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作者:泰达魔王      更新:2021-04-26 12:50      字数:4705
  纱蟾纾沃劣谟姓庖惶臁0晨戳耍氤纱蟾纾济挥泻孟鲁 !?br />
  我的大姐永远是吉成大哥的歌颂者,这是不争的事实,尤其现在,听说她的儿子终于被大哥用到修配厂。可是在三哥看来,这样神圣的时刻说这样的话,显然不合时宜,起码,她得让大家看出她的心是向着自己兄弟的。三哥倒是没摔酒碗,但他大声吼起来的声音比摔碗还刺耳,他用了叛徒这个字眼,他还将矛头指向吉中大哥:“叛徒,你是咱们申家的叛徒,你,还有你!”。
  自进二哥的家门,吉中大哥除了和吉成大哥坐在一起小声嘀咕几句,一直没怎么说话,如果说在我们家里,有谁想为母亲争气,那首先是吉中大哥和吉华大姐。他们似乎一小就有了这样的愿望,我常能记起十来岁不想念书,一天天只恋着坐父亲马车时他俩骂我的话:“没出息,一点也不知道要强。”他们骂我的话和母亲骂父亲的话一模一样。可是不知是命运的嘲弄还是别的什么因素,他们除了追踪有出息的人,就没有做出任何有出息的事。我的大姐希望有出息,嫁个木头似的工人,最终只沦为吉成大哥的崇拜者,吉中大哥希望有出息,娶了城里下乡的知青,最后只能沦为跟知青进城混生活的工人。
  吉中大哥和吉成大哥生于同年同月,做过大小姐的母亲和山沟里嫁出来的三婶同时怀孕,我不知道,在奶奶只宠城里娶来的大小姐而轻视山沟娶来的三婶时,母亲和三婶给肚子里的孩子进行了什么样的胎教,我只知道,两个哥哥童年时就很不一样,吉成大哥看上去拙嘴笨腮,直到三岁才会说话,可心气特别大,你要是得罪了他,他会把自己放躺在院子里一整天都不起来。而吉中大哥,八个月会说话,十一个月会走路,三岁时,已经能用笔在地面上写字了,心灵手巧的他天性快乐,成天嘻嘻哈哈。十七岁,笨拙的吉成大哥跟他远房舅舅去城里机校学习,吉中大哥已经能在村里给大家写对联,吹笛子拉二胡了。那时,村里人没一个不认为,吉中大哥是个才子,将来会有大出息。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笨拙的人在镇子上拿起斧子镙丝刀修自行车时,写字吹笛的人在写字吹笛,笨拙的人在镇上开始修拖拉机时,写字吹笛的人还在写字吹笛,当笨拙的人把外面一样样乡下人没见过的东西引进来,写字吹笛的人居然跟愿意唱歌跳舞的知青结婚,穷得连苞米粥都喝不饱。大哥有才,才子浪漫,浪漫的大哥倒是在修车的大哥把外面稀奇的东西引回来时,他被知青回城的政策带回城里,可是一些年来,他在城里无声无息,有人说他过得不好,一天到晚在家写字,不正经上班;有人说他过得不错,城里有舞厅后,他在舞厅吹笛子,一晚少说也能挣二十元,可是无论怎样,回家来他都不提一字,好像好和坏他都不在乎,只要过着;好像只要能让他写字吹笛子,就是最好的生活。每次回来,他从不到村子里串门,也不大和人说话,完全是村庄的局外人似的,野地里走走,河套里看看,有时,他会长时间坐在大田的坝埂上,望着天,看着云。看也不要紧,他看够了,往往要和大姐一样,从不在乎母亲的感受,不是上吉成大哥家坐着,就是坐着吉成大哥的
  摩托车镇里乡下来来去去,好像他一小的梦想专门是供别人实现的,好像只要有人实现了梦想,不管是谁,他都高兴。这让母亲常常把数落父亲的话在他长大后又还给了他,“没出息,一点不知要强。”
  我一直觉得,和我一样,在大哥的散淡里,有父亲的遗传,是在安静的生活里看到了某种异常活跃的因子,就像我偷懒时,能在无边的大地上听到某种奇异的声音看到某些奇异的景象一样,也是因为他享受了别人不曾享受的丰富的内心生活,才使他对现实的嘈杂有着巨大的抵抗力,就像我从来不觉得吉成大哥领导乡村新潮流有什么可喜之处,可是,即便是我,弄来弄去,也丢掉了对大地的迷恋,陷进了对大哥的在乎中,而他,为什么就能一直如此,永远不变呢。
  六十五
  三哥对大哥的不满,是由来以久的,我们父亲去世后,长兄应该像父亲一样负起责任,可是家里的事他从不过问。三哥刚进城那年,饿得受不了,半夜敲开他的家门,他亲自下厨下了碗面条之后,把三哥好一顿训:“扔了家里地不种出来挨饿,图什么?什么事都要顺其自然,不能强扭。”把三哥气得呀,一口面没吃,回来逢人便讲。
