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旅游巴士      更新:2021-04-06 04:30      字数:5058
  他写得最切近生活实际的长篇《天堂蒜薹之歌》,其小人物的冤屈、不解气以及后来一个个的悲凉结局,全是官僚们人为制造出来的。
  没有了这些人为因素,能通过正当的程序把官僚们打倒,或者主人公稍稍具备一些现代理念,也就不会发生这些悲剧。
  因此,这类的悲剧,是人们一眼能看清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的,都有杜绝、根治的方法,就“形而下”了,读者除过感叹外,再无其他玩味余地了。
  在比较错综纷杂的形式面前,内容、思想上的小,把形式胀得满满的,这形式便随之小下来,没有多大实验或“先锋”意义。
  莫言大多数小说的特色,情形都差不多。
  他后来较受众人赞许的短篇《拇指铐》,情节安排就令人难以置信。
  通篇写一个极其贫困的孩子,在两只大拇指被一个说“神经”不是“神经”的大人,铐到树上后,不再过问,路过看见的,也毫无怜惜之心,孩子就在这样的境况下,如何挣扎着、疯狂着、绝望着,最后倒伏在地,梦见自己投进正孤身生病在床的母亲怀抱的故事,想说人与人间的冷漠残忍,在不需沟通、相互误会到极致时的状况下,做出的缺德事,真能叫人发狂发疯。
  但这些大人的行为本身,正常人都不可思议,难免要问:他们的同情心哪里去了?一个不同情也还罢了,个个不同情,谁能理解?孩子惨兮兮的样子,就快死掉的样子,铐在不算偏僻的路边,任谁见了也会先救人再说的,何以不救呢?孩子为何不喊不说,告诉自己和家中的情况,要求救命呢?
  因此,小说里的人物,都很不真实。矛盾的设计,也很不足信。
  另一方面,莫言这个带了“生命的血气与蒸气”的“赤裸裸的生命”,以为“只有性的觉醒,只有生命原始欲望的爆炸,只有充满自然力的东方酒神精神的重新燃烧”,呼唤“野性”,象征或代表了“旗帜和火炬”,这人类种姓退化、生命委顿、血液凝滞的一“种”,才能起死回生,这种想法不可谓不“幼稚”、片面、简单、轻率,甚至疯狂。
  早在十多年前,王一川就曾在《中国形象诗学》里认为,莫言的顶尖之作《红高粱》中的思想、精神是要不得的:对于余司令的滥杀无辜、截获不义,以及小说人物的犯罪行径,莫言不但不谴责,反而一味赞美,本欲张扬生命力、勃起人道精神,结果成了反生命、反人道、崇尚暴力。
  如果说,曹禺一代作家在历史合理性与道德合理性的尖锐冲突中被迫让新人与家长一同走向毁灭的话,那么,莫言则是宁肯为着历史合理性而牺牲道德合理性。这样,就难免出现一种“生命力悖论”:对生命力的不加分析和节制的全盘肯定和崇拜,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残酷或暴虐的反生命或反人道逻辑。
  新的作家群体为了追求理想的个体生命力,并以此去消解政治国家权威和超越前辈作家困境,竟无意识地置起码的人道原则于不顾,竞相崇尚反生命的暴力!
  当然,《红高粱》中人物(“我”)的错误思想、“危险思想”,不一定就是莫言的,“修词成章”之为人的作者与“营生处世”之为人的作者不能混为一谈。
  况且,小说不这样写,写得中规合矩、四平八稳了,那《红高粱》就不成其为《红高粱》,莫言也不成其为莫言了。
  《水浒传》等等也都有滥杀无辜的情节,读者之所以认可它们,是因为他们不是白痴,都是神经正常的人,不可能由于读了这些就去杀人放火、打家劫寨、占山为王、组建武装。
  因而,据此说莫言反人道反生命可能有点“书生”气了。
  不过,作品和作家是可以、也能够彼此分开来谈的,作品有问题,单讲作品的问题,作家有不足,只说作家的不足。
  具体到《红高粱》,“戴凤莲默许余占鳌暗杀自己的公公和丈夫单家父子、之后当上单家新主人、公开地让余占鳌成了床上客,而自己似乎没有任何良心不安……没有任何真正的道德反省”,同样缺乏一定的可信度与相应的历史深度。要知道,再叛逆的教义与情感,也训练不出这样的人物!
  没有可信之心理与灵魂深度的人物,却是编出来了,被作者推上前台来了,只好继续编下去,用一些想当然的“道理”说服大众,使他们相信。
  比如,对于罗汉大爷,“我奶奶是否爱过他,他是否上过我奶奶的炕,都与伦理无关。爱过又怎么样?我奶奶什么事都敢干,只要她愿意。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
  这就开始乱说了,不知现代意义上的“自立”“先驱”谓之何物地乱用一气了。
  而把“上床”的无节制,纯然跟着感觉走,全冠以“解放”,似乎不这样做反不足见“解放”,正是“五四”那代人标“新”立“异”,好走极端的标志之一。
  很不幸,这极端又被“文革”那一代成长起来的作家们,继承并“发扬”光大。
  究实看,他们的思想深处与其叫什么“解放”、“觉醒” 或“生命原始欲望的爆炸”,还不如说是在鼓吹性的滥交,暴力的无度!
  至于莫言本人有什么不足,我认为他讲故事的天才举世公认,但无可挑剔、堪称一流的精品、“巨著”,一篇也无!
