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节
作者:低诉      更新:2021-05-04 17:53      字数:4724
  ,这种方式早就因为缺乏效果而被舍弃了。这个曾经一度操纵着清醒生活的方法——那时候心灵仍然年轻,而且能力不强——现在似乎被放逐到晚间去。这就像我们在托儿所中所见的那种被大人舍弃的原始工具——弓和箭。梦是那已经被废除的幼童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此种精神装置的运作方式在正常的情况下是被压抑的,但是在精神病患中却又重新建立,而且在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上,泄露出它们的不满足我们需求的事实〔20〕。
  很清楚的,潜意识的愿望冲动亦企图在白天发生作用,而那转移作用的事实(精神病症亦然)很明显地指出,它们很努力地想借着前意识通往意识层的路途上挤压出它们的路,并且获得控制行动的力量,因此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审查制度——这个是梦迫使我们去假定的——应当受到我们的承认与尊敬,因为它是我们心理卫生的守护者。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这么想,此守护者在晚间的松弛是一种粗心大意的行为,因为这种潜意识中的潜抑冲动得以表露,并且使得幻觉式的后退现像再度发生。我想不是,因为这重要的守护者去休息的时候——而我们可以证实这睡眠并不很深——它也同时关闭了行动力量的大门。不管那正常状况下被抑制的潜意识冲动在台上如何高视阔步,我们仍无需担心,因为它们是无害的,因为它们不能使那可以改变外在世界的运动装置产生运动。睡眠保证了那必须加以防守的要塞的安全。但如果这种力量的病态减弱,或者潜意识激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的病态加强,同时前意识仍然充满着潜能,通往行动力量之门仍然敞开时,情况就不那么单纯无碍了。在此种情况,守护者招架不住,潜意识的激动压倒前意识,因此控制了言语和行动,或者强有力地造成幻觉式的退化,从而借着知觉吸引所造成的精神能量分布而指导着那并不为它们设计的精神装置。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精神病。
  我们现在最适于再继续搭建心理的骨架。虽然我们停顿在介绍潜意识与前意识那点上,但是我们有理由再继续谈论我们所谓的“愿望乃是造成梦的唯一精神动力”。我们已经接受了这观念,即梦永远是愿望达成。其理由是它们都是潜意识系统的产物,而它的活动除了愿望达成外,没有别的目标,而且除了愿望的冲动外,不拥有别的力量。现在如果我们再坚持一会儿——关于此种基于梦解析的事实而设立具深远意义的心理推测——那么就有责任证明此种推测将梦置入也能包括别种精神活动的联系上。如果潜意识这个系统存在的话(或者是与它类似而适合于我们讨论的东西),那么梦不可能只是它的唯一表现。每一个梦都可能是愿望达成,但除了梦以外必定还有别种形式的愿望达成。事实上关于所有心理症症状的理论亦说明了一点:它们亦可以当着是潜意识愿望的满足〔21〕。我们的解释不过是使梦成为那类对精神科医师具有重大意义的第一个成员而已,而且对梦的了解不过显示了精神病学所遭遇问题的纯粹心理学方面的解释〔22〕。
  这一类愿望达成的其他分子,如歇斯底里症,具有一个基本的特征,而此特征不能在梦中发现。在本书常常提到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为了要形成歇斯底里的症状,脑海中的两道主流必须要会合。这些症状不单单是一个可实现潜意识愿望的表露,前意识中必定还有一个满足的这个症状的愿望。因此这些症状至少有两个决定性的因子,各自源起于两个和此冲突有关的系统。就和在梦中一样,它们对更进一步的过度决定并没有限制。据我的了解,这些不来自潜意识的决定性因子,都毫无例外地是对抗潜意识愿望的思想串列,譬如说一种自罚。