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
淋雨 更新:2021-02-26 23:47 字数:4747
此寻死觅活吧?
因为思想考虑得太复杂,这个妹纸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应该去马上抽某个先是一脸震惊,然后却又变化成有些享受的某只大sè狼的耳光。
“咱这是眼福+艳福一起来了吗?”
当某个并不介意自己的初吻已经丢失的大sè狼,用斗鸡眼的焦距看清了距离自己只有零点零一毫米的,某个正和自己嘴对嘴的妹纸确实是一个难道的美女之后,他仅有的一丝担心瞬间就化为无形,然后甚至有些渴望这种“对视”可以持续地更久一点,恩,最好是一个小时。我的心其实不贪的。
似乎是感受到了某个越来越猥琐的大sè狼的不怀好意,名叫小雯的妹纸忽然向后一个退步,然后正当潇洒哥很失望的准备咂咂嘴品味一下嘴唇上遗留下的清香味之时,一只带着风声的白玉般的手掌忽地向着某个人的紫sè脸庞扇了过来。
“我擦~来真的啊?”
要是十天之前的潇洒哥,他一定只能生受了这么一巴掌。并且还是被这个巴掌带着打几个转,眼冒金星找不到东南西北且嘴角和鼻子流血的那种。
但很可惜的是,这只名叫小雯的漂亮妹纸显然遇到潇洒哥太晚了一点点,因此,她这带着天雷之怒,几乎绝不会落空的一巴掌最终还是被一只并不太大,但是绝对强劲有力的粗糙之手握了个结结实实。
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小雯肯定会大喊一声“放手”,然后立即出动几乎无师自通的一招“绝户腿”,狠狠的踹在某个正在怪叫的“丑八怪”的死穴上。但偏偏她刚刚甩巴掌甩得太用力,当她的手在零点零一秒之内被凌空抓住的时候,整个人也因为惯xing而不由自主的向着左边一个趔缺……
潇洒哥发觉自己面临着一个十分艰难的选择,他是上前一步搂着快要摔倒的某个美眉,呃,享受一把温香在怀的感觉呢?还是直接放手任她直接倒在地上,也许会走光……咳咳,老子是好人一枚啊!怎么可能任由一个大美女摔倒呢?
于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大好人潇洒哥大步一跨,直接将某个正在闭着美眸尖叫着,即将倒在铺着鹅卵石的地上的软妹子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呃,他敢发誓,他真没注意自己的一双手正好按在了某个名叫“胸器”的高耸上。哪怕因为好奇,自己手上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软而紧了紧。
“啊,死sè狼看打~”
后知后觉的某个妹子终于从思索中清醒了过来,她站的角度正好完全可以将某个“大好人”的手上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再也不敢思考了,双手举起自己的包包就对着,正在思考一个哲学问题的潇洒哥的脑门狠狠的砸了过去。
“如果我当时没有思考,为什么女孩子会这么香的这一个哲学问题,或者,假设我不是那么怜香惜玉的话,我肯定不可能被一个傻妞的暗器打得差点破相~!”这是多年以后,已经名震全球的某个大好人的自语。
“我靠~”当包包带着风声一下子出现在躲之不及,也不能躲的某人的脑门上的时候,潇洒哥终于清醒了过来。他怪叫一声就要马上闪开,但是他想起了还躺在自己怀里的漂亮妹纸,要是他躲了,那么这个妹子肯定会受伤。于是他只能狠狠心低下了脑袋,为怀中的妹子挡住了灾难。任凭居然有点重的、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包包狠狠的砸在了自己的脑袋顶上。
“砰”的一声闷响后,包包顺着某人的肩膀落在了地上,而被砸的某人可怜兮兮的用手一摸自己的头皮,然后拿到眼前一看:“血?”
潇洒哥其实很狠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强悍,为什么不晕血或者不会演技,因为他没有按照“呕吐剧”里设定的男主角那样一下子晕过去。更没有深情的凝望着从自己怀里站了起来,此刻稍微有些紧张的看着自己的妹纸,然后说一声:“你真漂亮!”
“我想说这是一场误会,你们相信吗?”
潇洒哥搓了搓手指,对着已经围了起来的旁观者们,尤其是一点伤都没有、名叫小雯的美眉淡定的说道:“我承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美女,但是这好像并不犯法吧?”
