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标点      更新:2021-03-27 21:00      字数:4787
  和我一起玩的朋友很多,也许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死三个的地步。可是我真正愿意去爱——不是男女之爱,而是真正敞开自己的灵魂去接纳另一个灵魂的爱——的人,真的不是很多。并且,我不是个高傲的人。我真的是个好孩子,只是偶尔寂寞的时候会傻傻地仰望天空。
  小A说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她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
  ,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
  我想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棵柳树,站在山冈上,在风中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寂寞。
  谁的寂寞 / 衣我华裳 / 谁的华裳 / 盖住我伤痕累累的肩膀 / 谁的明月 / 照我黑色的松岗 / 谁的孤独 / 挫疼山间呼啸的沧江 / 那是谁家寂寞小孩 / 头插茱萸 / 夜夜夜夜 / 纵情歌唱 / 如此辽阔 / 如此苍凉
  写作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
  有人说我很会讲故事,所以我拿了个在全国相当显赫的一等奖。其实他们错了,我一点也不会讲故事。我只是善于把自己一点一点地剖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告诉他们我的一切。我不会是个好的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不习惯去讲别人的故事。哪怕我想写一个宋朝勤劳的农民,写到最后我还是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甚至我在写到女主角的时候,我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铺展故事,构好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填进自己的血肉,这种状态需要有足够的神经质才能坚持。
  并且我是双子座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我是双重性格的人,而且明显,小A总是告诉我说他分不清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一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座老房子里,晚上我总是坐在窗台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小A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还有些时候我坐在书桌前看窗外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像是手语。
  其实我将来想要过真正平静的生活,干一份平常稳定的工作,找一个人好好地去爱,普普通通地结婚,住在一套普通的房子里。我想我总有一天要丢开写字的生活,丢开这种内心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只需要做一个好丈夫,当一个好爸爸。我想:紧握在手里的幸福应该是简单而透明的。就像两只大雁,依偎在一起飞过天空,那么简单,那么快乐。
  一直以来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对我喜欢的人才会生气,不喜欢的人却对他们微笑。
  直到有天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的快感,于是我开始不停地写字。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黑色的幸福。
  河水的手 / 黑夜的喉 / 月光吊起竹楼 / 是谁为我煮好清酒 / 那些灼灼的竹简 / 那些盛开的伤口 / 而我的双子星 / 一颗在这头 / 一颗在那头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碰见一个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仰望天空的时候,没人看见。
  六个梦(1)
  我的身体在音乐中兴奋无比,每一粒细胞都在以超常千倍的速度分裂,成长,衰老,死亡。
  ——卫慧
  音乐把我卷走了,在它明亮的激流之中。
  ——舒婷
  这个世界在音乐里变成了平面,我摸到华丽的色彩。
  ——棉棉
  破碎的吉他声让我感觉像是在森林里迷了路。
  ——村上春树