于是我可以这么说:歇斯底里症只有在那由不同精神系统源起的两个相反愿望得以在单一的表露中相会合而得到满足的时候才能产生(请和我最近述及的有关歇斯底里症的起源的论文——歇斯底里幻想以及它和变性的关系——相比较)。在这里,例子对我们的帮助不会很大,因为除了非常详细地说明此种复杂情况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达至此种结论,因此我将不去证实此论点,只引述一个例子——这是为了使此点更为明了,而非用来证实。我的一位女病人的歇斯底里性呕吐一方面是满足她那青春期开始即有一个潜意识幻想——即是她会继续不断的怀孕,生产无数孩子的愿望。后来还加上一个她和好多男人结合以达到上述结果的愿望。于是产生了一个强有力的卫护性冲动以对抗这不道德的愿望。而既然呕吐的结果会使她失去美好的身材,因此失去对任何人的吸引力,所以这症状亦能满足那处罚自己的思想串列。因为它能满足这两方面,所以就可能成为真实。这和古安息国皇后对待罗马三执政之一的克拉苏的方法一样。因为相信他的出征是由于爱好黄金的缘故,所以她下令将溶化的黄金倒入他尸体的口中,然后说:“现在你已得到你想要得到的。”但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关于梦的事乃是它们表露了潜意识愿望的满足,而表面看来,操纵大局的前意识似乎在强迫愿望产生某种歪曲之后才允许这种满足。而我们常常不能在梦中找到一个和梦愿望相反的思想串列。只有偶尔在梦的解析中才可能看到一些反应物的迹像,譬如在我梦见叔叔(蓄着黄胡子)的梦中,我对朋友R的感情(请见第四章 前言部分)。但是这些遗漏的部分可以在前意识的其他部分找到。梦借着各种扭曲而表达出由潜意识而来的愿望,而那操纵大局的系统退入睡眠的愿望内,觉察那愿望而改变辖属于它极力范围内精神装置的能量,并且在整个睡眠过程中持续地把握着这愿望。
  这个属于前意识对睡眠的决定性愿望通常能促进梦的产生。让我们回想本章开头那个父亲的梦,他借着隔壁房间传来的火光,推想到他孩子的身体可能被火烧着。这父亲在梦中达至此推论(而不是被火光弄醒的时候)。我们曾提出产生此种结果的其中一个精神力量是,那瞬间延长他在梦中见到孩子的生命的愿望。而其他源于潜抑部分的愿望也许就脱离了我们的注意力,因为我们无法分析这个梦。但我们可以假定另一个产生此梦的动力是这父亲需要睡眠;他的睡眠(和这孩子的生命一样)因为梦的缘故而增延一刻。他的动机是“让梦再进行吧,要不然我就得醒过来。”在别的梦中(就和此梦一样),想要睡眠的意愿实际上支持了潜意识的愿望。在第三章 中我曾经描述了一些表面看来是“方便的梦”,但这些梦都可以应用上述的形容词(按即睡眠的意愿)。这种继续睡眠的愿望的操纵最容易在那种“惊醒的梦”所有之中发现——它们把外来刺激加以某种方式地修饰使这些刺激和睡眠的继续进行不发生冲突;它把刺激编入梦中,因此使它们失去了代表外在世界刺激的能力。同样的愿望一定亦发生于其他的梦中。虽然这种愿望本身就可能使当事人由睡眠中醒来。在某些例子中,当梦见不祥的事时,前意识会这么和意识说:“不要紧!再继续睡吧!毕竟这只是梦而已!”(请看第六章 壬节)以上这些不过是泛论主要的精神活动对梦所持的态度,虽然事实不一定确定是这样的。我必须做如此的结论:在整个睡眠状态中,我们知道自己在做梦,就和知道自己在睡觉一样的确定。我们必须不要太过注意下面这相反的论调,即我们的意识从未想到后者,并且后者也只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进入意识中(即当审查制度解除警卫的时候)。
  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夜晚时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睡觉与做梦,因此似乎具备用意志指导梦的能力。譬如说这种梦者对梦感觉不满意时,他能够不醒过来而将梦中断,然后再以另一个新方向开始。这就像一位通俗的戏剧家在众人压力之下,会把他的戏剧套上一个较为愉快的结尾。或者在别种情况下,即当梦使他进入一种性兴奋的状态时,他可以自己这么想:“我不要再梦下去,以免遗精而消耗我的精力;我要忍住,而把它留给真实的情况。”
