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
桃桃逃 更新:2021-07-12 22:15 字数: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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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天比他们还年轻,连多元一月的固定收入也没有,他靠作曲为生,自称〃为劳动阶段的艺术而活〃。但此人还为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敌后武工队》、《离开雷锋的日子》,电视剧《霜叶红于二月花》、《春风沉醉的晚上》等等作过音乐。
但他情愿投身最贫穷的话剧,并且他们在这出戏上分文不取,还每人垫进几千元积蓄。
张广天的胸前别着一枚毛主席的像章,毛主席是他的偶像。他一口烟黄的牙齿,圆脸,带着微笑,他说他每天读《毛泽东选集》。他早年就读于上海中医学院,后来弃医从艺,这与格瓦拉经历相似。
他们三人被人称为是中国的〃新左派〃。
对于这出戏,也有一些人持批判意见。王朔、钱理群就批评了张广天。
北大教授戴锦华说:〃如果深深打动我们的那一切只是一种消费时尚、一场表演,而且可以把这些东西成功表演的话,那真的很悲哀。〃
李宝国说:〃我很欣赏格瓦拉的男子汉情怀,他对母亲、妻子、儿女的情感让人心动,但这出戏过多的讥讽社会,似乎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切·格瓦拉与张广天离我们的生活又渐渐远去,他们的戏剧和声音慢慢消逝。
春天是怡人的,北大和清华附近的树木长出了新鲜的叶片。春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阳光下,鲜嫩的树叶闪闪发亮,如果你抬起头,阳光中沙沙的树叶会晃得你睁不开眼。
我从贺迷那里拿来几本格瓦拉的书籍,常常一边喝酒,一边看上几页。
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一家旧书店里,我翻到了一本盖有〃北大革委会〃公章的《毛泽东选集》,他妈的店主居然以元卖给了我。每次我累的时候,就泡上一壶清茶,坐在〃挪威的森林〃的一个角落里看《毛泽东选集》。
春天差点让我忘记了那个叫苏梳的清华女孩。直到有一天,我和陈曼不知不觉从北大东门散步到清华园,在清华那块著名的草坪上,我和陈曼双双躺下。青草又嫩又软,散发着初春的青气,我们看着白云从清华校园上空飘过,听着春风穿过树叶的声音,不一会儿,陈曼睡着了,我一侧身,就看到那个叫苏梳的脸蛋儿红扑扑的女生也躺在草坪上,那一瞬间,我还以为我在梦中。
苏梳手拿一本薄薄的小开本的书在看,她看得很认真,头微微抬起,一只手臂枕在头下,一条腿跷起,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衬衣,裤子是白色的,衬衣与裤子都紧绷绷的贴在身上,看上去是那样健美,这真是一幅草地、少女、白云的美景。
她手上那本小书我似曾相识,她大概是看累了,翻转身,伏在草地上,这样她的屁股就向天空翘起,细小的腰肢向下凹去,与草地起伏的形状浑然一体。
我闭上眼,回想起前一个月在北京人艺切·格瓦拉剧场一次吻她的情形,这个女孩当时既害怕又紧张。
等我睁开眼,苏梳又翻转身,平躺在草地上,对着天空在想什么,天上的白云这时候已飘过了清华上空。噢!我看到了那本小书,封面粉红色,有一个线描少女躺在草坡上幻想的图案,我看清楚了,那是本人的一本诗集《缪斯的情人》。
现在,这本诗集正躺在她的大腿上,在天空下紧紧合在一起,我想她是看累了,过一会儿她还会打开诗集,那些诗句都是我青春期的记录,是我最真实的心灵语言。
我全然不顾陈曼正躺在我身边,她脑子里全是茅于轼、萧灼基、厉以宁、吴敬琏,我想她就是在春日的小睡中,她也在琢磨这些经济学家。
我没有想到会在清华园的草坪上见到苏梳,自从上次在那种特殊的氛围中吻了她后,我就再也没有去找过她了,她也没有与我联系过。