  那天晚上,三哥终于把积在肚子里的火气发了出去,吉中大哥依然不动声色,他甚至看都不看三哥一眼,只静静地看着落满纸灰的地面,点着他的拉贯了二胡的左手手指。三哥的话自然合乎母亲的意思,事实上也是替母亲说了话,替我们所有人说了话。大哥明白这一点,所以并没指望有人为他解围,只是用手操着鬓角上花白了的头发,慢慢站起来,走到身后的黑暗里,似乎所有的反驳和对抗都在无边的黑暗里。
  然而,正是这时,母亲说话了,母亲的声音细弱、飘渺,仿佛来自遥远的天簌,不过夜晚太静了,空气太粘稠了,母亲那游丝一样细细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十分真亮。母亲说:“俺不要你们出息,你们要是个顶个都能像你大哥,不让妈操心,妈就知足了,妈不要你们出息。”
  而这时,二嫂又突然的哭了起来,已经嘶哑了的嗓子里传出锦缎被撕扯的声音,干涩又紧巴,让我听了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38
  二哥的死,让这样一些生灵迅速转世,它们是恐惧的蚊虫,是把城市世界看得阴险又可怕的蚊虫。它们飞翔在二哥的棂疚四周,飞翔在村庄的大街小巷,翁翁营营,尤其许妹娜找了个混账的小老板,钱挣不回来又拿老婆撒气成了人人皆知的事实,城市简直就是不能再提的字眼。那两天,只要我有机会来到母亲面前,她都要拽住我的手,泪水涟涟地跟我说:“吉宽,咱不干了,咱来家吧。”
  曾经,我说出去,母亲没表示任何反对,不但如此,还跟我说不吃苦中苦难做人上人。现在,她完全变了,有时一些女人为安慰她说:“老太太别难过了,全当你儿当民工挣大钱去了。”或者说:“都是你儿在外面当民工当得太好了,叫那个世界看中招去当民工了。”她反而哭得更凶,边哭边说:“俺不要他当民工,俺要他回来,要他回来。”而二嫂,那个曾经因为许妹娜嫁小老板不能宁静,差不点要把正念书的儿子送出去的二嫂,居然动辄就问英伟在哪,当有人安慰她别哭伤了身子,英伟都这么大了,马上就能干活了,得想开点,她会赶紧把英伟搂过去,生怕有人把他送走再也见不到的样子。
  到后来,冥冥中连我都有些迷失,不知道城市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不是真是一个阴险可怕的陷阱,因为黑牡丹被抓的事一直揣在心里。第二天,葬礼结束,我去了一趟许妹娜家,倒置房里发生的事情更让我震惊。
  夏日的午后确有蚊虫在拉帮结伙,它们飞扬在通向倒置房的土道上,嗡嗡的样子仿佛是对我的来访实施夹道欢迎。蚊虫欢迎我,倒置房里的主人却不欢迎,我都进了院子,还不见有人出来。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能想到,一个人过日子信念的破坏,会使他们房子的气象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才一年不到,昔日风光耀眼的倒置房已经变成了一个衰败的所在。院墙还是那个院墙,高大还在,房子还是那个房子,宽广也在,可是正因为它既高大又宽广,当它萧条寂寞下来,或者说被某种萧条寂寞的气息包围下来,你就觉得往日的威风、往日的阔绰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被寂寞气息沤过的冷凝的味道。披挂在院墙墙头上的苞米苗干尸一样悬在那,平坦的屋顶横七竖八放满了一些木棒和苞米穗子,而关闭着的风门轻轻一动,一些既不是蚊子又不是苍蝇的小飞虫嗡一声扑面而来。
  门是锁的。我愣了一下,然后来到窗口,把脑袋贴到玻璃上,这动作曾经在什么地方重复过,好像时间并不很久远,对,想起来了,是黑牡丹饭店。当想起黑牡丹饭店,那些扑面而来的飞虫瞬间长了不祥的翅膀。
  屋子里空空荡荡,一如黑牡丹饭店的空空荡荡,高高的炕沿裸露在那里,把开阔的雨顺一分为二,使原本只是一处的空洞弄成了两处。许家的人上哪了?黑牡丹开黑店被公安局抓了,许家自己买房自己住着,冒犯了哪路神仙?
