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 节
作者:
低诉 更新:2021-05-04 17:53 字数:4726
理学家本纳得对实验工作者的规劝:“Travaillermeune bete”——即是说他必须具有野兽般忍耐地工作,并且不计较后果。如果你确实遵循这劝告,那么此事就不再是困难的。
梦的解析常常不会在第一回合就完全解决的。在依循着一系列的相关后,我们常常会发现自己已经精力消耗殆尽;而且当天不能再由那梦中得到什么。最聪明的办法是暂时放弃,以后再继续工作;那样也许另一个梦内容会吸引住我们的注意,并且导出另一层的梦思。这个办法也许可以称为部分的梦解析。
要使初学者明白即使他把握了梦的全部解析——一个合理合题的解析,而且顾及梦内容的每一部分——他的工作仍未结束,乃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同一个还有别种的逃离他注意的不同解析,如“过度的解析”。的确,我们不容易有这样的概念:即无数活动的潜意识思潮挣扎着寻求被表达的机会:而且也不容易体会到梦的运作常常把握着一些能涵盖数种意义的表达——就像神仙故事中的小裁缝的“一拳打死七个”。读者埋怨我在解析过程中往往加入一些不必要的技巧;不过实际的经验将使他们知道得更多。
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证实塞伯拉首先提出的:每个梦(或者是许多梦,或某种的梦)都有两种解析,而且两者之间具有固定的关系,其中一个意义是“精神分析的”通常赋梦予某种意义;这通常具有孩童式的“性”的意义。另外一种他认为较重要的是“神秘的”,这里头埋藏着梦运作视为更重要与更深刻的思潮。塞伯拉虽然引叙许多梦例来说明此两点,但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我必须说塞伯拉的论断并不成立。尽管他这么说,多数的梦并不需要过度的解析,尤其是所谓的神秘的解析,塞氏的理论和近年来所流行的理论一样,他们都是企图遮盖梦形成的基本情况,而把我们的注意力由其本能性的根源转移开来。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我能够证实塞氏的说法。借着分析的方法,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梦运作必须面对将一些高度抽像的观念转变成梦的难题,而这些观念是无法直接加以表现的,为了解决这问题,它不得不把握着另一组的理智材料;而这材料和那抽像观念稍为有些关联(可以说是譬喻式的),并且要表现也没有那么多的困难。对于此种方法形成的梦,梦者会毫无困难地说出其抽像意义;但是对那些中间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则需要借助那些我们已经熟悉了的技巧。
我们是否能够解析每一个梦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要记得,在分析梦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抗那些造成梦歪曲的精神力量。因此问题是,我们的理智兴趣,自律的能力,心理知识,以及解析梦的经验是否足于应付内在的阻抗。通常,我们都能够深入一些:足以使我们自己相信此梦具有意义,足以让我们惊鸿一瞥地窥见其意义。那些紧接着的梦亦常能证实我们对梦的假设。仔细观察两个连续的梦,我们常会发现甲梦的中心在乙梦中并没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它们的解析常常是互补的。以前我已经学过许多例子说明同一晚上所做的许多梦通常应该视为整体来解析。
即使分析最彻底的梦也常常有一部分必须放置不顾;因为在解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部分是一些不能解开的互相缠绕着的梦思,而且也不能增加我们对梦内容的了解。这部分即是梦的关键,由此伸展至无知。由解析而得来的梦思并没有一些确定的根源;它们在我们那错综复杂的思想世界中向各方向延伸。而梦的愿望则由某些特别接近的缠绕部分长出来,这就和蘑菇由菌丝体长出来的情形相似。
