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九十八度      更新:2021-04-26 12:58      字数:4736
  鼓点又响了起来,这次就换了节奏,极快。
  这时场上突然跑上来一个矮瘦的男孩,在场正中站定了,朝众人亮了一个相,便跟着鼓点飞快地旋转了起来。男孩头戴一顶兽毛战冠,眉心悬挂着一片黑黄相间的护额镜,身着嫩绿衣装,前胸是一排刺猬毛编成的护身,后背是一扇硕大的翠绿鹰羽盾牌,脚踝上各是一串青铜镂花响铃,衣服上绣了许多的兽蹄和几何图
  形——却因着舞步,看得不甚分明。无论鼓点如何急切,男孩牢牢地胶在鼓点上,鼓起脚动,鼓落脚止,毫厘不差。铃铛如疾雨抖落一地,衣袍若一片绿云,被风追得狂飞滥舞,直看得人眼花缭乱。
  哨的一声鼓止,全场愕然。半晌,才响起一片唿哨,众人咚咚地跺着地,齐声尖叫:尼尔,尼尔。中越这才认出那男孩是尼尔。
  尼尔下了场,中越顺着尼尔看过去,就看见了达娃。自从学校开学后,中越就没有再见过达娃,算算也是两三个星期了。就挤过人群,来到达娃跟前。达娃抓了中越的手,反反复复地说:“我找,找着了。”中越问找着了什么?达娃说你忘了,是你叫我找的——尼尔的爱好。我现在知道了,尼尔听话吃力,听节奏一点儿也不吃力。酋长说了,十一月份北美印第安人帕瓦大赛,派尼尔去。中越听了也是欢喜,就问尼尔哪里去了,说买汽水去了。中越说替你订的那盘手语字典DVD碟,就在车里,一会儿拿给你。
  两人正说着些闲话,就看见尼尔骑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走了过来,左手捏着一管汽水,右手抓着一个热狗,啃得满嘴都是猩红的番茄浆。男人高大硕壮,满脸红光,也看不出年纪。中越猜想是尼尔的爸,正要招呼,男人却先将手伸出来,呵呵呵呵地笑得地动山摇的。
  “我叫雷蒙,尼尔的爷爷。我们这个小混蛋,让你费心了。”
  尼尔早从他爷爷肩上跳下来,拉了中越的裤管,笑得一脸是牙,“k……kite.”
  中越拍了拍脑袋,打着手语说:“对不起,风筝没带来。下次。”
  这时候高音喇叭又响了起来,“有兴趣参加登山识药活动的人,请跟随雷蒙·马斯医师,在一号帐篷里集合。”
  尼尔拍着手,哇哇地叫爷爷,爷爷。达娃问中越去不去,说上次我给你讲的那些药理都是半桶水,尼尔他爷爷,才叫真懂。中越就跟着众人进了帐篷,黑压压地坐了一地。雷蒙给众人发了一包敬地母的烟丝和一小袋安神茶叶,算是见面礼。又介绍了些印第安草药的熬制保存方法,讲了几项上山的安全事项,一行人就相随着朝山里走去。
  走了一刻钟,帕瓦的喧闹声就彻底远去,林子渐渐地湿暗了下来,花草的颜色也渐渐地浓烈了起来。雷蒙发现一棵参天大树底下有一丛茂盛的紫花,就伸出手里的木杖,拨开四边的草叶,正要探身摘采,草丛里却倏地站起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将众人吓得魂飞魄散。那两人的头发都甚是零乱,女人的纽扣松了,衣襟敞开,露出半个肩膀,身上粘满了草末。地上铺着一张塑料布,上面胡乱地丢了一个兽皮壶和几只木碗。
  雷蒙将木杖往树干上狠狠一敲,啪的一声,木杖断成两截。
  “裘伊你这个混蛋,帕瓦节也敢喝酒,祖宗的规矩都不要了!”
  裘伊也不回嘴,却扔下那女人,提了皮壶,径自讪讪地走了。
  众人惊魂未定,心依旧跳如擂鼓,热热的兴头如遭了当头一场霜雨,顿时蔫了下来。都不说话,却拿眼睛暗暗地探着达娃。达娃置若罔闻,只和尼尔趴在地上,用一块尖石头一下一下地挖着一株草药。挖得只剩了一条根,便丢了石头,拿手去拔。谁知那细细的一条根却很是硬实,拔来拔去拔不动,直拔得浑身发颤。中越走过去,将草药一把掐断了,丢在尼尔的药篮子里,扶了达娃起来,说咱们走吧。
  三人走得慢,渐渐地,就落在了众人后边。见人声远了,中越才迟迟疑疑地说,其实,达娃,你也是可以回去的,带着尼尔,回中国。
  达娃嘴唇抿得紧紧的,抿成青紫的两个薄片,身子一歪,就靠在了树干上。
  “世上哪还有一个地方,能容得下尼尔这样的孩子,除了这里?”
