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作者:九十八度      更新:2021-04-26 12:58      字数:4796
  植灰眩咳绻前夥莅运⒉荒敲粗匾环δ腥说淖非蟆H绻四持侄运此担帜摹捌渌保透恢档萌绱松思按蠹遥绕洳桓檬棺约郝淙肴绱肆钊讼佣竦牡夭健!?br />
  她拍拍海伦的托尼,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嚎叫了,别担心,我放弃,我放弃刚才说过的一切。”
  海伦的托尼,用尾巴使劲拍打着地面,像是明白了萨拉的所思所想,又像对萨拉的决定表示赞同,又像催促她尽快付之行动。
  “我走了,愿你们快乐。”萨拉说,然后掉头而去。
  这一次,海伦的托尼没有咬住萨拉不放,它抬起头,用意想不到的清脆嗓音,对着萨拉的背影吠了几声,像是道别,好像之前那嘶哑的、持之以恒的嚎叫不曾有过。
  萨拉回过头来,向它摆了摆手。
  海伦的托尼立刻不再嚎叫,到了这个地步,就是白痴,也明白了它嚎叫的原因。
  不过托尼从没有问过海伦,你和萨拉在公园里谈了什么,让它如此伤心发狂?
  从此一别,萨拉再没有出现。有时,托尼经过市立医院,不免向那医院一看再看,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萨拉,让他感到若有所失。可他知道,不论萨拉多么迷人,他是不会娶萨拉为妻了。
  海伦也是博物馆的常客,那次他们相约了去博物馆看一个新的展出,托尼对其中的一幅巨画十分着迷。他像是像是被焊在画前,走不动了。
  色彩的只爪,数不胜数,纷纷从画面上游弋出来,如墨鱼般的那些只爪,伸向托尼,将他环抱在怀,并抚摸着他的全身。特别头顶,那一处出生时本是开启着的,而在婴儿时期又费了不少时日才将它关闭的“囟门”。在无数色彩只爪的轻柔抚摸中,不知不觉,那囟门似重新开启,诸多从来不能得知的感应,便从这重新打开的囟门,涌了进来。如此说来,囟门难道不是一道接受天外信息之门?
  托尼少有地凝神屏息起来。
  对沉静的托尼来说,凝神屏息无疑是一种激动。接着,“动情”的感觉,排山倒海般地袭来……
  为此他们在博物馆逗留了很长的时间,直到闭馆之时,他们才不得不离开,可是走到出口,托尼又急匆匆地跑回去,对那幅巨画做最后的浏览。
  从博物馆出来后,尽管走在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的街上,却像是在一个空寂无人的星球上漫步。
  海伦说:“你舍不得那幅画是吗?”
  “它让我感动。”托尼没有说“动情”,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回避什么。
  “如果你真爱它,我可以向祖父请求,将它赎回。”海伦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竟能这样脱口而出。
  “你?”
  “是的,那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一幅画。我们属于爱尔兰一个古老的家族,拥有过令人羡慕的地位、古堡、财富……当然少不了一代又一代收藏下来的绘画,以及为精美生活提供的奢侈品。你刚才看到的那幅绘画,其实是属于我曾祖父的,他最后被杀死在古堡的钟楼上,凶手是谁、为什么被杀,不得而知……据说那幅画里藏有神秘的暗示,什么暗示,又没人说得清楚,也许关于命运、也许关于财富、也许关于神灵……可是曾祖父被杀之后,谁也没有从这幅绘画里找到什么暗示,家道也很快衰落,除了古堡和一些艺术品,包括这幅绘画在内,其他没剩下什么。
  “小时候,我经常端详这幅绘画,里面究竟藏着什么……也许那只是一个传说。
  “其实,很多事情是人们想象、演绎出来的,我不相信当初这幅画有这么复杂,比如,在我没有说明它的身世之前,你对它的感觉,肯定和我们家族的解释不同。是谁先编造出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故事?又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有他的原因,我们怎能知道。
  “到了祖父这一代,包括父亲和我,已然没有了将古堡和这些艺术品,作为家族财富继续下传的愿望,更不想带进坟墓,所以那座古堡、连同大部分艺术品,都被祖父捐献给了博物馆。祖父总是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
  就在那一刻,上帝替托尼作了选择。
  不知海伦对于曾祖父那幅画的解释有多少可信度,更不知海伦是为他排遣还是为他导读,反正白海伦对曾祖父的那幅画,不知是有关哲学、还是艺术、还是人生的长篇大论后,她在托尼眼里,也变成了一幅画,一幅经得起推敲的画,尽管在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下,展现的魅力不同,可是并不费解,只是永远让他感到新鲜而已。
  而情爱,应该是留有余地的。
  于是这两个初始并不十分投契的人,最后却结成了夫妻。
  托尼娶了毫不出色的海伦,让那些美女大跌眼镜。她们说,如果非要说海伦有什么出色之处,还不如说她的托尼出色,她是沾了她的托尼的光。
  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种论调大错特错。单从托尼对待安吉拉留下的、那半幅画的态度,和海伦这幅“画”的态度,就知道他最后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他们平静地结了婚,平静地生了一儿一女,平静地过着日子……平静得就像教堂里的赞美诗。
  不平静的只有海伦的托尼,每天清早,都在急不可待地等着海伦和托尼的醒来,然后就是雀跃不已,总像与他们久别重逢的样子,直到老态龙钟的时候,照旧不管不顾、上窜下跳,难怪医生说它死于心动过速。
  海伦的托尼死于1985年,那一天,恰巧他们的儿子亨利出生,亨利出生的喜悦,多少转移了托尼和海伦,还有毛莉失去它的伤情。
  他们的儿子亨利喜爱棒球运动,是全美最有名的投球手之一。尤其当他跃起接球的时候,有个姿态总让海伦想起她死去的托尼,其实亨利成为投球手的时候,它已经死去多年。
  只是女儿毛莉有点奇怪,天生不爱男人爱女人,也不喜欢读书,中学没毕业,就自找门路过生活了。
  毛莉做过许多工作:好比医院的护理员。院方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护理员大,搬运病人是个很费力气的活儿。但是她吸烟太多,而医院禁烟,她又不能戒掉吸烟的习惯。
  当过火车检票员;后来又做了清洁工,每周、或两周,到某户人家打扫一次卫生。她很喜欢这个自由的、不必按时上下班的工作。
  两个孩子都没有受到高等教育,但个个都是知足者常乐的派头,很像他们的父母。
  第五章
  一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而是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瞥、一笑、一行、一瞬……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得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到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萎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它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但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国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叩击,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人些许清水,将墨块探人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的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暗光,那落笔、运力蕴含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儿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待,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矩,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的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人“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也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毛莉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作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