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节
作者:风格1      更新:2021-04-30 17:12      字数:4858
  生,详细了解学生掌握教学目标的情况;第二级水平是小组评价,所得到的数据更有代表性;第三级水平是针对全班学生的评价。
  第九,修正与补救教学。根据形成性评价,如果学生未达到教学目标,或发现学生存在学习困难,教学设计者应重新考虑教学设计,包括考察目标定位是否适当,教学任务分析是否准确。如果上述设计不适当,则应予以修正,并重新撰写作业目标和进行补救教学;如果发现目标定位适当,且任务分析正确,则需要重新考虑教学策略及其实施情况,并进行补救教学,直到达到原定目标为止。
  最后,根据形成性评价结果对教学进行修正与补救之后,对教学效果进行终结性评价。一般来说,这一步并不是教学设计的一个组成环节,因为对一个教学设计的优缺点及其效果的客观评价不是由教学设计者自身进行的,而是由某个独立部门委托专门人员进行的。
  教师日常进行的课堂教学设计主要任务是根据其所教班级的学生的特点和所教课程的教材内容,将课程目标转化为单元或课时目标,并对这种目标加以分析,然后据此选择或开发适当教学策略(包括安排适当步骤、教材呈现方法、练习与反馈等),最后对照目标检测教学效果。
  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技术是在科学心理学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出现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涉及心理学、传播学、教育学和课程理论。然而,狭义的由教师进行的课堂教学设计早已存在。但传统的课堂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技术缺乏现代学习论和教学心理学指导,主要依据哲学和教师的经验,因此必须依据现代教学设计理论更新我国传统的课堂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操作技术。
  课堂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技术
  我们认为,教师从事的课堂教学设计主要包括如下四个环节:
  1。 目标设置与陈述;
  2。 教学任务分析;
  3。 教学策略的选择与开发;
  4。 开发测验与评价工具。
  现代教学设计理论为这些环节的教学设计提供了学习与教学论原理以及相应的技术。
  目标设置与陈述
  有人说,可以用旅行来比喻教学。正如旅行的人在出发前必须明确旅行的目的地。教师在教学实施之前预先必须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设置适当与否是决定教学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
  教学目标设置的理论
  在教育心理学中,指导教学目标设置的理论主要是布卢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和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理论。这两个理论的主要内容已在本书前面的章节中详细介绍了,这里说明如何运用这两个理论指导目标的设置。
  运用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设置目标
  20世纪80年代中期布卢姆应邀来华讲学,他的目标分类理论随之介绍到我国,并被广泛采用。当时许多地方教育刊物刊载了用布卢姆目标分类理论编写的课堂教学设计材料。有些人觉得布卢姆把认知教学目标分六级分得过细,便作了一些改动。例如,施良方等主编的《教学论》把六级目标改为“知道、理解、掌握和学会”四级目标。《上海教育》刊登数学的教学目标分类是“认识、理解、掌握和熟练”四级目标。由于布卢姆制定教育目标分类系统是为了指导教学效果的测量和评价,不是为了指导教学,所以在我国运用它来指导教学目标设置的结果并不理想。原教育部副部长王湛说:“传统的教学大纲多以学科体系为中心表述本学科的知识点和教学的要求。对能力和教学要求往往采用初步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抽象的方式,对教师具体了解学生应达到什么程度缺乏明确的指导。”(王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课程体系》,载《语文课程标准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10页。)
  运用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设置目标
  在布卢姆于上世纪50年代提出认知教育目标分类时,心理学尚未阐明习得的能力的知识本质,所以布卢姆只能通过操作的方法,假定若测验情境与原先的学习情境相同,所测得的是知识;若测验情境与原先的学习情境发生程度不同变化,所测得的是水平不同的能力。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解决了习得的认知能力的知识本质问题,即认为,习得的认知能力由言语信息、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三者构成。尤其重要的是,加涅提出了智慧技能层次论,认为智慧技能从低级到高级,由辨别、概念、规则和高级规则构成。所以,用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指导教学目标设置时,在认知领域只要考虑言语信息、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三类目标,能力问题就自然解决。如果还有涉及动作领域和情感领域目标,那么再加上动作技能和态度,则目标的类型就被全面考虑。
  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只适合指导教学结果的测量评价;而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因有学习论为依据,不仅可以指导学习结果测量评价,还可以指导教学过程和方法的设计。
  其他理论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为教学目标设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框架,但该分类系统也应随心理学研究发展与时俱进。例如,20世纪90年代后,加涅在他的认知策略中吸收了弗拉维尔的元认知思想,将认知策略再细分为支持具体信息加工过程的策略和对整个认知活动进行监控的元认知策略。又如20世纪90年代后期,认知心理学家认为,个人的心理模型在解决问题中起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加涅的言语信息中应补充心理模型的思想。
