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寻找山吹      更新:2021-04-24 09:47      字数:4886
  众混混哪里肯相信这些鬼东西,而且见光头居然投*了敌人,纷纷叫了起来:“光头哥,开什么玩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东西。”
  “不过,光头哥,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
  “光头哥,难道断头老大刚死,你就要背叛他吗?”
  ……
  赢平眉毛一挑:“哦?你们不相信,那好,我给你们做一个示范。”赢平的目光锁定在刚才叫得最凶的那人身上,力量从脚底沿着地面轰到那人的身体里。
  “嘣!”
  血肉横飞,那人站的地方已经没了那人。用《张乞儿》里苏敏的话说:他已经“到处都是”了。
  许多血肉飞溅到了其他混混身上,这些平日里只知道拿刀吓唬人的混混何时经历过这般刺裸裸的血腥,全都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不断地去拍粘在他们身上的碎肉。
  站在赢平身后的光头因为已经经历过前面的事情,面对这场面也只是微微动容,心中在想,这个新认的老大果然厉害!
  “安静!”
  躁动的人被赢平的喝声定住了身形,他们谁都不想成为下一“堆”肉,心中更对刚才进入自己体内的“生死符”充满了恐惧,不过,更令他们恐惧的,是给他们植入“生死符”的赢平本人。
  赢平锐利如刀的目光一一扫过他们,冷冷说:“你们现在有两条路,一是和刚才不开眼的那位一样——”顿了一下,见这些人都不做声,其中还有几人在微微发抖,接着说:“另一条路,就是以后跟着我混,但永远不要想着背叛,只要让我知道,你们会死得很惨……”赢平露出一丝阴笑,“比刚才更惨……”
  这些人连还没长出来的寒毛都竖起来了,目光惊恐地互相对视了几眼,都把刀丢在了地上,齐齐地喊:“老大!”
  赢平微微点头,看了一下尸体横布的房间,皱了皱眉头,左手掌一张,一道红光从掌心散发出来,笼罩在尸体上,转眼间,所有的尸体慢慢干瘪下来,颜色变得枯黄,地上的血迹和脑浆全部不见——这是他用吸人精血的功法进行大规模吸收,虽然只是尸体,但其中的力量还是让赢平小补了一下。然后赢平收回红光,劲力把变成了干尸的尸体包裹,劲力微吐,整具尸体马上变成了一小堆灰烬,所有的灰烬聚集在一起,成为一堆。这么做的话就不怕被人查到尸体了。
  看了看张大了嘴巴的众人,赢平打了个响指,使他们回过神来,发现包括光头在内,所有的人眼睛里都充满了莫名的光彩。赢平淡淡说:“跟着我,以后你们会得到和我一样的力量……换一间干净点的房间,我有话要问你们。”说完赢平开门,让光头在前面带路,走出了包厢。
  众人听了他的话立刻变得神情激动,早把自己以前的老板的惨死抛在了脑后。每个人都曾经做过一些“我要是救世主”“我要是有超人的力量”之类的梦,如今机会就在眼前,以为荒诞的事情很快就要变成现实了之后,怎么能不让他们兴奋非常?马上忘记了赢平之前带给他们的震撼和恐惧,全都屁颠屁颠地跟在这个新老板后面,想要好好表现一番,以能够早点得到力量。
  赢平突然停下来,对后面的人说了一声:“哦,叫人把房里那堆垃圾打扫一下,顺便那几把枪给我送过来。”
  一个小子机灵无比,马上跑去喊娱乐城的服务生扫前老板的尸体去了。其他人看见赢平微有赞赏的眼神,心中后悔不已。
  重新到了一间干净的房间,赢平在柔软的沙发上坐好,他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了三把枪。他往酒杯里倒了杯红酒,慢慢地喝着。其他人都整齐地站在房间里,等着赢平问话。
  喝了半杯,赢平打了个响指,从桌子上抓起一把枪,丢给光头:“光头是吧,你说一下你们帮派的情况。”
  光头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看了一下别人,他们都羡慕地看着自己,他知道,这是赢平在给他地位,至少是和当初一样的地位,而且是对他的信任,不过他也相信,就算真的对赢平开枪,只怕也不会对他照成任何伤害。可笑赢平自己还怕枪,别人却早已经把他当神仙了。
  光头把枪收好,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我们帮叫红帮,是个小帮派,只在西区偏向城郊一带流动。断头是红帮三当家,手下能随叫随到、能打的就只剩下站在这里的了,还有五十多个只能充充场面。二当家魁豹身手厉害,在我们帮里几乎没有敌手,但放到大点的帮派还是上不了台面,他手下有五十多个能打的。至于大当家,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成天磕摇玩女人,只因为他老爸是前帮主,所以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手下能打的有六十多个,不过没几个愿意替他打的,大部分都去帮魁豹去了。”
  赢平的手指摸着杯口,眼睛盯着里面血红色的液体,说:“这么说来,只要搞定了魁豹,就等于搞定了红帮了?”