  有朋友问我没有了音乐你会怎么样。我说没有了音乐我会丢失50%的快乐,音乐就算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但起码也是次最爱。这个暑假我帮电台写稿,写那种乐评性质的东西。我一天一千字稳扎稳打不急不缓地写,写到后来让我错觉自己是个很专业的乐评人。但“错觉”就是错觉,哪怕这种错觉清晰得让人信以为真。就好像“真实的谎言”一样,管它再真实,“的”字前面的永远只能是定语,主干还是“谎言”。
  所以我写的东西很可能只有我自己鼓掌,而在别人眼中就只是个狗屁。
  麦田守望者·绿野仙踪
  我很喜欢《麦田守望者》那本书,所以当我在音像架上看到“麦田守望者”这个乐队时我就开始冷笑,我想:一个蹩脚的九流乐队。这年头“借名气”的事件越演越烈。棉棉的《糖》掀起狂澜的时候马上就来了本绵绵的《甜》。卫慧的《上海宝贝》火了之后,马上出来卫己的《广州宝贝》。不过这个“宝贝”是个男人——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竟然称自己为宝贝,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带着坏孩子的反叛心理我把那盘叫《麦田守望者》的专辑买回了家。听了之后我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一直在想应该如何界定他们和他们的音乐。如果硬要说他们是朋克也应该是属于后朋克的,因为他们有很多背离朋克的法则,那种被我妈称为“杀猪时的嚎叫”在他们的音乐中很少,所以最后我只能称他们为“独生物种”。
  他们的风格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了:低调晦暗。晦暗到了什么程度呢?如果你整日嘻嘻哈哈一副弥勒佛的样子,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美好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水晶花园,那你就听听他们吧,看看他们怎样升起落幕的悲剧。
  较之他们如《OK!》、《你》等一上来就十分抢耳的歌,我更喜欢如《时间潜艇》、《英雄》等带有缓慢迷幻色彩的音乐。纯真的年代时光的河,迷离的幻境伤感的人,童年的木马夏日的雨,沉睡的英雄走错的棋。主唱萧玮用他冷漠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展示着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阴影。吉他也好鼓声也罢,一切行云流水不着痕迹,在灵感之神面前我臣服了。
  有些偏执的朋克分子对“麦田守望者”不屑甚至不齿,因为他们认为麦田守望者的音乐已经不“地道”了,不“朋克”了。对此麦田守望者说:“只有朋克精神,没有朋克框架。”很对,我举双手双脚同意。
  朱哲琴·七只鼓
  知道朱哲琴的人不少,喜欢她的人却不多。因为她音乐中的个性太强烈了。有个性的东西会有人喜欢,但不会有太多人喜欢。这是人类社会自古沿袭下来的大悲哀。以致于“个性”被用来用去成为了伪君子口中看似夸你实则贬你的微妙词语。所以当你听到有人说你“有个性”的时候,你就该审视一下自己:是不是锋芒太露了?
  我用“西藏女人”来定义朱哲琴。本来我想用“央金玛(西藏音乐诗歌艺术女神)”的,但她毕竟是人不是神。朱哲琴音乐中的西藏情结让我十分着迷。有人说青藏高原是人类童年的摇篮,因为冰期的降临,人类向低处迁移,而西藏人不肯离开高原一步,他们仪表着人类最后的坚守。我对这种坚守顶礼膜拜。
  那一年 /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 不为觐见 /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 那一世 /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 不为修来生 /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我常常感动于这种宣言般的赤裸裸的真诚,同时为现在的年轻人感到悲哀。他们在互联网上把名字换来换去地谈恋爱,真诚早以无处可寻了。作家说:没有了真诚的爱情仅仅是色情。
  接触朱哲琴的时候我念初二,身旁的人被商业流行牵着鼻子走,剩我一个人在西藏氛围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我对所有不喜欢朱哲琴的人嗤之以鼻正如他们对我嗤之以鼻。他们告诉我朱哲琴不漂亮不出名不会搭配衣服。我觉得他们太浅薄。我说,我就是喜欢。他们没词了,那些微妙的眼神告诉我他们认为我是不可理喻的怪物。怪物就怪物吧,美女也会爱上野兽的。我自己安慰自己:其实你是个被施了魔法的王子。
  初二的暑假我到处游说人去西藏,当然结果以失败告终,并且也令别人更加坚信我的神经搭错了。
  那一个暑假我闷在家里翻来覆去地想西藏。醉人的青稞酒温暖的氆氇,闪亮的酥油灯光滑的转经筒,圣洁的菩萨虔诚的佛,怒放的格桑花飞扬的哈达,难道我们的结局只能是
  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 你一生向我挥过一次手吗?
