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
凉 更新:2021-03-27 20:53 字数:4772
俊?br />
我可不敢这么想,这不是往我自己脸上添金嘛,我自认得分得清的人,所以他说要回国,我就干脆地断了,他也给了张支票,谁都会以为就这么断了的呀,谁曾想他这么给我下黑手——
想来想去,我也没有哪里得罪过他,他干嘛这么收拾我?再说了,难不成他结婚了,还想让我当他情/妇?有这么对我的?
我想想就觉得气人,“你想太多好不好——”
罗筝摇摇头,“你太天真了,周作那个人心名的小心眼且多疑,谁要是得罪他了,就得做好受折磨的准备,你是不是哪里得罪过他的?”
我真没有。
我一点都没有,在国外时,都是他说什么就算的,我都听他的,虽说开始不听,后来也让他弄怕了,哪里敢不听,他回国时我多少是松口气,再也不用事事听他的,他真是管我比我亲爸管得还严格——
我简直都没有喘气的地儿。
他回国,我能不高兴嘛,还给我钱,我自然收了。
难不成,这也算得罪他?
我真是欲哭都无泪——
“我哪里敢?”我又抽一口烟,眼前忽然的就出现周作那张脸,害得我就呛了烟,喉咙里辣辣的,“咳咳咳——”咳得眼泪几乎都要出来,迎上罗筝同情的表情——
“周作那样的人,我爸那个人在他面前都是连根手指头都抵不上的,”罗筝抿着嘴,还摇了摇头,颇有点怕的架式,“你胆儿到是肥呀,还敢跟他——那周各各快跟秦娇娇结婚了,你咋办呀?”
我当作没听见她怎么说的周作,到是听到后面的事,不由眨了下眼睛,实在是心里一酸,想着周各各,心里热热的,想着秦娇娇,那是纯嫉妒,真的,我嫉妒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人家乐意,我哪里有办法——”
罗筝点点头,算是同意我的说法,“就跟我妈一样,明明晓得我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到是一头栽了进去,搞得她死了还是个见不得光的小三,”她话一停顿,“老周家的人都是奇葩,我劝你还是别惹的好——”
其实她说的对,老周家的都是奇葩,而周作更是个大奇葩。
跟奇葩接触,得比奇葩更奇葩,这个是真理,而我自认自己不奇葩,所以老是吃奇葩的亏,周各各是一个,周弟弟是一个,周作更是一个,我就老吃亏,再加一个已经叫做周姑娘的秦娇娇,我想来想去难道我就是吃亏的命?
尽管罗筝劝我,我还是没听进去,不是不想听,是听了我的事儿就解决不了。罗筝给我弄了地方住,她还跟我说张净的事,据说她养了小白脸,但跟我亲爸秦百年没有要离婚的打算……
我听了挺无语的。
这跟我认识的张净简直不是同个人,她以前还是要脸的,即使秦百年不跟她亲近,还是没有养过小白脸的,现在晓得要享受了?
我没去看张净,当初说好的,不要再见面的。
罗筝给我安排了住处,就她自己在市中心的小公寓,简单的一房一厅一卫,装修的很简洁,黑白风格的,挺叫我喜欢,她让我放心住,随便住。
说起周作,她还给我提点了些,让我别惹秦娇娇他妈,真的,她说那个女人就是食人花,而且是特大号的那种,让我有事找周作,弄完了就闪人,别跟那朵大食人花别苗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我——
秦娇娇她妈叫顾丽真,据说是美丽天真的意思,想当年真是清纯一朵花,可惜娇花惹人摧,成了大朵食人花——当然,这是女人眼里的顾丽真,而男人嘛,还是觉得人家是当年的清纯一朵花,比如我亲爸秦百年。
我非常的好奇,秦百年怎么就舍得叫顾丽真跟周作结婚了呢,他们不是真爱嘛,不是说真爱无敌的嘛,想来想去也只能一个猜测,就是顾丽真等不了,她总不能一直当人情人的吧,当周作的老婆,有面子多了。
半夜里,我喝得个半醉,就打电话给周作——
完全是壮胆。
其实压根儿没醉,醉的人一般是说自己没醉,我是真没醉,但多少有点装醉的意思——这事儿干得多少有点冒险,半夜里,也许他睡了,手机没接着,可能是顾丽真接的,我就是赌他接的可能性要高。
“深更半夜的,你让不让人睡的?”
