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
浮游云中 更新:2021-02-27 00:49 字数:4828
我期望中最美的一幕,是当我成为有气质的老太太的那一天!
LIFE:我要成为最有气质的老太太
黄:你去过多少个国家?最喜欢哪里?吃过的最难忘的东西是什么?
李:这和衣服、男朋友一样,都没数过。不管是如纽约、巴黎、东京的大都市,或是印度乡村小道,没办法比的。美食我什么都吃,而且每到一个地方必然尽力品尝当地食物,绝不会带方便面。有一回到泰国有个小岛叫做“象岛”,那里海水清澈美丽,我们在无人岛边浮潜,海底世界奇妙无比。当地人就地取材便烧出美味的海鲜,非常不可思议。
黄:在台北的一天,最普通的生活是怎么安排的?
李:很平常。早起,洗衣服、浇花、拖地这些清洁动作成为一天起始的仪式,会使我身心舒畅。接着打开计算机收信,阅读中英文电子报,知道世界在发生些什么。写作通常在早上11点左右开始,到下午落日前结束。然后我会到市场买菜与水果,顺便散散步。我没有电视机,但是会看八卦杂志。
黄:你给人的感觉是平和美丽又不扎人,怎样才能做到呢?
李:彻底了解自己,不要逃避自己的缺陷,诚实面对弱点,但是也不需要否认自己的优点。黄:从表面上看,你的生活是实现了大部分女生的理想,你觉得自己现在幸福吗?你期望中最美好的一幅画面是怎样的?
李:现在?很幸福。我期望中最美的一幕,是当我成为有气质的老太太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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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妮:误解让我更自由(1)
林燕妮:香港著名专栏作家,社交界名人,水瓶座,17岁入读美国著名学府柏克莱加省大学攻读遗传学,得理学士衔。攻读中国古典文学博士课程,后获香港大学中国文学硕士衔。 1972年无线电视台工作,至今一直为《明报》专栏作家,继金庸之后于1989年底荣获第二届〃香港艺术家联盟最佳作家奖〃,金庸曾说:“林燕妮是现代最好的散文女作家。”倪匡则更正说:“不是女作家,而是最好的散文作家!”林燕妮的第一本书《懒洋洋的下午》令她声誉鹊起。之后出版的《紫上行》、《林燕妮谈爱情》等散文集,小说《痴》、《盟》、《缘》等都令读者爱不释手。从事广告行业多年,曾担任跨国广告公司行政总裁,现为美国国际集团(AIG)的业务总监,资深财务策划顾问;近年写作之余更专心禅修。
林燕妮语录:
1.穿性感一点没有什么不好,只要你有身材。
2.我不是爱钱;而是爱美。
3.老实说我承认我是个大女人;但往往是大女人就更需要大男人。
4.我这个人一谈恋爱;就变成傻瓜。
5.电脑是女人的敌人。
6.他希望我恨他,可是我想他的这个心愿可能实现不了。
7.最了解女人的也不是女人;女人之间永远存在竞争关系;最了解女人的,是“GAY”;也就是男同性恋者。
8.人要是给自己太多自限,就会变相虚伪。
9.我是思想早熟的人,世上可没有什么事情足我有大的surprise。
10.很简单;这么多年来;我什么也不说;你爱说你尽管到处说;我不会算账;对他来说可能很遗憾;因为一切的话语在我这里都没有反应。
有关她的最出名的八卦分别是:第一任丈夫是李小龙的哥哥,一个科学家,生有一子;不久即告仳离。然后便是与香港鬼才黄霑10年的爱恨纠缠;同居多年;分手却甚是难堪;据说是为了钱。
之后她继续在报纸名流版出现;她是BALL场(香港上流社会的Party)名媛,经常出现的样子是梳卷卷的蓬头;粉红亮唇膏,露出雪白的胸脯,于是有关她的潜台词便成了爱慕虚荣、张扬卖弄、老风流。对此,她早熟知于心,也不置一词。
为什么?她笑着回答,误解让我更自由。
她的声音糯软细嫩,像十几岁的小女生,初一听我诧异道,“啊!声音真年轻”,她即时反问,“难道我很老了吗?”——非常的敏感。
