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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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度 更新:2021-04-17 17:43 字数:4700
骂人的话是我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怍羞,我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他的号歌就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挖薯回来后不久,碰上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当时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都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上。后来,另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呵。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仇恨带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讶然失笑。唉,也许他还没参悟透吧……
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在事隔多年想起来,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呵,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见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踏春
我们唱着歌,排成很长的队伍,在一个黯春季节,朝老洞进发。路是酥酥的那种,踩着软软的有弹性,却没多少沾鞋的泥。尚未春犁的田野里长着青青小草,几场雨后,有亮晶晶的水在田野里铺一层,人从旁边经过,就可以看见自己的小人影和高高的云天在水里移动。队伍中时不时有人伸手折一枝春花,悄悄插在前面同学的头上,惹得后面一串长长的笑声;有人顺手扯一片柳叶,噙在嘴里吹一声清脆的长音,惹得前面一串回头的笑脸。
老洞是故乡最有名的风景区,远远近近的山坡长满了青翠碧绿的茶树,在茶林的深处,还藏着一个神秘的洞穴。那一天,在全校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最终目标就是去这个洞穴探奇的。但黑漆漆的洞穴其实无奇可探,举着大多的火把进洞后,我们很快就被薰得眼泪直流,四周的岩石模糊不清,稍远处的团团黑暗既在诱惑着我们,又在恐吓着我们。我们三五一群,一个拉着一个的衣襟,生怕会在这岔道繁多的洞中迷路,脔心儿跳得似小兔子在撞。我们也喊,喊得洞中声音一串一串在岩壁上撞来撞去,那袅袅余声就像撞着了一座古钟。火把很快熄了,我们再不敢往前走了。摸黑早早退出来,我们就围着小庙里的和尚,听他讲有关洞穴的古老传说。那时满山遍野的茶林里,这这那那都盛开着同学们的笑声。
从老洞回来,全校展开游老洞同题作文竞赛,我东翻西翻,参考了众多游记,终于写出了一篇自认为不错的作文,作文马上得到了语文老师的认可,被推荐上去后,真的就获得了全年级第一名。获奖之后,作文被重新填一遍,贴在墙上示众。这是我第一次在学校获得荣誉,那股高兴劲就别提啦。我一路兴冲冲地跑回家,扑门进去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完后我又飞身出去,跑到东坡告诉正在伏头农事的爸。等小妹放学回家,我又急巴巴地迎上前。那天晚上妈妈还特为我煎了一个鸡蛋,颇有嘉奖的意思,小妹在一旁看着我吃,不妒忌,还抿着嘴笑,一幅心悦诚服的样子。
那年我读初一。从此记忆就多了一件温馨的事情。这么多年来,我只要一回忆当时的情景,脸上总会有淡淡的红晕和不由自主的笑意。然后再怎么阴暗的心情也会抹一丝亮色。我想,这与我现在走上以文谋生的道路也可能不无关系。而追根溯源,还是语文老师的推荐之功啊。如果没有他的推荐,留在记忆里的也许就只有游老洞这事了。而这事如果没有一个完美的结果,我又怎么会记得那么认真呢。获奖就像一只密不透风的玻璃瓶,把往事鲜活如初地保存在里面,让我常忆常新。
如果能让这份温馨的记忆一直伴我到死,那该多好。但在命运的云翻雨覆下,事情常常会突然展示出它的另一面来。若干年后,我与我的女友有了亲密接触。她是我初中同学。当我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嘤咛哭了。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次游老洞。我就说:当然记得,回去后的作文竞赛我还获了第一名呢。她幽幽地叹了口气,说:……我也记得……就在那个洞里,我被语文老师强行抱住吻了……那是我的初吻…… 我才十三岁……
然后女友再也说不下去了,她的眼泪一行行无声滑下。而她当年的语文老师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就像是从一场繁花簇锦的春梦中醒来,我突然发现自己是立在枝骨嶙峋的寒冬。
