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节
作者:莫再讲      更新:2021-02-27 01:11      字数:4758
  可我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他回家的时间变得毫无规律,我越来越放松了警惕。而且,我喝的酒度数越高,清醒过来需要的时间也越长。终于有一天,我的丈夫回家的时候,看见我右手举着一只杯子,正在把满满的一大杯二锅头灌进嘴里,而我的左手还提着一瓶二锅头。我冲我的丈夫笑着说,跑起来了!我的血在血管里跑起来了!
  我的丈夫把我手中的二锅头扔到墙上,酒瓶的碎片飞溅起来,酒精浸湿了一大片白墙。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我喝酒的事情上表现出那么大的愤怒,他要是像我对他那样宽容多好。
  九
  我的丈夫已经十几天没有回家了,我不知道他究竟在哪里,他对我说陪客户去香港了,他的小学同学却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我说,他去香港了。他的小学同学对我说,什么时候去的?我说,好几天了。他的小学同学说,不会吧,他昨天还带人到我的医院来过。我说,那我就不知道了。他的小学同学好像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可我不想听,我挂断了电话。
  我并不关心我的丈夫在哪里,我一个人在家感到很自在。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告诉过方茵梦我的电话,当电话铃响的时候,我以为又是我丈夫的小学同学,所以我没有接。但是,电话铃声不停地响,一副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只好拿起电话。我冲着电话说,我丈夫不在,有事打他手机。我听见电话里传来笑声,很清脆的那种,然后我听见了方茵梦独特的声音,何香锦,是我。是的,是她,只有她才叫我的全名。别的人不是叫我小何就是叫我香锦,当然,在云雾山的时候,别人也叫我何医生。到了深圳以后,人家叫我何小姐或张太太。
  我握着话筒的手有点抖,我把贴在脸上的话筒拿开,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对着话筒说话的时候,我的声音已经变得镇静起来,我说,茵梦,是你?你在哪里?方茵梦告诉我她和她的丈夫到深圳参加一个精神病学的年会。她的丈夫就是肖文莱,那个一直住在云雾山的病人。方茵梦治好了他。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听起来像一个传奇故事。但它确实是真的。
  我相信治好肖文莱的,不光是方茵梦的医术,更多的,是她的爱。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清楚地记得方茵梦从病房幽暗的走廊走过时的情景,她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她娇小的身体裹在宽大的工作服里,仿佛一个即将逝去的梦境。精神病院的走廊长得没有尽头似的,刚到云雾山的时候,我最怕的就是独自走过病房长长的走廊。但只要方茵梦一路走过去,最狂躁的病人都会安静下来。方茵梦的身上有一种光芒,不止我一个人看见了,铁护栏里面的病人也看见了。她走过病房长长的走廊的时候,常常让我想起天使飞翔在幽暗的教堂里。阳光被教堂窗户的花玻璃折射过后,柔软地披在天使的翅膀上。
  我和方茵梦最后约好在阳光酒店的大厅里见面。她要下午才有时间。
  挂断电话,我把剩下的半瓶酒倒掉,然后,放了一池热水。当我脱光衣服的时候,我看见我的皮肤松弛了,松弛的皮肤从各种角度往下坠着,像各种各样伤感的姿势。
  我躺在热水中,热水像小蚂蚁一样咬着我的皮肤,仿佛在我的皮肤上咬出许多细小的裂口,我感觉到体内的酒精从皮肤的小裂口中渗了出来。我换了好几次热水,直到我觉得身体里的酒精都渗出来了,我才从浴池里爬起来,穿上衣服。
  我的身体在衣服里面,失去了重量一般轻飘飘的。
  我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很担心自己会被一阵风吹得飘起来。但是,没有风。连阳光也不强烈,下午的阳光柔和得像一个中年男人疲惫的目光。