  瓦西所记录的MarquisdHerveydeSaint—Denys宣称
  自己具有随心所欲的,加速其做梦的过程,并且能如愿地把它们转到任意的方向。似乎在他那种情况下,那睡眠的愿望为另一个前意识的愿望所取代——即是观察自己的梦而且去享受它。这种愿望和那种在某些情况被满足后,不想起来的愿望(如第六章 戊节提到的保姆或者是“被尿湿的保姆”的梦)同样的和睡眠不产生冲突。另外,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某人开始对梦有兴趣的话,那么他醒后所能记得的梦也就更多了。
  费连奇在讨论有关导引梦产生的其他观察中,曾经这么说:“梦从各种角度苦心地修饰着这刹那间占据着心灵的思想:如果某一梦的影像威胁着愿望达成,那么它就会删除此影像,同时又再继续寻找新的解答,直到后来,它终于产生一个能满足此两个心灵机构的愿望达成。”
  丁、由梦中惊醒——梦的功能——焦虑的梦…
  现在我们知道整个晚上,前意识都集中精力于睡眠的愿望,因此我们要再进一步了解梦的程序。但首先我要摘录一下我们所了解的部分。
  做梦的情况是这样的。它或者是前一天清醒时刻的遗留物,而且没有失去其所含的能量;或者是整个清醒时刻的流动把潜意识中的一个愿望给激励起来;或者是此两种情况的偶合(我们已经讨论过各种可能的情况)。潜意识的愿望和白天的遗留物关联起来,并且产生转移作用——这也许在白天的过程中已经产生了,或者要在睡眠状态中才成立。产生一个转移到近期的材料的愿望,或者是一个近斯的愿望在受到压抑后借着潜意识的协助而得以新生。然后这愿望由思想程序必经的正常途径,通过前意识(而它有一部分是属于前意识的)努力地冲向意识。但它还是碰上那仍然会发生作用的审查制度,并且受到它的影响。此时它已经被歪曲,这是借着转移到近期材料所造成的。直到这里,它正在向成为一些如强迫性思想、妄想或者类似东西(即受到转移作用加强的思想)的路上进行,并且因为审查制度的缘故在表达上产生歪曲。但是它再一步地进行却受到前意识的睡眠状态的影响(可能这个系统借着减少激动来保卫自己,以免受到侵害)。于是梦的程序进入后退的途径。这途径正由于睡眠状态的特殊性质而得以畅通无阻,而各类的记忆吸引着并指导它上路。某些记忆只是以一些视觉的能量存在,并没有变成续发系统中的字眼。在它后退的途径上,梦程序取得了表现力(以后,我将提到压缩pression的问题。见第七章 戊节)。这时候梦已经完成了它迂回旅途的第二部分。旅途的第一部分是进行的,由潜意识的景像或者幻想指向前意识。第二部分则由审查制度的前线再度回到知觉上来。但是当梦程序的内容变为知觉的以后,它就冲破了那个由审查制度与睡眠状态在前意识中所建立的障碍(请见第七章 甲节)。它很成功地将注意力转向自己,并且使意识对它注意。
  因为意识——这个我们认为是用来了解精神性质的感觉器官——在清醒的时刻中可以由两方面接受刺激。首先它由整个装置的周边(知觉器官)取得激动的讯息。另外,它还能接受愉快与不愉快的激动——这种激动是精神装置内部和能量转移有关的唯一精神性质。Ψ系统中的别种程序(这包括前意识),都不具任何精神性质,因此不能是意识的对像,除非它们能将愉快或不愉快带到知觉上去。我们可以如此确定:这种愉快和不愉快的产生,自动调整整个能量的添加过程。但是为了使更精细的调节工作得以进行,于是各程序必须使自己比较不受不愉快的影响。因此,前意识系统必须具有一些能够吸引住意识的性质,而这些性质可能就是前意识程序与语言符号记忆系统(一个并非不具性质的系统)的联系而得来的(请见第七章 己节)。因此,本来只是感觉器官的意识就变成思想程序感觉器官的一部分了。于是,产生了两种感觉面,一种是对知觉而言,另一种则是前意识的思想程序。
  我必须假定睡眠状态使指向前意识的意识感觉面较知觉系统更不易受到激动,这种夜间对思想程序的失去兴趣具有另外一种意义:思想需要停止,因为前意识需要睡眠。但是一旦梦成为知觉后,它就能借着新获得的性质而刺激着意识。这种感觉刺激促使前意识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