……我终是没跟那个女友结婚。我也不再回忆那次春游了。即使偶尔想起,心中也是一种抽搐的痛。
钓鱼时光
如果不要考试,初中时光还是蛮好过的。
初夏,花停歇了,叶开始疯长,阳光开始疯长,明媚的日子就来了。卢青的家就住学校边上,晌午,我们不午睡,我们从他家拿着钓杆去钓鱼。童年时我曾钓过鱼,但卢青钓鱼的方法与我一点也不相同,所以至今我心底仍保留那份新奇。
卢青去钓浮头鱼。二指宽的浮头鱼结成群,在池塘的水面上乱窜。卢青钓浮头鱼不要浮标,也不用蚯蚓什么的做诱饵。卢青用的诱饵是饭蝇。饭蝇在池塘边的灌木叶上飞飞停停,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靠近去,猛地双手一合。但不成,饭蝇往往在我两手相触的一刹那,飞走了。我合住的往往是几片叶子。卢青捉饭蝇与我不同,他只用一只手。他张开手,猛地朝沾满饭蝇的树叶上一掠,握成拳头的手里就有好几只了。我按照他的方法去做,开始几次不成,但多练几次,就发现单手捉蝇比双手捉蝇的成功率的确要高得多。然后我就非常佩服卢青,觉得他好了不起的。他若不点破,我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可以这样捉蝇,我在家乡就从没看见哪个人这样捉过蝇。这样捉蝇,蝇握在手心,往往还不会捏死。小心将它腾挪出来,卢青用小鱼钩从蝇的屁股里钩进去,蝇依然不会马上死,卢青再朝着浮头鱼聚集的地方一甩钓杆,作为诱饵的蝇就甩到水面上了。蝇贴着水面掀动着翅膀,水面就有小小的颤动,浮头鱼发现了,就梭过来,一张嘴巴将诱饵吞下了。卢青眼明手快,反挥钓杆,一匹小刀似的银鱼就飞离水面了。卢青再把另一只饭蝇倒钩着挥下去,反手挥上来的又是一匹银色的小鱼。呀,我可从没看见钓鱼有这么快的。卢青真有些神乎其技。小鱼儿不咬钩时,卢青手中的钓杆就不停地挥甩。卢青告诉我,浮头鱼喜欢吃水面上的落水飞虫,所以钓饵不能沉入水下,要不停地挥甩钓杆,浮头鱼才会及时发现钓饵。卢青这么说,我内心就羞怍不已,不是卢青告诉我,我还一直是小猫钓鱼的方式呢——把钓杆甩进水里,非得要等鱼儿咬钩了才起钓杆。真是要多笨就有多笨,我怎么就没想到创造条件让鱼儿发现诱饵呀。
卢青钓鱼的时候,我就折了一根柳条撸去叶子替他串鱼,没一会儿,柳条上就又长满了白色的鱼叶。附近的饭蝇被我们赶散了,卢青不能随手捉住饭蝇,钓鱼的速度就减慢了许多。
阳光明媚,空气中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细花在飞,我呆呆地看着绿色掩映的池塘,我突然发现浮头鱼并不只是吃飞虫,它们也吃静落水面的小小飞花。我惊叫一声对卢青说:我们用花来钓吧!卢青狐疑地看着我,问:行吗?我说:试试吧。卢青试了几次,还真的把浮头鱼给钓上来了。我一脸兴奋,卢青那时也同样地佩服我了。我们用飞花钓了另一串浮头鱼。
鱼儿也许知道上当了,但上当的鱼儿都串在我的柳条上了,而水中不明就里的鱼儿仍在前赴后继地咬着钩。
卢青钓的鱼都拿回家了,我可是从没有享受过,我有的只是钓鱼之乐而已。
但与黎华钓鱼就不一样了,与黎华钓鱼往往我吃得最多。黎华家三面环水,钓鱼极为方便。星期天功课松,黎华就问我:中餐在我家做鱼吃吧?我说:哪来的鱼?黎华说:去钓就是了。
我们钓的是鲫鱼。鲫鱼得静钓。先朝水里撒些糠粉,让鲫鱼聚拢来。然后用蚯蚓作钓饵,把浮标撸得老高,让钩子沉到水底。鲫鱼缓缓沿着水底而行,遇到诱饵了,先不急着咬,而是细细腻腻地触,细细腻腻地碰。见没有危险,这才把饵含进嘴里。所以钓这类鱼一定要有耐心,黎华的耐心好,他喜欢钓这类鱼。
我们把两根杆钓摆在柳荫下,然后寻来两张板凳坐下了。天天在一起,两人也没有多余的话要说,就这么静静坐着,一晌午听高柳上的蝉声。来鱼时,黎华把握时机拽上来,也不怎么向我炫耀,捉住了就往身边的水盆里一放,然后朝我笑笑,笑里还有些歉意,好像我钓不到鱼是因为他先把鱼钓走了似的。
那些时候,柳荫外的阳光一丝丝是那么的亮,那么的明净。而柳荫上的天空又是那么的蓝,那么的高远,放眼望去,是千重万重的禾叶在阳光下的微风里闪闪亮亮,空气中弥漫着甜甜的草香……
我说过,如果不要考试,那真是神仙似的日子。可这样的日子,在整个求学的过程中,实在是太少了……
那时的爱
我说过,初三时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女生。
我仍然记得午后的那束阳光,从西窗探头进来,照在她的脸颊上,照在她的双腿上。我记得那年夏天,她穿一双雪白的凉鞋;我记得她小腿上的肌肤比雪还白还细腻,阳光斜下来把她小腿的绒毛上染成嫩黄。她穿着一条淡红色的牛仔短裤,裤角齐着膝盖,裤边都是些须须。
我记得阳光把她的腮梆晒得红卜卜的,她额边被汗水浸透的发丝很动人。阳光下她的目光像含着水雾一般。她拿一块小手绢在脸前不停地掀着风,嘴里半嗔半骂:这鬼太阳,怎么越来越热……
我记得她本来可以不坐我的后面,不坐在阳光下。她的位置在教室东边,是晒不着午后的阳光的。但我后面的女生怕晒,就常央她易位而坐。她俩关系虽好,可她多半会笑吟吟拒绝。那女生就撒娇耍赖,可她还是笑吟吟拒绝。她说她也怕晒。然后我就忍不住扭头看她一眼。那时的男生女生一般不敢说话,所以目光的语言功能就很强……她读出了我目光的含义,就对那女生嗔道:好啦!你这赖皮,我坐过去就是了。那女生噘起的嘴蕾就开成了花的模样。
我记得那些个下午,黑板前老师的叽叽喳喳好像与我隔着一道宽广的水域,那声音仿佛渺不可及。我眼睛看着前方,耳朵却在倾听身后的她每一点细微的声响,譬如私语,叹息,轻笑,甚至她笔划纸的声音,手绢掀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