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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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一切 更新:2021-04-30 17:06 字数:4943
汤证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是谓大腹不满,而惟小腹满,按之痛也。论
中有少腹满,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结膀胱证;小便不利者,是水结膀胱证;手
足热,小便赤涩者,是热结膀胱证,此则手足冷,小便数而白,知是冷结膀胱证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程知曰:阳邪结于上,阴邪结于下,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其为阴邪下结可知
,此当用温、用灸。关元,穴名,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足三阴、任脉之会,膀
胱所居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
比上焦之结多热也。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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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
,虚家亦然。
【注】
此详诸条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盖厥虽阴经俱有,然所属者厥阴也,故厥阴一病,
不问寒热皆有厥,若无厥,则非厥阴也。太阴寒微,故手足温而无厥冷;少阴寒甚,
故有寒厥而无热厥;厥阴阴极生阳,故寒厥热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谓阴阳寒热之厥
也。阴阳不相顺接者,谓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交通也,不相顺接交通,则阳自阳而为热
,阴自阴而为寒,即为厥病也。厥者之证,手足逆冷是也。诸四逆厥者,谓诸病四逆
厥冷者也。然厥病阴阳已不相顺接交通,慎不可下,虚家见厥,尤不可下,故曰:虚
家亦然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之十指。阳气
内陷,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使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
二端,以严其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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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而
曰:不可下,何所谓耶?
【注】
此承上条详申不可下之义也。伤寒五、六日,邪至厥阴之时,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
濡、脉虚、复厥者,此为亡血虚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则蹈虚虚之戒而死矣。大病、
汗后,产妇、亡血之家,多有此证。
【集注】
张璐曰: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今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可比
。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
。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阴血更亏于
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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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
五日,故知自愈。
【注】
伤寒邪传厥阴,阴阳错杂为病,若阳交于阴,是阴中有阳,则不厥冷;阴交于阳,是
阳中有阴,则不发热。惟阴盛不交于阳,阴自为阴,则厥冷也;阳亢不交于阴,阳自
为阳,则发热也。盖厥热相胜则逆,逆则病进;厥热相平则顺,顺则病愈。今厥与热
日相等,气自平,故知阴阳和而病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
故自愈可知也。
张璐曰:此云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
,变则难复也。
林澜曰:三阴经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冷,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
至厥阴,阴之极也,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阴极而生阳
,故厥逆有发热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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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
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
伤寒热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寒邪浅也。默默,阴也。烦躁,阳也。
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阴阴阳错杂之轻病,即论中热微厥亦微之证也。若数日小便
利,其色白者,此邪热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热去胃和,阴阳自平,所以其
病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烦,不但不欲食,更呕而
胸□满,此热未除而且深也,即论中厥深热亦深之证也。热深不除,久持阴分,后必
便血也,所谓数日者,犹曰:连日也。
【集注】
王肯堂曰: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
里,邪干其府,故呕而胸□烦满。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方有执曰: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
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
□烦满者,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肋也,便血阴邪,必走下窍也。
林澜曰:于热厥,言指头寒。于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轻重浅深
,当细味之。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郭壅云:热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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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注】
伤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阴盛阳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藏厥也
。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热;或一、二日热,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后热,前
热后厥,是阴阳互为胜复之热厥也。热厥者,即阳厥也。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此厥乃应下之热厥,非当温散之寒厥也。若误为寒厥而反温散之,则助其热
上攻,必口伤烂赤也。
【集注】
成无己曰: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
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元礼又以指甲之暖冷红青,别
厥证之寒热,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条乃传经邪热,阳极似阴之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伤寒
在一、二日之时本发热,至四、五日后而厥者,乃邪传厥阴之候也。必发热者,言病
人四肢及肌表虽厥,而躯壳以内必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乃申明一、二日为前,四
、五日为后,以见热极必发厥也。阳邪深伏,应须以苦寒之药下去其热,使阴气得伸
,则阴阳平,四肢和顺而不厥矣。粗工见厥,认以为寒,而反用辛温之药,辛温皆升
,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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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
吐之,宜瓜蒂散。
【注】
病人手足厥冷,若脉微而细,是寒虚也。寒虚者可温可补。今脉乍紧劲,是寒实也,
寒实者宜温宜吐也。时烦吐蛔,饥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烦满,饥不能食,
是病在胸中也。寒饮实邪,壅塞胸中,则胸中阳气为邪所遏,不能外达四肢,是以手
足厥冷,胸满而烦,饥不能食也,当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则满可消,而厥
可回矣。
【集注】
喻昌曰: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
,斯阳邪仍从阳解耳!
