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
悟来悟去 更新:2021-05-04 17:52 字数:4889
此谓者。皆是有泻而无补也。
问病有在气分者有在血分者不知针家亦分气与血否。曰气分血分之病。针家亦所当知。
病在
气分。游行不定。病在血分。沉着不移以积块言之腹中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是气分也。或
在两胁或在心下。或在脐上下左右一定不移以渐而长者。是血分也。以病风言之或左手移于
右手。右足移于左足移动不常者气分也或常在左足或偏在右手。着而不走者。血分也。凡病
莫不皆然须知在气分者上有病下取之下有病上。取之在左取右在右取左在血分者。随其血之
所在。应病取之。苟或血病泻气。气病泻血。是谓诛伐无过咎将谁归问皮肉筋。骨脉病。咎
曰。百病所起皆始于荣卫然后淫于皮肉筋脉。故经言是动脉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先为是
动而后所生病也。由此推之则知皮肉经脉亦是后所生之病耳。刺法但举荣卫逆顺。则皮骨肉
筋之治在其中矣。
问呼吸之理。答曰此乃调和阴阳法也。故经言呼者因阳出。吸者随阴入。虽此呼吸分阴
阳。
实由一气而为体。盖呼则出其气。吸则入其气。欲补之时。气出针入。气入针出。欲泻之时
气入入针。气出出针。呼而不过三口。是外随三焦之阳。吸而不过五口。是内迎五脏之阴。
先呼而后吸者。为阳中之阴。先吸而后呼者。为阴中之阳。乃各随其病气阴阳寒热而用之。
问针入几分留几呼。答曰。不如是之相拘。盖肌肉有浅深。病去有迟速。若肌肉浓实处
则可深。浅薄处则宜浅病去则速出针。病滞则久留针。
问补泻有不在井荣 经合者多如何。答曰。如睛明瞳子 治目疼。听宫丝竹空听会治耳
聋。迎香治鼻病。地仓治口 。风池头维治头项古人亦有不系井荣俞经合者如此。盖以其病在上。取
问经穴流注。病在各经络。按时补泻能去病否。答曰病着于经。其经自有虚实补虚泻实
亦自
溪东垣有一剂愈者。有至数十剂而愈者。今人用一针不愈。则不再针矣。且病非独出于一经
一络者。其发必有六气之兼感。标本之差殊。或一针以愈其标而本未尽除。或独取其本。而
标尚复作必数针方绝其病之邻也。
问内经治病。汤液少而针灸多。何也。答曰。古者劳不至倦。逸不至流。食不肥鲜以戕
其内
。衣不蕴热以伤其外。起居有节。寒暑知避。恬澹虚无。精神内守。病安从生。虽有贼风虚
邪。不能深入。不过凑于皮肤经滞气郁而已以针行气。以灸散郁。则病随已。何待汤液耶今
者道德日衰以酒为浆。以妄为常。纵欲以竭其精。多虑以散其真。不知持满不解御神。务快
其心。过于逸乐。起居无节。寒暑不避故病多从内生。外邪亦易中也经曰针刺治其外汤液治
其内。病既属内非汤液则不能济也和缓以后。方药甚行而针灸兼用。固由世不古若今非昔比
。亦丛针法之不精。传授之未得耳。非古用针灸之多。今用针灸之少。亦非汤液之宜于今而
不宜于古也。
不可遽执四时俱宜针灸之说贼及天和也。
卷三群书汇粹
审经辨证论
属性:(经络考)
张嗣泉曰。脏腑阴阳各有其经。四肢筋骨各有所主。明其部以定经。循其流以寻源。舍
此而
欲知病之所在。犹适燕而南行。岂不逾劳而逾远哉方书云。不读十二经络开口动手便错。诚
确论也。世人以经络为针灸家书。皆懵然罔究。妄举妄谭。即如头痛一症左右分经前后异位
。同一腹痛也。而有中脘当脐少腹之分。同一害眼也。而有大 小 黑珠白珠。上下胞之异
。在肺而用心药。则肺病不去。而复损心经在血而用气药。则气反伤。而血病益滋。东垣曰
。伤寒邪在太阳经。误用葛根汤。则引邪入阳明。是葛根乃阳明经药。非太阳经药也。即此
而推。其夭于药者不知其几矣。仁人君子。慎勿轻议。当留心于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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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同人异论
属性:(医学源流)
天下有同此一病。而治此则效。治彼则不效。且不惟无效而反有害者。则以病同而人异
也。
夫七情六淫之感。而受感者。或气体有强弱。质性有阴阳。生长有南北。性情有刚柔。筋骨
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力有老少。奉养有膏梁藜藿之殊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更加天时有
寒暖受病有深浅之各异。一概施治则病情虽中。而气体相反。利害亦相反矣。故医必细审其
人之种种不同。而后轻重缓急。大小先后之法因之而定。内经言之极详。即针灸外科治法尽
然。故凡治病者。皆当细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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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
属性:(慎疾刍言)
凡病只服煎药而愈者。惟外感之症为然。其余诸症。则必用丸散膏丹。针灸砭镰。浸洗
熨
。蒸提按摩等法。因病施治。乃今之医者既乏资本。又惜功夫古方不考手法无传。写一通治
煎方其技已毕而病家不辞远涉不惜重聘。亦只求得一煎方。已大满其愿。古昔圣人穷思极
