陈曼!
  我被吓得半天缓不过气来,莫不是陈曼变成一个女鬼来收拾我?但想变成女鬼要来收拾我的不是陈曼,而是〃夜香港〃何琴琴呀。
  在一阵恐惧中,我从被子里沙地直挺挺弹起来。哇!确实是陈曼,她长发披肩,面带微笑,穿着一件印满英文字母的紧身上衣,胸部浑圆突出,腰肢向内收紧,妩媚动人。
  我快速闪了几次朦胧的睡眼,这不是在梦中吧?陈曼不是在哈佛吗?怎么突然降临到我床边?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正在发愣,陈曼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我确信这是一声真实的尖叫,她小母鸽似的弹跳着,向我呼啸般猛扑过来。
  我张开赤裸裸的怀抱,迎接着这个从哈佛飞过来的〃肉弹〃。
  陈曼这次是回北京开一个有国家领导人参加的经济论坛,她将作《〃〃之后的全球经济》的报告。
  她却对我来了个突然袭击,把气氛弄得既紧张又兴奋。她迅速脱衣入被。
  云雨之后,她躺在我怀里,我把她走后所发生的一切告诉她:杨丽娜怀孕结婚,李宝国魂归西天,徐建设开妓院入狱,〃挪威的森林〃成了烤肉店……
  一切的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现在又变得无所事事。
  我们两个赤身裸体地躺在年的北京,窗外天高云淡,秋已深了。陈曼脸上挂着泪珠,我想那是伤感而复杂的泪水。我贪婪地吻着她的泪水,那味道仿如青春的味道,当然也是爱情的味道,我们生活的味道。
  甜甜的,咸咸的,苦涩的。
  附录:
  噪音时代的喘息
  邱华栋 (《青年文学》主编,著名作家)
  我的好朋友周瑟瑟的两部长篇小说一起出版了,这对我都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在武汉,文学青年和文学爱好者,就像是地下党一样,彼此都喜欢来往,喜欢串门,喜欢一起喝酒闲谈,并且在武汉的各种文学活动中扎堆儿出现。我就是在那种情景下,认识了周瑟瑟。
  周瑟瑟是湖南人,湘人的气质很浓厚,并且是一个很有活力的男人,热情、义气,还有些跟各种人打交道的社会经验。他很早就写诗,那时侯就是一个较有名气的诗人。
  当时,我们在一起,断断续续搞了一些文学活动,也策划了一些出版的事项,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当时他和台湾、香港、新加坡的一些诗人作家有联系,他做了很多关于海外华人诗歌的研究,也写了几本专著。那些日子,是我们的青春岁月和诗歌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即使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仍旧是有声有色的,虽然贫穷,但是却充满了激情,和我们对未来即将展开的岁月的强烈渴望。
  后来我毕业到了北京,他在武汉干了几年,当过记者、编辑,后来去了广州,前几年他又来了北京,在一家软件公司当管理人员,他接着写起了小说,这使我很兴奋,而且一上来就是长篇小说,我就更兴奋了。因为我们当初的一批文学同好,坚持下来的并不多。我有一个同学,他毕业后,出于生计,养过家养野猪,还养过家养野鸡,生意非常好,可是他仍旧没有放弃写作,前些日子,还给我邮寄过来他写的一部中篇小说集,写的全部都是农村基层生活,那些乡霸县霸,县官现管们的事情,很有意思。也是一个坚持下来的范例。
  我就觉得,文学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是一种永远的理想,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校正,一种对梦想破灭的补偿,一种对形式和回忆的迷恋,一种对隐秘内心的编码。为什么生活在今天如此的动荡转型社会,时代的噪音如此强烈,城市的喘息如此焦虑,我,那位同学,还有周瑟瑟,仍旧愿意并且相信以文学的方式继续构筑生活?答案不言自明。
  因为和周瑟瑟很熟悉的原因,我喜欢在他的这两部小说里面寻找他生活的影子,和生命的踪迹。
  我发现,这两部长篇小说有着完全不同的质地,写作时间稍早的《暧昧大街》,虽然名字今天已经被修改得十分煽情了,但是却是一部内省的作品,是他诗人身份没有消退时期的写作,充满了想象和幻想的成分。小说里面出现了一个医生,这个医生喜欢出没于一个叫〃企鹅大街〃的大街,这样的含有隐喻成分的设定,都和现代主义文学的影响有关,和小说诗学有关。小说中的医生,可以看成是作者内心投下的一个影子,这个医生不仅要给别人治病,而且还要面临自己的疾病今天,谁又不是病人呢?这部小说的叙述语调很轻巧,阿拉伯数字分列的章节并不长,所以规定了小说本身发出的声音,必定是愉快的,短促的,带着一些稍微抑制的快感的呻吟和喘息,尖叫和尖叫了一半的尖叫。而且,这部小说我可以看见周瑟瑟语言上和诗歌训练的关系,诗的语言使小说的语言充满了透亮的色彩,类似于突然被透明的玻璃割伤了你的手,虽然有瞬间的疼痛,但是透明的快乐和些微的受虐感,恰好地表达了他对内心逐渐敞开的生活的一种欣悦展示。