  中越无语。
  小越:
  你信上说项叔叔圣诞假期要带你去迪斯尼乐园,爸爸心里难过了很久。不光是因为爸爸在寒假里见不到你,也因为带你度假本来应该是爸爸的事,却让项叔叔抢了先。去迪斯尼的事,你提了很多年,爸爸却一直没有答应你,是因为忙——忙论文答辩,忙找工作,忙转正,忙升迁。事情一样一样地排着队等候在爸爸面前,挡住了爸爸的视野,爸爸就忘记了你的童年却是不会永远等侯在那里的 苏屋瞭望台的生活让爸爸看清了许多半、每次爸爸见到那个聋孩子尼尔,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你,我亲爱的女儿。尼尔的不幸是人人都看得见的,可是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尼尔的幸运。尼尔有一个把他的梦永远地扛在自己肩上的妈妈,而你的爸爸却不是这样的。你的爸爸要卸下了自己的梦,才会来扛你的梦。尼尔的妈妈让爸爸愧疚。
  十月初中越收到了一封挂号信,是一个厚实的牛皮纸大信封。看到寄信人栏上那个陌生的律师事务所名字时,中越心里就有了几分不祥的预感。拆开了,果然是离婚协议书。
  分居是范潇潇提出来的。当时只是说分开一年,冷一冷,说不定就好了。中越来苏屋嘹望台之后,两人也是时常通电话的,说的居多是小越的事。潇潇从来没有在电话上探讨过离婚的事,甚至连暗示也没有过。当然中越不可能没有一点提防——分居通常是离婚的必经之途,他只是没想到潇潇出手如此之快。便禁不住将潇潇和那个姓项的以往的种种蛛丝马迹,一一地回想了起来。兴许那姓项的非但不是分居的结果,反倒是分居的起因。如此一想,中越便觉得自己是暗夜赶路稀里糊涂地掉进了陷阱,脑袋一热,拿起电话,就拨那个熟记在心的号码。
  铃声响了一会儿才有人接,是潇潇。气喘未定的样子,又叫中越生出些龌龊的联想。中越憋了几秒钟,才冷冷一笑,说潇潇你等不及了吧?潇潇啪的一声将电话挂了。中越再拨,就没有人接了。中越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把电话机放在腿上,准备拨它一个通宵了。每拨一次,火气就大了一圈。拨到后来,头上就有青烟冒出,话筒几乎捏化在了手里。
  拨了约有一个小时,终于有人接了起来。中越的脑袋轰的一声炸成了无数碎片,一声狂吼,差点把自己震倒:
  “有本事就把那个姓项的摆到明处,背后打黑拳是他妈的混蛋!”
  电话那头是死一样的寂静。过了牛晌,才有一个声音,战战兢兢地叫了一声爸爸。中越这才醒悟过来是小越,心里后悔莫及,就把声音放低了八度,说小越爸爸不知道是你。小越不说话,却叹了一口气。那口气极轻极弱,如细细的一缕烟云在中越的耳膜上擦了一擦,却擦出了一道难以修复的伤痕,中越的心就牵牵地疼了起来。
  “小越你别叹气,你还是个孩子,叹气是大人的事。”
  小越哼了一声,说谁是孩子呀,爸爸我已经十一岁了。顿了一顿,又迟迟疑疑地说:“其实爸爸你和妈妈过得不快乐,分开也是可以的。别担心我,我没事的。将来你们有了新家,我就有两个地方可以去了,寒假去一家,暑假去另一家。我们班好多同学,都是这样的。”
  中越的心又牵了一牵,说不清是悲是喜。只觉得在国外长大的孩子,和国内同龄的孩子相比,在有的方面似乎太稚嫩了,在另一些方面却又似乎太成熟了。
  放下电话,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力备第二天的课。他和潇潇一直认为小越的个性太大大
  咧咧,有些像男孩子,没想到孩子却一直是看在眼里的。他和潇潇的不快活,在小越面前其实都是很隐忍的。潇潇的不快活在先,他的不快活在后。他的不快活很大程度上源于潇潇的不快活,因为他本人对快活不快活之类的感觉一直是很懵懂的。