  阳光酒店的门口,有一个工人推着割草机在割草,草的汁液从断裂的地方流出来,散发出清清的芳香。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把草的芳香味儿吸到我的肺里。
  隔着酒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了方茵梦,她偎在一个高大的男人身边,那个男人的头发似乎有点花白了,他们两个都不年轻了。他们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看上去和一对平常的夫妻没什么两样。
  玻璃门在我的面前自动地打开了。我走到离方茵梦一米远的地方,站住了。方茵梦从沙发上站起来,向我伸出了双手。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的香味,我的眼睛一热,酸涩的潮水突然从眼睛里面涌出来,模糊了我的双眼。
  川妮,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曾供职于成都军区战旗话剧团。出版有长篇小说《时尚动物》。创作有话剧作品多部。
  燃烧在冰里的火焰(散文)
  纪 尘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挪威画家,西方表现主义绘画艺术的先驱。早期在德国和中欧即被认为是一个艺术新纪元的开创者。他的绘画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和悲伤压抑的情调。《呐喊》(挪威语Skrik,也译作《尖叫》《嚎叫》),是蒙克最著名的代表作。当代的很多艺术形式都受到了蒙克艺术思想的重要影响。
  这是一道又长又深的恐惧的伤口。
  这是一株被绝望冻死了的草。已过了好久了,这死草还像头发一样盘在我的指尖。我以惊悚的目光望着它,每望一眼,心间的缺口就扩大一分,每望一眼,就往那个令人颤栗的深坑坠跌一寸。
  这伤口,这死草的造就者就是爱德华·蒙克——那个像口源源不断喷出病毒和哀伤的井的挪威男人。
  我必须很小心。只要一个不留神,只要让一个细胞进入体内,我就会被吞噬——他无法创造我,却可以,带走我。
  或许我已被带走。仅一个瞬间,仅在那些画面前晃悠一下,我就像枚多孔且透明的水果那样,无法再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明白,此刻,我不是在与画,而是在与死亡打交道。
  蒙克让这个世界闹上瘟疫。在那里,你永看不到高高的云——那些床、那些哀伤木然的姿势全都无一例外地被不幸磨成了颤音。希望——这光明之词,在他手中碎了一地。碎了就碎了吧,可他还不罢休,还要将这些碎片塞回喉咙,吸噬至完全干瘪,就像死青蛙那塌陷、皱缩的眼。
  每一幅画,便是一次死亡,每一幅画,都印满美仑美奂的毒玫瑰。
  我从没被吞噬得这么彻底……我几乎要不顾一切地逃走,从那足以让人精神错乱的色彩里冲出来,可太晚了……
  以前,我画画,现在,我写作。我在这些画——《母亲死了》《病孩》《青春期》《死者之床》《嚎叫》……面前写。从绘画到写作,不过是从一种令人心碎的失落进入另一种失落。或说绝望。
  每十年,蒙克就让那些病毒繁复一次;每十年,那些毒玫瑰就盛放一次,真是既强壮又冰寒!看吧看吧:色彩如此鲜活灿烂,嘴唇,薄雾般萎缩,还有那苍白的皮肤,湿润而腐化——一种引起瘟疫的皮肤……玫瑰开在椅子,开在墙角,开在任何一个湿漉漉、黏乎乎的易于滋生毒素的地方——疾病,在无边的黑暗中像个婊子般不停咆哮,像个巨型子宫,一口把你吞没……多么草率而残忍的天真!我觉得自己陷入圈套,每条神经都烧得发烫,每个感官都被痛楚的柔弱呻吟困扰……而蒙克,这亡命之徒,这疲惫、哀伤的病毒传播器,在远离阳光的地方,身携着这些死魂灵眼色狂乱地四处乱走:病房、桥墩、丛林、湖畔……所经之处,溅起一片又一片灰,一块又一块焚烧过的骨头。那是他的母亲,他的姐姐,他的安德鲁斯,他自己……
  大地在平静和颤抖之间摆动。
  我双目紧闭,却看到他们:那些有斑点的、被啮咬过的、粉红或是苍白的身体,齐刷刷向死神奔去。蒙克,他的笔饱蘸的不是颜料而是死亡之水,更可怕的是,这水在他手下,竟然洁净并充满活力。
