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节
作者:
风格1 更新:2021-04-30 17:12 字数:4779
尽管新的教学过程模型有许多优点,如较好地体现了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关系的原理,反映了现代认知心理学关于知识分类学习思想,能较满意地解释知识与技能学习的异同,但它不能解释学生的道德品质的学与教。所以,我们这里谈论的教学只是中小学各学科知识、技能或策略的教学,未涉及情感领域的教学。
反映学习条件的教学原则、方法观及其教学设计的含义
哲学取向的教学论原则和方法观及其局限性
教学论在回答了教什么的问题以后,接着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教。为了指导如何教,哲学取向教学论一般要阐述若干教学原则和介绍许多教学方法。例如,一本教学论教科书(黄甫全、王本陆编著:《现代教学论学程》,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阐述了如下八条教学原则:
1。 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原则;
2。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3。 传授知识和发展能力相统一的原则;
4。 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自觉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
5。 直观性与抽象性统一原则;
6。 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相结合的原则;
7。 理解性和巩固性相结合的原则;
8。 统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
通常被介绍的教学方法是讲授法、读书指导法、练习法、演示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讨论法、研究法。
这些原则和方法是在一定的哲学观指导下,总结教师教学实践经验而提炼出来的,如辩证统一的教学原则对教学实践能提供一般指导,但其局限性是:这些原则和方法的提出缺乏科学学习论基础。所以当人们问:在具体教学情境中这些原则和方法如何运用的问题时,哲学取向教学论的典型回答是“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据统计,现已整理出来的教学方法有700多种。面对数不胜数的教学方法,教师最后如何作出选择呢?没有学习分类研究理论的支持,教师是很难作出选择的。所以我国教师培训中常常发现,教师不愿意接受理论培训,却愿听公开课。因为公开课看到的方法便于模仿,不必自行选择。
反映学习过程和条件的教学原则与方法观
教学原则和方法应反映学习的过程和条件。关于学习的过程如何决定教学过程,上面已经论述过了。这里将要从心理学关于学习的条件的研究引出若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学习论告诉我们,学习的发生及其保持必须依赖一定的条件。学习条件有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一般条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学习,特殊条件是某种类型的学习所必需的。教育心理学中的一个著名公式是:
学习成绩=f(M, IQ, K)。
这里,M代表学习动机,IQ代表智商分数,K代表原有知识技能。这一公式表明,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其学习动机、智商分数高低和原有知识技能成正相关。当外部条件保持不变时,学生的学习动机越强,智商水平越高,原有知识技能越丰富和巩固,则学习成绩将越好。
可以将这一描述学习一般条件的公式转化为指导教学设计及其实施的三条原则:
1。 好的教学应有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动机;
2。 好的教学应充分利用学生的原有知识基础;
3。 好的教学应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
第一条原则反映学习动机的重要性。动机属于学习情感因素,在新的学习中起催化剂作用,能加速与减慢学习过程。动机通过集中注意和增强努力来影响新的学习。好的教学应使学生通过学有所得带来信心与满足。
第二条原则反映原有知识基础的重要性。此处的知识是广义的,包括已掌握的事实、概念、原理、学习方法和技能。原有学习与新的学习通过相互作用,形成新的知识结构。原先的学习不只是影响新的学习的快慢,它还决定新的学习是否能够出现。好的教学应使学生已习得的东西有助于新的学习,即有助于学习的迁移。
第三条原则反映学生的智商水平在学习中的作用。智商水平是在发展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学生素质。它一般不决定学习能否发生,但决定学习的速度。好的教学应使学得快的学生适当快学,学得慢的学生适当慢学,不应企图把学生的学习速度拉平。
新近的研究表明,学生除了由智商高低决定的学习速度差异之外,他们的认知方式也存在差异。如有的学生善于形象思维,有的学生善于抽象逻辑思维。因此,好的教学除了要考虑学习速度差异之外,还要考虑学生认知方式的差异。
从上述影响学习的一般因素转化而来的教学原则是经得起实证研究和教学实践检验的,所以它们是科学心理学与实证研究取向教学论的教学原则。为了反映不同学习类型的特殊学习条件,还应补充两条教学原则:
4。 用具体教学目标指导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学习结果测量与评价;
5。 通过任务分析,为不同的教学目标选择最优教学步骤、方法和技术。
第四条原则可以简化为“目标导向教学原则”。为了使教学科学化,教学目标的陈述必须明确、具体,对不同的人有共同的含义,不能含糊不清,各人有各自的理解。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必须围绕目标而展开;评价教学效果的唯一客观标准是教学目标达成的数量与质量。
第五条原则可以简化为“依据任务分析进行教学设计的原则”。教学设计中引入任务分析,教师通过分析教学目标中蕴含的学习结果的类型,确定实现每一目标所需要的特殊条件,为教学步骤、方法或技术的选择提供学习论依据。这样教师不会感到“教无定法”,而是觉得“教有优法”。
目标导向的测量与评价观及其教学设计的含义
一个完整的教学论在回答了教什么和如何教的问题以后,最后必须回答教得如何的问题。回答教得如何的问题首先涉及学生学习结果的测量,其次要对测量结果作出达到目标与否的评价。通过测量与评价达到改进教学的目的。
本书在第一章给学习下定义时指出,学习的结果是学生的内部性能变化,包括能力和情感态度变化。但是内在的变化不可直接测量,能直接测量的是外显行为。因此,教学设计人员必须掌握通过外部行为测量去推测学生内部性能变化的理论和技术。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及其教学设计含义。
美国以布卢姆为首的一个委员会先后公布认知、情感和心因动作技能三个领域的教学目标分类。
认知领域目标分类
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于1956年公布。根据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深度,布卢姆等将认知目标由低到高共分六级。
(1)知识。指对先前学习过的材料的记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这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有人将“知识”改为“识记”。在心理学中“识记”指重复感知学习材料,与布卢姆的“知识”的含义不同。
