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节
作者:低诉      更新:2021-05-04 17:53      字数: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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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退化(后退)现像…
  在辩驳了各种反对意见后,或者至少在显露了我们防御的武器之后,我们不应该再迟延那准备了很久的心理探讨。现在让我们把近来的主要发现摘录一下:梦是一种精神活动,和其他的一样重要;其动机常常是一个寻求满足的愿望;它们之所以不被认为是愿望,以及具有许多特征与荒谬性,完全是由于精神审查制度在梦形成过程中加以影响的结果;除了回避审查制度外,下述的因素亦在梦的形成过程中扮演着某种角色:①需要把精神材料凝缩起来,②要能以影像来表现,
  ③需要一个合理可解的梦构造的外表(虽然不一定真)。以上每一主张都导致一些心理假说和预测。因此我们必须探讨梦的意愿动机与梦形成的四种条件之间相互的关系,以及这些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也必须找出梦在精神生活中的位置。
  在本章的开头,我引用了一个梦,因为它提醒许多我们仍未解决的问题。这个梦(关于被燃烧的童尸)并不难解析,不过由分析的观点来看,它并没有被完全解释清楚。当时我问过这问题,为何这父亲只梦见而不是醒过来,同时我们发觉那要孩子仍然活着的愿望是他做梦的一个动机。在更进一步地讨论后,我们将发现此梦还有另一个愿望在运作。但目前我们可以这么说,睡眠时思想程序的造成愿望促使此梦的形成。
  如果把此梦的愿望达成删除掉,那么梦思与梦这两个精神事件之间的差别就只有一个特征做为分野了。梦想也许是这样的:“我望见孩子尸体躺卧的房间传来一些光芒,也许一枝蜡烛掉在孩子的身上,也许烧着我的孩子了。”梦毫不改变地反映出这些意念,不过却以一种实际的情况来表现(好像在清醒时刻般的以感觉器官来感觉),这就是梦程序最显明的特征:某种思想,或者某些意欲的思想,在梦中都物像化了,且以某种情境来表现,好像亲身体验过似的。
  那么我们要如何解释这梦运作的特征呢?或者把范围缩小点,我们要把它放在精神程序的哪一个位置呢?
  如果更仔细观察此梦,我们将发现梦的显意具有两个互相独立的特征:①思想在这里以一种眼前的情景表现出来,而省略了“也许”这个字眼。②思想被移形为景像以及言语。
  在这个梦中,那个把期待思想改变成现在式的思想改变并不特别明显,这也许因为梦中的愿望达成只扮演着次要的角色。让我们看另外一个梦例,譬如伊玛打针——这里,梦的意愿并没有脱离那被带入梦境的清醒时刻之思想。它的梦思是这样的一个条件子句:“如果奥图医生应该为伊玛的疾病负责,那该多好!”不过梦却压抑着此条件式,而以一个单纯的现在式表现:“当然,奥图医生应该为伊玛的疾病负责。”这个就是梦(即使是最不改装的)带给梦思的第一个改变。我们不需要在这点浪费时间。在意识的幻想(白日梦)中,理想观念也受到同样的对待。当都德的Joyeuse先生在巴黎街头流浪的时候(虽然她女儿相信他已找到一份差事,并且正在办公室里坐着),他梦见某些发展带给他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帮助,使他能顺利找到工作——而他正是以现在式梦见的〔8〕。因此梦和白日梦同样利用现在式。现在式是用来表达愿望达成的时式。
  第二个梦所具有的特色乃是将思想内容转变成视觉形像(可以由这点和白日梦区分),对此形像我们不但赋予信心,并且像体验过似的。我现在必须追加的是,并非每个梦都把概念转变成能感觉的形像;有些梦只是许多思想的组合,不过因为具有梦的特质所以不能把它们排除在“梦”这类属之外。我那个“Autodidasker”的梦(请见第五章 乙节第四个梦)就是一个例子。它所包含的感觉元素并不比我白天所想的要多多少。只要稍为长一点的梦里面,必定有些元素没有转变成感觉的形式,它们就像清醒时刻那样地被想起。另外我们要记得此种将观念转变成为感觉形像的事并非单纯发生于梦中,在幻觉与幻影上亦可能发生(不管是发生在心理症病患或是健康人身上)。简而言之,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关系并不全是排外的。不过这个梦的特征(如果它呈现的话)仍然是最显明,所以我们想像梦境的等候不会少掉它。但为了解它,我们必须再进行非常详细的讨论。