“你……”小雯有点脸红又有些气急,你都夺走我的初吻了,居然还这么淡定?简直是不可饶恕的超级混蛋啊!
“叉,这才是真的流氓啊~”围观者们,尤其是不少的同样是闲着无聊,专门跑来看美女的“同道中人”不由得生出了一种遇见了偶像的感觉有木有?
“看你这么自责了,我也就大度点不再追究你朋友的袭击了。”潇洒哥轻轻的摆摆手,手上的血渍直接落在了地上:“好了,麻烦大家让一下,我还有点事儿。”说着就转身向着步行街里面走去,而那些围观者也没有谁主动跳出来,都配合的让开了路。
“居然没拦着我?”一直走了几十米了,潇洒哥不由感觉惊讶,他本来以为那两个妹子会再次跳出来大吵大闹的,毕竟亲吻啊!这可不是一般的事情。好吧,既然你们不闹了,那我就快点搞定任务,然后回去睡大觉吧!潇洒哥打定了主意。
步行街并不长,这毕竟也只是一条属于县城的步行街而已,和王府井、熙路当然不能比。于是,他又走了几步,眼看着距离大门口已经不下百米远了,这才在一家贵人鸟专卖店的门口停了下来。
潇洒哥并没有马上开始表演,毕竟人家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他要是乱来说不定会惹来麻烦,于是他打算进去找老板聊一聊,以争取人家的同意。
于是,他整了整衣服,就这么轻快的走进了专卖店……
“小雯,你这么就放他走了啊?”就在某个大好人离开了不到三十秒钟,某个暗器高手美女从后怕中反应了过来,连忙跑到闺蜜面前着急的说道:“那个混蛋可是亲……”
“好了,别说了。”小雯捏着粉拳又羞又怒的制止了好友的大呼小叫,没看见旁边还有这么多“狼”吗?然后她眼中闪过一丝余恨和好奇夹杂的神采,伸手一指某人很好辨认的背影:“我们跟上去,看看那个大sè狼究竟想干什么,居然诳街都还背着吉他。”说着就要起步……
“你的职业病犯了吧?”暗器美女一把抓住她的手,想要拉住她。但可惜力气小了点,就算大呼小叫还是被带着一步一步的走进了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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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第一个商业演出
潇洒哥显然并不知道自己的屁股后面已经跟上来了两个美女,他头上带着已经凝结的血,在某品牌鸟专卖店大门口的两个姿sè还过得去的妹妹的好奇的目光注视之下,神sè平静的走到了已经从收银台后面站起身来,脸sè有点紧张的干瘦老板的面前。
话说某人鸟品牌其实是潇洒哥比较喜欢的一个牌子,首先是便宜不贵,他刚好买得起。其次就是,这个牌子的鞋子有一股香味,哪怕穿了几个月了,只要抠出垫底还是很香。这是不少脚臭人士的首选啊!
恩,潇洒哥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轻微脚臭的,反正他确实比较喜欢这个牌子,就像现在一样,他一进门就闻到了这种熟悉的味道。好吧好吧,这不是打广告,他是来找面前这个一看就是老板的中年男人商谈事情的。
于是,他向明显有些不安的瘦老板伸出了自己的左手:“这位老板您好,我是青年歌手小唐,这次冒昧前来打搅您其实是因为想要借您这家店门前的空地表演几个节目,不知道您愿意不愿意成全一下我?”
“呃,呃,表演唱歌啊?”某个老板轻轻的呼了口气,被潇洒哥的一番话打消了心头的某些紧张感。要知道他刚才还以为是某个神经病想来找自己的麻烦呢,毕竟某人头上带着血,脸上也有几滴没擦干净,确实是比较容易引人误会,差点没报jing。不过现在听了唐潇洒的请求后,老板却是考虑了起来。
他是见过世面的,也知道很多品牌专卖店都有定期不定期的搞一些活动的习惯,尤其是运动品牌专卖店更是愿意花点小钱赞助一下体育活动,比如街头篮球赛、中学生篮球赛等等。这也是一种打名气的广告方式嘛!
不过,他这家店是新开的,周围还有某踏、某步以及国际大品牌某克和某达斯等等竞争着,再加上自己的资金并不太丰富,所以就算他也想学着赞助一下打打名声,但是却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正好,现在这个自称是青年歌手的家伙找上门来了,那么……恩,他这脸还有头上的血……?
