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8 节
作者:
九十八度 更新:2021-04-17 17:43 字数:4699
取H绻炎厥鞯弊鞴糯蘖纺诠Φ奈涫浚也恢宓淖厥鞯阶詈缶烤箍梢孕蘖返降诩钢兀烤菟盗纺诠Φ奈涫恳话阋跃胖匚罡摺W厥髂兀厥鞯淖罡呔辰缡羌钢兀坷短旌泼欤绻氲执镉钪妫厥鞯淖罡呔辰绫闶俏耷盍恕W厥鞯男钠翟谑翘吡耍绻ゴ诱夥矫嫠担宓拿恳豢米厥鞫际鞘О艿挠⑿郏加幸欢伪缡降拿恕?br />
但就算如此,到最后,棕树也是瑶村长得最高的树木之一。棕树把自己送入高高的天空,围绕主心的那一簇阔叶,就如悬在半空的楼阁,让瑶村的孩子们只有羡慕的份。悬在那么高的地方生活,想必一定独具其味,在陆地上行走的我们当然无法领略。瑶村每天的第一缕天风,每一片阳光,第一颗雨,第一滴露,都是先由棕树品尝,然后才是其它万物。
相对它自身远大的理想,棕树也许是失败了。但相对其它树木来说,它完全算得上一个大大的成功者。其实棕树的根基并不好,棕树的根从来就长不到拇指那般粗,这要在年年飓风横扫的瑶村生存是多么艰难。可棕树就凭着自己的韧性站稳了脚根,并且不依靠外物,把自己高高地托入云端,过着云上的日子。为了弥补根太小的不足,棕树长出无数的根来,并且每一条根都往土地的纵深处扎,就像叶心向着蓝天生长那样,都是一副锲而不舍的架式。所以飓风来时,其它根粗枝大暴发户般模样的树木也许会被连根拔起,棕树却安然无恙。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瑶村我这个人来了。我一直认为,在瑶村那些花花草草的日子,生活得太惬意了,所以棕树那种苦行僧般的生活我是学不来的,如果我要做一棵树,我就随便做瑶村的其他什么树好了,就不要做棕树。棕树长到一定高度,瑶村的第一片阳光第一滴雨水就由它品尝好了,我甘愿睡个懒觉,迟迟起来,承受瑶村的第N缕阳光,第N瓢雨水。
而现在,我居在城里了。城里的日子跟瑶村完全相反,看似灯红酒绿的生活,其实却非常的逼仄、紧张、不舒展、透不过气来。在城里生活,我时时刻刻都有一种被包扎的感觉,我对周围喧嚣的人和事一点兴致都没有。我想重回瑶村,但再也回不去了。现在我只能紧闭家门,在一页一页的书卷中幻度光阴。一不小心,我就过成瑶村棕树的生活了。这真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可城里再也找不到比这种生活更好过的了,我只能认命。
既然如棕树般地过日子了,说不定哪一天,我也会抵达某种高度,那时,就由别人吃我思想的残羹冷炙吧。想到这些,我不由笑了……我可真不想这样啊。
走家串户
现在我已经没有结交朋友的习惯了,我掩上心扉,反身朝着内心无限的隧道越走越深。那还在人群里晃悠的,只是我的虚形,我的实质已与人隔着无法传递声音的距离。而年轻的时候,我可不是这样啊。我跟大多数同学一样,喜欢走家串户,也喜欢把别的同学往自己家里带。不但自己热情,还要父母跟着热情。父母若稍有怠慢,等同学走了,我必会跟他们翻脸。那时把同窗之谊看得可真重啊!
第一次来我家的女同学我清楚地记得那是谁,我已经在两篇文章中说过这事,如果我还要说,我妻子看了肯定会不高兴,我就不说了罢。那么第一次来我家的男同学是谁呢?我没有太多的印象了,我猜不是黎华就是周武。他俩算是我的铁杆哥们,我告诉过我的父母。所以他们来时,母亲总是把我们自己舍不得吃的“面子菜”端出来摆上。相对来说,黎华要成熟些,懂礼节些,他知道面子菜只能看不能吃,所以下筷时最多象征性地来一下。而周武不同,周武认准哪碗菜好吃,就必会将这碗菜吃光为止。所以有时候一家人说闲话的时候,父母也会把他们两个人拿出来作比较。说到黎华,就挺赞许的,说我到了别人家,也得学他的样。说到周武,一家人就哑然失笑。那时我往往忿然作色,说:不就是吃了你一碗菜嘛,这么久了还议论人家。母亲就笑着解释:你看你看,不就是在闲聊嘛。这种闲聊,一般是在夏季的晚上,一家人各背一张凳子坐在禾坪里,在星光下摇着蒲扇,七七八八地胡扯。现在想来,可真有些温馨。(只是周武日后若见到这文章了,可千万别生气啊,说好你个谢宗玉,吃了你家一碗菜,几十年了还记在心上!若真这样,可就要笑死人了。其实那时我们不懂礼节,反倒更真更可爱些。要不然我即使说出这事,也会用化名的。)
当然,我若只记得别人在我家吃就太不“义道”了,呵,我还记得他们给我家做了好多的事。农事那时可真多,即使带了同学来家里,父母也不会让我多歇一会,隔一会就安排我做这做那。同时歉意地对那些同学说:同学们,你们自己玩,啊?宗玉得去做事了。同学们听了这话,往往就说:什么事啊?什么事啊?我们一起去!父母心里乐呵呵的,嘴里却说:怎么好意思呀?