  做为探究的开始,我想由许多梦的理论中捡出一个特别值得一提的。在一篇简单的梦的讨论中,伟大的G.T.H.Fechner指出梦的性质:“梦中动作的景像和清醒时刻的概念世界是不一样的。”这是唯一使我们了解梦特殊性的假说。
  这些文字带给我们“精神位置”的概念。我将不承认我们所知道的精神装置具有已知的解剖学形式,而且我将尽量小心避免将精神位置和解剖学结构配合的诱惑。我们将局限在心理学的基础上,而我建议将这个把我们精神功能推动的装置想像成复式显微镜、照相器材,或者这一类性质的东西。在这基础上,精神位置就相当于此器材中初步景像得以呈现的那部分。我们知道在显微镜或者望远镜中亦存在此种理想点,虽然并没有任何可触摸的零件存在于此点上。我想我们不必因为这比喻不够完美而感到歉疚,因为此种类比只不过是帮助我们了解那错综繁杂的精神功能——借着把功能分解,并将不同的成分归诸于此器材的不同部分。据我们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利用这种解剖的方法去探讨精神的工具,而我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深信可以让假设自由奔驰,只要我们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且不把建筑的骨架搅错就好。因为第一次接触任何无知的题目以前,我们都需要一些辅助观念的协助,所以我将先提出一个最粗略以及踏实的假设。
  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们把精神装置想像成一个复式的构造,它的各个的成分我们将称之为“机构”,或者为了更清楚的理由,把它称为“系统”。然后我们可以预测这些系统间相互存在着一些空间的关系,就像望远镜内,各个系统镜片所处的位置一样。严格说来,并不必要假定精神系统具有空间的秩序。实际上只要有个确定的先后秩序也就够了——即在某一个特定的精神事件上,系统的激发会遵循着一个特定的暂时秩序。在别的程序中,先后秩序可能就不一样。这是可能的。为了简便的理由,我们姑且把这个装置的成分称为“系统”。
  首先这个由系统组成的装置是具有方向的。我们所有的精神活动都是始于刺激(不管是内在或在外在的),终于神经传导。据此,我们将给予此装置一个感觉以及运动的开头与结尾。精神程度或步骤通常由感觉端进行到运动端,所以精神装置可以用上列图表表示。(图一)
  不过这也只是满足我们好久以来就熟悉的需求——精神装置必须具有像反射弧一般的构造,反射动作仍然是每种精
  然后我们在感觉端加以第一次的分化。感觉刺激后,精神装置会留下一些痕迹——我们可以把它称为记忆痕迹,和这有关的功能则称之为记忆。如果我们坚守让精神程序附在系统上的假说,那么记忆痕迹必将使系统发生永久性的变化。但是就像在别处指出的一样,同一个系统如果要留住不动,然而又要继续保持新鲜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将是很困难的。因此,依据假设的原则,我们把这两个功能归诸于两个不同的系统。我们假定第一个系统位于此装置的最前端,接受感觉刺激,但不留下丝毫痕迹,因此没有记忆。在它背后的第二个系统,能将第一个系统的短暂激动转变成为永久的痕迹。于是我们这个精神装置的图解就如前图。(图二)
  我们知道记忆所保留的东西多于刺激感觉系统的感觉内涵。在我们的记忆中,感觉是互相联系的,尤其当两个同时发生。我们把这事实称为关联。很明显的,如果感觉系统没有记忆的话,关联的痕迹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先前的一个连接会影响新的感觉,那么感觉元素在执行功能的时候就不免受到阻碍了,因此我们也必须假定记忆系统内必定存在有关联的基础。所谓关联即是在阻抗减少以及使交往便利的途径形成后,激动较易由此记忆元素传给相关的另一记忆元素。