  我喜欢这部作品,虽然它有对当下生活的分裂观察,如同再回望蝇眼中分裂开来的世界,但是却有着诗心与诗的意象,类似瓶子里的水轻轻地晃荡。而且,这部小说还把我带到了潮湿和燥热的武汉,那些已经一去不返的岁月,那些雨天的蜗牛爬满了草丛、春天到处都是法国梧桐呛人的绒毛的日子。这部小说是一部幻想和隐喻之书,一部诗人内心影子投射的经过快速剪辑的画册。
  而他另外的一部长篇小说《苹果》,则是如此地和当下生活有关系。我不想重复这部小说的故事,我只是描绘对小说的印象与它自己的气质。它完全和周瑟瑟的北京、武汉、广州的生活经验有关系,甚至在地理上,具体到和北京的中关村、广州的珠江与武汉的东湖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是一部城市地理奔袭之书,是三个城市的爱情谱系,体现了作者在物质空间转换之后,带来的不适应症和故意解放自己的欲望疯狂;一部心灵突然被时代的焦虑和欲望所俘获的挣扎之书,重现了隐私时代的情感碎片;是噪音时代的反抗噪音之书,在叙述的噪音中我听到了一种清晰的求真之音;更是肉体沉重喘息但是精神却已经出壳,并且在一边发笑之书,割裂了我们的肉眼看到的整个世界,组合了当下生活的多重影像。
  两部长篇小说,分别呈现了周瑟瑟不同的生命状态,也将带给读者不同的阅读体验。一种是前现代的,无论是语言还是故事,无论人物还是场景,都有些古典主义即将死亡的预兆,而另外的一种,则是后现代的,是对当下生活的镜子完全破碎之后的拼贴和杂糅,是对情感马戏的戏仿和再戏仿。
  我很高兴地看到了多年的老朋友的作品的出版,它们成为了一个小小的脚注,见证了他个体生命的踪迹,见证了噪音时代的喘息和梦境,也见证了文学魅力的疯狂,和我们牢不可破的文学友谊。
  《苹果》创作谈
  长发有情,短发无情,纯情只是乌有
  周瑟瑟
  写《苹果》之前,我生活在武汉、广州,写《苹果》时,我已生活在北京。
  在武汉、广州时,我是长发,在北京时,我是短发。在朋友们眼中,有两个周瑟瑟,一个是长发周瑟瑟,一个是短发周瑟瑟,也有人把我区分为诗人周瑟瑟,企业化周瑟瑟或周老九。在我对自己的人生划分中,我也是基于长发短发的概念,可以划分为长发时代与短发时代。
  我的长发时代,绝对的有情或多情。那是年代中期至年代中后期,长发周瑟瑟是一个活跃的诗人,就像现在的网络诗人一样,那时的我热衷于办民间诗刊诗报,热衷于组织各种诗歌活动,把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长沙的诗人弄到武汉吃饭喝酒,当然也不断的谈情说爱,不断的说话与朗诵诗歌,有时好长时间我的嗓子都沙哑着。一个男人长发飘飘,穿着破皮夹克,满脸冷峻,走在那个时代的校园里,引来女孩们火热的目光是很平常的事。但那个年纪,并不是你们想像的那样生活混乱、瞎玩女孩,我真的把爱情看得极为神圣,梦想把自己变成《巴黎圣母院》里丑陋的敲钟人──他绝对是一个酷男人,我梦想像他一样与一个高贵成熟的女性来一场生死恋。而我周围的女孩,漂亮、性感,但就是没有我最想要的东西。所以,我在二十一二岁以前,还是一个童男,当然后来不是了,但一次做爱,我笨拙到不知如何操作,直到从武汉大学一位长发画家的画室里看到一本画册,才恍然顿悟,原来应该那样搞才对。从这个事件上,我认为那时我是纯情的,甚至是单纯的,我的生活没有任何阴影,我的爱情不带任何杂质。
  在武汉,我的双眼清澈,我的长发沾满灰尘,我清瘦,我的身体是干净的。
  离开武汉,我去广州,办杂志,我看见灯红酒绿的城市向我扑来,我没有退让,我拥抱了它,我很饥渴,我需要刺激,我需要物质,我需要爱……美丽的珠江我爱你,二沙岛上的二奶、小姐们,我差点被你们的香气吓倒。而宏福路,我每天上班必经之路,那条马路,有广州市最著名的同性恋酒吧,是男妓出没的地方,我经常看到打扮性感的中年女性或前卫的小姑娘把长得帅气的〃鸭子〃(男妓)带走。有时我的目光会与她们的目光相遇,有时她们也会引诱我,〃小帅哥,想不想爱我?〃她们的声音带着烟草味,好听,我有点喜欢那种味道,啊!不!我不可能,〃是我给你钱,你不必给我钱……我喜欢你纯纯的……〃我有些生气了,〃我纯吗?我为什么要纯?〃我过去的纯情崩溃,我无所适从。
  我很快离开了广州,我觉得我如果在广州长期待下去,我一定会堕落。一个男人要堕落是很容易的,北京可能比广州更适合我生活,我想。在广州我生活的时间最短,但对我的触动最大,我认识到女性世界的强大,女性对男性的这种方式的挑战让我难堪。广州这个城市只是我一个小小的过渡,但收获非常大,诱发了我写作《苹果》。
  我想写对女性的态度,当然也是我对生活的态度。但在广州的那些日子,我忙于办杂志,忙于后半夜的社交,一夜夜地游荡在酒吧,周末要么去番禺看野生动物,要么去深圳会朋友,就是没有时间动笔。写长篇小说必须要让自己安静下来,在广州,我的心一直在乱动,我的身体也在乱动。并且,我还留起了山羊胡子,像一个〃媒体教父〃,还喜欢到别的报社去讲课。只有来到北京,我的心一下子安静下来。在好友的安排下,我住进了北大楼一楼的内部房间,条件如星级宾馆,但贵了一点,每月要近三千元吧。我迅速进入了《苹果》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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