  我国教育部2001年6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价值观的过程”。这一观点是与当前认知心理学的研究相吻合的。可惜我国学者在阐述这一观点时没有用加涅学习结果分类思想,阐明知识与技能的心理实质,结果又回到了哲学的思辨。
  克服目标含糊性的目标陈述技术
  传统教学目标是用含糊的术语如“知道、了解、理解、热爱、欣赏”等词语陈述的。为了增加教学设计的科学性,在教学目标陈述时需要克服目标的含糊性,目前一致公认可以采用行为目标、认知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和表现性目标来克服目标陈述的含糊性。
  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来自行为主义心理学。其基本观点是,教学目标是用于指导教学和测量的。含糊的目标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难以指导教学和测量。为了克服目标的含糊性,必须把目标陈述由陈述内在心理变化改为陈述学生行为变化。也就是,不能陈述学生“知道什么、理解什么”,而应陈述通过教学之后,学生“会说什么”和“会做什么”。会说什么和会做什么是行为,可以观察和测量。例如,假设语文教师在陈述的教学目标中说:“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这是一个十分含糊的目标,不可能给教学和评价提供具体指导。将目标改为行为目标可以这样陈述:“提供报上一篇文章,学生能将文章中陈述事实与发表议论的句子分类,至少85%的句子分得正确。”
  含糊的目标改为行为目标之后,语文分析能力指什么变得非常清晰。1962年马杰(R。E。Mager)发展了行为目标陈述技术。他认为陈述得好的行为目标应符合三条标准:
  (1)说明教学后出现的行为表现,即学生能做什么(或会说什么);
  (2)规定行为产生的条件;
  (3)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的标准。
  上述语文目标的陈述符合这三个条件:
  (1)行为表现:将句子按陈述事实与发表议论分类;
  (2)行为产生的条件:提供报上的文章;
  (3)合格作业的标准:至少85%的句子分类正确。
  后来教育心理学家一致认为,行为目标的陈述只需要满足前两个条件即可,第三个条件应放到学习结果测量中去考虑。本书每章开头陈述的目标都力求符合行为目标的这两个条件。
  加涅提出了一种更精确的行为目标陈述技术。他认为,精确的行为目标包括如下五个成分:
  (1)行为产生的情境;
  (2)习得的性能动词;
  (3)行动(action)动词;
  (4)学习的对象;
  (5)工具和限制条件。
  例如,加涅用上述五个成分为学生学习如236除以4(即236÷4=?)这样的短除法问题写的一个目标:
  “给出10道需要用短除法的算式(情境),通过写出答案(行动动词)演示(性能动词)除法规则(学习的对象),在无帮助条件下达到90%的正确率(工具和限制条件)。”
  表14…1中的标准性能动词刻画了一类学习结果的典型行为。一旦性能动词标准化以后,不同的人一看到目标中的这些动词,便知道目标中蕴含的学习结果类型。如见到“区分”,便知道它指的是“知觉辨别技能”;见到“识别”,知道它指的是运用具体概念的技能,其余类推。
  表14…1 描述人类性能的标准动词和含有为行动动词的短语
  习得的性能
  性能动词
  例子(画线的词为行动动词)
  智慧技能;
  辨别
  具体概念
  定义性概念
  规则
  高级规则
  (问题解决)
  认知策略
  言语信息
  动作技能
  态度
  区分
  识别
  分类
  演示
  生成
  采用
  陈述
  执行
  选择
  通过比较来区分法语中u和o的发音
  通过说出代表性植物各部分的名称来识别根、茎和叶
  运用定义将概念族系分类
  通过解答口头陈述的例子来演示正负数加法
  通过综合可应用的规则,生成一段描述一个人处于害怕情境下的行为的文章
  采用想象美国地图的策略,用列表的形式回忆各州州名
  口头陈述1932年总统竞选的主要事件
  通过将一辆小轿车倒入车行道来执行一项任务
  选择打高尔夫球作为一项休闲的活动
  行动动词则是更具体的行为动词,如当看到“识别”这个性能动词时,人们并不具体知道要学习者拿出什么行动来才表明他的“识别”能力。如果检测学生是否能识别“碗”和“杯子”,则可以提供若干碗和杯子的变式以及其他一些类似物品,请学生将碗和杯子“分别找出”(行动动词)。
  加涅这样陈述的目标虽然精确,但过于繁琐,不宜于在中小学教学设计中推广。但在加涅的目标陈述中采用标准的性能动词和外显的行动动词来描述学习结果,以克服教学目标的含糊性,是值得学习的。
  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坚持学习的认知观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的实质是内在心理的变化。因此,教育的真正目标不是具体的行为变化,而是内在的能力或情感的变化。教师在陈述教学目标时首先要明确陈述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热爱、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但这些内在的变化不能直接进行客观观察和测量。为了使这些内在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还需要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行为样品。例如,语文的一个教学目标可以这样陈述:
  (1)理解议论文写作中的“类比法”。
  ①用自己的话解释运用类比的条件;
  ②在课文中找出运用类比法阐明论点的句子;
  ③对提供的含有类比法和喻证法的课文,能指出包含了类比法的句子。
  这样陈述的教学目标强调教学的总目标是“理解”,而不是表明“理解”的具体行为实例。这些实例只是表明理解的许多行为中的行为样品。这样,就避免了严格的行为目标只顾及具体行为而忽视内在心理过程变化的缺点,也克服了传统方法陈述的目标的含糊性。
  表现性目标
  有时,人的认识和情感变化并不是参加一两次教育活动以后便能立竿见影。教师也很难预期一定的教育活动后学生的内在心理过程将会出现什么变化。在品德教育方面,这种情况尤为明显。为了弥补上述两种陈述目标方法的不足,艾斯纳(E。W。Eisner)提出了表现性目标(expressive objectives)。这种目标要求明确规定学生应参加的活动,但不精确规定每个学生应从这些活动中习得什么。心理学家认为,这种目标只能作为教学目标具体化的一种可能的补充,教师千万不能依赖这种目标,不然,他们在陈述目标时又会回到传统的老路上去。
  教学任务分析
  关于任务分析的定义与范围
  任务分析是一项复杂的教学设计技术。它是随着心理学研究发展而发展的。199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著名教学设计专家乔纳森(D。H。Jonassen)与人合作出版了《教学设计中的任务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