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作者:
吻火 更新:2021-05-03 16:37 字数:4774
少腹肿也。前人每论单腹胀,未尝指为即石水。注∶石水者,亦未尝言即单腹胀。盖因不知
是石水,故立单腹胀之名耳!石者,坚也,冷也。
卷六评释类
反仰其手
属性:《脉经》有脉深伏不见,反仰其手乃得之之文。前人不知反仰之义,竟有解作覆手者,
殊不
可通。窍思此所谓伏,非真伏也,乃沉之极也。凡诊脉,皆仰置其手;反仰,谓将腕高枕,
而手掌反折垂下,于是筋脉为之牵引绷急而挺起矣,故沉者亦外见而可诊也。
卷六评释类
应天者动五岁而右迁应地者静六期而环会
属性:此数语,旧解皆未甚明晰,其实乃极浅之语。所谓应者,主三阴三阳之六气言也。天地
以干
支言,非司天司地之谓也。应天者,谓六气之合于天干也。如甲年起太阳,行至五年,必右
迁一步,而始复起太阳,甲与太阳,不复相值也,故曰动;应地者,如子年起太阳,行至六
年临午,再六年而复临子矣,其数有定,而无所参差也,故曰静。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
,周天气者,六期为一备,终地纪者,五岁为一周。此谓天以地之六为节,地以天之五为制
,互相节制,而不得相值。地周于天,六期乃备,天终于地,五岁已周。二语乃明其不相值
也。不相值而相生相制,变化其中矣。故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气为一纪,凡三十岁;千四
百四十气,凡六十岁,而为一周,不及太过,斯皆见矣。君火以明,相火以位,张景岳解得
最好。二句亦无深义,只以明六气所以有二火之义也。
卷六评释类
数动一代者病在阳之脉也泄及便脓血
属性:(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也,为身热、无汗;滑
前人多以此三句连续,殊觉脉证不相属,而下文诸过者,亦嫌突起而无着也。予以上二
句为
一段,以下五字连下文“诸过者”读,属下滑涩寒热为义。其义即《通评虚实论》所谓肠
下脓血白沫者,身热则死,寒则生;脉涩则死,滑则生之义也。上二句前人亦未剖析透彻。
夫气之动于脏也,如弓弩之发。若里脉有病,则气初发之处,即为之阴滞,而脉之应指必软
弱矣。今其脉迫促而数,搏滑而动,是其气已涌至于表,因表脉有阻而不得畅达,故有此郁
勃之象,而仅偶间一至软弱而代也。数音促,不音索,旧读去声者误。代之本义为弱,详《
平人气象论》,后人专释为止,是不读《内经》之过也。
卷六评释类
折齿
属性:《金匮》备急丸方下,有若口噤亦须折齿灌之之语。后世方书,有谓口噤不得入药者,
打去
一齿灌之,其义盖本诸此。其实《金匮》之意,非谓打去一齿也,只是撬之使开耳!齿根上
连于脑,内应 于心,敲之即痛彻心脑。口噤本是心气闭塞,若再使痛气入心,不速之毙乎?
卷六评释类
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发热恶寒发于阳无热恶寒发于阴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
属性:此数语,虽无深义,而有新感与伏气之殊。前人辨论纷纭,读之迄不能令人心意朗豁者
,空
谈不切事情也。以己身所未见,天下所必无之事,而大言不怍,强作解人,是何意耶?详玩
语气,阴阳二字是指表里之部分,非指风寒温热之气化也。何者?其意是专辨伤寒有此两途
,非两辨伤寒、温病之异也。凡感于风寒而即病者,皆因发热,而始恶寒,未见有不热但恶
寒者。即初时爪尖略形厥冷,不过片刻之事,临诊之时必已发热,岂得谓之无热、未发热耶
?惟伏气之病,激于时令之气而发者,或早恶寒而夜发热,或夜恶寒而早发热,更有迟至一
日以外者,以寒邪内伏,至春初阳气当升,邪阻其道,二气相争,荣卫不通,遂见恶寒,待
里气奋达于表,始见发热。故发热、恶寒,一时并见者,即已发热之谓也。是新感风寒,病
起于表,故曰发于阳;无热恶寒,久乃发热者,即未发热之证也,是伏邪内动,病起于里,
故曰发于阴。
凡伏气之病,发于里者,有寒热两途。热即寒邪入郁而化热者也。其人若真阴充裕,寒
虽久
伏,不能化热;若真阴不足,虚阳亢燥,遂发为春温、风温之病矣。其初起皆不即发热,而
治法之寒热虚实迥异。仲景是专指伏气寒病也。近人如叶天士、薛生白、王孟英辈,止知有
伏气之温病,而不知有伏气之寒病,皆揣理而谈,未尝征之实事也。汪幼纯所说汗病之事,
即伏气之寒病也,详见第四卷证治类中。