想。制造治病诸法。全不一问。如此而欲愈大症痼疾。无是理也。所以今人患轻浅之病。犹
有服煎药而愈者。若久病大症。不过迁延岁月。必无愈理也。故为医者。必广求治法。以应
病者之求。至尝用之药。一时不能即合者。亦当豫为修制。以待急用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
利其器。奈何事救人之术。而全无救人之具也。
卷四经穴考正
骨度
属性:(古数如左。然骨有大者则太过。小者则不及。此亦言其则耳)
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头骨谓之髑髅。男子自项及耳并脑后共八片。惟蔡州人多一共
九片
脑后横一缝当正直下至发际别有一直缝。女人头骨六片亦脑后一横缝。当正直下则无缝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一尺二寸。(覆者。言前发际至后项发际也。)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两颧相
去七寸。(目下高骨曰颧)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完骨。耳后
发际高骨也。左右相去广九寸。○以上头部前后之尺寸)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天突穴处也。)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 鸠尾也。)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 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当作五寸。横骨阴毛中曲骨也)横骨横长
六寸半。(一曰七寸半。)胸围四尺五寸。(乳之间为胸。胸前横骨三条左右肋骨各十二条。
八长四短。女人多檠夫骨二条。左右各十四条。)腰围四尺二寸。(平脐周遭曰腰。人之肥瘦
不同。腰之大小亦异。四尺二寸。以中人之大略言也。)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
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以上胸腹部)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头侧大骨曰角颈项根曰柱骨。)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自柱骨通腋中。不见之处也。)腋以
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自腋至胁下尽处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足股曰髀。髀上外侧骨
缝曰枢。此运动之机也。○以上头身侧部。)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三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灵枢作二寸半。图翼作三
寸半
。今根据折法为三寸。)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共
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也。男子尾 骨尖。女子尾 骨平。○以上
头背部)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掌之节曰腕。)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
节至
其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其末。指端也○手之大指三节。两节在外。本节在掌食
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俱四节。三节在外。本节在掌。其节节交接处皆有碎骨筋膜联系足趾同)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
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 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踝。髁骨也)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自横骨至此皆内侧。以下皆外侧)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中。言膝外侧骨缝之次。)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足小指本节后大骨下赤白肉际
也)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
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足。足
掌也。广阔也○以下四肢部)
卷四经穴考正