  正是这时,我身后有男人的声音传过来:“吉宽!”
  我回转头,以为是许冒生,可是定睛一看,居然是鞠福生。他慢慢腾腾跟在后边,脸上满是汗水。看到他,我突然想起去年他在镇小酒馆喝酒时说过的酒话:“小老板完蛋了,看许冒生还怎么展耀。”鞠福生嘴里叼着烟卷,似笑非笑,一副因为预言得到应验而生出的得意表情。我看着他,眼中有一种我自己能够感知的敌意,因为在我这里,现在和过去,显然不一样。过去,小老板是我的情敌,让小老板完蛋正合我意;现在,小老板已经完蛋,用不了多久,我就要成为许冒生的女婿,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对许家幸灾乐祸!
  鞠福生并不理睬我的敌意,只顾说他的话,“操,许冒生家又搬回去了,你不知道?”
  “搬回哪去?”我反问鞠福生。
  “那还有哪,粉房街呗。”
  “倒置房不是已经买下了吗?”
  听我说么说,鞠福生就把抽到根的烟掐灭扔到地上,倒抽一口冷气,之后转过身,一边撤退着一边说:“操,你以为倒置房谁都能住,他搬进来,不是女婿生意出问题,就是女婿和闺女打仗,这不,许冒生又得了病,怎么查都查不出结果。”
  鞠福生说着,脚步慢下来,回望了一下倒置房,好像那里有什么东西需要进一步辨认。之后接着说:“你猜算命先生怎么说,说都是倒置房管的,倒置房是平的,没有顶,这样的房子欺主,主人要能压住它,就是天大的好事,主人要是压不住,倒置房就是葬身之地。”
  许家在倒置房里经历所有的事儿,其实只缘于一件事儿——李国平对缝对不下去,他因为生意赔本,才跟许妹娜打仗,他跟许妹娜打仗,许妹娜的父亲才积郁成疾,可是这一件事衍生而来的三件事发生在倒置房里,就不能不让人相信确有某种说不清的东西在冥冥之中左右。吉成大哥住这里时,日子蒸蒸日上,为什么换成许家,就迅速衰败!
  六十六
  如果说黑牡丹饭店的空荡跟人有关,是冒犯了人定的法律,那么倒置房的空荡便是冥冥之中神灵所为,是冒犯了谁也说不上是否存在的哪路神灵。我不知道我是否相信这种说法,只觉得盯着鞠福生的后背,踩着他的脚印从倒置房往外撤时,后背上的毛孔在漱漱起立,仿佛不祥的鬼魂正追在我的身后。
  出了倒置房,鞠福生一直没再回头,好像告诉我事情真相他就达到了目的,好像让我知道事情的真相还连带着这样一个目的:能不能真正成为大老板,不取决于愿望,而取决于你的命。看着鞠福生在西下的日光里越来越小的后背,我的心头有些杂芜,就像野地里一蓬蓬杂芜的草长在了心里。
  粉房街很快就出现在眼前了,几间黄拉巴叽的泥房被西下的日光照出一团矮趴趴的阴影,看上去不像房子,倒像猪圈或马棚。它虽破旧,但它从不放弃接纳一些落魄的人,可是它在接纳的同时,又让落魄其中的人生出向外挣脱的梦想,比如许妹娜的努力,四哥的努力。现在,四哥的挣脱还不见成效,而许妹娜以及许家的挣脱已经水落石出,跳了龙门的鲤鱼又回到了池塘。
  躲开了葬身之地的许冒生正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我,他想站起,但试了试,趔趄了两下,又坐了下来,两条躲在裤腿里的腿支架一样支愣着,把他那单薄的裤子顶出一个尖尖的包。
  “大叔。”
  许冒生其实才是我大哥一样的年龄,在此之前,我也从来不觉得该称他什么,他是外乡人,没有辈份扎根,村里人只叫他的名字,可是那一天,不知道被怎样一种感情躯使,我居然喊了他大叔。然而,当这个称呼冲出我的喉口,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亲切感不知从什么地方涌出来,使我的眼窝顿时发热。
  我在他面前的一个草敦上坐下来,一些围在草敦四周的蚊虫扑扑地飞向远处。就像我从没想到我会这么亲切地喊他大叔一样,我也从没想到我会这么正式地面对他。我来许家,就为了看他,可是当真正面对,我找不到任何要说的话。因为被我喊了大叔的他很不自然,羞怯仿佛蚊虫似的在他无精打采的眼睛里转,好像从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