两“愈”字,乃半面之词,若至期不愈,即不可为矣。如辨脉云∶表有病者,脉当浮大
,今
反沉迟,故知愈也;里有病者,脉当沉细,今反浮大,故知愈也。《千金方》引此文而申之
曰∶若不愈者必死,以其脉与病不相应也。即此义
也。愈,非痊愈也,只是邪气至此,当已尽头,不能再进,而可渐退也。“六”、“七”两
字
,前人见原文有阳数、阴数之语,莫不滑口读过,未尝深考其实。夫病之愈也,必藉于气,
六、七数也,何与人身之气耶?鄙见此当指人身之形层言也。刘河间曰∶天地自太虚至黄泉
,有六位;人身自头至足,有六位;而胸腹之间,自肺至肾,亦有六位。是人身形层之表里
,显有六分也。故发于阴者,自里而表,六日传至极表,而邪气散矣;发于阳者,自表而里
,
六日行至极里,为里分正气所持,不得久留,越一日而邪气始从三焦消散,故阳病转比阴病
多一日也。原文阳数七、阴数六者,即以里必行至六,而邪乃衰;表必行至七,而邪乃衰也
,不然,阴阳之数,四、五、八、九皆是也,且五、六尤有合于脏腑之数,何独取六、七耶
?
卷六评释类
《内经》寸口内外分发脏腑
属性:《脉要精微论》曰∶尺内两旁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
肝,
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
候膻中。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上竟上者,喉胸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此固显然寸口分发脏腑之诊法矣。其内、外之义,有以浮、沉解者;有以前、后名半部解
者;有以内、外两侧解者。总之,浮也,前也,外侧也,皆属阳,当以候腑;沉也,后也,
内
侧也,皆属阴,当以候脏。而经文相反者,何也?尝思之矣,外以候经络之行于躯壳者也,
内以候气化之行于胸腹者也。如尺外以候肾,是候肾之经气外行于身者也;尺里以候腹,则
指定腹内矣。左外以候肝,是候肝之经气外行于身者也;内以候膈,则指定膈内矣。右外以
候肺,是候肺之经气外行于身者也;内以候胸中,则无与躯壳之事矣。左外以候心,是候心
之经气外行于身者也;内以候膻中,则直指心体之处矣。即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亦非以
脏腑分也。候胃,候其经气之行于身者也;候脾,候其气化功用之行于里者也。又云∶前以
候前,谓关前候胸腹也。主阳明、冲、任;后以候后,谓关后候脊背也,主太阳、督脉。是
推展上义,以寸、关、尺三部之正位,为脉之中段,以候身之中段矣。上竟上者,喉胸中事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是更推展于寸之上、尺之下,以分候躯壳
之极上极下矣。人之一身,四维包中心,故以内外言之;两头包中段,故以上下言之;两面
夹中间,故以前后言之。可知寸口之部位,其分发有三∶一以浮沉候表里也;一以关前关后
候身之前后也;一以寸上尺下候身之上下也。李士
材以内外为前后各半部,谓脏气清,故居上;腑气浊,故居下。此不但自古无人用此诊法也
,即士材亦岂能据此为诊乎?且胸、膻、膈、腹,又何能专指以为腑乎?
尺内,谓尺之正部也。两“旁”字,与下文竟下之“下”字同义,谓两尺之后也,不在
正位
,故曰旁也,非两侧之谓。季胁,即赅在少腹、腹、股之中者也。经先提而言之者,盖古人
诊脉下指,是先定尺部,再取关、寸,故曰中附上、上附上,非如后世有高骨为关之说,先
取关
而后定尺、寸也。膻中者,心体四旁之空处,在肺叶所护之内也。胸中者,肺前空大之处皆
是
也。经意盖即以膻中为心,胸中为肺,膈为肝,腹为肾矣。六腑各从其脏也,而三焦之空处
,亦举赅于其中。于此征经文措词之灵而密。
卷六评释类
秋伤于湿冬生咳嗽
属性:喻嘉言改秋伤于湿为伤燥,在喻氏不过借证秋燥之义,而擅改经文,则谬矣。夫湿非燥
之讹
也。《素问》水热穴论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阴气初胜,湿气及体。盖四时五行之
递嬗也,惟土湿与金清相递太急,湿令未衰,而清敛之令已至,故其始湿虽盛而气外散也;
及秋而湿乃敛入体中矣,及冬而阳气又入矣。阳湿相激,故咳嗽也。若是伤燥,秋即当嗽
,不待冬矣。其所制清燥救肺汤,亦治秋燥,非治冬咳之燥也。
燥为次寒,其气属金,其象为干,为坚,为降,为清析,为锋利,皆金之正令也。若热
燥
,是挟火在内,与寒燥相对待,不专于金也。喻专以热言燥,则水泽腹坚,又何以说之?