带着怒意的声音,幸好不是顾丽真。
要是碰到顾丽真接电话,我指定是心虚的,没办法,以前跟周作一块儿人家没结婚,现在人家结婚了,我去找周作确实有点不说好,名头不好听且不说,虽说我站得直,可过去的事,不是过去了就不存在的——
“叔叔,你出来——你出来呀——”
我就装醉,喃喃地念着,听上去还很像那么一回事。
“你喝了多少酒?”
比起刚才,我到是没听出来有怒意,似乎突然间冷静了,这份冷静反而叫我不安,在我的印象里,其实他就是个神经病来的——毕竟我没听他的话,差点叫他给淹死过,那一回,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弄得我后来都是唯唯诺诺地听他的话,——想想那时,我都觉得是个梦,不太好的梦。
鬼才跟他一起回国,是个人都不会,我是正常人,所以才跟他一起。
我一直以正常人为自傲,可正常人总会给神经病算计,完全有一种怨上天不长眼的心态,这叫老天的眼睛给眼屎糊掉了。
“没喝多少——”我说着,一边说,还一边跟个傻子似的“嗤嗤”笑,“叔叔,我跟你说一件挺搞笑的事哦,我最近一直在痒,还以为自己得了妇科病,都去医院检查了,——可你知道医生说什么,他说的可搞笑了,可搞笑了,说我没病,——对哦,他说我没病呢,你说说为什么呀,叔叔——叔叔,是不是医生不行呀,你给、你给介绍个医、医生行不行?”
大舌头的,我一学就会,装醉嘛,也得有底气的,也得装得像。
“人在哪里?”
沉默了一会儿,他才问得我。
“啊,你说、你说什么呢,我没听见,我没听见呢——”我歪在床里,一手就随便地挥挥,一手拿着手机,“我没听见呢,叔叔,你大声一点儿呀——”
“秦白白!”
这回是相当克制的声音。
惊得我立即坐好了,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惯性,类似于命令的话,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听从他的话——
下一秒,我又厌恶自己的不由自主,人又歪着身子躺回去,“耶,叔叔,你叫我呀,是叫我吗?”我还装作听不清,心里有点乐,“叔叔,你在叫我呀?”
“秦白白,你厉害了?还知道装醉了?”
他还猜得出我在装醉,让我的心猛地一惊,想起他的厉害来,更是心惊肉跳。
“醉呀?我没醉呀,我真没醉呀,叔,我真没醉——”必须说自己没醉的,我心里那个是惶惶然,生怕真叫他发现我没醉在装醉,实在是他太叫我害怕了,要不然,我早就找他了,用得着这么迟疑的嘛。
“人在哪里?嗯,你不说也行——”
就这么简单的话,听上去气定神闲的。
我哪里还敢再瞒他,赶紧把地址说了——
想想三更半夜的他也不会来,就把手机往床头柜那里一放,拉起薄薄的毯子,准备睡觉,可能是第一天睡,这床有点不太习惯,到不是认床,就是有点陌生。
我这个人容易入睡,很少失眠,不是说不会失眠,是很少,晚上再喝了点酒,睡得就特别沉,等听到门铃声的时候也不晓得是响了多久,我以为是罗筝回来了,还想跟她说记得带钥匙,可当我一开门,就看到门外站着的周作,我真是惊呆了——
又下意识地去看看墙上挂着的钟,都三点半了!
他到是一身三件式西装,面色冷峻,眼神阴暗,没等我从门边退开,他就已经大赤赤地挤开我进房,并随手将门带上,那气势,仿佛入无人之境,我虽说是在等着他,可真没想过他深更半夜的就过来,把我着实吓得不轻——
通电话是一回事,这真打了个照面,我确实心里犯嘀咕,看着他走进来,又打量这个房子,还背对着我,瞧他那个背影,挺拔如松,双手负在身后,我跟着他的脚步走,——声音都不敢露出来,原来还有点困意,他一来,我困意都没有了。
“过来不跟我说?”
