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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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 更新:2021-04-26 11:43 字数: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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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一脸茫然,他才解释说,陈朝中午的时候来过,本是替他回来取东西,正好到了饭点,干脆将午餐带来了。谁知他来的时候我还在睡,把午餐放在厨房就走了,想着等我过会儿醒了自己会吃。他用中指弹了弹我的额头,责怪:“从昨晚到现在,竟然一点东西也不吃,要是饿坏了怎么办?”
温润的唇贴着我的耳朵,他埋在我颈端咬了一口才泄愤。我疼得直哼,被他这样一闹,只觉得眼眶酸得厉害,重重地吸了下鼻子,呼吸的节奏也跟着紊乱了。我细着嗓子,委屈得很:“要你管。”又伸手推他。这下他反倒没有使劲,真被我推开了,刚刚被他搂得紧,闷得厉害,我用手抚着胸口喘息。偏偏他色心大起,含笑过来扯我的衣襟:“怎么,这里疼?”不及我躲过去,就伸手按在我胸前,“爷帮你摸摸。”
氛围刚好,暧昧中夹杂着情趣,正是女人拿诮的最佳时机。我拍开他的手,佯怒:“臭流氓!死开啦!”
他哈哈大笑,长臂一伸,将我揽入怀中,出其不意地吻了上来。
缠绵悱恻的吻过后,我的思维明显慢了许多,我怔怔地望着他,脑海中一片空白。我急促地喘息,半天也回不过神来,直到脸颊被他不轻不重地掐着,我才“嘶”了一声,回过神来。我拍开他的手,翻过身,不去理他。
他继续保持着先前的姿势,长臂环着我的腰,自身后将我圈在怀里。这样的姿势,曾让我感觉安全感十足,可如今总有种莫名的忐忑。他用鼻尖蹭着我的脖子,甚是温柔,我别扭地躲开,但听他叹了口气,语气宠溺却不容拒绝:“起来吃点东西,嗯?”不等我回答,便掀开被子,将我拉起来。
我坐在床上,看他拿起拖鞋温柔地帮我穿上,穿好鞋他又俯下^身在我额上吻了吻,半是打趣:“是自己走,还是要我抱?”我冷哼,自床上站起,趿拉着拖鞋,将他甩在身后。
。
许是良心未泯,再可口的饭菜,亦是味同嚼蜡。我随意吃了几口,便放下筷子。适时感觉到他波澜不惊的眼神,我抬眼看他,坦言:“抱歉,我实在没有胃口。”他弯起唇角,笑着说,没关系,不想吃,咱们就不吃。
他的语句中夹杂着些许纵容。若是换了平时,他这般迁就,没准我会给他几分面子,即便胃口不佳,也会做做样子好好吃饭。可此刻胃里翻江倒海,容不得我装模作样。
我泯了口水,将玻璃杯放下,平心静气地看着他。
“盛元的事,我都知道了。”我说。
他蹙眉,随即“嗯”了一声,继续低头扒饭,像是刻意要回避这个话题。既然他不愿说,我也不勉强,起身准备离开。
“你就没有什么想问我?”他的声音响起,深沉难测,隐约带着怒意。我不懂他为何会生气,索性如了他的意思,朝着他的方向侧脸,问道:“为什么?”他坐在木椅上,没有起身,明明矮了半截,却气场依旧。不答反问:“小南,你恨我吗?”
恨?
有么?
