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
浮游云中 更新:2021-04-26 11:48 字数:4891
了成功。于是我不得不离开刚满一岁的小颜朗和这个风景如画的边陲小镇,到相距三百多公里的省城去深造。
就是在这个省城的国家级重点高中里,我认识了苏祈和林乔。多年后回忆往事,还总是会令我情不自禁爆出两句粗口,妈的真是一场孽缘啊孽缘。
居里夫人说,女人一旦生了孩子总是特别容易健忘。于是我从十六岁开始,就变得和所有生了孩子的女人一样健忘。
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当年是怎么稀里糊涂跟苏祈变成好朋友的,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对林乔日久生情的,就像清可见底的小溪,溪里边的鱼一动不动,从色彩到种类都能辨识得清。可见有健忘症的女人,他们的记忆力通常是十分可怕的。因为能记住的东西实在不多,所以弥足珍贵。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一定不愿意轻易放弃这些好不容易才记住的东西。
我妈的妈,也就是我外婆,特别爱看琼瑶小说。我坐月子的时候,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于是她自告奋勇地天天来给我念琼瑶小说。从《梅花三弄》到《碧云天》到《一帘幽梦》,她妄图使我坚信,每个女人都是天使,且不管你在认识男主之前有没生过孩子,只要你是女主,你就能得到幸福;但要成为女主,你必须得首先成为一个爱在雨中漫步的文艺女青年。
那时我只有十六岁,正是可塑性最强的年纪,况且少女情怀总是诗,立刻便被这些小说征服,解放了自己的个性,燃起了为小颜朗找个后爹的强烈愿望。但我所在的这个边陲小镇其实有点民生凋敝,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男青年屈指可数。不到半个月,我便发现为小颜朗找个英俊漂亮开着保时捷有点忧郁症的继父是那么的难以实现。我一度陷入了否定宇宙否定自我否定所有言情小说的人生低潮。这个低潮辐射范围虽不广大,但持续时间相当长久。
林乔在这个低潮期闯入了我的生活。
因为我妈在我的教育问题上先是犯了保守主义错误,紧接着立刻又犯了冒进主义错误,致使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跟不上这个国家级重点高中二年级学生的学习步伐,拖了同学们的后腿。
尽管我有那么硬的后台关系,班主任也不得不让我留级。但就算是留级也无法阻挡我拖所在班级后腿的脚步。为了避免将我由高中部留到初中部这种惨剧发生,我留级后的班主任立刻安排了班上一个三好学生来辅导我的功课。
这个三好学生就是林乔。
据说林乔是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建校以来长得最好看的男生。而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已经有104年的历史。他的美貌甚至感动了兄弟学校,已经有不只一个兄弟学校的怀春少女宣布,愿意在佛前求五百年,求佛让她和林乔结一段尘缘……
林乔总是白衣服黑长裤或黑衣服米色长裤,七年以来,我只看他穿过这三种颜色。那时我撞坏了脑子,人也变得格外淳朴,根本不晓得品牌和品位是什么东西,还一相情愿地觉得可能林乔他们家比较穷,买不起花布给他做衣服。他免费帮我补习功课,我很感激他,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就从饭盒里分他些猪肉,因为那时我觉得,买不起花布做衣服的家庭必然也是吃不起猪肉的。
还记得我第一次分林乔猪肉时,他瞪大了眼睛,显得很不能置信。我怕伤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假装很讨厌吃猪肉,说:“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倒了吧又浪费,不如你帮我吃点吧。不吃就是看不起我啊,吃,吃。”
于是他不得不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并没有看不起我,皱着眉头把我拨给他的猪肉全吃了。我流着口水看他把猪肉吃完,有一种帮助了人之后,人生价值得到升华的满足感。
可直到高三毕业之后我才晓得,林乔的饭盒里之所以从来只有蔬菜没有肉,是因为他严重挑食。可想而知,三年以来他为了表示看得起我,吃了我那么多猪肉,该有多么痛苦,多么难受。
在这样的朝夕相处中,我不喜欢上林乔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长得那么好看,而且我不会的应用题以及解析几何题他全部都会,简直是色艺双全。我深深为他所折服。
