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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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 更新:2021-02-27 00:52 字数:4802
“你这样自私的人,会吗?”
他不理我关于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说:“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负责。”
“唉,”我挥挥手,“你可真麻烦。”
志隐不是不愿意生这个小孩的,我发现。
有些变化,只有最贴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从那之后,我与志隐,都开始为造人努力完善着自己。
我对他说:“孩子是我的。你永远要记住,你只是借来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开他不喜欢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继续努力着。
因为这样的约定,我们比从前更加要好,完全过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许他内心深处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给我婚姻,给个小孩再转身离去总是可以的。
我们恩爱非常,却不谈爱情。只等待那个孩子的到来。
因为性爱的圆满,我们更加相互依赖。我们重新发掘了性爱的乐趣。
志隐是一诺千金的君子。他一定会给我这个孩子的。
如果五年之内,我没有怀孕,那就意味着我们至少有五年在一起的时光。
如果十年之后,我还没有怀孕,志隐还会一直努力吧。
如果一直这样,我没有怀孕,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吧。
我现在每天都吃避孕药。
手
出于职业习惯,每与陌生人交往,我第一眼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不我不是个修指甲的。
我也不是大夫。
我的工作寂寞,无聊,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孤岛上,与喧嚣近在咫尺,却又与世隔绝,我看见繁华,听见笙歌,但是,一切与我无关。
我是一个收费员。一个高速路收费站的收费员。
这样一份工作,还是父亲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替我争来的。我小时候住的那片居民楼,被卖给一家资金雄厚的房地产公司盖别墅,所以,整个地区的人迁到更往东的区县。
高中毕业,我没有考上大学,家里人也没这个指望。放眼望去,周围也很难再有国家可以管一辈子的工作,再后来,高速路开通了。
父亲找了许多关系,于是,我有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我的后半生不用父母再发愁了。我们有宿舍,在高速路旁边的楼里,一周才回家一趟。
我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两小时一换,坐在收费站里,伸出左手,“你好”,接住驾车人递上的钱,找钱,给票,“再见”,按钮将档杆升起,下一位。
日复一日。如果我是个脑筋活络、坐不住的人,会被这单调的工作搞疯的。每天要看见许多许多支手,不一样的手,说无数遍“你好”、“再见”,迎来送往,你以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试试?
所以,为了不疯,我要寻出工作的乐趣。
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速路口。她是从那片别墅区拐过来的。
很可惜我不当晚上的班,不知道她是几点回家。
现在,晚上再到别墅区去很麻烦,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保安会阻拦外人进入。
我常在那边遛达,与他们打个招呼,其实是可以进去的。但我总担心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到里面去走?难道只为了我的家以前就在这里?我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以前,可能是的。但现在,我很想知道那个长着漂亮的手的女孩是不是住在我家的“遗址”上。
我就会沿着别墅区的墙根散步。
别墅区很大,走完一圈几乎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里面很静,很没人气似的。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很多问题。
我最近看了一套影碟,叫《欲望城市》,那里有一个叫夏洛特的女子,有一双非常美的脚,而她又非常喜欢买鞋子。某次,她明知道买不起,还是禁不住诱惑,而进到一家很贵的鞋店,试穿橱窗里那双漂亮鞋子,她只想试试,但卖鞋的那个男人,因为爱她的脚,坚持把鞋送给了她。后来,夏洛特经常到那家鞋店去试鞋,男子也经常低价把那些漂亮的鞋半卖半送。她试鞋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满足,有挣扎,像是欲望得到发泄后,那种表情。
后来,夏洛特的女友坚持让她把鞋退还给那个她们认为不正常的男子。
那是“恋脚癖”吧我想。
然后,我想,我是不是有“恋手癖”?
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得出结论:不。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有好看的手,这是她们应该做的。
我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双手,我很欢喜,但我不会激动成那样。
我承认我想握一握那双手,稍微用力,感受到手骨被挤压。
我喜欢看书里说“柔若无骨”,一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就绝对称不上美女。
还有,一双美丽的手,戴什么样的饰品,也是非常有故事的。
福禄寿喜。
一双弱手,能表现出欲望,能勾起人的怜惜。
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的想法,我总不能对我的哥们儿说:“我迷上了一双特别漂亮的手……”。
那女孩消失了一阵。
风里慢慢有了遥远的凉意。只一点点,感受不到,但我闻到了。
我闻到秋天的气息正在急急地赶过来。
她又出现了。
她戴了一个奇怪的戒指。那是一个银戒,银色的底座和环,但上面镶了一块白瓷,很大的白瓷,白瓷上,印着一只蓝色的猫头。猫的表情很严肃,像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白瓷片的反衬,看上去她的手黑了一点。我注意到,她的脸也黑了一点。
也许是出了趟远门,到什么地方去旅游了吧。
女孩的脸仍然那样饱满,有点麦色的皮肤,让她显得心情愉快。
但是,她手上的东西,却仍然那样诡异。
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极端美丽的手,所以,才会在手上戴千奇百怪的东西,把人的视线都吸引到那里。
月亮很大,很圆,看上去很低。
墙里的湖面上,抖抖索索着它的影子。
那辆蓝色的车,就停在湖边一栋房子的车库里。
青蛙的叫声,在夜里传得很远。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路过收费站,摇下车窗时,车里传来巨大的电子乐。
这个女孩,似乎总是听收音机,好几次,我听见铿锵的声音:路——况——信——息——。
除了手上的风景,她显得那么平常。
所以,我觉得她聪明。
这样年轻,住在这样昂贵的地方,懂得享受,懂得欣赏。懂得自己的美丽所在。
我想象着,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她面对面地相遇。
应该会有那样一天吧?父亲说,只要你想的,你就会下意识地祈祷,你就会下意识地制造机会,你一定会让想的,成为真的。
高速路口的收费站,时常也会有一些车坏在那里,车主就会打电话叫救援车。我们就在岗上看着,没人会去帮忙,大家心照不宣地敌视他们。
但她没有过。如果她的车坏在那儿,我一定会去帮忙。
但我觉得她是个心思细的人,心思细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
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这不叫爱情。那太俗了。这叫迷恋。
是不是也差不太多?
白天,我在岗内,她在岗外。
晚上,我在墙外。她在墙内。
可以看见不可以触见更不可想见的生活。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他说不知道我一个月才露回脸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爱上这个工作了吗?
我回了,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人。我知道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他已经为我介绍了五六个了。
父亲总问,为什么连话都没怎么说过,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