他直接走入房间,甩下一句话。
我两手都垂在身侧,不敢走得太近,又没敢离得太远,他一句话,差点没反应过来,我这个人就是反应慢,愣了有那么五六秒的时间才把他的话消化干净,“我怕麻烦叔叔嘛,”这年头得嘴甜,我得小心应付,省得他记心里。
我不说还好,我一说,他说回头盯着我看——那眼神可真犀利,像是真要把我个内心都看穿了一样,叫我连呼吸都是悄悄地屏住,在脑袋里想着怎么纠结我那些熟悉的字眼,好把这些字眼再组织一下才说出口,可是当着他的眼睛,我怎么也说不出口,跟哑巴了一样。
“麻烦你,你还三更半夜打电话?”他说到这里还停顿了一下,眼睛幽深难测,“现在对我说怕麻烦我?”
我后退了一步,感觉像是做了婊/子又立贞/洁牌坊那类的,也不是感觉像是,是压根儿就是,我也不给自己找理由,索性豁出去一回,反正都到这地步了,再说什么都是给自己洗白,自私的人,又性格不太好,没必要替自己洗白,手小心翼翼地去扯他的袖子,“叔叔,你帮帮我——”
“我帮你什么?”他把我的扯开,还拿手掸了下衣袖,仿佛我的手能脏了灰似的,“有事就来找我,没事也没见你打个电话给我?”
这话怎么听都觉得有点不对呀——
我傻傻地看着他,觉得他看上去怎么就这么奇怪的;嗯;就是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信誓旦旦的要码6000;恐怕没有了;5000是有的;看看明天能码多少字;泪奔;我这个效率越来越低了;难道是没有写NP 的缘故?
☆、第026章
“你记住了;是你来找我的。”
他朝我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苦苦思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想了一会,又觉得太复杂太纠结;还不如不想。
我到是没跟罗筝说起这个事;觉得我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周作,到底是不太好的事——再说这里是罗筝的私人地盘,我也不好让个男人上门;尽管啥事也没有。
我第二天睡得挺晚;不用再上班,就不用到点再起来,好像没工作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难得闲下来;虽说我工作也不忙,忙起来也有几个时间段的,毕竟是空的时间多,但是不自由是真的,不能随自己的意,可话说起来,谁工作了,真能自由的,又不是自己家开的公司。
我纯粹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用为钱奔三餐,所以造就我对工作不怎么上心的态度,这点我极为认同,要是我缺钱,肯定觉得没了工作是天都要塌下来的事。
起来的时候,罗筝已经在家,跟在夜店里见到的不一样,她现在就是普通的家居服,看上去跟邻家女孩似的,脸上的妆早就洗得干干净净,那个一身黑的显得有点冷艳的女人,早就不知去向,她居然还在做饭——
我有些看傻了,虽说认识好多年,她会做这个,真是在我意料之外,与我的情况不一样,至少她爸对她是好的,什么东西都是紧着她的,我压根儿没想过她会煮饭,而且是有模有样的那种,煮了四菜一汤。
“傻站着干嘛,还不出来吃饭?”
她见我傻站在门口,就把空碗递给我,让我去盛饭。
我盛了两碗饭,还拿了两个汤勺,筷子首先去夹那盘清清爽爽的“锉”,学名叫“藤壶”,这东西吃的就是新鲜,上面是一层蛋,把蒸熟的蛋用筷子剔开,就能见到“锉”,老老实实地个个都在碗里,夹起一颗来往嘴里一送,嘴里一吸就把新鲜的肉给吸了出来,混合着蛋香,唇齿间最最好吃不过——
“多少一斤来的?”我边吃边问。
罗筝端起碗吃饭,先喝一口山药排骨汤,才慢条斯理地回答我,“30还是35来的我忘记了,你还记得不,我那会离家出走,你不是跟着我的嘛,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刚好有这个东西,还学人家弄这个呢,你都敲不好,还敲到自己的手……”
确实有记得,还挺深刻的,都是离家出走,后果那是不一样的,罗筝被找到后罗爸心疼死了,又舍不得打罗筝一下,还抱着罗筝哭,说他对不起罗筝;我呢,哦,谁也没有来找我,我就是跟着罗筝回去的,谁都不知道我离家出走了,这个事呢,确实让我比较失落,原来没觉得有什么,一直觉得亲爸秦百年对秦娇娇她,我是亲女儿,应该对我会更好,后来我发现,不是占着个“亲”就行的,这“亲”的还不如“不亲”的,我玩不起离家出走的后果,我离家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