但他们才不管你好不好意思,早拿着农具,攒着我出去了。我本是做农活的一把好手,但周武和黎华也都不差。我记得他们曾陪着我挖过土,收过稻,扯过花生,扯过稗草。由于人多,加上心情好,事情往往很快就做完了。而做完这事,父母又会安排我们做那事。那时父母可真精明啊,典型剥削我同学们的“剩余价值”。呵,好在较起真来,我在别人家做的事不比别人在我家做的事少,所以父母大人就算知道我现在在编排他们,也请不要心怵。
高中时,同学之间走动就更频繁了。周末或者是到了寒暑假,玩得好的同学就一家一户地窜,人数往往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到最后,简直跟一群蝗虫差不多,所到之处,实行的都是“三光政策”,不等主人上桌,我们就把饭菜吃光了,晚上我们又把所有的床位都占住了,主人便只好都跑到村里这家那家去借宿。而我们根本没认为有什么不妥。
我记得高中时李冰家里的人特别好客,最后越滚越多的“蝗虫”往往会在他家来一次“盛宴”,然后才作鸟兽散。李冰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现在想来,他那时已年迈的父母为了我们这班“蝗虫”可真遭罪。稍微欣慰的是,那时李冰家春插几乎都是同学们帮忙。当然那时我们并没有把事当事做,而是当作美好心情的一个道具。李冰的人缘好,我记得有一回,班里有一半同学去帮李冰家春插。男男女女,站满了一田埂,大家一字排开,一声喊,就比起赛来了。那个笑闹声啊,几乎把田野里所有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李冰的父母站在田埂上是一脸的荣光,为什么?儿子人缘好,朋友多,做父母的欣慰啊!然后我记得那次春插比赛,谢某人获得了第一名。谢某人读书成绩从没获过第一,所以对那次春插独占鳌头的事一直沾沾自喜,念念不忘。就算到了现在,回忆起来,心里面也是明朗得很哪!
高中时与我玩得最好的同学却不是李冰,而是……我在这里之所以不敢点出他的名字,是因为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让我说出他的名字。如果时光能在高中凝滞,那该多好。但是没有,高中毕业后我和他为了一个女人闹翻了。这其中的是非曲折我也无心论述了。总之我和他错得少些,而她错得多些。故事的梗概就是,如果这世上没他,她现在大概是我的妻子。但世上有他,现在她做了他的妻子。如今想来,人生短短几十年,谁做谁的妻子还不都一样啊。但当时我们不这么想,当时我们都很愤怒。
我今晚之所以提起他,是那时我去他家也比较多。而我之所以要提到去他家,是我想起帮他家挖马铃薯的事了,我家乡那时不种马铃薯,所以对挖马铃薯我特感新奇。圆圆溜溜的马铃薯躺在地里,用锄头一撬,就滚出来一窝,像我家土地里常有的琉璃石。我还记得他家种了好多高梁和甘蔗,我们在红红的高梁地里走来走去,叶子从身边哗哗哗地流过。我还记得他家有专门砍甘蔗的镰刀,那农具是我第一次看见。我记得一刀砍下去,蜜一样的水汁就从甘蔗的刀口边流出来了……当时我们可真好啊,可后来我们把彼此伤得够惨……
哎,我不想再回忆下去了……以明朗的心情开始,以黯淡的心情结束,非但是我这篇文章,人生好多事情都是如此啊。
野茄子
野茄子一颗颗如珠算盘大小。之所以叫它野茄子,大概是因它成熟后,当阳的一面红里透紫,与茄子的颜色差不多。
野茄子是一种蒲类植物,沿着地表匍匐生长。在瑶村水气充足的山沟边,如果没有灌木丛和其它蕨类,就必有一小片一小片地毯般展开的野茄子。
野茄子是不是野草莓呢?应该不是的。如果野茄子是野草莓,那么故乡瑶村另一种类似草莓的植物又是什么呢?野茄子虽然不是草莓一族,但其味道跟草莓有点像,并且更胜三分。童年时,我们可没少享受过,一个个常把牙齿吃得紫黑紫黑。
摘好的野茄子,我们不喜欢用竹篮装着。凡有野茄子的地方必会生长穿茄草。穿茄草细丝般的长茎柔韧有力,我们顺手扯下来,就用它穿野茄子。由于不知它的名字,就叫它穿茄草了。
现在你能不能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情景?想象在瑶村六月绸缎般的阳光里,孩子们把一颗颗珍珠般的野茄子穿成一串串,扎成圈,套在脖子上的样子?承接着阳光雨露的野茄子,当阳的一面紫红紫红,而背阳的底部却白里透红。那种颜色的过渡与搭配,是我后来见过的所有珍珠都无法比拟的。把这样的“珠子”套在脖上,那些清贫的日子就显得富有起来,衣衫褴褛的孩子们跟着就有了一些华贵之气。如果把这样一串珠子送人,送给我喜欢的兰花儿,又该怎样来形容这番醉心呢?