有一天下午,他偏头给我讲物理题时,正好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面上。他的手指修长,右手食指关节微微发力,我的五块五角钱的同心牌圆珠笔立刻在他的大拇指上行云流水地转起圈圈来。于是,一种文艺女青年的忧思瞬间击中了我。
就是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对林乔的喜欢,经过一系列的光学反应,成功地升华成了爱情。
我爱上了林乔。
我决定写一封情书向林乔表白。于是当天晚上,我回去熟读了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百年情书大全》。这本书收录了近两百年来欧洲数十位名人的近百封情书,一封比一封直击人的灵魂,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并且,最好的一点是这本书的每一封情书都附有中英文对照。
我直觉地认为,光直击林乔的灵魂是没有用的。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他更喜欢击中女人的灵魂而不是被女人击中灵魂。但关于这一点,我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所以我决定加个双保险,写一封全英文的情书,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言辞直击了他的灵魂,那作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他至少会对我的英语水平竟然已经到达能写情书这样一个巅峰表示赞许。
但冒充有文化的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必须先对这近百封情书的中文译稿进行解体组合,然后再根据这篇组合后的译稿寻找英语原文。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
我抱着这封来之不易的英文情书,热血沸腾地躺在床上,眼睁睁等到东方翻鱼肚白。
这封情书最后并没有到达林乔的手中。因为在我还没有踏进教室的时候,苏祈兴高采烈地跑来跟我说,她刚跟林乔确立了关系,他们是男女朋友了。
对了,苏祈,这段往事中不可或缺的第三个元素。我一直力求在回忆中忽视她的存在。这样就能制造出一种“其实高中时代我和林乔曾单独相处过很长时间”的错觉了。然而事实却是,自从我把苏祈拉进我和林乔的学习小组以来,我再也没有和林乔单独相处过。
呃,其实也有单独相处过一次。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
我喝了酒,脑袋不清醒,错得离谱。
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不得不让我学乖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就是写来博各位童鞋一笑的,所以千万别深究逻辑或者人物性格什么的,压根就没逻辑,人物也没性格,而且大部分是我在胡言乱语。。。。关于韩梅梅那个名字,确实是借用英语书上的。因为我是个起名字的废柴。。如果以后还有新角色的加入,说不定我真会考虑是不是用一下李雷。。。。
第三章
寒流滚滚来袭,冬天到了。
我的导师由于星期天去农家乐打麻将少穿了衣服,身先士卒不幸伤风。他收入门下的四个聪明伶俐的弟子,会打麻将的三个全被安排去医院陪床了,唯一不会打麻将的一个倒霉蛋被安排去帮他带大一新生的现代汉语课。那个倒霉蛋就是我。这个故事深深地教育了我们,在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会里,学会打麻将是非常重要的。
从新校区代完课回来已经六点四十了。
小区楼底下那只刚修好的路灯旁边站了个小伙子,左手拿着一张稿笺纸,右手握着一只高音喇叭,正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声情并茂地朗诵一首英文诗。喇叭将他的声音无限放大,放大。楼上不时有啤酒瓶丢下来落在不远处,劈里啪啦地,间或混杂几声大喝:“妈的吵什么吵,打扰老子看新白娘子传奇”。
虽然形势是这么的严峻,但这位念英文诗的小伙子根本不为所动,表情一直神圣又庄重。
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听懂,于是走过去问他在念什么。小伙子转过头来凄美一笑:“我在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雪莱的,see;themountainskisshighheaven;andthewavesclasponeanother。浪漫么?”
我说:“浪漫,浪漫。”
他再次凄美一笑:“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觉得浪漫,那为什么我心爱的姑娘却一点回应都不给我呢?”
