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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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 更新:2021-04-13 22:55 字数:4775
放下电话,泽原脑袋瓜子里又一紧。脑浆子里都嗡嗡的。郁闷。原有的那一点困意都让他们这一伙人变来变去给折腾没了。梅梅在一旁不满地发牢骚说:“看看看看,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为了省点钱,住那么破的旅馆,那是人住的吗?我都忍着一直没说。给他们买好了车票,又不用他们掏钱,还是给卖了!多不容易掏弄来啊!就为省那六七百块钱啊!行,这下他们赚了,出门旅游,没花钱,还挣钱……”
“你闭嘴行不行?那么俗气呢!”
泽原终于不耐烦,自尊心受损,狠很地斥责她两句。他也知道自己没理,但也不愿意受这夹板气。接待这一家人,他已经克制忍耐到最大限度了,可那伙人却总是自以为是,自作主张,农村人的老猪腰子,邦硬,自己想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替别人打算。这跟梅梅的以自我为中心又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群社会化程度不够高的人。算了,早走就早走吧,否则,心里总有个事悬着。
这一宿,睡不塌实。对好了闹钟,心里一紧张,就愈发睡不好,一直在床上辗转到半夜两点多,仍旧没有倦意。梅梅被他翻滚折腾得心烦,不满地嘟囔。泽原索性爬起来,进了书房。查了查报纸上预告的明天升旗时间,早上五点十一分。难道太阳升起得如此之早吗?他想起自己有二十来年没看过升旗了。只是刚来北京后不久,在大学读书时去过,跟几个同学,一大清早从北大骑自行车去的。只此一次。那种仪式,每个人一生中只要经历一次,就会终生难忘。
凌晨四点钟,泽原穿好衣服出了家门。他小心翼翼从车库里滑出车子,溜到小区门口,然后一轰油门,快速换挡朝天安门的方向急驶而去。这是早晨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整座城市还在沉睡之中。平日熟悉的宽阔平展的大道,此时不见了车,也不见了人,四处阒寂无声。晨光熹微之中,那些街道,房屋,立交桥,显得轮廓分明,道路两旁的绿树,枝叶纷披,纹丝不动,犹如一幅幅美丽的静物。换了一个时间,北京竟如此妖娆而不同。他感到诧异和陌生。
车轮飞转,景物在他的视野里一格一格地清晰。五点钟时,他把车停到单位院子里,然后坐公交车去广场。离升旗时间还差三分钟的时候,泽原他赶到了广场,来到了旗杆下。这里已经聚集了成千上百位等待看升国旗的人。泽原四下打望,想在驻足仰望的人群里找到二舅他们一家。但是不好找。所有的人,他们在这时的打扮穿戴似乎都一样,所有的人,这时都是一样庄重的神情。聚集了几千人的广场,此时鸦雀无声,人们都屏气凝神,等待着那一神圣时刻。泽原也停住,仰起头,等待着。五点十一分,那个时刻到来了。一轮红日喷薄,登时霞光万丈,普照大地。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之中,冉冉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广场上所有的大人们虔诚地瞩目,孩子们则共同举起右手,行少先队队礼。
“红日初开,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
那是梁启超的《少年中国》,是上个世纪初仁人志士们令人心潮澎湃、血脉贲张的伟大想像。泽原心中蓦地涌出这些灿烂的句子。这些烂熟于他心中的华章,到了2004年的广场上,又从他的心中喷薄而出,具化成了眼前真实的场景。
他用眼睛的余光找见了他们,二舅一家人,肃穆而立,仰望飘扬的红旗,仰望火红的太阳。他也看见了少年林耀宗,就站在他的身旁,正抬头,久久地,仰望,一双大眼睛里几乎泪水盈眶。
泽原从他的眼里,从他们的目光里,好像重新望见了北京。那个他心中的北京,为多少外省有志青年所景仰;那个他熟悉的北京,广场上升起的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
早安,北京!
