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节
作者:
莫再讲 更新:2021-02-27 01:11 字数: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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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关于人有一个神话故事:天后赫拉派斯芬克司到忒拜王国去报复塞墨勒。斯芬克司居于城外山岩上向路人出示一个谜语,猜不中者便被吃掉。斯芬克司是一个人面狮身蛇尾,长一对鹰翅的美女,她的谜语是:有一物,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间三条腿,腿最多的时候也是他最弱的时候。许多人因猜不中谜语而被吃掉。忒拜王国悬赏谁能破解此怪,便能继承国王的位子,而且能娶王后为妻。科林斯国王的养子俄狄浦斯从迷途来到了忒拜国;猜中了谜底为人。斯芬克司摔死在山岩下;俄狄浦斯娶了皇后又成了国王。这个谜底说的是人在婴儿期四肢爬行,成年期双脚走路,晚年则拄杖而行,谜语隐喻人的一生。这表明西方文明传统承认,人是一个谜。而且这个谜是一个悖论,无解之谜。解则人死,不解为祸。这个人的神话实际也暗暗连接着东方文化传统。东方人的人是宿命的,是冥冥中神安排了一切,人的命运是无可奈何的。差别仅在于东方人没有从中推衍出恋母情结。
这表明写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类似一个谜。人写也是一个复杂的表达系统,因而人是写作中的一个双重之谜。但有一点我们应该明白,在东西方文化传统中,故事是最早的,小说胚胎是从故事中产生的。人是故事的玩偶,只是到了晚近期人的地位才居于首要,人物理论也才成为小说的核心。尽管如此,人物在今天的小说创作中,有许多问题依然是不清楚的。我将尽量地解析出人的奥秘。
(一)人物写作的可能性
先说一个理论问题。本质上而言,人是不可以写的。人是一个活动实体,是自为的存在,他无法进入小说的平面纸媒,这需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怎样由三维走向二维。只有戏剧与电影是由真人走向舞台和银幕,但真人非彼人,故事设计的人物是生活中不存在的。因而人物是乔装打扮了的结果,所以,真人是无法在艺术中的,只有在后现代艺术中真人写假人的界限取消后,在行为艺术中,人物直接作为艺术展示,物品的自然状态才能成为艺术。但在小说中只能是假人,他仅仅是一个替代品,是抽象化以后的形象,把小说中的人物理解为代码,符号,应该是很准确的。另一个反证是小说中有许多传奇英雄,包括神怪,还有幻想式人物,他们均可以存在。他们让读者在阅读中感觉是真的一样,而理性明白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是没有的。从真实的人去立论,小说中没有人。或者说小说中的人物仅是一个幻象。
人在生活中交流与理解是有限的,从本质上说,完全彻底的交流和理解,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这是因为人的自我理解也是阶段性的,受文化的制约。这种相对性决定了人的隔膜。在小说中,人物的交流和理解却可以绝对化。小说中人物的交互关系便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因而小说中的人物是想象的,又是理想化的。说明这两点是让我们把生活真人和艺术假人区别开来。
那么,我们为什么写小说呢,换言之,我们为什么要让小说中的人物作为主要元素呢?这是因为我们一要通过假人去认识真人,找到人的奥秘。二,通过人物的审美,达到一种想象的快感,或者说还可以达到一种自我认同。三,是生活摹仿艺术。生活之人仿效艺术之人,我们通过小说人物抵达的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理念,一种思想。四,人物也是我们认识感知世界的一种方式,例如在差异中我们可以认识多种生命形态的特点。还有人的生存方式也是多样的。而人的生存实验正好是可以在小说中进行的。