  暑假结束,我背着空书包去报名。我随心所欲地走在冒着热气的水泥马路上,听着《拉萨谣》。四十八层的广电大厦刚刚落成,公车票价涨到三块,对面走过来的女生长得不错,围着西瓜飞的苍蝇很浅薄。整个社会如流沙般变化不止,惟独我依旧固执而近乎病态地爱着西藏和那个西藏女人。
  窦唯·幻听
  我问别人知不知道窦唯,别人都会说:“知道,王菲的老公嘛!”这种回答实在让我哭笑不得。这是一种世俗的悲哀。同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著名艺术家之子×××”,“著名烈士之女×××”等等等等。人格高尚者以此为耻,人格低下者以此为荣。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相信明眼人早已读出了其中的无奈和悲哀。现在暂且不谈窦唯的人格高尚与否,总之窦唯对这种现象是不满意的,这也很可能是他与王菲最后决裂的原因之一。好了,就此打住,再说下去就太八卦,与那些花边新闻记者无异了。其实我都耻于称他们为记者,人家有没有女朋友,离不离婚,买什么牌子的衣服,用什么样的马桶关他们屁事呀。如果就写出来的文字的存在价值而言,也许我比他们更像记者。
  窦唯专辑的封面与歌名都很具有诱惑力。封面大多是氤氲模糊的水墨画,色彩一定要暗,感觉一定要幻。很多时候画面的内涵都是由买者的主观意愿决定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歌名曾让我痴迷得近乎中毒,一些很朴素很民族的东西被单独提出来之后,其内在的张力排山倒海。如:《荡空山》,《山河水》,《三月春天》,《出游》,《幻听》,《竹叶青》,《序·玉楼春·临江仙》……
  窦唯的音乐应该是属于夜晚的。我喜欢关掉所有的灯,拉上窗帘,然后抱着腿静静地听,然后我会想起“天籁低回”这个词语。窦唯的音乐给人一种春末夏初的味道,湿漉漉的,光滑而精致,清淡之中春草发芽,伤花怒放。
  窦唯对音乐很执著甚至固执。他认为歌词无足轻重,所以从《山河水》开始他一点一点蜕变,到《幻听》时,歌词已经退化为音乐的一部分了,同鼓声、琴声、吉他声一样。他甚至使用自己造的字以便营造更多的意象。这正应了崔健的话:“语言到头来都是障碍。”这种勇气令我折服。
  我的同学有种奇怪的理论:喜欢王菲的人就不会喜欢窦唯,反之亦然。这叫什么理论呀?也许你称它为理论它自己都不好意思。
  我喜欢窦唯,也喜欢王菲。矛盾在哪里?我看不出。
  王菲·当时的月亮
  太过商业化的东西我不喜欢,人也好歌也好电影也好,因为喜欢的人多,人一多身价就掉了。“物以稀为贵”嘛。幽兰绽空谷,雪莲傲山巅;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却没有人把它插在花瓶里。
  但王菲是个例外。例外的意思通常就是独特。王菲的唱功不容置疑,一首普通的《红豆》也可以唱成传世经典。她的音色本来很清丽,但却常常唱出慵懒的感觉,迷迷糊糊地拉着你走遍尘世。说她小女人也好新人类也罢,她既然能在商业化音乐中异军突起,成为我的“例外”,那她就自然有成为例外的条件。
  至于那条件是什么就不是我所能讲得清楚的。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朴树·那些花儿
  一个可怜的孩子,我只能这样定义朴树。说这话让人觉得好像我是个饱经风雨洞穿世事的得道高僧。天知道我比朴树小多少。
  朴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有点像桃花源里的人。对着照相机不懂得摆POSE,唱歌不带动作,上台领奖不懂得要感谢公司,说声“谢谢大家”就下去了。孩子啊孩子!
  朴树的歌很内敛,同时又有向外突围的趋势。他的声音纯粹就是一个大男孩嗓音,没有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我甚至可以听出他有些地方气息错了。但这种原始朴实的声音常常给我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朴树说他有点自闭,他更喜欢唱而不喜欢说。他觉得音乐亲热而人群冷漠动物善良人类危险。他用长发遮住眼睛是为了“不把这世界看得太清楚”。他是为一些人一些事而不是为自己生活,“艰难而感动,幸福并且疼痛”。
  我听朴树的时候会想起村上春树。也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