头部折法
属性: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人前发际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后发际不明者
。取
大椎上行三寸。(详见骨度)前后俱不明者。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头部直寸法根据
此。横寸法。以眼内 角至外 角。此为一寸
(按足太阳经曲差开督脉神庭一寸半。足少阳经本神开曲差一寸半。足阳明经头维开本
神一
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得四寸半。皆以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折法取之 眼内 角至外 角为
一寸。不能皆合)
卷四经穴考正
背部折法
属性:大椎穴至尾 骨。共计二十一节。通折三尺(项骨三节不在数)上七椎各一寸四分一厘。
共九
寸八分七厘。中七椎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下七椎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
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背部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根据
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第二行夹脊一寸半。三行夹脊三寸。脊骨左右各半寸未算也
。凡夹脊一寸半者。当作去中二寸。(大杼等穴并根据此法)凡夹脊三寸者当作去中三寸半。(
附分等穴。并根据此法)
卷四经穴考正
胸腹部折法
属性:r仰人部位图pi…i20。bmpr
r伏人部位图pi…i21。bmpr
天突宛中至膻中折为八寸。下行一寸六分为中庭共得九寸六分。(一作八寸四分。误)
上蔽骨尖下至脐心。折为八寸人无蔽骨者。取岐骨下至脐共折九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为
五寸。胸腹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法用两乳相去折为八寸。
(按骨度篇。两乳间广。九寸半。详较针灸书。足厥阴经期门在乳旁一寸半。章门去中
六寸。得两乳为九寸之数而足阳明经乳根。去中四寸。足少阳经带脉去中七寸半。得两乳间为八
寸之数。故各经开中寸法以两乳间。横折八寸约取之)
卷四经穴考正
中指同身寸法
属性: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圆曲交接如环取中指中节横文两头尽处比为一寸。凡手臂(一作
足字。误)尺寸及背腹横寸。无折法之处皆根据此法。
r中指同身寸图pi…i22。bmpr
卷四经穴考正
同身寸说
属性:(类经图翼)
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一。如
今以
其当。如标幽赋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经用一经而可正。盖谓并邻经而正一经联邻
穴而正一穴。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韵。而夹其声于中。则其经穴之情。自无所
遁矣。故头必因于头。腹必因于腹。背必因于背。手足必因于手足。总其长短大小而折中之
。庶得谓之同身寸法。
卷四经穴考正
周身骨部名目
属性:巅(顶巅也) 脑(头中髓也) 囟(音信。脑盖骨也。婴儿脑骨未合。软而跳动之处。谓
之囟门) 额颅(囟前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 颜(额上曰颜。说文曰。眉目之间也) (音遏鼻
梁。亦名下极即山根也) (音拙目下为 ) 颞 (颞。柔涉切。 音如耳前动处盖即俗所
云
)颔(音含。腮下也) 目系(目内深处脉也) 目内 (目内角也) 目锐 (目外角也) 人
中(唇之上。鼻之下也) 齿牙(前小者曰齿。后大者曰牙) 舌本(舌根也) 咽(所以通饮食
。居喉之后) 喉(所以通呼吸居咽之前) 嗌(音益喉也) 会厌(在喉间。为音声启闭之户
)肺系(喉咙也) 颃颡(颃音杭咽颡也) 颈项(头茎之侧曰颈头茎之后曰项。又脑后曰项)
天柱骨(肩骨上际。颈骨之根也。) 肩解(膂上两角为肩解) 肩胛(胛音甲。肩解下成片
骨也亦名肩膊) 巨骨(膺上横骨) 膺(音英胸前为膺。一曰胸两旁高处为膺) 胸中(两乳之
间也) 膈(膈膜也。膈上。宗气之所聚是为膻中) 腋(胁之上际) 季胁(胁下尽处短小之肋
) (音区腋之下胁之上也) 鸠尾(蔽心骨也) (音吉干。即鸠尾别名) KT 中(KT 音杪
季胁下两旁空软处也) 脊骨(脊音即椎骨也) 胂(音申。膂内曰胂夹脊。肉也) 膂(吕同脊
骨曰吕象形也又曰夹脊两旁肉也) 骨( 音鱼。端也。肩端之骨) 腰骨(尻上横骨也)
腰髁(髁苦瓦反即腰 骨。自十六椎而下。侠脊附着之处也) 腹(脐之上下皆曰腹。脐下为
少腹) 毛际(曲骨两旁为毛际其动脉即足阳明之气冲也) 胪(闾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