现在看到她在读本人逝去年代的一本诗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美的事。如果换了别的女孩如饥似渴地读本人的旧诗集,我会觉得特没劲。
躺在草坪上,我的心情既紧张又兴奋。
我想,我与苏梳之间一定会发生一场美丽的故事。
她像一个天使似的等待着爱情的降临。
我从内心深处喜欢这种与我接过吻之后,再不与我联络的纯情少女。这种事只有纯情少女才做得出。
我不知苏梳看到我那些呼唤爱情的少作,会作何感想。
她会不会误以为我是一个已婚诗人?因为那本诗集里有诸如妻子、婚后、做爱之类的意象。
记得其中收有一首叫《天涯》的短诗,把人生写得沧桑而复杂,但那只是我初中三年级时的作品。
我在远离妻子的地方
我就在天涯
断了衷肠
又丢失了多愁善感的瘦马
我搬动乱石
让水声更响
狂饮这天涯之水
抱头痛哭,以土洗面
以明月洗箭
撕破流水
我看见妻子更瘦
怀抱陶罐
喂养啼哭的孩子
天涯的水声更响
我挽起衷肠,扶着瘦马的影子
天更低
天涯更加高远
这他妈的简直是我这一生中最苍茫的情感了,那时我还刚开始遗精,连妻子是何方神圣还闹不太清,但我就写出了这样的诗作。
想必苏梳也弄不懂少年的体验为何如此奇妙,如果我是古代少年倒也情有可原,岁成亲做爸爸,丢下岁的妻子岁的孩子,骑上瘦马,怀抱陶罐,背上弓箭,手持利剑,像一个侠客奔波于江湖之上。
清华的风大有让我们入睡的感觉,不一会儿,疲惫向我袭来,若不是陷入对往事的回忆,我随时可以睡上一觉。
清华学生们在林荫道那边走来走去,教学楼前有人在唱歌,隐隐约约听出是羽·泉的最新作品。唱歌的人不一会儿就消失了,教学楼前空无一人,但羽·泉的歌声好像在风中飘动。
陈曼在草坪上睡得很香,左手轻轻放在腹部,那个部位柔软温暖,我不知多少次与之亲密接触,右手伸过来,压在我的大腿上。
啊!多么甜美的春日微风,让我们的心为之沉醉!多么健康、丰腴而安静的女友,叫我如何不与之相爱!
但让我忧郁,让我兴奋的是两个,而不仅仅是一个。北大和清华,这是两个浪漫而甜蜜的天堂,她们在这里读书,度过青春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陈曼和苏梳,就像草地上两朵迎风绽开的花儿,嫩嫩的叶片,坚挺的茎,粉红的花骨朵,花蕊在阳光的抚摸下打开,散发出春天的气味。
我喜欢清华的阳光、清华的风、清华的春天,我也喜欢清华的女孩,喜欢花草一样生机勃勃的苏梳同学。
我一不留神,苏梳不见了,从草地上消失了,天还是那样蓝,风还是那样轻,但她小鸟一样突然飞走了。
〃我的爱情鸟,她突然飞走了。〃
我的那本诗集《缪斯的情人》,还躺在绿色的草地上,远远看过去,就像苏梳遗落的一片卫生纸,就像爱情鸟丢下的一片羽毛。
我轻轻把陈曼的右手从大腿上拿开,她还在春风中双眼微闭,鲜红的嘴唇吐气如兰,酥胸蠢蠢欲动,这位北大博士生可能是太累了,她需要在春风里好好睡上一觉。
清华的男生和女生都换上了单薄的春装,他们青春的肌体散发出诱人的活力。
我像一只在春风里奔跑的小鹿,与他们擦肩而过,在朱自清先生所描述过的那片荷塘边,我似乎捕捉到了苏梳那纤细的背影,她情诗一样若隐若现,把我弄得晕头转向。
看来,八十年代出生的漂亮女孩,就是如此羞涩而有趣。
荷塘还带着冬的味道,但残枝败叶经过春风的吹拂,就像陈曼的酥胸一样蠢蠢欲动,虽然把荷塘的残枝败叶比喻成陈曼的酥胸,无论如何是不恰当的,但面对春天,它们内在的萌动却没有什么两样。
我在荷塘边站了半天,看清华女生把衬衣扣子解开,露出里面的紧身背心,举着V字形手势,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她们一遍一遍地摆出姿势拍照。
至少有四五次我被拍进去成了她们青春的背景,我不知道她们以后翻看这些照片时,会不会注意到我。我叼着半截香烟,手拿一本诗集,三七开的头发乌黑发亮,俨然三十年代的风流文人。我东张西望的样子,不难猜出是在追寻某个女生。
苏梳肯定看到了我,看到了我和陈曼在一起,看到了陈曼的手放在我的大腿上、离我的尘根很近的地方,作为一个清华女生,她肯定明白陈曼那只手意味着什么,我和陈曼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既然陈曼躺在我身边,那她就不必躺在同一块草地上了,少女的心是敏感的,我想苏梳甚至是带着一肚子怨气跑了。