一个真实的人是不可能在小说中的,但人的特征却可以借小说的形式表达出来,还有人的活动却可以记录在小说中。包括一个人的声音与味道都可以用文字录音下来。
人的特征是以碎片方式在小说中存在的。再用一句老调重弹的话说,小说中的人物是用很多泥土混合而捏成的,因而塑造人物是一个最贴切的说法。
如同故事一样,人物也永远不会在小说中消逝,但不同时代,不同审美方式,或小说观念的变化,人物在小说中的显现方式却可以大大的不同。传统小说中人物是以性格和命运为主干,人物的整体性、统一性很强。人物以外部形态为主要特征而活动,他的活动方式与故事情节融合在一起,所以它特别适合我们去讲述。西方的神话与传奇,中国的四部古典名著均是适合讲述。这表明人物也可以用口传的形式活跃在民间。而现代小说舍弃了这些外部形态,重点进入了人的意识和潜意识层。喜欢表现人的内心活动,情绪变化,感觉体验的丰富多彩。由人物的行动层面进入人物的精神层面。这时候写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词汇,精神,心理,情绪,感觉,幻觉。刚好这些人物的词汇的特点是碎片的,零散的,跳跃,流动,偶然,随机,不确定性。这一系列的词汇也刚好成为现代人物表现的特点。事实上从传统写作到现代写作,人物均是按上述特征出现在小说中的,说明人物在小说中出现已经通过实践证实了。
人物写作成为可能,所以小说中出现了人物,还有一系列准则与方法。并不是说小说中有个人物晃动便可以了。人物要命名,简介,人物肖象,服饰,人物行为特征,人物心理活动,人物说话特点,人物的性格特征,人物的命运如何,人物的精神状态,一定意义上说人物还是一定社会时代的代码。人物动机和行为的统一性,人物本性中连贯部分与人物性格中不合常规的异化的部分,人物的神秘性,人物与大众保持的同一性,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差异性,人物的文化身份与社会功能,人物的欲望本能表现等等一系列属于人物特征化的东西。或者部分地出现在小说中,或者整体上全部集中在一个人物身上,这一切的人物构成方式,除了人物自身的物质,还充满了一套修辞技术。
可以这么说,使一个人物在小说中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形象,几乎要调动小说的一切手段,因而人物是一整套的小说技术化的综合后果,同时,小说也是人写与写人的一个双重结果。小说中的人物在读者来说,是在小说之内认知的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如果人作为作者可不那么简单,他既是一个小说之外的人,也是一个小说之内的人,还有可能是作者某些特征无意识的表现,小说中的人物是一个特别的这一个。是同一性与个性的统一。
就小说系统讨论人,应该是(Mon),也就是说人的概念大于小说,从人的类本质去研究人。从写人的角度去看清人写,就此扩大到整个人,人的复杂性,甚至是一定文化状态下研究人,破解人的秘密。可以不夸张地说,在一个优秀小说中塑造了几个成功的人物形象,那便是你写下了一篇绝妙的论人的文章。只有具体到了小说中我们才能说到人物。在小说和戏剧中描写的人物形象叫人物。人物(Characters)这个术语来自法语,源自拉丁语,最早表示演员戴的面具。后来延伸到艺术领域是描绘的人(Persona),这里的人有人们、一类这样的含义,可见人物是一个类别的指称。人物的(Characters)形态含有打扮、素描成份,从词源来看人物也是一个制作、创造的结果。
(二)角色的功能与类型。
角色(Diamatispersonae),毫无疑问是小说与戏剧之中的人物,角色是固定的,具有表演性能的,他是提供给阅读者看的,因此他有固定的特征,外貌,品行,行为方式,同时他有自己的人生逻辑与处事原则,因而角色也有自己的世界观,所有这些人物形象都构成了个性,既性格特征。他是小说中的一个演员,把自身演给大家看,而且每个人物都会在小说的人物关系网络里充当一个角色,在那个环境里定位角色的功能,地位,类型。在文艺学中我们称他为主人公(Protagonist)或者人物。我称他为角色是为了更清晰地表明角色是一个符号,一个代码,他不是一个真人。是一个经过装饰的人物。