老板真的有点拿不定主意,自己是不是应该相信面前这个好像很淡定的家伙一次。毕竟,别广告活动没做成,反而变成了笑话那就坑爹了!
潇洒哥虽然并不jing通人心世故,但是面前这个老板一直在看自己的脸和头上的血,他还是可以感受到的。于是,他再次说道:“我知道我现在的形象可能有点不符合歌手的身份,但是这真的是因为一场意外造成的,要是老板您信得过我,我可以在您门口表演一首歌,然后如果您觉得不好听,那么我自己滚蛋如何?”
“咦,你也是咱们这边的人啊?好,那你就先试一试。”老板终于发觉了潇洒哥的口音,这下子立即就放心了一些了。毕竟川渝自古一家嘛!而且人家也说了先唱一首歌试一试效果的嘛!因此就点头同意了。
“我是安~县那边的人,就多谢老板了。”潇洒哥郑重的回答了他的问题,然后道了谢就转身走出了店门口。
“走,我们也出去看看去。”老板回头吩咐了一声几个店员,然后便跟着走到门口望着正在解开吉他包的唐潇洒,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自语道:“要是你表演得确实不错,那我就让你赚几百块钱。”
没错,这位老板刚才就在想,自己是不是干脆就找潇洒哥替自己的店铺现场演唱个几首歌曲,只要他唱得不错的话,相信花个几百块钱就能将大半条步行街的人气都吸引过来。哪怕这些人什么都不买,但是这口碑多少还是有点的嘛!
恩,现在就看这个家伙唱得咋样吧!老板拍了拍自己酸软的腰,干脆又将自己的转椅拖了出来,还没坐下去就听见一个响亮而清朗的声音响了起来:
“各位美女帅哥大家晚上好,我是青年歌手小唐,在这个愉快而浪漫的夜晚,我来到了大~足县这个美丽而富有活力的城市……”
没错,潇洒哥已经将吉他挂在了胸前,他仿佛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脑袋顶上有一条伤口,脸上还有血没有擦干净。他就这么大咧咧的抱着手里这把只价值120元的木吉他,面对着被他的造型和喊话而吸引原地站住脚步的2、30号人,大声而清晰的继续说道:“因为一点小意外我现在有些狼狈,不过不要紧,我坚信我的表演肯定不会让各位帅哥美女们失望的,现在话不多说,请欣赏我的第一首歌《留什么给你》,如果感觉我唱得很好,那就给我掌声吧!”
那天离开你,留下几个字给你
心若像cháo汐,梦如何决堤,爱就任它去
圆满的结局,终究可望不可及,
感情要休息,流浪要勇气还想不想你
……
不得不说成功者系统的作用真的挺大的,正是因为唐潇洒在系统空间里经常“举办演唱会”,所以他在今天适应了现场表演之后,现在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场景,他都可以很快进入表演的那种心态中,而不像一些“偶像歌手”必须排练再排练才敢提心吊胆的进行表演。
这首歌是国内歌坛号称“一哥”的孙男的代表作之一,而孙男本身就是一个唱功十分强悍的实力巨匠型歌手,他的嗓音嘹亮、高亢而且音域宽广,驾驭能力非常厉害,很具有辨识度。
但现在潇洒哥的唱腔却不太一样,首先他的声音更醇厚,一点都不会嘶哑,其次他现在的气息悠远,飚高音什么的那简直就跟玩儿一样,不论多高的调子他都可以轻松爬上无压力;最后就是表演的轻松程度了,一般人唱高音的时候总是会歇斯底里的张大嗓门吼,看得歌迷都替他着急,生怕破了音。但是唐潇洒绝不会,他的嗓子在系统的改造之后,只要是别人能唱的调子,他完全无需豁出命的狂吼就能轻松表演。
这一点恐怕是原唱者孙楠也要羡慕嫉妒恨的。
手法娴熟的弹奏着吉他,一脸轻松的唱着很多人都会走调、破嗓的《留什么给你》。这一刻,虽然他的头上带着血,脸sè也有点难看,但是潇洒哥的形象还是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至少,越来越多的围过来的路人显然不会太在乎他的狼狈。
唱完了第一遍副歌,潇洒哥一边弹奏着间奏突然一边大声的喊了起来:“如果大家觉得还不错的话,可不可以送一点掌声给我呢?想唱会唱的也可以跟着我一起来~”
喊完了调节气氛的话,他马上又唱了起来:
那天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