  光头沉吟一下,说:“是的。”
  赢平放下酒杯,抓起桌子上剩下两把枪中的一把,掂量掂量,抛给了在开始的包厢里挺身出来喊“光头哥”的那个黄头发青年。黄头发以前只是个小角色,只看到别人有枪,他可是连摸都没摸过,现在突然有了梦寐以求的枪,心中的欣喜不能用言语表达,手上反复擦拭着。
  赢平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黄头发抬起头来,是一张和赢平般朴实无华的脸,让赢平生出了些好感。黄头发说:“老大,我叫庞非,庞太师的庞,非我不可的非。”
  赢平拍了下手,称赞说:“好一个非我不可,年轻人就是要有当仁不让的气势!我很欣赏你,以后好好干!”
  庞非连忙点头:“谢谢老大,谢谢老大!”
  赢平看了着桌子上最后一把枪,抬头说:“这最后一把,你们自己推选个人出来。”
  众人低语了一阵,选出了一个人,块头够大,长得也够凶,身上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
  “你叫什么名字?”
  赢平发现了这人又一个特点——声音也够大:“我叫雷龙!”
  赢平把玩着枪,看着雷龙说:“你凭什么拿这把枪?”
  雷龙眼睛一睁,大声说:“我能打!”
  “噢?”赢平一笑,“比起魁豹,你们哪个厉害一点。”
  雷同大脸一红:“他厉害一点。”
  “不错。”赢平点点头,这个人还算诚实,把枪抛给他。雷龙摸了摸枪,把枪插在皮带里,样子十分滑稽。
  赢平站起来,说:“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赢平,嬴政的嬴,平淡的平……”
  众人心上一紧,牢牢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
  赢平的面色变得严肃:“从今天开始,你们将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你们现在都是小混混,但只要跟着我,你们就会成为大混混、混混王!你们的身体里有‘生死符’,你们的命是我的,没有我的准许,你们谁也不准死!你们的命,只有我才能收回,明白没有!”
  众人大喊一声“是”。
  赢平点点头,说:“我知道你们最想要什么东西,是力量!不错,我会给你们力量,常人不可能有的力量!知道最近C市的连环血案吗——”
  听到赢平许诺给他们力量,他们差点快要叫出来了,但听到后面一句,他们心中都是一噎:难不成,发生在C市那个震惊全国的案子是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人做的?W市各大帮派都派人潜入C市想拉拢的那个人居然是他们现在的老大?
  “不错!”赢平给了他们肯定的答案,“那是我做的。什么是权利?力量就是权利!法律约束的,永远是没有力量的人!我做了那么多案子,杀了那么多人,法律能拿我怎么样?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你有欲杀之而后快的仇人吗?你有想杀而杀不了的仇人吗?有了我给你们的力量,你们就可以去报仇、去杀人!就算你们杀不了,还有我这个老大为你们撑腰!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全国,没有几个人是我的对手!”
