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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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巴士 更新:2021-03-27 21:45 字数:4797
阿尔庇教徒的命运更糟。经过一个世纪的折磨和绞刑之后,他们的名字从宗教法庭的报告中消失了。不过三个世纪之后,他们的教义稍做改变又卷土重来,倡导者是个撒克逊教士,叫马丁·路德。这个教义掀起了一场改革,打破了一千五百年来教廷的垄断。
当然,这一切都瞒过了英诺森三世的机敏眼睛,他还以为困难局面已经终止,绝对服从的信条已经成功地确立了。《路加福音》中有一条著名的命令,讲的是一个人想举办一个晚会,他发现宴席上有空位子,几个客人还没有来,便对仆人说:“到大路上去,把他们拉进来。”现在这条命令又一次实现了。
“他们”,也就是异教徒,被拉进来了。
怎样留住他们是教会面临的问题,直到许多年后这个问题才得到解决。
由于地方法庭未能完成自己的使命,诸如在第一次阿尔庇教徒造反时组织的特别调查法庭便在欧洲其它首都纷纷建立起来。法庭专门审判所有异端邪说,后来人们干脆称它们为“宗教法庭”。
甚至在今天宗教法庭早已不起作用的时候,这个名字仍然使我们心惊肉跳。我们仿佛看见哈瓦那的黑牢,里斯本的刑具室,克拉科夫的生锈铁锅和烙人的刑具,黄色的兜帽和黑色的面纱,以及一个下额宽大的国王凝视着一排排望不到边的男男女女慢慢地走向绞架。
十九世纪后期的几部通俗小说的确描写了令人发指的野蛮行径,我们可以把其中百分之二十五的内容归于作者的想像,百分之二十五归于异教徒的偏见,即使这样所剩下的恐怖也足以证明所有秘密法庭都是难以容忍的魔鬼,在文明世界中是绝不会被容忍的。
亨利。查理利在煞费苦心写成的八卷书中讲叙了宗教法庭的活动。我在这里把它缩减至两三页,要在这样短的篇幅内对中世纪最复杂的问题做一精辟解释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宗教法庭能与如今的最高法院或国际仲裁法庭相比。
在不同的国家里有形形色色的宗教法庭,它们又都负有不同的使命。
最著名的是西班牙的皇家宗教法庭和罗马的圣宗教法庭。前者带有局部性质,监督伊比利亚半岛和美洲殖民地的异教徒。
后者的魔爪伸往欧洲各地,在大陆北面烧死了圣女贞德,在南面烧死了乔达诺·布鲁诺。
严格他讲,宗教法庭没有杀过一个人,这倒是真的。
由教士组成的法庭宣判之后,异教罪犯便被送到非宗教的当局手里,当局可以用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置他。不过当局如果没能判处他死刑,便会招致许多麻烦,甚至被逐出教会或失去教廷的支持。如果罪犯逃离了此难,投有被送到地方当局,这类事也曾发生过,那么他受的磨难就更大,因为他会被囚在宗教法庭的孤独牢房里惨熬余生。
由于在火刑柱上了却残生比在岩石城堡的黑洞里缓慢发疯而死的恐惧还要好受一些,许多无辜的囚犯便大包大揽承认各种罪名,以期被判处异端邪说罪而早日脱离苦海。
谈论这个题目要不带偏见是很困难的。
说来令人难以相信,在整整五个多世纪里,世界各地成千上万与世无争的平民仅仅由于多嘴的邻居道听途说而半夜三更被人从床上拖起来,在污秽的地牢里关上几个月或几年,眼巴巴地等待既不知姓名又不知身份的法官的审判。没有人告诉他们罪名和指控的内容,也了准许他们知道证人是谁,不许与亲属联系,更不许请律师。如果他们一味坚持自己无罪,就会饱受折磨直至四肢都被打断,别的异教徒可以揭发控告他们,但要替他们说好话却是没有人听的。最后他们被处死时连遭到如此厄运白原因都不知道。
更难以置信的是,已经入土五六十年的男女也会被从坟墓中挖出来“缺席”判罪,以这种方式定了罪的人的后裔还要在罪犯死去半个世纪之后被剥夺财产。
但事实的确是这样,因为宗教审判官正是靠分享所有被没收来的物品来饱私囊,所以这种荒唐的事就绝非罕有,时隔两代的祖父据说干过某件事而导致孙子们被逼得一贫如洗,这种事屡见不鲜。
