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节
作者:那年夏天      更新:2021-04-13 22:55      字数: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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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发现自己是个喜欢故做神秘的人。人家说你是警察,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我守口如瓶,就是不说。我说这是机密,不得外传。牵扯到的关系实在太多了。有些事我说了你们也听不懂。其实我挺想说的,我想找个合适的机会。有一阵,我觉得酒吧老板娘是个合适的人选,你说的什么她都能记住,她见多识广,理解力也强。可是一看到她坐在别人桌边也是谈笑风生的,我就断了这个念头。跟她说,无异于跟大家说。我根本不想在大家面前演讲。我这是怎么了?其实以前我不是这样。学校让我参加演讲比赛,我的题目就是《我》。我谈自己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的短暂的农村生活经历,这些话题都让人感兴趣。我一边讲一边观察他们,从他们微张的嘴和呼吸的加速度中获取快感。我并不喜欢中间的掌声,那意味着迎来送往,观众总在期待下一个。我喜欢压轴。我知道前面所有人的弱点,我想方设法出他们的丑,也知道如何掩饰自己的缺点,发挥长处。终场的掌声总是时间比较长,我不管那是给谁的,我只当是给我的。
  我确切地知道以前我有暴露癖,每次上台演讲我都激动万分,感觉血往上涌。我说我,我,我,每当我多说了一个我字,就凭添了一份勇气。当他们因为我隐讳地提到我父母的房事而激动时,其实我比他们更激动。我看到了虚构的力量。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只要他们需要我就会说出来。我的老师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他们怀疑我有一种超人的能力,我的能力似乎和我的外表不相称。他们总是在头脑中想象一个超人,身体健壮,能征服一切。他们不敢相信像我这样一个长相低微的人能做什么。我个子不高,长着一个很大的鼻子,这使我显得滑稽。小时候他们说我是匹诺曹,我暗中以为我真拥有一个和匹诺曹一样可以变大变小的鼻子。我练习说谎,每说一句就摸一下鼻子。现在想来,也许因为这个摸鼻子的习惯使我原本就不小的鼻子更大了。我就是这样成为一个人物的,虽然长得不讨人喜欢,但我引人注目。在他们看我鼻子的时候,我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话,引开他们的注意力。在学校的演讲比赛里得了第一名以后,我更加肆无忌惮,我把每一句话都变成演讲。我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动作,我知道什么样的手势可以深入人的灵魂。我看见我的手在空中挥舞,他们惊呆似的盯着我的手,像被施了魔法。一次上课,我给同桌讲杀人犯的故事,我说他就是这样扼住了被杀者的喉咙的,我突然伸出双手,做了一个扼住喉咙的动作,因为动作太快,太逼真,我竟然听到同桌的喉咙里发出呃呃的声响。老师也被我震住了。他把讲到一半的话吞了下去,说身体不舒服,匆匆离开了教室。同学们围上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同桌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收拾了书包,在他们充满敬畏的目光中离去。我的母亲觉得我很邪恶,因为我总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练习,我对着墙说话,在屋里张牙舞爪。还好,那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的母亲还经常疑惑地看着我,说你知不知道你以前什么样子。我说我知道,我个子很小,有个大鼻子。我母亲就笑了。如今的我身材魁梧,鼻子大小适中。
  做警察是很偶然的事,在警校我成绩优异,我的演讲也发挥了作用,他们总觉得我有股威慑人的力量。我有一些崇拜者,他们跟我谈心时总爱在我的脸上寻找答案。有一次我喝多了酒,谢彪还给我打来了洗脚水。谢彪这个山东大汉,长得虎背熊腰,却爱躲在被窝里看琼瑶小说,常被感动得泪水四溢。他说他们一家泪腺发达。他的大哥前几年坐船在海上遇险,别人都争着往外跑,只有他坐在地上抱着电话,给家里人一个个打,哭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事情过去后三年,他大哥回味起来还要大哭一场。我这辈子从来没哭过,有点瞧不上喜欢哭的人,不过我还是编了个我为了女人痛哭的事。大家都很感动。那年警校有一个名额可以保送警官学院,我就是那个唯一的人。
  警官学院的几年很快就混过去了。每天穿制服,出操,上课,喝酒,打麻将,想女同学警服后面的胴体。毕业后我直接进了市局。第一次执行任务是抓一个强奸犯。一个女的晚上在亚运村打车,稀里糊涂上了黑车。她也不认识路,说要去筏头。开了一会儿,司机说筏头到了,她就下了车。眼前是一排平房。司机一把把她推进了屋里,晚上强奸了三次,早上一次。然后司机起来出去撒尿,那个女的趁空跑了出来。我们再要她带着去找地方她完全想不起来了,说天黑,没看清,北京又不熟。我们跑了无数冤枉路。这种人肯定不是初犯,后来还是用一个女警员做诱饵钓到的犯罪嫌疑人,女警员跟司机说要下车买点东西,在超市给我们打了电话。我第一个到的。当我跳上车,在后座上用胳膊突然卡住司机的脖子,他的眼睛上翻,眼神突然暗了下来,我看到了货真价实的绝望。一股尿骚味顿时弥漫了车厢。这是我抓住的第一个犯人。我感到在那一瞬间我确确实实控制住了他。