现在我们必须回到有关梦被遗忘的一些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无法从那里推衍出任何重要的结论。我们已经知道清醒时刻的生命无疑地倾向于要把晚间所形成的梦给遗忘掉——不管是整个儿在睡醒后就忘掉,或者在白天当中一点点地忘却;我们也知道遗忘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的阻抗,而它在晚间也早就尽其力量反对过了。但问题是,如果所说属实,为何梦会在这阻抗的压力下产生呢?让我以最极端的例子来解释(意即清醒时刻把梦中一切都忘掉,就好像从来没有梦见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样推论,即晚间的阻抗如果和白天一样强,那么梦就不可能会产生。因此结论是,晚间的阻抗力量较小,虽然并没有全部失去(因为它仍然是梦形成的歪曲因素)。但我必定要假设其力量在晚间减弱,因此使梦形成得以进行。现在我们很容易了解阻抗在恢复全力的时候为何能把它虚弱时所允许的事推翻掉。描述心理学告诉我们,梦形成的唯一规则是:心里必须处在睡眠状态下;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解释此事实:睡眠使梦得以进行是因为精神内涵的审查制度减弱的结果。
无疑的,我们想把这点当作是梦遗忘的许多事实所能推衍出的唯一结论,并且以此为起点更进一步地研究睡眠和清醒时刻中,这阻抗的能力相差多少。不过我想在此先暂停一下。当我们更深入研究梦的心理,我们将发现梦之形成可以从别的角度来看。譬如说:也许那时对抗梦思表达的阻抗会回避不见,但力量丝毫不减少。似乎二者都可以促进梦的形成,并且都能发生在睡眠状态下。现在我们要暂时在这里停顿一下,待会才再继续讨论(请见本章丁节)。
我们现在必须考虑另外一些反对我们解析梦的程序的意见。我们的方法是,把所有那些平时指引我们的有意义观念弃之不顾,然后把注意力集中在梦的某一元素上,记下不由自主浮现和它关联着的任何观念。过后再更换一部分,又依样画葫芦地重复一次。不管思潮往哪边走,我们都让它发挥,并且由一个题目转移到另一个上面(虽然自己并没有直接地参与),但我们有信心在最后得到梦所源起的梦思。
反对者的理由如下:梦中某一元素能将我们带到某处(即带来某些结论)丝毫不值得惊奇;因为每个观念都可以和某些东西相关联,值得惊奇的是,这些漫无目的,而且任意的思想串列怎能导出梦思来呢?很可能是自我欺骗而已。我们一直跟随着某一元素的联想,然后为了某些理由而中断。接着再遵循第二个元素的联想。在此种情形下,原来并不受拘束的联想会愈来愈窄。因为我们脑海里仍然浮现着原先的思想,所以在分析第二个梦思时,我们很容易捉着和第一道思潮相关的联想。然后竟然欺哄自己——认为已经找到一个连接梦中两种元素的思想。因为我们任意地把思想连接在一块(除了正常那种由一思想移形到另一个的情况以外),最后必须会找到许多我们形容为梦思的“中间思想”——这是没有保证(即不知是否真实)的,因为我们不能知道梦思究竟是什么——而且认为是相当于梦的精神替代。但这整套都是任意捏造的;不过是一种富有技巧的机会组合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只要他肯付出这些徒劳天功的代价,都能由梦编造出任何的解析。
如果只是面对这些反对意见,我们也只要如此辩驳就好了——即描述解析所造成的深刻印像;追随某一元素过程间突然浮现出和梦其他元素的相关;以及除非事先有精神上的联系,否则单单机会是不可能由梦中推衍出这么多东西的。另外我们也能指出,这种梦解析和解除歇斯底里症状的方法是同出一辙的;而这方法的可靠性可以由症状的一起浮现与消除得以证实。或者可以这么说,本书的论断是由“插入的说明”而证实的。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为何追随某个无目的以及任意的思想串列就会达到一个事先存在的目标;不过我们并不需要回答这问题,因为这问题根本无法成立。