两个弟弟分别在两个月内离开人世,父亲一年后也去世,独自一人要抚养年迈的母亲,她坚强地保持着风度,不在众人面前掉一滴泪。她是社交礼仪里训练出来的名门淑女,自持、礼貌,和人保持恰当距离。
林燕妮是个什么样的人,大部分人并不清楚。林自己的评价是,“我是天真的人; 懒;不懂做人;我不会做菜; 和我妈一样,一进厨房我就打烂东西”。有关林燕妮的文章;最有名的恐怕是金庸先生做的那篇短序。从此,这个香港女子身上贴的标签就是:用香水写字;用粉红的枕头睡觉。
她在香港名声仿佛很复杂,最大的原因还得归罪于她的衣着,她爱穿成典型狐狸精式样,不可否认,生活中有段时间她也充当过狐狸精,但这一点也抵不上她外表给人的长期错觉。50多岁的人儿穿袒胸高开衩的大红晚礼服,超短黑裙,实在是一件极具灾难性的事。按理,多年浸染时尚圈,交往的是林青霞这种超级经典美女,不应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但林燕妮偏偏很难正视自己年龄,她是什么时髦穿什么,不管不顾,“穿性感没有什么不好,身材好才能穿晚装”。
任性的女人多半天真,林燕妮年轻时十足美女,在柏克莱读人类遗传学,风头一时无两,多年后旧同学说起她时,评价是“Eunice(林的洋名)当时真是校园里最漂亮的女生。” 林妹妹年轻时圆脸大眼娇憨可爱,习练多年芭蕾,身材相当过关,但问题是娇憨型美少女实属世间最不耐老的那一型美女,一旦老去,更不宜浓妆,可惜曾为美人难为水,1989年,她参加黄霑、蔡澜、倪匡三人主持的著名节目《今夜不设防》,伊人穿的是深紫低胸晚装,头发吹高,插一朵巨大红花——她真是敢穿,也爱穿。1988年4月7日,黄霑47岁生日,原定8时入席,周润发、林青霞、张国荣、罗大佑、施南生夫妇,全体到齐,但为了等林大小姐,大家只好以小核桃充饥,9点15分她姗姗来到,据说是为了等到新购的巴黎最新的米白春装。
“每一季名店的新货到了,都会给我电话;通常我会一口气把一季的衣服都买下来,几十件.”现在的林燕妮购衣依然豪气干云,要知道,一件Dior新装最少也要八九千,晚装两三万港币,这几十件……
钱,林燕妮有。
迷信的人一看她嘴角一方大痣,就知道她这一世有吃有喝有钱用,确实,林一直不缺钱:林家家境富裕,她自己从来是做着高职,收入相当不俗。一个女人,有钱,有貌,有才(林写过60多本书),但正像王菲唱得好,一切都好,只欠烦恼。
早婚的人一般都对爱情充满幻想,大学一毕业,林就嫁给李小龙的哥哥,一个科学家,不出两年即离婚,报纸上用过的最离奇的八卦标题是“婚变时李小龙还细心安慰”云云。
之后当然是大家都知道的林黄恋,1974年两人因为迪斯尼活动而认识,有妇之夫黄霑即时来了个玫瑰攻势,1976年黄的前妻华娃怀着8个月身孕宣布两人分手,但直至1987年才正式离婚。以林燕妮强硬的性格,无名无份跟随黄霑多年,当真是付出甚多。
“我喜欢的都是穷男人”,林自嘲道,因为黄没什么钱,住的还是林的房子,1990年因为黄霑拍电影甚至背负巨债。1988年除夕夜,林黄恋达到最高峰,举行了法律上没有效用的婚礼,金庸即草拟婚书,挥毫写下一副让人玩味的色情的对联,“黄鸟栖燕巢与子偕老,林花霑朝雨共君永年”。
林燕妮目下无尘,才(或者财)貌俱全,觉得自己很应该是黄才子的花心终结者,但事实上,她高看了男人的本性,黄连她这样优秀的人也背叛了。
在爱情上,林燕妮一直不是个聪明人,早年不管不顾抢人老公,招致社会大哗,唯独分手后的闭口不谈,却赢得了普遍的尊重。但黄霑一死,一片哀伤之中,她却突然跳出来大爆内幕,虽然她一再强调她从不说谎,但显然,不说谎在这件事上并无任何说服力,死者为大,逝者已矣,学佛多年的她,这一点应该非常明白。
从另一个角度讲,也许,是因为她实在恨得太深了,如果有因果,可能她前世实在欠他太多。
金庸写过一个细节,“有一天晚上,五六人在林燕妮家里闲谈,谈到了芭蕾舞,林燕妮到睡房去找了一双旧的芭蕾舞鞋出来,慢慢穿到脚上,慢慢绑上带子,微笑着踮起了足尖,on point摆了半个Aiabesque。她眼神有点茫然,是记起了当年小姑娘时代的风光吗?”