他在心里轻轻呼唤一声,像是要把自己给唤醒。
2004年8月22日
于北京以北
卡通情色故事 集
李 冯
精卫填海
C区与N区的两大黑社会对垒。C区老大有一个小女儿自以为是。你想啊,爹地的弟兄们都宠着她,由着她胡作非为。所以有一天她脑子一热,没带保镖就跑到N区去了,想到闹市区的专卖店买衣服,那里的时装牌子多。结果出事了。
几个小混混看小妞长得漂亮,悄悄在人海中盯上梢,趁她不备,把她拉到拐角强暴。小妞那个后悔呀,怎么没带保镖呢!她恐吓他们,冲他们吐唾沫,亮出她手腕上的刺青,一只黑色小乌鸦,那是C区黑社会的标志,可小混混们不睬她;她哭着又央求,让他们把手袋里的钞票拿走,如果需要信用卡密码也可以!小混混们不听,把她干完了,跑掉。
这时黑社会间发生了一件大事:N区的家伙突袭C区,C区老大垮台,被乱枪打死。新的C区老大拒绝与前任有关系,就是说小妞没有复仇的依靠。
但小妞啼哭着往回走时,她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觉得冤!她是黑社会老大的女儿啊,那些小混混怎么敢不买她的面子呢?其实小混混根本不属于黑社会,她这样失去贞操简直是奇耻大辱!她想要报复,想要踏平N区商业街,想要杀光N区黑社会,谁让他们不管她了,他们可以轰走小混混,把她绑架了然后向她爹地要赎金啊!她恨N区的茫茫人海,那冷漠的地方。
小妞回去后的事情毋庸赘言,在两区黑社会的眼中,她都不重要,没人再屑于讨好或绑架她——她瘦得像只麻雀,胸脯平坦,仅发育有几粒雀斑,也就是说没出息的小混混才会搞搞她。
故事急转而下。从此后,N区多了个瘦巴巴的不良少女,黑皮肤,烫了彩发,涂白唇膏,足蹬红色旅游鞋。隔三岔五,她就气哼哼地从C区窜过来,有时嘴角叼着烟卷,有时叼着快餐厅的一次性筷子,总之都是些垃圾。她在人海中寻找那几个小混混,找不到了便将杂物吐到地上,跟人瞎吵架。大家避之惟恐不及,可N区那么大,茫茫人群尽可供她折腾。后来她在两区的交接处租房子住下来。她自封为黑社会,叫精卫帮,跟另一拨叫海燕帮的小伙子乱搞。海燕帮无非是些屁孩子而已。做爱的时候,这个名为精卫的小妞经常发出啾啾尖叫,小伙子们明白她羞愤,所以都随手拿一些铅笔棍、打火机、避孕套盒之类的玩艺塞到她嘴里,让她叼上。
夸父逐日
我们这一族人没什么出息,给老板看仓库,干一天拿一天的钱。说起来我们都是大力士,可除了把货物搬到仓库里或者倒出来以外,我们便坐在仓库门口闲聊。
那天是个例外,外面太阳高照,我们看中了一条空荡荡的马路。我们叼着烟,带着夸耀的口吻回顾各自的父亲,假设他们曾经做过决斗、远航、在沙漠中掘到第一桶金这样的壮举,其实父辈还不如我们,都是拉车挑担的,干到仓库搬运工这级别他们一辈子都不敢想。
回想起来,是挺奇怪——在我们的种族里,能看到的都是光棍汉,我们的父亲也是,我们是如何繁衍存续下来的,父辈怎么弄出我们的便成了谜团,我们经常猜想却没有人去长辈那里问一问。忘了说,我们这族的名字叫“夸父”,顾名思义就是夸先人,光说不练。那天仓库没活,我们光着膀子,照例吹得起劲。阳光毒辣,皮肤上起了泡,我们都浑然不觉。突然间发现,现场很寂静,一阵难得的静默,接着就发生了一件事。
“——嗬,嗬!”
一个伙伴喘着,起身朝路上奔去。
晶莹的日头下,刚驶过去一辆敞篷吉普车,几个妖娆的女子抖着花头巾,回身朝后边尖叫:
“追来啦!哈哈哈哈——”
“嗬、嗬,美、美女!”
