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节
作者:      更新:2021-07-12 22:02      字数:4759
  差悬殊。但这种作战的方式,就像蛮牛一样!对魔法的使用来说,没有一点技巧,连门都没入。一定要有高级魔法才能取胜,也与这种认识相去不大。”
  梨子及时的用仰慕的目光看着我,避开了精灵嘲讽的眼神。墨菲听到最后一句,连忙有样学样。
  “实力接近的魔法师对战,一定要用在最恰当的时机,选出最佳的那一个。不然就是那个厨子,用不合适的刀,一阵乱砍。要选出最佳的魔法,就要祢在施展魔法前,要先对对手进行一番打量,连同四周的动静来做出判断。对手擅长的,他(她)的心情,关于对手的一切,要马上做出个最初的判断。如果祢判断正确,那就像豹子一样,力量不如斗牛,但有尖锐的牙齿,敏捷的身体,可以轻松击败对手。领悟到这儿,就算初步了解了魔法。
  “魔法使用的效果,不是由魔法力、魔法等级、最强的那个魔法的威力决定的,而是由一连串的魔法累积在一起,不要因为对敌人打击不大,而放弃使用一个低级别的魔法。譬如说,只要能打断对手的吟唱,让他受到伤害,又能让他施展不出魔法,就要用,这算是中层。
  “有些对手,非常善于隐藏自己强的地方,弱的地方,只有蛛丝马迹留给祢,不要轻易上当,因为这往往是陷阱。这样善于隐藏自己的对手,不大可能有明显的漏洞,这样的对手,很难很快打倒他。如果祢不能看出对手真正的弱点,祢就要借外力,这外力不是帮手,而是能增强祢魔法威力的势。有祢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像墨菲,在江河大海边,水元素精灵自然多,祢使用起来会比在别的地方强得多。
  “当没有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祢就去创造,祢就把对手引到那一处。对付这样的对手,祢绝对不能让他看出祢的弱点,也就是说,当祢在技巧上无法胜过他,祢就让他也不能有胜祢的技巧。就是选出他不得不应付的魔法,一直对他攻击,这是进入了魔法技巧高的阶段。”
  梨子和墨菲眼神都有些迷惑,这与最初的比魔力有什么区别,不过可不能在她的面前询问。
  “最后,我想告诉祢们,敌人也可以进入祢的势,他最强的,也可以被祢借用。”
  这是我最近才领悟到的,经过与暴风雪的交手才证明,现在,我可以把精力放在下一个目标上了。
  古书上,对力量没有分成魔法和斗气,统称它们为能量,是否说战士与魔法师本无区别,只是使用的能量不同?见梨子和墨菲眼中的无限钦佩的神色,我感觉无比愉悦。
  不过有人不愉悦,特别是看了梨子对我痴迷的眼神,当下就从帐篷顶跳到门前,大步就进来了。能当着众卫兵和几百人面前跳上别人的帐篷顶,进行“偷看”,却不知道一身洁白显眼无比的,只可能是暴风雪。
  暴风雪进来,就见两个女孩一副沉醉在我话中的样子,大声宣布说:“我知道更好的。”
  “哦?”我发现对付这种情况,用二无的口气最好,他的口气带着不相信,让人心情烦躁,又给人机会说服他,让对方不知不觉的把话全倒出来。
  暴风雪以更冷的声音道:“被对手击败后,一定要在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在彻底看清对手后,想办法击败他。”
  梨子和墨菲觉得暴风雪能说出这样的句子,可以说是大智若愚,难怪暴风雪会那样“关怀”、“暗中”地看我,这只可能是塔尔的话。
  墨菲用爱慕的眼神看着我,依依不舍地告辞,她需要时间来体会我所说的。
  我本想现在就让梨子也去思索,不过暴风雪却咬着牙,以一个高昂的代价:她想学识字,将梨子拉走。
  这下倒也安静,我一个人慢慢地在林边踱步,不知不觉远离了车队,到了卫兵巡逻的外围。
  “罗宾阁下,”一个在外围的卫兵巡逻经过我时,扔下一段枯枝,压低声音道:“您的信。”
  我剥开外面的枯皮,里面白杆上简短的刻着几个黑字:“罗宾,面晤,双溪村。”我用起魔法刺激,加快步子,快速向前跑去。
  二无的字迹,显得仓促,上面还有约定中只有极重要的事才能使用的暗号,这种急事,居然用一个普通的卫兵来通知我,那情况必定急迫。
  双溪村沿大路足足有十五里路程,但走翻越几座小山的小径,则只有六七里。
  使团按日程安排应该在那里过夜,乌猛大哥认为那会给村民带来不便,就下令提前扎营。
  我爬上小坡,望见两条溪流中间座落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子,二无与里昂就在坡顶远望下面。
  “罗宾,”二无头也不抬,“你来得很及时,先看看。”
  整个村落的人都聚集在一个场子中,情绪激动,一些在大声叫骂,一些跪着大哭,场子正中大约有五十个亮银甲骑士护着的地上盖着白布的十三个担架。
  我走过去,与二无并肩而立:“什么事?”