卷六评释类
与友条论读《伤寒论》法
属性:伤寒,非奇病也。《伤寒论》,非奇书也。仲景据其所见,笔之于书,非既有此书,而
天下
之人根据书而病也。其三阴三阳转变之处,前人往往词涉硬派,一似暗有鬼物,指使邪气,如
何传法,并不得如何传法。读者须消去此等臆见,每读一段,即设一病者于此,以揣其病机
、治法,而后借证于书,不得专在文本上安排。
第一须辨伤寒为何等病。此本四时皆有之病也,但三时多有挟温、挟湿、挟燥、挟风之
异,其
气不专于寒,其肤腠疏松,初伤即兼二三经,再传而六经已遍。惟冬时腠理固密,寒邪必先
伤皮肤,以渐深入,故谓三时伤寒治法不同则可,谓三时无伤寒则不可。仲景是专论冬时伤
寒,惟即病于冬,与迟病于春,中多相间错出,未曾分析。其迟病于春者,亦系专指寒病,
未及化热者,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旨不同。前释发阴、发阳篇,可参看。伏气
二字,本不必过于深求,今日感寒,今日即病,固即病也;上月感寒,下月始病,亦常有之
事,谓之伏气可也,谓之即病可也。岂得一言伏气,便有许多奇怪?
第二须辨论中寒热二字为何等气。寒者、天地之邪气也;热者,人身之正气也,为寒邪
所束,不得宣发,郁结而成;与寒邪是两气,非寒能化热也,与温热病伤于天地之热邪者不
同
。寒邪既散,即当阳气伸而热解,其有不解者,正气久困,经脉凝滞,不能自运,抑或误治
使然。
第三须将“传”字看得活。非邪气有脚,能自国中转变,步伐正齐也。病证变见何象,
即为
邪伤何经。如少阳主行津液,津液灼干,即少阳证;阳明主运渣滓,渣滓燥结,即阳明证。
读者须思何以头痛、呕吐、晕眩、胁胀?何以大便秘结、潮热、自汗?不得浑之曰邪入少阳故
尔也,邪入阳明故尔也!当在气化上推求,不得专在部位上拘泥。
第四须辨初伤有三阳,有两感,有直中。太阳行身之后而主表,其时阳明、少阳决无不
伤。
《内经》曰∶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颊则下少阳;中于阳则溜于经,中于
阴
则溜于腑。即仲景所叙太阳中风,鼻鸣,干呕,岂专太阳?但邪在大表,治法不外麻、桂、
葛根,故不必多立名色。两感、直中,皆因其人阳气之虚,或邪气之猛也。太阳少阴、阳明
太阴,皆有两感;少阳厥阴,两感殊少。直中亦然。少、厥两感,即阳气蔑矣。直中与两感
不同者,两感是一阴一阳同病,其邪相等;直中是邪甚于阴也,其阳亦断无不伤。但阴分之
病,校较感为急。
第五须识伤营伤卫,不能判然两途。仲景风则伤卫,寒则伤营,只略叙于麻黄证中,不
过分
析风、寒所伤之偏重如此。其意侧重在寒,是串说,非平说。况夫中风脉缓自汗,汗即营也
,营液外泄,桂枝汤是充助营气之剂;伤寒脉紧无汗,是卫气为寒所拘,麻黄轻迅,是过营
透卫以开表,其力正注于卫。何得谓风伤卫不伤营,寒伤营不伤卫?更何得以此劈分两大纲?
按冬月腠理闭密,寒邪以渐而深。初伤皮肤,只在气分,此时发之,不必得汗,其邪自
散;
次伤肌肉,乃在津液,邪与汗俱,汗出邪退;次伤经脉,乃入血分,即入经脉,则或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