  他自称最满意的《酒国》,好就好在想象力上、感性叙写上,这一点足可标举当世,然而其他方面,从结构、语言,到思想、内容,似乎都算不上什么。
  我甚至觉得它只是想膨胀,膨胀语言,膨胀感性,膨胀想象力,而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意义,远不如极其写实、埋伏了深深愤怒之情的《天堂蒜薹之歌》痛快。
  事实上,莫言的小说很少不“膨胀”的,也许和他不加节制,不问结果,只要过程,只要发泄的性格有关。
  他心里有着无穷无尽的东西需要诉说,便排山倒海般把它们打发了出来。
  这是他的“先天”性不足所致。
  过于张扬生命力或“东方酒神精神”本身,同样经不住推敲——人类进步不能只靠张扬生命力、呼唤野性完成,那只会导致蛮狠。
  我们还应加进现代意义上的制度、文化等思考,跳出单个生命体之外,有一种大关怀、大悲哀、大人格、大志向、大目光。
  莫言缺少的正是这些。
  而“张扬生命力”在他,往往只是个“幌子”,让他回避掉许多本该面对却没有面对或无力面对的题材。
  他曾亲口对我说,自己“写不好文革”,不太敢写“文革”。
  我能理解他的处境,但很难认同他的选择。
  真正的作家,在写作上是没有自设的禁区的,除非他害怕失去什么,过于在乎现世所有的地位与荣誉。
  我们说俄罗斯这个民族可敬可佩,不仅在于她有着英勇的人民,“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也在于无论多么艰难,都始终拥有一大批铮铮铁骨的人类良心和精神导师,那些属于自己时代的真正的大师,从托尔斯泰到帕斯捷尔纳克、肖洛霍夫、索尔仁尼琴等,精脉延续,接续不绝。
  在20世纪的我们这边,却没有一直延续下来的精神传人。
  有的只是被断章取义的利用,如对鲁迅和胡适。
  也有响两声从此沉默的,如沈从文、钱钟书。
  更多的则昧了心眼,吹起了喇叭。
  自由精神一断数十年。
  后起的莫言这辈“先锋”,要说别人、说“我们”、说“这一代”……如何如何萎缩了、退化了、不可救药了,那自不绝于口;锁定到“我”时,却也藏了身,设了防,为人处世不是有点太聪明、太精明、太“忘我”了吗?
  和真正“大师”间的距离,不是远一点、差一点了吗?
  这世上沉默着的永远是大多数,你能说话,多数人沉默着让你说话,你却“自说自话”,或有不敢说的话,要你说话干吗?
  你的话里能有多少真实?
  到《檀香刑》,他更是躲进深处的“历史”中说话去了。
  历史嘛,八竿子打不着,过分了也是个奇,痛痒隔了七八代,满足了人们最恶劣的“窥私癖”,还逞了能,何乐不为?
  也许这样说为时尚早,作者最好的作品是“下一部”,莫言不到50岁,难道我们已没有了等待的耐心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要是到某一天,大家都能讲话时你才参与“大合唱”,你形式上再高明、再花哨、再原创性,那也不是最杰出、最可敬的。
  莫言曾宣言:
  〖HTK〗〖GK2!2〗一个有良心的作家,他应该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他应该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进行他的写作,他应该为人类的前途焦虑或是担忧,他苦苦思索的应该是人类的命运,他应该把自己的创作提升到哲学的高度……
  其实,提倡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做得到,能不能做得好。
  假如你压根儿没有什么“哲学”或“思想”,只有点零零星星的小悟性,那就很难写得出什么“迷失的”理性,“寓言”或“预言”出什么“人类性”的命题,将“特殊中的普遍凸现出来”,获得“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对时下的中国作家来说,“人类的……”往往最容易钻空子,成为对个体生命漠不关心、逃避现实、追求“纯艺术”的借口或幌子。
  极端与极致
  许多评论家认为,莫言是那种审丑、不太注意审美的作家,小说里描写了大量震撼人心的内容,像《红蝗》里的大便、蛆子,《红高粱》里的剥皮,《苍蝇·门牙》里的苍蝇等等。而他以“丰乳肥臀”这几个让老夫子们眼睛发蓝的字来作小说题目,更是向市场缴械的“堕落”表现,非但无法象征“生养和哺乳”,象征光辉、伟大的母亲形象,反而是玷污了——按传统习惯,任谁都不会把“丰乳肥臀”往自己“母亲”身上去联想,倒不在于虚伪不虚伪,母亲是不是女性,真否乳丰臀肥,而是约定俗成,像1+1≠3那样。
  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他写这书是要献给母亲的,大概人们的谴责声还会小点,他既想献出,那就是误导读者了。
  莫言的每一篇小说里,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只不过他的“审丑”,比起旁的作家来更频繁一些,爱走极端,喜欢写到极致,让神经脆弱的人受不了,引起广大的争鸣,变相地,就迎合了市场。
  到后来,他似乎进一步地把这当了“恶作剧”来使劲,特点被变本加厉地强化、突出,有意违背了一些常规意义上的美学原理或原则,去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
  从一方面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他的特色。
  从另一面说,凡事过度了,从反方向上“迎合”了什么、“批判”了什么,效果不一定就好,不一定真如你信誓旦旦声明的那样。
  写时你可以很自由、很随意,这是你的权利,至于读者接不接受,抱怨不抱怨,骂不骂娘,那就是读者的权利了。
  因而,只要不在乎,你怎么写都行。
  这就涉及一个量与度的问题。
  一般人的意识里,不太赞成一切的夸张和卖弄。
  “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献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
  同时,你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
  也就是说:“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 muth of a good 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判为俗气。”
  “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过失(fault)。”
  俗气了的“他们不反对风雅,他们崇拜风雅,模仿风雅,自以为风雅”。
  莫言的既过量,又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