  “这个村子昨天晚上还有一百二十八户,四百七十九个人,现在还有四百二十四个。”
  “里昂,记住,直接说重点。”
  “有二十一个被‘乌猛’杀了,其他走的,是去作证去了。”二无带着欣赏的口气道:“设这个局的,真是个人才。”
  “今天凌晨,‘乌猛’城主散步至此,见一少女在水中出浴,色心大起,正欲强迫时却被少女二哥看见,她二哥大声叫骂,‘乌猛’于是杀人灭口,很巧的是,盟国议事会的元老,刹紫国右丞叶林梗和拜阗的议事元老,拜阗平民兄弟会长科亚与布尔克派去迎接的皇家骑士团的一个百人队偏离了预定路程,拐了个弯,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于是,‘乌猛’连杀人灭口也干不下去了,落荒而逃。”
  我眼睛微合,乌猛大哥的处境危险了。乌猛大哥不喜欢惊动使团的人,只在使团开拔行路前才走出帐篷,这下,连能证明他不在双溪村的人都没有。
  “怎么证明是乌猛做的?用幻术谁都可以变个样子。”
  “人可以用幻术变化外形,但是变不了习惯。罗宾,你不是战士,所以不知道:强的武士,斗气都有特定的使用方法。就像人的手指,手指有些看来一样,但指纹却是不同的,要仿冒别人的斗气使用,比他强上一倍都不一定成功。‘乌猛’杀人逃走时所使用斗气的方法,已经被几个足以作证的人看见了。平民兄弟会长的几个朋友,都是非常有名望的战士,最老的那个矮人族的战士,还经历过上次大战。”
  “所以他们说乌猛与逃走的人斗气使用一样的话,大多数人都会相信?”
  “对。”
  商盟十五国,每国只有三个议事会元老,是各国政治的核心人物,怎么会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那两个元老不会是无意中到的这里吧?”
  “当然不是,三十五年前,叶林梗前去投靠亲戚,路上遭遇强盗,行囊被洗劫一空。走到双溪村的时候,又饥又渴,是一家人给了他顿饱饭吃,又送了他几件换洗的衣服,几个赶路的大饼。叶林梗一直提起,说这家人对他有大恩。”
  “出事的那家人就是帮过叶林梗的?”
  “那家人现在只剩下二个,当年帮过叶林梗的那个老头阮大和他的孙女、阮雀。时间,地点、人物选得这么好,安排得紧紧相扣,一个环节出错都没这么完美的结果,可惜啊,可惜,我手下没有这样的人才!”
  “你的打算?”
  “形势变化的很快,我们与乌猛本是互相呼应,我所做的既不能彻底激怒布尔克让他把注意全放到我们身上,又要让他觉得与乌猛有勾结的土匪始终是个隐患,留下乌猛来吸引我们。”二无冷笑道:“罗宾,你听到的对他的评价怎么样?”
  “评价很高。吟游诗人还专门为他谱了一篇新歌,说布尔克·奈萨·卡罗门是甘洛最近四百年里首屈一指的明君。民众认为他爱民如子,官吏歌颂他体恤下情,甘洛的将士遵照他的策略行军作战,对蜥蜴国叛军连战连捷,称赞他重现祖先雄风。”
  “你的评价?”
  “我不是甘洛人,但他与乌猛大哥敌对。乌猛大哥是什么人,我很清楚。”
  “所以,你只是尽力帮乌猛避开与他的冲突?”
  里昂咬着牙根道:“可是,布尔克,他来自魔界!”
  “哦?”
  “罗宾,没有你的帮助,我照样要把甘洛复国!”二无的声音立刻阴沉起来:“我知道你怀疑,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有味道?”