  潇潇是人中的尖子,花中的花。潇潇是那种极其愿意走在拥挤的人群中,又渐渐把人群甩在身后的人。所以他们相识之后的每一件重大事情上,她都走在他的前面。她比他先读完学位,她比他早评上职称,她比他早半年出国,她比他先找到工作,她的工资比他的高出好几个台阶。她虽然一直走在他的前面,却不愿意他永久地落在她的背后。她先走几步,再回头拉他,一直等到他们大致平行。大致平行的日子是潇潇最快乐的日子,只是潇潇却不能沉湎在这样的日子里。潇潇劳碌惯了,潇潇不能长久地休息。她必须甩下他再往前走去,然后再回头来拉他。他虽然比她慢几步,但也都最终走到了她为他设想的目标。他让她失望的不是他达不到她的目标,而是他抵达目标的方式。她打心眼里见不得他那种偷工减料懒懒散散的样子。他常常觉得自己是一架千年老牛车,每一个接头都结着厚重的锈。潇潇若一撒手,他会立时轰然倒地,成为一堆毫无用处的朽木。
  这样的生活模式维持了好几年,潇潇就渐渐厌倦了。他是个感觉迟钝的男人,很晚才觉察出她的不快乐。其实那时他也是可以扭转局面的,只是他懒散的个性决定了他只能是那样一种丈夫,用潇潇的话来形容,是提起来一串,放下来一摊的那种。他问过潇潇那样东西是不是屎,潇潇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即使在那个时候,他的不快活也还仅仅是因为他觉察了她的不快活。而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那份不快活,是在更后来的日子里才出现的。
  半年前,他母亲在分别八年之后飞过千山万水来多伦多探望他。
  他的父亲去世很早,他和两个哥哥都是靠着母亲在皮鞋厂工作的微薄工资养大的。母亲只有初小文化程度,识不了几个字,干的是全厂最脏最低下的工种——橡胶车间的剪样工。母亲日复一日的任务,就是把刚从滚筒里捞出来的热胶皮,按固定的尺寸剪出鞋底的雏型。这个工种是母亲自己要求来的,因为生胶有毒性,橡胶车间的工人,每个月可以拿到四块钱的营养费。
  生胶落色。母亲下班回到家,脖子是黑的,手是黑的,一笑,额上的浅纹也是黑的。洗了又洗,洗出好几盆墨汁似的水来,泼了,就操持一家人的晚饭。饭很简单,几乎全是素的,却有菜有汤。吃完饭,收拾过碗筷,母亲就坐下来,开始织毛衣。母亲会织很多种的花样,平针,反针,叠针,梅花针,元宝针。母亲的毛衣都是替别人织的,母亲自己的毛衣,却是拆了劳保手套的旧纱线织的,穿在身上,颜色虽然黄不黄白不白的,样式倒是合身的。母亲给别人织毛衣,织一件的工钱是两块钱。遇到尺寸小花样简单的,一个月可以织五六件——当然是那种马不停蹄的织法。
  中越生在乱世,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食品都凭票供应。江南鱼米之乡,竟也开始搭配百分之二十的粗粮。家里三个男孩,齐齐地到了长身体的时候,口粮就有些紧缺起来。母亲只能用高价买下别人不吃的粗粮,来补家里的缺。每天开饭的时候,母亲总让儿子先吃。等到母亲最终摘下围裙坐下来的时候,那个盛白米饭的盆子已经空了。地瓜粉做的窝头虽然抹了几滴菜油,仍然干涩如锯末。母亲嚼了很久,还是吞不下去,直嚼得额上脖子上鼓起一道道青筋。中越看得心缩成紧紧的一个结,可是到了下一顿,依然无法抵御白米饭的诱惑。
  母亲常年营养不良,又劳累过度,身体就渐渐地垮了。有一天晚上,三个孩子正围着饭桌做功课,突然听见母亲嚷了一句怎么又停电了?中越说没停电呀,母亲那边半晌无话。再过了一会儿,中越就听见了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才发现母亲哭了——母亲的眼睛突然看不见了。
  母亲的眼睛坏了,不能再做剪鞋底的工作了,就调去了最不费眼力的包装车间,给出厂的鞋子装盒。母亲也不能再织毛衣了。失去了营养费和织毛衣这两项额外收人,家境就更为拮据了。三个孩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才真正懂事起来的。每天做完作业,就多了一项任务一一糊火柴盒。糊两个火柴盒能得一分钱,每天糊满一百个才睡觉。糊火柴盒的收入孩子们只上交一部分,另一部分自作主张拿去给母亲买了鱼肝油。
  母亲的眼睛时好时坏,虽然没有治愈,却也终究没有全瞎。
  后来三个孩子都成了家,大哥二哥搬出去住,中越也大学毕业去了省城。母亲这些年始终自己一个人过,不愿和任何一个儿子住在一起。中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