凡读过二十年前沙皇俄国处于全盛时期的报纸的人都记得什么是暗探。这种暗探总是以引人注目的个性和“悲伤”的样子出现,扮成地地道道的小偷或洗手不干的赌徒。他故作诡秘地使人知道他是由于创痛才参加革命的,常常能博得诚心反对帝国政府的人的信任,但他一旦探得新朋友的秘密,便向警察局告密,把报酬装进腰包,再到另一个城市重演卑鄙的勾当。
在十三、十四和十五世纪中,南欧和西欧布满了这些居心歹毒的私人暗探。
他们的谋生方式是靠告发那些据说抨击了教会或对教义中的某几点持怀疑态度的人。
如果周围没有异端邪说者,暗探就要人为地制造出几个。
他心里有数,被告不论多么清白无辜,在严刑拷打下也会承认罪名。他丝毫不会担风险,可以无止境地从事这个职业。
在许多国家中,人们可以匿名告发别人思想不端,这种制度在人们头上笼罩了恐怖。最后,就连最亲密无间的朋友都不敢相信,一家人也要互怀戒心,留神言辞。
掌管宗教法庭大量工作的托钵僧人充分利用了他们造成的恐惧,在差不多两世纪中他们搜刮了许多民脂民膏。
是的,我们可以毫无顾忌他说,宗教改革的主要原因就是广大民众对这些盛气凌人的乞丐深恶痛绝了,他们披着虔诚的外衣,闯入安份守己的公民家里,睡在最好的床上,吃最好的饭菜,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他们应该被做为上宾招待,应该活得无比舒服。他们的唯一本领就是恫吓人们说,如果他们没有得到理所应当的奢侈豪华,就要向宗教法庭告发施主。
教会当然可以答复说,宗教法庭这样做完全是起思想健康检查官的作用,立誓要尽的职责就是防止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流传开来。它可以举例说明对于出于无知而误入歧这的异教徒的既往不咎。它甚至还可以宣称除背教者和屡教不改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被处死过。
但是这又怎么样呢?
一个鬼把戏可以把无辜的人变为死囚,也可以使他表面上悔过自新。
暗探和伪造者从来是好朋友。
在奸细的行当中,几封捏造出来的文件又何足为奇呢?
八 求知的人
现代的不宽容就象古代高卢人一样,可以分为三种:出于懒惰的不宽容,出于无知的不宽容和出于自私自利的不宽容。
第一种也许最普遍。它在每个国家和社会各个阶层都能看到,尤其在小村子和古老镇子里更为常见,而且不仅仅限于人类的范围。
我们家的老马在前二十五年里在考利镇的温暖马厩度过了安定的生活,说什么也不愿意到西港的同样温暖的谷仓去,理由很商牟,他一直住在考利镇,熟悉这里的一砖一石,因此知道每天在康涅狄格州的舒适土地上漫步时下会受到陌生景物的惊吓。
我们的科学界迄今花费了巨大精力研究早已不复存在的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方言,却很可惜忽视了狗、猫、马和猴子的语言。不过,假如我们懂得一匹名叫“杜德”的马与从前考利镇的邻居说些什么,就能听到一场空前激烈的不宽容的大发泄。杜德已经不是小马驹,在许多年前就已定型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所以它觉得考利镇的礼节、习惯和风俗样样顺眼,而西港的礼节、习惯和风俗则完全不对头,死它还是这样认为。
正是这种不宽容使父母对子女的愚蠢行为摇头叹息,使人们荒唐向往“过去的好日子”,使野蛮人和文明人都穿上令人难受的衣服,使这个世界充满了多余的废活,也使抱有新思想的人成为人类的敌人。
不过即使这样,这种不宽容相对来说还是无害的。
我们大家或早或晚都要因为这种不宽容而受罪。在过去的几代中,它致使数以百万计的人背井离乡,如今它又是使渺无人烟的地方出现永久居民点的主要原因,不然那些地方到现在还会是一片荒凉。
第二种不宽容更为严重。
无知的人仅仅由于他对事物的一无所知便可以成为极其危险的人物。
