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泰达魔王 更新:2021-04-26 12:49 字数: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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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母亲没有马上叫我,母亲痛恨我的懒,也最心疼我的懒。她主要是心疼我没有老婆。她没有老婆的儿子惦记上了人家的老婆,这她万万没有想到。
整整两天,我没有离家,我把我埋在土炕上的被子里,以感冒的名义。我不愿干活,因为不愿干活而不愿过白天,可是大白天的躺在炕上还是少有的事,如果我还想偷懒耍猾,那一定是赶着马车上山下田,不管躺在车上,还是躺在地垄里,总之要在野外,我不愿意看到七十五岁的母亲整天为我忧愁、叹气。母亲常常是一看到我就不住地叹气。仿佛家里有一个光棍儿子是她最大的心病。然而,在一只乖乖的小兽就要永远地离开我的时候,我根本顾不得那么多。我只有老老实实躺在家里,才能真实地感到她的存在,就像某个时辰,我只有静静地不说话,才能感到一种气息的存在一样。她的嘴唇,是那么凉滑,就像秋后才从山上采下的蘑菇,她的胸脯,是那么滚烫,恍如被阳光爆晒的马背,而她的呼吸,她湿漉漉的肌肤,简直让你魂不附体。在被窝里,我一遍遍温习着我的魂不附体,我用被盖住脑袋,将自己深深地陷入黑暗中。黑暗的最大好处,是会让过去的时光重现,而在那重现的过去里,黑暗却远离了它混沌不清的本意,使许多事情呈现了立体的面貌,比如翁古城商店里的
钻石,马车上散落又隆起的稻草,不但如此,它还使那立体的面貌有了透明的色彩,比如那钻石上闪烁的星星一样的光芒。然而,当这星星一样的光芒驱逐了被窝里的黑暗,我居然一个激灵,猛地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我爬起来,看着窗外的土墙,土墙上的枯草,看着挂在枯草边上的萝卜缨子。那萝卜缨子,是母亲的杰作,她会在它们正成长时把它们生生扭下来,然后放在墙上晒一个秋天,让它们干枯,保持着永远的嫩,没菜吃的时候,她就把它用水泡开当菜吃。曾经,我和母亲一样,对这一挂挂干菜有着特殊的好感,似乎它们那不规则的卷曲的叶子里,蕴藏着某种沉静的、有如日光一样亘古不变的东西。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个上午,当我从黑暗中爬起,看到墙头上一挂一挂干萝卜缨子,我有一种强烈的刺疼感,仿佛它们身上沉静的、亘古不变的气息,正闪烁着钻石一样锐利的光芒,照见我身上从未有过的自卑。
不久,我的二嫂从
钻石的光芒里来了,她显然不了解我的疼痛,脸上的酒窝里盛满了喜庆。她和吕素娥从没什么交往,就因为那天把许妹娜拖上了我的车,就一不小心把自己弄进许家的欢乐里,就像我跟许妹娜毫无干系,就因为二嫂把她拖上我的车,就陷入了眼下湿漉漉的痛苦里。其实此时此刻,不用任何附加条件,仅仅二嫂酒窝里的喜庆,就足以淹死我。可她在屋外和母亲说了些什么之后,过来跟我说:“吉宽,许妹娜让我来叫你,她说你一定得去,你相当于她和小老板之间的媒人,要不是你一天一趟拉她打电话感动了老天,没准这事成不了。”
十一
我不知道这话中的哪一部分伤害了我,它至少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我是一个局外人,和许妹娜之间毫无关系,我和许妹娜的所有关系,只是赶车的和坐车的关系。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二嫂,我的目光里一定有着二嫂所不认识的冷漠,因为二嫂迅速收回酒窝里的喜庆,眉梢上飞来了曾经感染过我的忧伤。二嫂以为,我的冷漠,来自于一个光棍在别人欢庆时刻的借人度已,这无疑更进一步伤害了我。我说:“二嫂,你告诉许妹娜,我不过是个赶车的,用不着她那么客气。”
我的语气很重,是那种一字一顿的,可这赌气的话,反而使二嫂更加误解,二嫂说:“没准用不了几天,咱也结婚。”
见无论怎样都说不清自己,我只有掀开被,忽隆一下又躺了进去。
7