我摇头。他这样做固然可恶,但我却恨不起来。因为我不知道该为何生气,为何恨他。他说过,兵不厌诈,是我自己甘愿如此。是啊,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我和他不过是半斤八两,谁都怨不得谁。我淡然地看了他一眼,弯起唇角:“不怪你,你有你的苦衷。”
不求他感激欣慰,但愿他不再为难我。可事实远比我想象的出入很多。他猛然间站起,攫住我的胳膊,将我牢牢地禁锢。我被迫对上他怒意恣生的眼眸,心底却异常平静。我有一个毛病,别人越急躁,我就越从容。之所以称之为毛病,是因为每每遇到这种状况,对方都会被我气得半死。用陈晓飞的话说,我这是伤人于无形。骄傲如斯的徐朗会被触怒,也不足为奇。
似乎是对我此刻的态度极为不满,徐朗咬牙切齿:“何昔南,你他妈的有没有心肝?”我没有说话,垂下眼帘,只觉得累。
心脏是个神奇的器官。它虽不像大脑一样构造复杂、能够思考,可它却是最真切的。它总能最真地反映人的情绪,人的喜乐与悲哀。遭遇伤害,它会痛,会让人难受得喘不过气来。多年以前,我也曾捂着胸口,蹲在陌生的街道嚎啕大哭。因为那里疼得厉害。
那种剜肉剔骨的痛,仿佛许久没有经历过了。
过去赋予了太多,也在悄然间拿走了一些东西。
我默不作声,低头躲避他犀利的眼神。可下一秒,下巴就被他扼住,他掐着我的下骸,强迫我抬头看他。看到那双漆黑隽秀的眼睛时,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我从没有见过徐朗这样的眼神,几分怒意,几分不舍,几分……无奈?心底最深处仿佛被触动,我不想看到他这副模样,这样的徐朗让我觉得很不安。
他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是徐朗,骄傲威武的张扬不羁的嚣张跋扈的徐朗,他不应该用这样、这样凄凉的眼神看我。仿佛我真是个不折不扣十恶不赦、没有心肝的坏女人。他不应该这样,也不能够这样。
“这么多年,你当真一点感觉也没有?呵,也是,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是无动于衷,能有什么感情。不怪我?你还真是大度。”近乎自嘲的语气,“宝贝,来,告诉我,是我做的不够狠,还是你这个女人压根儿就没有心!”
到最后他的声音已由先前的颤抖沙哑便为冷漠,带着寒意,空谷绝响一般侵蚀着我。他这般平静地宣誓自己的愤怒,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我什么都不知道,事情不应该朝这个方向发展的,可现实俨然已经到了最坏的地步。
我闭了闭眼,想开口说话,却无言以对。胸口偏左的位置空缺得太久,我已经无法感觉到它的存在。垂目的瞬间,我看到他扼住我胳膊的那只手,指节泛白,微微有些颤抖。这样的愤怒与怨恨是装不出来的。我想。
多可笑,此刻的我还有心思去揣测他行为的真伪。可我能做什么?我不相信眼前的男人会爱上我,或着说,我不相信徐朗心中有我。爱情不是这样的。
对我来说,爱情永远是最真最美的,纯洁无暇的,受不得半分半毫的玷污。我与他之间掺杂了太多,根本无法上升到如此高尚神圣的境界。换言之,倘若他心中有一丁点我的位置,定不会这样待我。
我奢求的,是一个真心实意宠我爱我的男人。他容不得别人伤我分毫,更不会允许自己来伤害我,不管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很明显,徐朗不是那个人。这些年来,我确实对他没有怨念,但并不代表我会接受他。他不是伤我最深的,并不代表他没有带给过我伤害。
从那晚他不顾我的反抗,侵犯我的时候,我们已经是不可能了。那天的情形,在我脑海之中挥之不去,就像是瞬间置身与泥泞的沼泽,我越是想要逃离,就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我不恨他,亦不会原谅。
多可笑。
我一直是个矛盾的人,曾几何时,我还煞费苦心地筹划着如何嫁给他,可现如今,我想离开。当年他毁了我所有的幻想,那时的我,是多么执着的一个人啊。我固执地认为,只要我熬过那段日子,便能够开始新的生活。即便,我不能和孟初寒在一起,可有朝一日与他重逢,我仍能够光鲜亮丽地站在他面前,眉飞色舞地自傲地告诉他,我过得很好,你呢?看,没有你,我照样能活。可现在,我却以最卑微最龌龊最不堪最难以启齿的身份……
也罢。在孟初寒眼中,我本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我是一个心胸狭隘,不择手段的女人,披着爱他的高尚华衣做最令他痛心的事。
徐朗何尝不是与我一样,用病态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情。