但是,他如果还为自己的智力不足措辞辩解,那就更为可怕。他在灵魂里建立起了花岗岩的堡垒,自我标榜一贯正确,他站在咄咄逼人的要塞顶端,向所有敌人(也就是不苟同于他的偏见的人)挑战,质问他们有什么理由活在世上。
有这种苦恼的人既苛刻又卑鄙。他们常年生活在恐惧之中,很容易变得残酷暴虐,喜欢折磨他们憎恨的人。正是从这伙人当中首先冒出了“上帝的特选子民”的念头。况且这些幻觉的受害者总是想象他们与无形的上帝有某种关系,以此来壮胆,为自己的偏执辩护增色。
譬如,他们绝不会说:“我们绞死丹尼·迪弗尔,是因为他威胁了我们的幸福,我们对他恨之入骨,只是喜欢绞死他而已。”他们是绝不会这样说的。他们凑到一起召开气氛庄严的秘密会议,一连几个小时、几天或几个星期详细研究上面说的丹尼·迪弗尔的命运,最后判决一经宣布,丹尼这个也许只搞了些诸如小偷小摸的可怜虫便俨然成为犯有重罪的最可怕的人物,胆敢违反上帝的意志(这意志只是私下授与上帝的特选子民,也只有上帝的选民才能理解),对他执行判决是神圣的责任,法官也因为有勇气给撒旦的同伙判罪而光宗耀祖。
忠厚老实、心地善良的人和野蛮粗鲁、嗜血成性的人一样,都很容易被这个最为致命的幻觉所迷惑,这在历史学和心理学上已经司空见惯了。
一群群的人们兴致勃勃地观看一千名可怜的牺牲者遭难,他们肯定不是杀人犯,他们是正直虔诚的老百姓,自己还觉得是在上帝面前从事一件荣耀喜人的事情哩。
如果有人向他们提到宽容,他们还会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不体面地承认自己道德观念衰退。也许他们自己就不宽容,但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反倒以此而自豪,还振振有词,因为在潮湿寒冷的晨光里站着丹尼·迪弗尔,他穿着藏红色衬衣和缀满小魔鬼的马裤,一步一步绥慢而坚定地走向执行绞刑的市场。示众一结束,人们便回到舒适的家里,报餐一顿熏肉和豆角。
这本身不就足以证明他们所想的和所做的是正确的吗?
不然他们怎么能是观众呢?怎么不和死者调换一下位置呢?
我承认这个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但却很常见,也难予以回击,人们只是深信自己的思想就是上帝的思想,因此根本无法明白自己会有什么错误。
剩下的第三种不宽容是由自私自利引起的,实际上它是嫉妒的一种表现,就象麻疹一样普遍。
耶稣来到那路撒冷后教导人们,靠屠杀十几只牛羊是唤不来全能上帝的垂青的,于是所有靠典礼祭祀谋生的人都诋毁他是危险的革命者,在他还没有从根本上危害他们的大股收入时,就设法把他处死了。
几年后,圣保罗来到艾菲西斯,宣扬一种威胁珠宝商买卖的新教义,因为当时珠宝商通过制作和贩卖当地的女神黛安娜的小塑像大发横财,为此金匠行会差一点要用私刑教训这个不受欢迎的侵入者。
一些人依靠某种已经建立的崇拜来谋生,另一些人却要把人们从一个寺庙引到另一个寺庙,他们之间一直存在着公开的战争。
我们在讨论中世纪的不宽容时,必须记住我们要对付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只是在极为个别的情况下我们才能遇到三种不同的不宽容中的单独一种表现。在引起我们注意的迫害案件中,常常三种情况并存。
一个组织如果拥有了雄厚的财富,掌管了数千英里的土地和统治了成千上万农奴,就会把全部怒气和能量都倾泄在要重新建立朴实无华的“地上天堂”的农民身上,这是很自然的。
这样,终止异端邪说就变成经济上的需要,隶属于第三种——出于自私自利的不宽容。
不过还有一种人感到了来自官方禁令的压力,这就是科学家。这个问题更为复杂。
为了理解教会当局对揭示大自然奥秘的人所执有的邪恶态度,我们必须倒退若干世纪,看看一至六世纪中欧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野蛮人的入侵象一股无情的洪水扫荡着欧洲大陆每个角落。在混浊的污水中还杂乱无章地矗立着几个古罗马的国家组织。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