  这张脸确实很有味道,我只好答:“是。”
  “你能想像,我曾是英俊非凡的,让少女心醉的吗?这张脸变成这样,却是我亲手雕刻的!”二无用手摸摸他的脸,哈哈大笑。
  “二哥,你为什么要……”里昂从来没有听二无讲过他自己相貌的变化的原因,现在听二无这样说,比我还惊讶。
  “自从布尔克一来,父王就开始训练我忍受痛苦的能力。一到晚上,父王就用辣椒水浸泡后的藤鞭,如同对付世代死敌一样疯狂地抽打我。在打完后,我奄奄一息时,父王却跪在地上,流着泪让我原谅他。我知道他那样做必有原因,也知道他对我的爱,但仇恨照样在我心中扎了根!
  “要让人意志坚定,爱和仇恨无疑都最有力的,所以,我不仅学会了忍受痛苦,意志也日渐坚强。一年过去,爱和仇恨在我心中争斗,剿灭了那个以前只知道枕在女人怀里纵情酒色的浪子。父王真是高瞻远瞩,没有他赐于我的磨练,布尔克带给我的痛苦,恐怕一分钟都熬不下去。”
  二无眼中渐渐地不再那么冷漠,加上了对过去的缅怀:“布尔克喜欢用别人最注重的去打击他。当时,我是甘洛的风流浪子,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相貌。
  “二年前,秋季出猎前夜,父王叫我带人趁此出猎离开,用他暗中布置的人去培养忠于我的势力。我对父亲恨之如骨,做梦都在想颠覆他,有机会当然不愿错过,但又不放心父王选定的侍卫。我让侍卫分头跑开,去引开可能出现的追兵,自己孤身逃入雨林。布尔克与一个黑暗祭师在雨林中等着我。”
  二无岩石般的脸庞不自觉抽动:“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你可以想像我当时的绝望,我用无数最恶毒的话语诅咒父王设下的这个圈套。布尔克站在旁边,对我恶毒的咒骂非常满意,微笑着说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死,另一个就是毁灭掉自己最注重的。他扔下一把漆黑的刀,让我把脸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我犹豫了很久,才摸上刀柄。刀比烧红的烙铁都还烫,摸上去后,手就不再被我控制,刀上有股可怕的力量牵引着手割着脸。你们体会过刀切开身上的肌肤,而伤口在刀往外拔前已愈合的感觉没有?那痛苦能驱走任何意识和理智,我变成了一条疯狗,产生了一条疯狗才会有的想法。我在地上滚来滚去,把脸贴在地面上拼命的磨,想钻入地下避开,但那刀照样切开泥土割着血肉模糊的面颊。布尔克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把几句话直接凿进我那完全被痛苦占据的心中,说:‘你每割一刀,脸上就会重新长出一块,就算你晕过去,手中的刀依旧会向你脸上挥舞,给你的灵魂注入痛苦,因此,我亲爱的兄弟,你有机会细细体会这动人的感觉,应该感到荣幸。’
  “我醒来时,身边围着密密麻麻的苍蝇嗡嗡乱舞,脸上被恶心腐臭的黄红浓水浸泡着,蛆和蚂蟥贪婪地在脸上爬来爬去,吮吸血液。那种恶臭能把十几天前吃的饭都呕吐出来,而每呼吸一口,都得经受那股恶臭。幸运的是那把刀已经从手中落下,是一个亡灵法师对我在那种痛下持续号叫的灵魂感兴趣,救了我。
  “他要我自愿献上灵魂,充当亡灵国的死亡骑士。”二无嘴边露出自嘲的笑容说:“这就是力量强大的好处,只给别人自愿的机会。”
  “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得了亡灵国对我暗中的支持,他们改变了我,让我一夜间拥有了一个死亡骑士的力量。亡灵国提供不限量的金钱任我使用,让我招募部下,所招募的人,无论生死都属于亡灵国;提供情报,让我能避开黑暗祭师。但有个前提,他们不愿意因我与魔界发生冲突。”
  里昂抱怨着说:“二哥,既然钱多得是,那你为什么不招募真正的武士?”
  “三弟,你一直在抱怨我不招募真正的勇士,只是招募些强盗。你想过没有,我们在甘洛人心中是什么?复国的王子?除了我们知道自己是,别人都把我们当匪徒!我只能用金钱去赏赐手下,用死亡来约束他们。真正的武士?”
  二无轻蔑地冷嗤一声:“嘿,他们更加看重‘荣誉’,只要他们为布尔克效力,很容易得到千万人群涌上街头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