(2)领会。指能把握材料的意义。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的表达方式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估计将来的趋势(预期的后果)。领会超越了单纯的记忆,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运用。指能将习得的材料应用于新的具体情境,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运用。运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指能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它的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包括部分的鉴别,分析部分之间的关系和认识其中的组织原理。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5)综合。指能将部分组成新的整体。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它强调的是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或结构。
(6)评价。指对材料(论点的陈述、小说、诗歌、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包括按材料内在的标准(如组织)或外在的标准(如与目的适当性)进行价值判断。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标准的价值判断。
情感领域目标分类
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于1964年公布。其分类依据是价值内化的程度。这一领域的目标由低到高共分五级:
(1)接受(注意)。指学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现象或刺激(如课堂活动、教科书、文体活动等)。从教方面来看,其任务是指引和维持学生的注意。学习结果包括从意识一事物的存在的简单注意到学生的选择性注意。它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指学生主动参与。处在这一水平的学生,不仅注意某种现象,而且以某种方式对它作出反应(如自愿阅读规定范围外的材料),以及反应的满足(如以愉快的心情阅读),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调对特殊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3)价值化。指学生将特殊的对象、现象或行为与一定的价值标准相联系。包括接受某种价值标准(如愿意改进与团体交往的技能),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奉献(如为发挥集体的有效作用而承担义务)。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所涉及的行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使得这种价值标准清晰可辨。价值化与教师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类似。
(4)组织。指将许多不同的价值标准组合在一起,克服它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并开始建立内在一致的价值体系。重点是将许多价值标准进行比较、关联和系统化。学习的结果可能涉及某一价值系统的组织。与人生哲学有关的教学目标属于这一级水平。
(5)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指个人具有长时期控制自己的行为以致发展了性格化“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其行为是普遍的、一致的和可以预期的。这一水平的学习结果包括范围广泛的活动,但强调学生行为的典型性和性格化。这阶段的教学目标着重学生的一般适应模式(包括个人的、社会的和情绪的)。
动作技能领域目标分类
动作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比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公布更晚,而且出现了好几种分类法。目前尚无公认的最好分类。这里介绍辛普森(E。H。Simpson)等1972年的分类。该分类将动作技能教育目标分成七级。
(1)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
(2)定向。指对稳定的活动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心理准备)、生理定向(生理准备)和情绪准备(愿意活动)。知觉是其先决条件。
(3)有指导的反应。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通过教师或一套适当标准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4)机械动作。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为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5)复杂的外显反应。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动作操作。操作的熟练性以迅速、精确和轻松为指标。
(6)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生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的装置或满足具体情境的需要。
(7)创新。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合具体情境。强调以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的创造能力。
布卢姆的认知目标分类适合指导单元或学期的学生成绩测验题的编写。编题的基本原则是:
(1)凡是测验情境与原先学习情境相同的测验题,所测出来的是知识。
(2)凡是测验情境发生适当变化,不同于原先学习情境,所测验出来的是能力,由低级至高级是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能力。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及其教学设计含义
由于心理学研究的限制,当前能科学测量的教育目标主要限于认知领域的目标。由于认知心理学研究发展,加涅的认知学习结果分类比布卢姆的认知教育目标分类更能正确指导学习结果测量和评价。其原因是:
1。布卢姆只是根据测量的操作划分知识与能力,但他未阐明能力的知识本质。相反,加涅已明确指出习得能力是由言语信息、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构成的,从而指出了习得的能力测量的途径。
2。中小学教学以智慧技能为中心。布卢姆的目标分类中没有明确的智慧技能概念。加涅提出智慧技能由辨别、概念、规则和高级规则构成。这样,智慧技能变成了可以教会和可以严格测量的能力。
3。加涅发展了教学目标陈述技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