兰花儿的姐姐嫁到了瑶村,兰花儿就经常来瑶村玩。兰花儿的家乡没有野茄子。那个深夏,我从浓稠的阳光里推门而入,把一串珍珠般的野茄子往兰花儿脖子上一戴,然后满脸羞红地一转身,又投进深水般的阳光之中,身后,是兰花儿娇俏的一声惊叹。从那时起,我就以为兰花儿长大后必会成为我的婆娘。
但长大后呢?长大后兰花儿没有成为我的婆娘。兰花儿的姐姐死后,兰花儿为了照顾她两个小孩,就嫁给了她的姐夫。这种结局其实并不是偶然。现在想来,其实我们童年的某些细节,就预示了我与兰花儿这样的结局。
是在杨冲坳一个有泉水的地方,汪汪的一泓泉水在阳光下一副清澈无辜的样子。我仍然记得兰花儿用手掌捧水喝的样子,泉珠从她半透明的指缝里漏下来,飞花碎玉般地在泉面上乱滚,吓得泉面上的梭子虫梭来梭去,慌张得没了主张。像我的一颗深藏异想的心。
喝完水,沿泉而上,就看见那块野茄子了。野茄苗长得葱茏青翠,上面的野茄子颗颗肥圆鲜美,由于没有别的乱草杂木,颗颗野茄子聚在那里,就像一盘没下完的弹子棋。这种情形,莫说是兰花儿,就连我也是很少见的。我与她冲上去,就彩蝶翩跹般地忙开了。我一边摘一边想,若把这些野茄子串成一串,给兰花儿戴上,那该多美啊。我完全没有去想,这么多这么肥的野茄子别的小孩怎么没发现呢。如果我这么想了,我就一定能注意到周围的危险。
当兰花儿发出一声尖叫时,我才注意头顶上那么硕大的黄蜂窝。蜂们显然被我们的近距离接触惹怒了,正在不安分地围着蜂巢飞。我刚想叫兰花儿伏下,兰花儿却如惊鹿般跳开。而人一跑,就会形成一股风,蜂们听到风声,就会跟风出击。然后我就恍惚看见一支利箭朝兰花儿射去!可怜的兰花儿哪跑得过黄蜂啊,七八支蜂刺最后全扎在了兰花儿裸露的腿上。兰花儿先是吓呆了,等黄蜂退去好一会儿,她才嘤咛哭起来。而我知道,真正的疼痛和不适还没有正式开始。我站在那里,内心如焚,却一点办法也想不出。当时我多希望这些蜂是叮了我,而不是兰花儿。
尽管我用嘴帮兰花儿吮吸了腿上的毒液,又用村庄的土法子用尿拌湿泥帮她揉搓伤口,但半小时后,兰花儿彻心彻肺的啼哭还是在骄阳下的山野如期响起来。我别无他法,只有陪着她大把大把地流着泪。
而后整整一个夏季,我都思谋着如何替兰花儿报仇。但蜂巢实在太大,我对付不了它。最后我也被黄蜂叮了几口,才不得不放弃了。
若干年后某个阳光明媚的晌午,我立在西方那则神话寓言故事的前面,想起兰花儿与我曾经的事情,忍不住心酸一笑。书上说的是苹果,而我们则是野茄;书上说的是蛇,而我们遇到的是黄蜂。而情形却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