因为在解析梦的时候,虽然我们弃除一切意见,并让任意的思想浮现,我们其实并非追随着一些无目的的思想潮流。我们知道,能够摒除的思想正是那些我们知道的有意义的思潮;然后一旦成功的完成摒除工作后,那些不知道有的目的想法——或者更明确地说,潜意识——就出面把持大局,从而决定了那些非自主的意志浮现。没有任何的影响力可以使我们的精神力量去做一些无意义的思考——甚至任何精神混乱的状态也不可能。而精神科医师们太过轻易放弃他们对精神程序完整的信心。我知道,在歇斯底里症和妄想病中,无目的的思潮和梦的形成一样,是不可能产生的。也许这种无目的的想法根本不可能呈现在任何内源的精神异常上。如果劳列的看法没错,那么谵妄或者意志迷乱的状态也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中间有个沟隙无法超越。在观察这些病症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意见;谵妄之所以产生乃是审查制度不再掩瞒它的操作;即它们不再同心协力制造一些不被反对的新想法,反而粗率地把不合格的都删除掉,因此剩下来的就支离破碎,不知所云了。这审查制度的行为就像苏联边界的报刊审查委员会一样,他们要把国外杂志涂黑了好多段落后才允许留传到他们所保护的民众手中。
也许在器质性的脑部障碍中,思想能够借着一些偶然的关联而自由推演;然而在心理症中所谓的自由推演却可以用那受到审查制度影响而被推到前台的思想串列(其意义被隐藏着)来说明。下面这些所谓表面关联被认为是自由联想(即不受意识的力量所主宰)的永真讯号——即借着谐音,含糊不清的字义,暂时且和字义无关的巧合,或者是开玩笑玩弄字眼间所运用的联系。这些特殊的联系正存在于那些由梦元素通往中间思想串列之中;同样的,它们亦存在于由中间思想通往梦思本身。我们很惊奇能在许多梦的分析上看到这种例子。架构于二思潮之间的联系,没有哪一种是太过松弛以致于不配合,也没有哪种玩笑是太过粗鲁而不能用。但是这种表面看来吊儿郎当的真正理由却因而很快地被发现了。无论何时,当两个元素之间有着很表浅或者是牵强的联系,它们之间一定还有一个更深刻以及正统的联系,不过却受到审查制度的阻抗。
表浅联系之所以盛行的真正理由不是因为舍弃了有意义的思想,而是由于审查制度所施的压力。当审查制度封锁了正常的通道后,当然表浅的联系就取而代之了。我们也许可以想像出这样的类比:一个山区为主要交通遭到阻碍(譬如说,洪水泛滥),但是与山区的通讯仍然可以利用那些陡峻不便的小径(平时的猎人所利用)。
这里我们要分辨两种情况,虽然基本上来说它们是一样的。第一个情况是,审查制度破坏了两个思想之间的联系。它们从而不再受到它的阻抗。然后这两个思潮相继进入意识层面,二者间的真正连接被隐没了,不过却有层表线的联系(这种联系我们本来不会想到的)。这联系通常是附录在那些并不受到压抑,而且也并非是主要的联系所在。第二种情况是,两个思想的内涵都各自受到审查制度的阻抗。因此必须以一种替代的形式呈现,不过在选择两个替代的时候,它们之间的表浅联系亦重复着该两个思想之间的主要关联。在这两种情况下,审查制度都将正常以及严肃的联系转移成一个表浅的,而且似乎是荒谬的关系。
因为有这种转移的关系存在,所以我们在解析梦的时候,毫不犹疑地依赖着此种关系〔7〕。
这是精神分析最常用的两个定理——即当意识层面的观念被舍弃后,潜意识中有意义的概念则控制了整个现时的思想;而表浅的联系不过是一些更深层以及被压抑的关联的替代物而已。的确,这理论已成为精神分析的基柱。当我命令病人舍弃任何成见,把所有他脑海中浮现的事物告诉我时,我深信他不能摒除掉那些有意义的概念,而且虽然他提起的那些看来像是无邪或者是任意的事物,实际上却和他的疾病有着关联。另外一个病人所不怀疑的有意义的概念则是我的人格。至于这两个定理的证明以及其重要性的体验,则已经属于描叙精神分析治疗方法的领域了。在这里,我们必须又暂时将梦的解析置于一旁。
由以上许多反对的意见当中,可得一真正的结论,即我们不需要把所有解析工作的联想都视为夜间之梦的运作(请参阅第六章 甲节、丙节)。其实在清醒时刻进行分析工作时,我们以相反方向跟随着一条由梦思通向梦元素的途径,而梦运作所遵循的那条路线也和我们反向。这些途径亦并非全部是双线大道,却可以两面相通。似乎我们白天的分析就像是沿着新鲜的水道驾驭着木筏,有时遇见中间的思想,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