  仔细考虑后,我们发现此种记忆元素的存在不单单只有一个,应该有好多个。这样一来,由感觉元素传导的同一激动就会留下许多不同的永久性痕迹。第一种记忆系统自然会记下同一时间发生的关联,而同一个感觉材料在后来的记忆系统中则根据其他的巧合而安排,譬如说“相似”的关系等等。当然,要把这种系统的精神意义用文字来表达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其特征视它与不同的记忆原料的关系而定——即是(如果我们想要提示一个更偏激的定理)在传导此等元素带来的激动时它所给予的不同程度的阻抗。
  这里我想插入一个一般性的评语,也许会有重要的启示:那些,没有记忆力的感觉系统给我们意识层各种繁杂的感觉性质。另一方面,我们的记忆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脑海中的——都是属于潜意识的,它们能被提升到意识层面,但无疑它们能在潜意识状态下施展其活动。被形容为我们的“性格”的乃是基于我们印像的记忆痕迹。另外,那些对我们影响极大的印像——发生于我们早期的童年者——则几乎不会变为意识的。如果记忆再度被提升到意识来时,它们的感觉性质和感觉相比,不是等于零,就是很少。如果下面这理论能被证实,那么我们就很有希望能够了解造成心理症激动的原因,此理论即:在系统中,记忆与意识的特质是互相排外的。
  对于精神装置感觉端的构造,我们迄今仍未利用梦或其他精神活动所能获得的知识。梦能够让我们了解这装置的另一部分。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第四章 前言后部分)为了了解梦的形成,我们必须假设两个心理机构,其中一个将另一个的精神活动加以审核(这包括将它由意识层面删除掉)。我们所得的结论是,这个批判的机构要比那受批判的更接近意识层面,它就像一道筛子般,站在意识与后者之间。后来,我们认为有理由将此批判的机构和那指导我们清醒时刻的生活、决定我们自主及意识行为的机构同体化(请见第六章 壬节)。如果我们把这些机构用系统来取代的话,那么这些批判(审查)的系统必定位于此精神装置的运动端。现在我们要把这两个系统加入我们所设立的图解中,并表示它们和意识层面的关系。(图三,见下页)
  运动端的最后一个系统属于前意识,这表示此系统的激动程序能够不再受到阻碍而直接到达了意识层(如果其他的条件能够满足的话,譬如说达到某种程度的强度,或者那个被称为“注意力”的功能有特殊的分布等等)(请见本章己节)。这个前意识同时也掌握了自主运动之钥。我们把那位于它背后的系统为“潜意识”,因为除非经过前意识的协助,它无法到达意识层,而且通过这关卡时,其激动的程序必须受到改变〔9〕。
  那么梦形成的动力究竟要放在这些系统的什么地方呢?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说是在“潜意识”中。但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会发现这并不全对,因为梦形成的程序必须和属于前意识的梦思相关系(请见本章丙节),但如果单只考虑梦的愿望,那么我们将发现产生梦的动力是由潜意识所供给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们把潜意识系统做为梦形成的起点,就像其他的思想结构一样,这个梦形成的促成者努力地想到达前意识,然后借以进入意识层。
  由实验知道,经由前意识通往意识的途径,在白天时都因为审查制度的阻抗而封锁,要到晚上它们才有办法度入意识层。不过问题是如何进入,以及要经过何种变动。如果梦思因为晚间潜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阻抗力降低而得以潜入的话,我们的梦应该是概念式而不具有幻觉式的性质。因此潜意识与前意识间审查标准降低只能够解释像“Autodidasker”之类的梦,而不会产生那我们做为起点的“尸体被燃烧”的梦。
  那么幻觉式的梦究竟如何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