那位伙伴张大嘴,发出一种粗鲁的声音。
我们看得瞠目结舌,多少年来,终于有一位同伴既说又练了,可远去的一幕使我们震惊且陌生,我们不明白他动作中的含义!可他从我们当中跑出,只能代表他个人而不是我们全体,我们仍旧坐在太阳下等待。
整整半年,我们没活干就守在路边,静观变化。
远远地,他跑来了,浑身大汗,前面仍然是吉普车,车中的半裸女子在叫,还添置了一架探照灯,朝后边晃他的眼,跟天上白晃晃的日头一样。我们的伙伴很执着,怒目而视。
“来,来呀!”美女们挑逗道。
“嗬,嗬,日,日!”他回应道。
世界很小,他跟她们每天要兜圈子经过几次。太阳在天空上移动,车在地上驶,女子们在车上尖叫,他在后面追。这些距离始终不变。我们已基本认定,奔跑出位的伙伴很无趣,他的重复举动至少没有超越我们在这里静坐夸先人,可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很奇怪,对族外的人来说,他们的想法和我们的想法就不相同,事实是我们同伴所做的这件事的影响越来越大——
因为他,遥远的希腊诞生了奥林匹克运动。
因为他,美国人塑造了一个经典人物阿甘。
因为他,现代精神病理学开始流行。
吉普车需要燃料,石油公司于沿途设立了加油站。
由于奔跑和口渴,他喝干几条河的水,导致了数场旱灾;他疲倦、狂躁而失控,太阳及探照灯灼伤他的视网膜;他十分愤怒,索性扔掉头颅,将两只奶头变成眼睛,将肚脐变成嘴;带着这个新形象继续跑,正是这个减少麻烦的简单举动,人们受到了更深震撼!
“好恶心,变态呀!”姑娘们对他的形象发出尖叫。可超现实主义因此问世!蛮有道理嘛,男人的乳房和肚脐本来就多余,废物利用一直是一个课题。
往后就没有多少需要猜测的成分,他将一直跑到死为止!
后来他就死了。
故事结束。
不过,在他死之前,我们便看出来了,是性欲使他发狂,也正是隐藏可怕的性欲,使父辈造出我们,让我们存续下去。所以,一旦明白了道理,我们就不再关心这件事,都东一拨、西一拨地懒懒散开,回到仓库门口晒太阳,早不去再想路上那个挺着生殖器、狂奔不已的傻瓜。
愚公移山
“吃吧。”
公牛用浊重、含混的鼻息说,像个患了感冒的男低音。
我看看桌子,葱花炒蛋、烤猪柳、凉拌粉皮、蒜茸西芹、鲫鱼莼菜汤和白米饭,菜谱和昨天不重复。
“你呢?”我说。
“下午四点吃过了。”
“我给你买了豆料。”
“搁冰箱里吧。”
公牛解下炒菜围裙,疲倦地抬起头,牛角几乎抵到我胸口,
“我最近发现,黄豆冻过挺好吃。”
公牛的幽默感像中国人一样不发达。
他离开座位,不费什么力气就叼起我大汗淋漓拖回来的麻袋,把它叼到屋角冰箱里,冰箱的上层是我的食物,罐头、超市盒装菜、果汁,下层更多的空间则留给他,有时候是一包豆料,有时候是一包草料,如果我工作忙没有时间去找这些,他就吃一捆芹菜或者土豆萝卜之类的青菜。
公牛从不出门有好几个原因,自从他身体发胖了之后,门已经出不去是其中的一个,另外他是一条被通缉的牛,身上有人命官司。
他回桌时,顺便给我捎了一听啤酒,然后移动庞大的身体坐下来,我拿勺子喝汤,伸筷子夹菜;他闭着眼,用蹄子捧着肚皮一嗝一嗝地反刍,牙齿慢悠悠在嘴里磨。对这幅情形,我已习以为常,我俩各吃各的,都没什么话,这种情形就像两个合伙生活的男人一样。
时间很快,我跟公牛认识七八年了,他是一只斗牛。当年,国家的经济仿佛一下子转好,一些人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人就有了闲,有了闲就要有享受,他们在郊区盖了度假村,有了度假村就要有相应的娱乐,于是那边上多了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之后是打靶场,靶场之后又多了跑马场,跑马场以后是斗牛场,有了斗牛场就要有斗牛和斗牛士。当年他是牛场里的小牛犊,快两岁的时候就等着到斗牛场被屠宰,屠宰以后就变成漂亮的斗牛牌肥牛片。可是,斗牛和人生一样,充满了变数,按照斗牛的规矩一定是牛死。也有例外的时候,这就是说,在斗牛场上每次不一定是牛死。那天我跟随着一群有钱人去看斗牛,就看到了意外,公牛在受伤多次的情况下用尖利的犄角撞死了斗牛士,观众的情绪高涨,人们绝不能原谅一头牛杀死了人,尤其是屁股高翘、腰板挺拔的斗牛士。前排的姑娘和少妇们擦着眼泪振臂高喊: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一群人追逐着逃跑的公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