程应旄曰:手足厥冷,邪气内阻,脉乍紧,紧而不常,往来中倏忽一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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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
【注】
伤寒脉微细,身无热,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虚厥也,当温之。脉乍紧,身无热,胸
满而烦厥者,是寒实厥也,当吐之。脉实,大小便闭,腹满□痛而厥者,热实厥也,
当下之。今脉滑而厥,滑为阳脉,里热可知,是热厥也。然内无腹满痛不大便之证,
是虽有热而里未实,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汤主之。
【集注】
程应旄曰:脉滑而厥,乃阳实拒阴之厥,白虎汤凉能清里,而辛可解表。故当舍证而
从脉也。
林澜曰:热厥亦有不同,如传邪入府,秘结不通,燥矢在内,非下不可者,以承气治
之之证是也。若火极似水,里有大热,而大便不闭,无燥粪可除者,滑则里热已深,
厥则邪陷已极,非以白虎涤其极热,则亢甚之阳,何以清耶!
吴人驹曰:厥,因阳气不相顺接,其脉当见阴象。脉滑为气有余,是阳盛于内,格阴
于外,内则实热,外而假寒者也,白虎以清解实热,则厥自解矣。辨之之法,冷必不
甚,浮而近之则冷,按之肌骨之下,则反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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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注】
伤寒阴证见阳脉者,虽困无害,无宁俟之也。今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而曰可灸之者
,盖以欲温则有阳脉之疑,欲清则有阴厥之碍也。夫证脉无寒热之确据,设以促之一
阳脉清之,惟恐有误于脉;或以厥之一阴证温之,又恐有误于证,故设两可之灸法,
斯通阳而不助热,回厥而不伤阴也。
【集注】
喻昌曰:伤寒脉促,则阳气跼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格拒而不能返,
故宜灸以通阳也。
张璐曰: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阻,而非阳虚,故但用灸
以通其阳,不用温经以助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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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
,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
为进也。
【注】
伤寒邪在厥阴,阳邪则发热,阴邪则厥寒,阴阳错杂,互相胜复,故或厥或热也。伤
寒发热四日,厥亦四日,是相胜也。今厥反三日,复热四日,是热多厥少,阳胜阴退
,故其病当愈也。当愈不愈,热仍不止,则热郁于阴,其后必便脓血也。若厥九日,
热反三日,则厥多热少,阴胜阳退,故为病进也。
【集注】
程知曰:此即厥热往复之机,知阴阳进退之义,明厥证所重在阳,则厥阴之大旨昭然
矣。
张璐曰: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恐其邪气传里也;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喜其阴
尽阳复也。
程应旄曰:厥阴、少阳,一藏一府。少阳在三阳为尽,阳尽则阴生,故有寒热之往来
;厥阴在三阴为尽,阴尽则阳生,故有厥热之胜复。凡遇此证,不必论其来自三阳、
起自三阴,祗论厥与热之多少。热多厥少,知为阳胜,阳胜病当愈;厥多热少,知为
阴胜,阴胜病日进。热在后而不退,则为阳过胜,过胜而阴不能复,遂有便血诸热证
;厥在后而不退,则为阴过胜,过胜而阳不能复,遂有亡阳诸死证。所以调停二者治
法,须合乎阴阳进退之机,阳胜宜下,阴胜宜温,若不图之于早,坐令阴竭阳亡,其
死必矣。
吴人驹曰:『内经』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
。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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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
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
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
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
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
出而复去之文也?
【注】
热而不厥为阳,厥而不热为阴。伤寒始发热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发热而不厥者
,是阳来复,当自愈也,今厥九日,较热多三日,是阴胜阳,故下利也。凡厥利者,
中必寒,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阴邪除去胃中阳气,而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
而未定之辞也。故以索饼试之,食后不发热,则为除中,若发热,知胃气尚在,则非
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后虽暴发热,恐热暂出而复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
热续在不去,与厥相应,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后,虽热不罢而亦不愈
,且脉犹数者,此为热气有余,留连荣卫,必发痈脓也。
【集注】
方有执曰:食,饲也。索,常也。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