真正爬出被窝,走出家门,还是在许妹娜结婚的正日。所谓正日,就是安桌摆酒席的第二天,这一天,小老板要亲自开车来歇马山庄。我爬起来走出家门,不是想看一看小老板是一副什么德行,也不是想看看许妹娜穿上嫁妆是什么样子。小老板肯定不怎么样,个子不高人也不洋,许妹娜也肯定不会怎么样,因为他的小老板根本就没给她更多的时间办嫁妆。我是说,就在村里人包括我的母亲都站在街上等着看光景时,我的大姐回来向我透露了一个让我震惊的消息。“听说,小老板蹲过监狱,这不是眼看着往火海里跳。”
我的大姐,就住在本村,与我家隔着一个院,可是她在我的生活中就像不存在一样。在我眼里,她是一只愿意在高枝上坐窝的喜鹊,她自小就喜欢跟有本事的人打交道,那有本事的人,不是指村里人,你要是没离开歇马山庄,再有本事,她也不屑。所以当窝窝囊囊的一脚踹不出个响屁的李贯生接了他父亲的班,在小镇机械厂打更,他就成了我的姐夫;所以,三婶家的吉成大哥沾远房亲戚的光,六十年代从城里机校学习回来在歇马镇当了工人,她几乎就成了三婶家的常客。人家买彩电,她就去看彩电,之后在全村宣传彩电的好处,她会说:“中央领导夜里一准没睡好觉,那彩电里眼窝是乌的。”人家盖倒置房,她就在全村宣传盖倒置房的好处,她会说:“去看看吧,房檐滴下的水清得像镜子,能照脸。”那样子,好像中央领导睡没睡好跟她有什么关系,好像要是没有倒置房流下的清水,她就没镜子照脸。大姐这么忠实于倒置房,其实是崇拜倒置房里的吉成大哥,大姐这么忠实于倒置房,毫无疑问就是母亲的对立面。可我不喜欢大姐,跟这无关,就像我很少上倒置房跟母亲的立场无关一样。我不喜欢这样一种人,他们总是关心别人的改变,总是认为自己的改变在别人那里。然而,在大姐说出了那个消息之后,我觉得我的状况有了一种意想不到的改变,那便是,被某种光芒刺激起来的自卑在一瞬间消失,而另一种类似自信的东西在我的体内恢复、上升,因为我感到此时有一种强烈的念头:一个懒汉再差,也比蹲过监狱的囚犯强。
大姐传播这样的消息,不过是为了继续忠实倒置房,在她看来,只有三婶家的改变是可能的,是有根基的,别人全是胡扯,因为吉成大哥已经是远近知名的厂长了。当然,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心理,她想让我知道,村里的女孩宁愿往火坑里跳,也不肯嫁一个懒汉。大姐对我的懒,对我的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无动于衷的德行早已深恶痛绝。可事实上,正是我的无动于衷,才让大姐的消息有了传播的渠道,让她能够找到一个在她看来冷静的听众。你想想,全村人都疯了,都涌向大街了,谁还肯听她的。
大姐的消息,让一个向来无动于衷的人有了行动,吓得她直往风门上靠。我顾不得身上的衣服是不是沾有稻草的叶子,也顾不上脚上的鞋是不是系上了鞋带,胡乱的弄到身上脚上,轰隆隆就出了院门。因为两天没吃饭,也因为涌起在心里的念头太急了,我跑起来眼前一黑一黑。粪场土坝上,街前菜地里,东山岗道两边,看光景的人一堆一簇。我没有站到任何一个人群里,膨胀在心里的念头已经彻底控制了我,使我不顾一切地直奔粉房街。
然而,刚到粉房街,还不等来到许妹娜家门口,我就停了下来,因为这时,我听身后并不遥远的某个地方,传来一声闷闷的车声,随之,看光景的人就一轰而起:“来啦——来啦——”
小老板来了,这正是我实施内心想法的最佳时机,我要让他知道,他蹲过监狱,他不配得到许妹娜;我要让他知道,许妹娜已经是我的人了,我的人!可是,可是愚蠢的我,居然站在那里毫无行动的能力,惟一能做的,就是和村里人一样,静静地看着一辆黑色轿车从东山岗开下来,开到粉房街,又静静地看着黑色轿车从粉房街开走,开上东山岗,我只是在轿车拉着
新娘从我身边经过时,眼巴巴地盯着窗口,在心里喃喃喊了一声许妹娜。
拉着许妹娜的轿车是怎样消失在东山岗,看光景的人们是什么时候离开了街口,我全然不知,在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我的身子轻飘飘的,就像一根稻草,而我脚下曾经坚实无比的土地在倾斜、摇摆。
十二
8
初冬的日子原本是驴打滚一样短暂,昨天还是暖风习习,今天就寒风肆虐了,可是,在我脚下的土地倾斜、摇摆过之后,初冬在我这里居然长得不能再长,仿佛土地在倾斜摇摆的瞬间裂开了一个口子,泄漏了某些暖意,都立冬了,还只穿一件单衣。不是我喜欢寒冷,而是我想,要是留不住秋天,留不住我想要的东西,我宁愿早一点上冻,把我所有的情感冻住,冻成荒无人烟的冰天雪地。