这样的爱,还不如没有。
一瞬间,我似乎懂得了当初孟初寒离开我的真正缘由。我给予他的爱,是一种负担,因为过于放纵可怖过于自以为是。我不是一个伟大的女人,做不到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爱上别的女人。当我知道真相后,选择了伤害。三人行,必有一伤。他们让我承受几分的痛,我必定会双倍奉还。
我逼走了孟初寒最爱的女人。
其实我一直很奇怪,孟初寒为什么总喜欢那些单纯简单的女孩子。林子安如此,许沁亦是如此。如果说林子安是孟初寒懵懂时期喜欢的女子,那么许沁便是他懂得爱情真谛后真正爱的人。我永远比不上她们。她们是那么美好。我的存在,似乎除了衬托她们的可爱,就再没有别的意义。
至于林子安,我没有那么手足无措。因为我心底清楚,林子安是不会真正喜欢上孟初寒的,她有自己喜欢的人,她有自己明确想要的东西。如若她对江寒没有感情,她是不会甘愿和他上床的。江寒为人,我再清楚不过,他虽放纵,却不会勉强,更何况是自己心爱之人。
可许沁不同。
她家境好,人长得美,心地善良,在她身上,我找不到一丝缺点。更要命的是,她爱孟初寒,孟初寒也爱她。那份惊世骇俗的独一无二的爱恋,属于他们那对金童玉女。我无法进入,我永远无法进入,我只能以旁观者的姿态站在圈外观摩。孟初寒眉眼含笑地看她,用那种陌生的眼神,温柔得腻死人的眼神,他从不曾那样看我。我知道,我无法与之抗衡了。
原来,我是如此的卑微。
我无法接受,毕竟我与孟初寒有过那么多年,他们不过相识了几个月罢了。大概,那就是所谓的爱情吧,不在于时间的长短,不在于二人之间的差距。孟初寒能够为了她,放弃我,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更让我觉得痛心无助的,是他甚至都不让我知道原因,我不知道他爱上了别人,我不知道她是谁,有关她的一切,我一无所知。好在他的那些兄弟,我都认识。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事实证明,孟初寒的隐瞒是有原因的。因为,我是一个可怕的人,我是一个自私疯狂的人。我不再抱期望。我不甘心。我渴望报复。我实在无法接受他们在一起的事实,恶毒的我不允许那样的事发生,于是,我采用了最卑劣的方式。
我在他们面前割腕,来宣誓这份单向的爱。我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是浸泡在我的血泪之中茁壮成长的!
纵使孟初寒再怎么冷漠无情,也不会抛弃我,那是他最后一次没有离我而去。
昏迷之中,有一双手紧握着我的。熟悉的温暖的触感,是孟初寒。许沁知难而退,去了美国,那是我醒后几个月才知道的。只可惜后来,孟初寒也不知去向。
自我醒来,他就不再理我,他不看我,他连一眼也不看我。
一切都回不去了。
多年以来,我一直觉得自己那样的行径太过分太自私,现想来岂止是自私过分。我不过是在为自己找借口,凭着自己爱他,去伤害他最爱的人,从而伤害他。就像小时候,我嫉妒孟承欢,害她从楼梯上摔下,从此无法跳芭蕾一样。
我总是以最偏激病态的方式去爱一个人。
好在我得到了惩罚,我仿佛失去了爱与被爱的能力。
也罢。
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眼眶湿润无比,似有星光闪烁。
待我回过神,徐朗早已甩门而去。
☆、第三十七章
37
不知不觉;已是初春。其实像宁海这样的大城市;除却温度;四季特征并不算明显。
微雨朦胧,狭窄的街道似乎笼罩着一层雾气,叫人看着压抑;恨不得徒手去撕开这片惨淡。这样的鬼天气;愿意出门的人并不是很多,路上的行人自然少得可怜。
何昔南约陈晓飞出来喝酒,大抵上是因为无聊。自她辞职后,就没打算要找新的工作。日子过得太清闲;总不是个办法,何昔南索性拉陈晓飞一同打发时间。
多年的朋友,相看两不厌;见面的次数增多了不少。陈晓飞是个十足的吃货,对宁海的各色餐点了解得很,大半个月下来,何昔南比之前胖了那么几斤。她原先实在是瘦,现在看着倒好,脸色也越渐红润。
方才顾念上菜的时候还打趣她,她佯作惊慌状,摸摸脸,又摸摸肚子,笑:“三十岁正是蛋白胶原流失的黄金期,长点肉也好。”引得顾念和陈晓飞阵阵冷嗤。她恍若未闻,挑起眉梢,扬了个笑脸,低头泯了口桑葚酒。这酒是顾念自个儿酿的,酸酸甜甜,味道极好。
几杯酒下肚,身子暖和了许多,何昔南心满意足地咂嘴,举起酒杯朝陈晓飞抛了个媚眼:“美酒,美人,美景,足矣。”
虽说陈晓飞平日里没少拿古装剧的台词恶心别人,不过见何昔南这副模样,还是止不住头皮发麻,抢过她手上的酒杯。“小饮怡情,大饮伤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