  出来混的,谁没有几个仇人?有不少出来混的,更是被仇人逼着走投无路才堕落的。赢平的话,讲出了他们的心声,喊出了他们的愿望。光头的脸色尤其愤涨,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变得和眼睛一样通红,他高举起手来,声嘶力竭地喊:“老大!老大!……”
  其他人也被光头的情绪感染,纷纷举手大喊起来:“老大!老大!老大!……”
  赢平嘴角出现了一丝笑容,现在这批人,已经初步被他掌握了。
  正文 第十三章 风雨之势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8…9…6 2:58:51 本章字数:5843
  看着这些处于兴奋中的愚人,赢平冷笑着。
  他可没打算真正把他们当“兄弟”,在关键时刻,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们,甚至杀了他们。在他看来,混黑社会的,本来就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而且,虽然从有了力量以来,赢平的性格变化了很多,但多年的孤僻,已经深入到他的内心深处,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不想和不相干的人在一起。
  这些人所有人的力量,即便是多十倍,也动不了赢平的一个手指头。赢平之所以收服他们,只是想创造一种“势”,让天龙国不敢轻举妄动的“势”。只要他手里掌握越多的生命,国家便越不敢动他。
  只要一年,不,如果加紧练功的话,不到一年,赢平就已经完全吸收了第一滴精血,到时候,他相信,以佛祖十分之一的力量,这世间,再无人可以阻挡他,即便是有,大不了再潜伏一年,两滴“神之精血”的力量,还会有什么疑问吗?真正是他对手的,只怕只有那些真正的神了吧。
  在神话传说里,西方有天使,东方则有仙人,既然耶苏和释迦都存在,他们的手下们,自然也不会空穴来风吧。想到有可能和那些传说中的神打交道,赢平的心中有一种嗜血的兴奋,要是把那些作为耶苏和释迦的代言人的天使和仙人吸干,想必力量会增加得更快吧!然而他又有些疑虑,万一和天使仙人冲突上了,会不会引起耶苏和释迦的注意?他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传人被杀虐吧?不过具“神”的信息里说,沟通仙魔人三界的通道似乎被封闭了,以他现在的力量,是绝对打不开的。
  赢平有些烦恼地用指节敲了敲额头,突然见包厢里的人都看着自己,抛开刚才想的问题,微微一笑,说:“那好,做为你们跟随我的回报,我现在给你们力量。”
  众人听到赢平这么说,眼中都闪烁出炙烈的光芒。
  赢平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刀,笔画了一下,刀身微微透着寒气,看上去还比较锋利。他打算学“神”的样子,搞几滴血出来分给他们,当然不会是精血,具“神”留下的信息,他知道,精血是不能随便给的,一滴精血会削弱自身千分之一的力量。知道这个的时候,赢平心里暗骂“神”小气,又有些恐惧“神”强大的力量。不过,要真让他自己平白地分给别人千份之一的力量,他倒是舍不得了。所以他决定就用他身上普通的血。在“神”的信息里说,如果是普通的血,对血主自身不会有伤害,但功效上要差很多。赢平把刀刃横在手腕上,心想,正好试试他现在身体的强度。
  用力一滑,包厢里马上响起了嘎嘎嘎的尖锐的金属摩擦声,混混们都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耳朵,表情十分痛苦。赢平停下来,看了下手上的刀,只见刀口已经全钝了,刀身因为用力过度而严重地变形。他心中大喜,刚才的一割,除了有一点点痒,完全没有其他的感觉,这说明他现在身体的强度已经到了很强的一个境界。
  声音一停下,混混们也渐渐恢复了正常,他们松开捂着耳朵的手,眼睛怔怔地看着赢平手上的刀,脸上露出了震惊,心想,这也太夸张了吧,这还是人吗?他们看赢平的目光有些怪异。而光头眼里,却更多的是狂热。
  赢平心中一动,说:“换把刀来。”
  他们开始的时候就带了不少刀,原本是打算用来砍赢平的。在一堆刀里,赢平选了一把比较尖和厚的刀,刀尖抵在手臂上,使劲。“磅!”刀断了,手臂怡然无损,连个印子都没有。
  赢平呼了口气,对光头说:“拿枪来!”有些兴奋的他已经忘记了他在次空间里放了一把枪。
  光头把枪递给赢平。众人都隐然知道了他要干什么,都睁大眼睛盯着,生怕漏过了一个细节。
  虽然经过了前面的试验,赢平的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赢平稳定了一下情绪,终于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之后,赢平的手臂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红印,他也感到了微微的痛,仿佛在意料之中,光头他们没有怎么吃惊,在他们心中,赢平确实是和怪物对等的不明生物了。但赢平心中的感觉只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