在林燕妮的心里,也许她永远是一个爱娇的小姑娘吧!生在富贵之家,长得如花似玉,酷爱华衣美食,本来理所当然。
14岁入BALL场,她为我们描下身边亲朋的侧影,林振强、李小龙、金庸、林青霞、徐克、梁朝伟、张国荣……她见尽人间荣华富贵,也遇惯世间爱恨情仇,最难的,依然是面对亲人的生离死别,这个一生都在爱与美中痴心追寻的女子,过去的几十年里,身边穿梭过无数传奇,她与他们相遇、相知、相爱或者相离。
当仁不让,林燕妮依然是其中那一枚,最特别的粉红香港传奇。
我不喜欢求人;我工作;然后爱打扮爱美;我不是爱钱;而是爱漂亮;当然漂亮的鞋子也是需要钱来买的。不觉得自己奢华,我从来不追求自己能力负担不来的东西。
我从来不追求自己能力负担不来的东西
黄佟佟(以下简称黄):在大家的印象里,好像你永远出没在BALL场,(香港上流社会的party),永远性感迷人。
林燕妮(以下简称林):BALL场这个东西,是西方的东西,缘自一种贵族生活,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所以流行。有人(香港著名专栏作家)说去“波”(香港人对去参加BALL的谐音说法),家里要有三代的历史,不然不自在。我觉得去“波”对我来说是家庭的关系,我14岁就去“波”,对我而言,那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就和打球、跳舞没什么区别。我爸爸是华侨,妈妈是绍兴人,很开放,在她那个时代,她就会把我弟弟妹妹都送到美国。对我妈妈来说,去“波”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去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绝对不会出错,穿性感晚礼服,性感没有什么不好,身材好才能穿晚装,太胖或者太瘦都不行。人家看我穿得重,以为我花很多时间化妆,很多时间穿衣,其实我去“波”的化妆比上班还快。上班要穿衬衣外套鞋子大皮包,可是晚装都是一件头的,看场合选一件,双脚站进去,然后“呲溜”,一拉拉链就行了,哈哈。
黄:那通常,去“波”你要打扮多久?
林:我自己是化妆专家,通常半个小时就搞定了,我不适合浓妆,所以化淡妆。淡妆化好也不容易,青霞同我说过,越淡的妆,花的时候越多,她是演员,比我更懂化妆的奥妙,确实要把妆化得让人看不出来,要比化浓妆花的时间更多。有一次我给Dior拍封面,一个法国的化妆师,他光是打底,就用了两个小时,不知用一种什么细细的东西给我上妆,但是化出来并不好看,我不喜欢,可能外国人没有双眼皮,他们的眼睛大,凹进去,他们的骨头就是眼线,我的眼睛是圆的,但在外国人的眼中就是凤眼,把我的眼睛画得很小,不好看,真不喜欢。
黄:你觉得自己的个性是怎样的?
林:我从小很顽皮,好奇心很重,问个没完没了,我当时入的是基督中学,200多条校规,都能背下来,老师要罚我,我背好了,就问老师你罚我不是要我改吗?我乖了,改了,不就行了,还罚我干嘛?老师说你这个家伙!
我一直是一个天真的人,不懂做人,而且我也懒惰,我不会做家务,一进厨房我就打烂东西,和我妈妈一样,我妈妈烧的东西也是超级难吃。但是我能够独立,不会成为任何人的负累,不需要像有些人那么热心认识所谓的有钱人。我有一个朋友问我为什么我要认识富翁,我认识他、奉承他,他会分一半身家给我吗?不需要。
我不喜欢求人,我工作,然后爱打扮爱美,我不是爱钱,而是爱漂亮,当然漂亮的鞋子也是需要钱来买的。
黄:你最爱穿什么牌子?
林:最近几年穿Doir比较多,VESACH也喜欢。我的衣服很多,我常常想,要是有哪个学校需要,我们可以把这些名牌衣服全捐出来,让现在学时装设计的学生知道什么是名牌,用手去摸这些东西,体会面料,体会剪裁,体会布与布之间隔了什么东西,我的那些名牌也算物有所值。
我们4姐弟每人一个房间,我妈妈给我妹妹布置的就是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