我说:“也许你心爱的姑娘没有听懂。”
他愤然说:“不许你侮辱周越越,周越越是我见过的最有内涵的女孩子,我坚信她能把雪莱的所有诗歌都背得滚瓜烂熟,不仅能背雪莱的,还能背济慈的,背华兹华斯的,背……”
我没等他说完,转身上了楼。
周越越正窝在我们家的沙发上紧紧抱着颜朗的胳膊,表情十分惶恐,颜朗一派安详地在看大风车。
我说:“周越越你怎么了。”
周越越瑟瑟发抖地说:“你经过楼下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个拿喇叭的男的?哎呀那是个神经病,他今天下午在学校的时候跟我说喜欢我,我没理他,估计他报复我呢,拿了个喇叭从六点钟就开始在楼底下嚷嚷,他欺负我听不懂新疆话,以为我不知道他是在拿他们家乡话骂我呢。”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说:“他说的不是新疆话,他说的是英语。”
此后的三天,周越越被那位坚信她很有内涵的小伙子在学校里围追堵截烦得没辙。第四天早上她给我发了个短信,说想找个杀手把那小伙子做了。我说你这样就太冒进了,你不如先正经找个男朋友,彻底绝了那小伙子对你的一片痴心,如果这样还不能让他死心,你再找个杀手给他致命一击也不迟。周越越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
周越越她舅舅的办事效率实在令人惊叹,在我给她发那条短信的三小时后,她舅舅立刻为她联系了一个适龄男青年相亲,时间就定在晚上八点。我一度怀疑周越越的舅舅是专门搞婚姻介绍工作的。周越越说,不是的,我舅舅是国企里头的中层干部,他的工作是很严肃很正当的。我说,哦,差不多吧,听说国企的中干除了打牌就最喜欢给人介绍对象,果然名不虚传哈。
我预感这次相亲周越越一定会拉上我,五次相亲五次都相中gay的事实让她对自己的眼光彻底失去了信心。我的预感很快成为了现实,她果然拉上了我,但我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死活还得把颜朗拉上。
周越越说:“那是因为男人和女人的眼光有本质的不同,我要综合参考你们两个人的意见,以便得出最客观的结果。”
我不得不指出一个残酷的事实:“颜朗他还只是个儿童,你指望他给出你男人角度的中肯意见还不如指望斯里兰卡和毛里求斯联合征服美国。”
周越越啊了一声转头对颜朗道:“那你就不要来了吧,牛排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
颜朗愤怒地看着她:“你说话不算话,我要诅咒你一辈子买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估计是颜朗的这个威胁实在太具现实意义,周越越害怕道:“好吧好吧,你还是跟着一起来吧。”
我问周越越,你就不担心到时候你的相亲对象没把你相上反而相上我,电视里都这么演的,女主陪着朋友去和男主相亲。虽然女主的朋友比女主要漂亮很多,但男主丝毫不为美色所动,一眼就透过眼睛这扇心灵的窗户看透了女主纯善的内在,为女主神魂颠倒得从此海可枯石可烂,山无棱天地合……
周越越说:“那你就上呗,既然都是男主了,那不是个豪门也是个暴发户吧,你先把男主拿下,然后再把他的豪门弟兄或者暴发户弟兄介绍给我,你想想,咱前途多光明啊。”
我想想,说:“我今天晚上还是戴副墨镜吧。”
于是这天晚上我果然戴了一副墨镜。我戴着墨镜牵着颜朗的手跟在周越越后边,于北京时间十九点五十出现在了C市最贵的西餐厅门口。
周越越驻足观赏了会儿这家西餐厅的大门,赞叹道:“不错,很有格调。”
我觉得周越越之所以认为这家餐厅有格调主要在于它有个外国名字。在这个崇洋媚外的时代里,不跟中国字沾边的东西都很有格调。比如你的好朋友跟你说今天晚上她男朋友带她去“smallredhotel”用了餐,你一定会觉得,哇塞,真高档,真有格调。虽然事实其实是她男朋友带她去“小红大排挡”搓了一顿回锅肉炒蒜苗……
周越越手一挥:“我们进去吧。”我和颜朗就跟着她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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