  有时候我相信世事必有因果,小时候偷东西被抓住,我也是那么抬眼看着警察的。我记得自己的那个样子,手腕子被捏住,使劲要挣脱出来。恨不得像壁虎那样,身体的一部分能自动脱落,钻到地缝里去。我记得当时浑身哆嗦,却害怕别人看出来。商店里的人目送着我,这些告密的人皱着眉头,似乎也在为我悲伤。我被带进那间小屋,现在我都想得起来。和爸爸的办公室很像,两张桌子对面放着,除了灰,上面没有什么东西。屋子中间有个炉子,炉子上烧着一壶水,一直开着。烟囱通到天花板,折了个九十度角,贴着天花板从一扇小窗通出去。小窗裂了几条缝,缝中间积了土,像爬着几条蜈蚣。有个老警察坐在桌子后面剪指甲。我说了很多话,把自己干过的没干过的坏事全说了。我说的时候,警察就在那里用锉刀悠闲地磨着指甲,刺刺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绝望!如今回味起那种绝望我还有细细的汗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觉得冷。第一次看到罪犯绝望的眼神时,我的心突然抽紧了。不过当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之后,他的眼神立刻就乖了,萎靡了,比羊羔还要驯服。我知道我的病有救了。他越绝望,我的绝望就离我远一些,再远一些。
  我喜欢看电影里手枪对准头颅的镜头,我老想象那是我,瞄准的或是被瞄准的。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喜欢跟我联系着,谁能用不上警察,保不齐哪天他们就有用我的地方。原来我热衷于这种场面,虽然我年龄不大,他们都叫我大哥,以把我灌醉为乐,可我从来不醉。我知道喝到什么时候就不该喝了,知道喝多了是什么后果。我从来没醉过,就像我从来没哭过。谢彪给我倒洗脚水那回其实我很清醒,我就是不想起来。我斜躺在床上,脚伸在外面,说你给我把鞋脱了。谢彪给我把鞋带解开,褪下捂得烘臭的鞋和袜子,我的脚荡在半空中,感觉到自下而来的温热气息,我闻到了水味。当他把我的脚浸到水里,我打定主意就当我不知道这回事,绝对不说,就当我睡着了,昏过去了。
  办案就是在跟罪犯斗志斗勇。我的生活里充满了故事。我反而不如以前爱讲了。我发现像我这样的人不说话更有震慑力,人们总是对我充满了好奇,以为我就是生活在故事里。普通人过得是多么乏味啊。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唯一不乏味的只有罪犯。如果作案是有预谋的,就如同在玩一个智力游戏,你考虑各种情况,并设计方案;如果是没有预谋的,那更刺激,你会在行动之后体会快感,你不得不对突发事件做出合理的反应。你做了,主动成为一只老鼠,剩下的是考虑如何躲开猫,有时候老鼠躲得过猫。
  实际经验使我鄙夷侦探小说和作家。我的一个朋友的老婆是作家,她长得娇小玲珑,据说喜欢写一些粗壮有力的故事,总让人误以为是海员或者伐木工人写的。她见过我一次,我和朋友在大街上遇上,随便聊了几句,她就躲到一边,假装在看街上的人,却偷偷用眼角瞟我。有一天朋友请我去他家,理由是他老婆要听我讲故事。
  进门的时候女作家在厨房里忙,围着一个围裙,头发用发带束起来,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快活的小主妇。等到吃完饭,把酒端上来,把烟拿出来,她就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她把大灯都关上,开一盏灯光打向天花板的落地灯,在房间的各个角落里点上各色蜡烛,给自己点上烟。她像一只黑暗中的猫头鹰。我从来没有这么正式地给人讲过故事,演讲那套早就忘了,竟然有点紧张。有没有犯罪现场的照片?女作家问我。我把手伸进兜里,犹豫了一下,拿了出来。我的朋友看了一眼就把照片还给了我,那个女孩却拿着照片看来看去,像真的一样啊,她说。当然是真的。太真了。比电影里的还真。真得像道具一样。就是那张无头女尸的人头照片。头发被法医拢到后面,面部表情异常清晰。女作家问,你们为什么把头放在地上,照片是从平视的角度拍过去的,照相的人当时是趴在地上?你们为什么不把头放在桌子上或者高处?我无法回答她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我只好说,现场在室外,没有桌子可以放。把照片收起来吧,我的朋友对我说。
  重复案发过程让我觉得不太舒服。我很难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讲。我的观众只有两个,我想我的朋友也许不愿意看到我过度表现。这些年我的表达欲越来越弱,我领会到一个眼神,一举手一投足比语言更有说服力。我的身份,只要我是警察,即使我躲在人后,用我朋友的话说也能把我一眼认出来。他们都说警察有警察独特的气质,这个我很清楚。我先讲了一起爆炸案。罪犯是个有钱人,身价几千万,因为钱来得容易,觉得自己聪明无人可及,铤而走险在家对面的商场导演了一起小型爆炸案。他大摇大摆地进了商场,把自制的定时炸弹放在了货架上,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摄像机拍下了所有过程。当时他穿着一件仿美国空军飞行员制服的夹克。我们查到了卖那种夹克的有限的几家商店。当我们在最后一家拿出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时,店员很快认出了他,说是老板的一个朋友,穿的衣服是随手从这里拿的。
  这种气氛有点古怪。我已经好久没这么讲过话了,其实我觉得这个案件根本没什么意思。唯一的意思在于没意思。罪犯无非是无聊了,想找刺激。听说俄罗斯那边的大款让自己老婆打扮成鸡站街,自己在旁边偷看。真无聊,也真刺激。中国大款也就炸个商场。那个土炸药还不灵,只把货架上的货品崩飞了。
  他们可能也嫌我讲的故事不够来劲。不断劝我喝酒,朋友的老婆还几次跟我碰杯,一碰就全干了。
  其实我想给他们讲的不是什么故事。我只想讲讲我自己,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过来的,有时候还真挺危险的。那回我们去旺井抓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当时去了几十个警察,那么多人进了村子立刻就不见了。我紧张得手直出汗。他们几百号人在旺井开会,都是亡命之徒。我们那队在村口正遇上一个回车取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