在清华校园恍恍惚惚转了一圈,除了那些青草一样鲜嫩的学生,还是那些学生,在计算机系楼下看到一个背影很像苏梳的女孩,但赶上去侧脸一看,哦!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女孩,她的胸脯似乎没有,走路的样子也不太自然,我想她可能正来着初潮,对少女生活充满了困惑。
没找到苏梳,我只得重返那片草地,在陈曼还没睡醒之前躺到她身边。
但我赶到那片草地的时候,陈曼却已不见了。轻风吹拂,阳光普照,青草正在疯长。
草地上有几只鸽子小资一样走来走去。
陈曼躺过的地方青草倒伏,呈现出如同美人鱼般的人形。
此情此景,让我不禁百感交集,真是世事如风,难以预料。
刚才还是两个美女在一块草地上呈现诱惑状,让我困惑不堪,但转眼就无影无踪,空留几只无知的白鸽对着春天撒娇。
清华的阳光是如此撩人,但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是重新躺到草地上去,还是转身离去。
我想我还是转身离去比较好。
苏梳肯定是一位还没完全开窍的姑娘,就像热情、善良、头脑简单的东北大嫂一样,对男人的理解不可能有什么诗意,没有把我看成流氓就算不错啦!
而陈曼,陈曼就不同了,她说不定是被他老公宋秋波叫走了,这段时间她一直与我在一起,宋秋波能在清华的草地上找到她,旁边还并没有我这样讨厌的家伙,那他们是多么浪漫啊!在春风吹拂下双双离去。
我这样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转到了清华东门,经过重新修建的清华校门高大漂亮,怀揣梦想的大学生们在阳光下走来走去,我不知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在清华东门旁边一家小卖店里,我买了三瓶灰尘很厚的燕京啤酒,店主老大妈要用抹布擦啤酒瓶上的灰尘,我说没这个必要,不碍事,拎着啤酒我一直走到清华与北大相连的那条河边,在途中我还从一个报贩手里买了好几张报纸,诸如《京华时报》《北京娱乐信报》,还居然有印刷精美的《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这张报纸在全国发行至少超过了万份,成了中国追星族的必读物。据说清华北大的大一学生把这张报纸都贴到了寝室床头,这张报纸的老板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年代诗坛名人曹剑先生。
在河边我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喝着啤酒。不一会儿,我就把《京华时报》读完,这张报纸似乎都是广州来的报人在操作,它的风格酷似《南方都市报》,大图片,版式硬朗鲜明,说不上彻底市民化,这点与武汉的《楚天都市报》区别很大。这帮广州报人深受《南方周末》的影响,看得出他们还保留着市场化了的人文理想,他们除了弄通俗有趣的市民新闻,还搞了不少历史、文化与国际性的东西,只是包装得更生动。
喝完一瓶燕京啤酒,我感觉到胸口发热,但屁股与后背发凉,这毕竟是初春的河边,于是我把《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的铜版纸封面铺到草地上。这期封面是刚演完《橘子红了》的周迅,她穿着旧式旗袍,一付红杏出墙的小妾模样,对不起了,红得发紫的周迅小姐,对不起了,老朋友曹剑兄,我只能一屁股坐到《广州青年报·都市周刊》上了。
初春的河水发绿,在我的印象里,这条河从来没有清澈过,其实,在我看来,这条河就像一条臭脐带,把北大与清华紧紧围着。
当然,它唯一的好处就是为北大清华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谈情说爱的场所。
同时,它也为我们的诗歌兄弟、北大毕业生戈麦提供了一个投河自杀的可能。戈麦是继海子、方向等〃诗歌烈士〃之后又一位自杀的短命的诗歌天才。
我费了好大劲,才用牙齿撬开了燕京啤酒,我连续灌了好几口,一股变质的麦芽气息充斥了我整个肠胃。
我在想,当时戈麦在这臭水河里挣扎时,会是什么感受呢?河水在夺他命的那最后一刻,他是不是违背他的意愿呼喊〃救命〃?我想有可能。
我又灌了一口啤酒,春风吹得我有些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