80年代我读过一篇小说,是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小说里一个老妇人,住在小镇附近的农庄上。所有人都熟悉她,但不了解她。她赶着一匹瘦弱的老马来到镇上,要么挎个篮子,带几个鸡蛋来卖。她换一些糖,面粉,豆之类的,有时也找人讨一点下水,牛肝、猪杂类。老妇拿着东西匆匆回家,从不和人交往。在作品中的我做小孩时便看到这个老妇背着口袋,还很沉,后面跟着两三只狗。许多年过去了,那老妇给我印象却更加深了。她姓格赖姆斯。她和丈夫、儿子住在镇外四里处的小河边,那是个小屋。儿子21岁,坐过一次牢。丈夫粗暴,是个偷马贼。有一次在汤姆马棚大家都不理他,他眼光恶狠而阴毒地看看大家。他名叫杰克,过去很有钱,父亲约翰办过锯木场。但留下的一点钱被杰克很快花光了。六月收麦子时,他给一个德国佬打工。农场主和妻子总吵架,那闺女是农场主的养女,妻子怀疑农场主奸污了养女。杰克便和这个姑娘私奔,被农场主发现,两个男人打了一架,他带着姑娘出来,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女儿死了。姑娘在德国佬那儿给他们做饭,喂牛喂马喂鸡,她总是在给别人喂东西。嫁给杰克后她又是喂养一家人。
她瘦得肩都有一些佝偻了。杰克在屋里总养几只大狗。除了偷东西,他还养几匹瘦马,三四头猪和一头牛。女人种着自己祖传的一小块地。男人信誉不好,周围没有人请他做工。儿子大了和父亲一样爱喝酒,屋里没什么吃的,便抓女人喂的鸡杀了吃。到秋天,猪喂肥了,男人拿到镇上卖了,儿子和父亲争钱打架,老妇人吓得在一旁哆嗦。她对什么事都习惯了沉默。家里贫穷,儿子和父亲便一同跑到外地谋生,把家里事,田里的活全扔给她了。她依然喂着鸡喂着狗,还有牲口。冬天,很冷,她带了些鸡蛋,在镇上换了一点钱,买了一点必需品,同样收了一些下水。一个屠夫给她牛肝时骂她的丈夫和儿子不负责任。她说人和牲口都得喂,包括马、牛、猪、狗、人。
只要有可能老妇人便赶在天黑前回家,狗跟在她后面嗅着沉甸甸的口袋。雪下得很大,她的身体被口袋压低,走不动,便在雪地上爬。爬过篱笆有一条近道可以回家,但还有一里多路。家里牲口得喂了,干草不多了,谷子也不多,她希望男人和儿子赶着马车回来能带一点。可是他们总是喝得醉醺醺地回家。儿子和县城女人有勾搭。是一个极粗鲁的女人。夏天来时她把老妇人当仆人使,她没吭声,她习惯了所有的人对她不好。她背着口袋,踉踉跄跄进了树林子,山林顶端有一空地,她靠着树休息一会儿。她想睡,人冷到极点也就不冷了。雪停了,月亮出来了。跟着老妇人上镇的四只狗都高大,瘦骨棱棱的,常挨两个男人的打。食物少,它们也常自寻食物。它们在雪地追野兔,犬吠引来了另外三只乡下狗。一会儿所有狗都回到空地,它们兴奋,也许是当初狼的漫游本能,它们吃着野兔。它们玩游戏,在雪地跑成团团的一圈,雪飞,月光,狗跑,一幅奇妙的影像。老妇人昏昏欲睡,灵魂出窍,梦到了少女时代。
她家的狗每跑上几圈都轮流在老妇人脸上嗅嗅,舔舔,似乎是一种哀悼的仪式。老妇人平静地死去,所有的狗都停止了奔跑。格赖姆斯家的狗围成一圈,那屠夫给了很多的动物下水,都在那大口袋里,老妇人的身下,这些都成了狗的食品。一只狗把袋子拖出来,也把老妇人拖到雪地,她的衣服被撕干净了,身体冻得硬邦邦的。她死了,还有着少女迷人的身体。
这事被一猎人发现,赶到镇上报信。来了很多人。镇长跛着腿去的,我和哥哥,猎人,大家围在那块空地议论。有一个铁匠把外套盖在她身上,把老妇人带到镇上时,还没一个人知道她的名字。我看到了全部的事件,那雪上空地,林间,狗,少女洁白的肩膀。我长大了也在一家德国佬农庄干活,雇来的姑娘很怕主人,农庄女人也恨这个姑娘。后来我在伊利诺斯树林又遇到那些狗。顺小河走了几英里,我去看那小屋破败不堪,两只高大的野狗在门边篱笆间张望。我想死去的妇人一生都在喂养,养活牛、马、猪、狗、人。在死的那一夜,她还背着养活别人和畜牲的食物,她死后还在养活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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