  “我画病人那幅画中的那张椅子,正是从我以及从我母亲开始,所有我爱的人,年年坐在上面期盼着阳光出现的那张椅子,直到死神攫走了他们……这一切形成了我艺术的根基。”那个挪威男人说。
  肉体是柔弱的,投射在那张椅子上的光是柔弱的——一切都充满了无力感。如果你不够敏感,不够神经质,那么,呈现在你眼前的也只有柔弱。你将无法从中看到那条渐渐收窄的神秘罅缝。那罅缝无影无形,在颜料后面以高深莫测的方式经营着死亡——早晨、中午、夜晚,各式各样的时间,各式各样的死亡。
  我感到冷。我的腿在这些无生命的冰寒的碰触下,沉重无比,我几乎能感到病毒的触须在体内茁壮成长并将细胞一一吸干。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了,我停在了那儿——童年。
  五岁,是的,那时蒙克还只有五岁,便历经了生命中的第一次死亡——他的母亲。几年后,死神又以同样方式带走了姐姐苏珊,然后是妹妹疯了,兄弟安德鲁斯死去……这些盲目生长的阴影就像被削尖的竹子,将蒙克原本完好的生命一点点戳成为一只满是黑洞的漏盆。
  因而有了这样的根基,因而有了这样的恐惧——童年,没完没了的被疾病环抱的童年,童年,无休无止的被不幸鞭挞的童年。作为画家的蒙克已成年了,但只要握上刮刀,只要在画布上轻轻刮掉第一层油彩,那杯死亡之水便荡漾开来。
  一幅作品,就是一杯死亡。
  蒙克挤在水面的那些漂浮物上,在恐惧中取食,在僵硬中入睡,在满嘴血腥中醒来……
  我动了一下——马路对面的甜品店里,人们正快乐地品尝着食物。没人能看到我内心的那个影子,那个孤单、瘦小,永远徘徊在十字路口,徘徊在荒无人烟的河滩极目眺望的影子。那些人,只看到美食,看到一个神色肃穆的女人,因为不适应刺目的阳光而将百叶窗垂下。
  该怎么说呢?在那个空气清朗的小镇,那个女孩那样生活了十五年。她从没渴望过要成为除画家之外的任何人。她,以及那里所有的小孩子,就像野地里的芨芨草,在河流与桥墩间的草地忙碌又无所事事地度过。与蒙克相比,她是幸运的,也许幸运很多。她不熟悉酒精、输液瓶,不熟悉新洁尔灭和那挤满愁苦面孔的长廊。(当然后来,她越来越熟悉这一切。)她就像个职业闲荡者,终日在悠游和绘画中度日。是的,她很小就开始画画了,她画文具盒上的蘑菇,画被褥上的花草,画刚孵出来的小鸡和菜叶上的虫洞。她画可以画的一切。但从没有画过她的家人。那些人——她就是闭着眼都可以描出他们的模样,可从来,她不画他们。
  她的父亲,那个瘦削、懦弱且神经质的男人,他不散布疾病,他只散布忧郁——别人的和他自己的。这世上,没有谁能记得他的笑。他的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失落和焦虑。他是如此吝啬,从不肯轻易放过任何一桩痛苦。他有如一个谨慎的炼金术士,将那些不幸一个接一个小心装进瓶里并随身携带。也许,他是有理由忧郁的,因为他经历过太多的死亡——那些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绝望——无可救赎的六七十年代的绝望。“恐惧和颤抖是人的至善”。歌德的这句话,被他尽职尽责地紧紧缝进了自己的贴身衣袋,同时,也缝进了他的家人的衣袋。
  他从不屑与快乐为伍。他关心一切,可同时又不信任一切。他的忧郁就像霉雨季节的黑斑,渗进橱柜,渗进白水泥墙,渗进每一件伸手可及的物品。他总有担不完的忧,特别是对那个小女儿。他担心她整日在外面疯跑,会被蛇咬,会迷路,会被人欺负。他担心她的灰色四环素牙、她手臂上的黑色胎记,担心她连衣裙的领子太过轻柔挖得太低……而儿子,他倒是担忧得少些——少许多。还有妻子,他也不怎么担忧。没人明白这是为什么。女孩也不明白。她只知道从出生之日,父亲就开始担忧她,她知道这种担忧,却并不试图去理解。
  那个小女儿,没人知道她的血是从哪里流淌过来的。她和她那个隐忍、宽厚的嫡亲哥哥是那么不同,跟那个怀了她生下她的传统女人是那么不同。她的父亲,整天忧心忡忡地盯着她——他弄不明白,这个出生时只有四斤六两,这个年年拿三好,六岁时就能背下唐诗三百首的小东西,怎么越大越令他担忧,并且,担忧的程度越来越深。在他看来,她该跟所有在那个地方出生的孩子一样,该过所有人都接受和承认的生活。可她没有。她的血液就仿佛在十颗乌头碱的毒水里泡过,是那么安静又那么疯狂,是那么天真又那么野蛮。
  还是先说说二十年前的那件事吧。那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