在那个不怀好意的暖风习习的初冬里,我不怀好意往稻田里拉了二十多天碱泥。我的勤奋招来村人纷纷议论。这年头,地,在人们眼里不过是一块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骨头,还在它身上下力,无异就是一个受了刺激神经错乱的疯子。三黄叔大街上碰见我,咧着胡子喳喳的嘴唇嗤笑道:“嚯,才知道下力,下力也晚了,该嫁走都嫁走了。”我是受了刺激,但绝不是想重新树立形象。我的不怀好意,恰恰是想打碎另一个人的形象,比如在我一遍又一遍去镇南的海滩拉碱泥的时候,特别希望通过搭车的女人,来印证小老板蹲监狱这个消息是否确切。也就是说,只有小老板蹲过监狱的消息属实,或者人们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讲他的不好,才能战胜我那因为天暖而无法密封的思绪。
然而喜欢坐我车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二嫂的亲友团,她们在二嫂的带动下,都参与到许妹娜婚事的忙碌中,风暴的中心往往是平静的,她们身在喜庆的现场,除了感受小老板的好,就是小老板的有钱,他西服是如何板正,他给许妹娜戴了多大的戒指,他轿车是多么闪亮,我的二嫂说:“吉宽哪,咱费劲巴力在镇上打那些被套,人家坚决不让往车上拿,好像拿上去就弄脏了人家轿车,咱多亏没赶马车去,要是去了,可臊死了。”
她们可以不提小老板蹲过监狱,可是她们不可以点名道姓拿他和我比,尤其不能提到我的马车。可见让女人们搭车,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这无异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然而,正是这些有毒的话,使我一点点明白,这年头只要有钱,别的什么都是次要的,没准,所有人,包括许妹娜,都了解小老板蹲过监狱的真相,只是已经没有人在乎罢了。因为有一天二嫂突然说:“找对象就是要找有真本事的,没本事再好都没用。”
明白了这样的道理,我终止了我的不怀好意,再也不拉碱泥了。甚至,那之后好多天,我不想见村里任何女人,包括二嫂。
在歇马山庄,除了母亲和二嫂,鞠广大家的,厚运成家的,成子媳妇,她们是我现实生活最重要的构成,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只有一小部分人构成你的生活,比如大姐的生活里只有倒置房里的三婶和吉成大嫂。然而我想说的是,除了她们,我还有我的另一部分生活,它们跟人无关,却《昆虫记》有关,跟土地、时光、视线有关,它们是懒惰的财富。我因为一小就读这本书,常常把人想成昆虫,我觉得人就是蚂蚁,就是蝉,就是螳螂,可是不知为什么更愿意跟着法布尔进到书里,去观察欧洲昆虫的习性,在那里,蝉在自己挖掘的地洞里一呆就是四年,一只蝗虫最后从幼虫的躯壳钻出来,三个小时就可展开帆状的翅膀,让你觉得昆虫的生命有着无限的奥秘。有时,撇开书,脑袋枕着泛着泥土气息的草坪,仰望蓝天,看着那行踪不定、散了聚聚了又散的云,来去无影、息了生生了又息的风,会觉得一下子就远离了现实的人间,沉进一个浩瀚的世界。那世界是立体的,一切都漫无目的,没有固定的形态,一切都自由自在,没有固定的轨迹,天地间充满了隐秘的玄机,那首歌的旋律,就是在这隐秘的玄机中诞生的。
林里的鸟儿,
叫在梦中;
吉宽的马车,
跑在云空;
早起,在日头的光芒里呦,
看浩荡河水;
晚归,在月亮的影子里哟,
听原野来风。
我一直相信,我的勤快的哥哥们,我的那些想改变什么而奔着某个目标的乡亲们,他们永远不会知道,生活,一个人的生活里,会有这样立体的面貌,不会知道一个懒人在寂静的时光里能感受到什么。然而,那个冬天,就是前边说过的特别想远离女人们的那个冬天,我却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身上抽走了,或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