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孤独半圆      更新:2021-02-26 23:40      字数:4714
  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确是神来之笔,意境很美。袈裟本来都是鲜艳的橙黄或红色。气候寒冷的地方,也披简陋的斗篷。都怪甲本熟读红楼梦,记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回中都是大红猩猩毡斗篷,忍不住手痒,加上这三个字。
  后四十回旧本的特点之一是强调书中所写是满人。第一百六回抄家后,贾政查账,“再查东省地租,近年交不及祖上一半。”第一百七回贾母问贾政:“咱们西府里的银库和东省地土,你知道还剩了多少?”
  曹寅栋亭文钞“东皋草堂记”提及河北“予家受田”地点。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里说:“八旗圈地,多在京东一带……红楼梦所写乌进孝行一月零两日……步行或推车进京……动辄旬月,二则厚雪暖化,道路泥泞,三则……曹寅‘荣府’……﹝与谏酱逑嗳ビ帧税俣嗬锏亍备诙奔秩叵蛭诮⑺担骸澳忝巧桔旰Q刈拥娜恕保芤牡匾病叭ズ2话倮铩薄?br />
  曹俯初上任时,奏明曹寅遗产,有田在通州、江南含山县、芜湖。参看后来抄家的报告,恐还不实不尽。
  旧本抄家后,同回又有:“贾琏又将地亩暂卖千金,却为监中使费。贾琏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见主势败,也趁此弄鬼,指名借用。……”
  甲本这里加上一大段,内有“贾琏……只得暗暗差人下屯,将地亩暂卖了数千金,作为监中使费。贾琏如此一行,那些家奴见主家势败,也便趁此弄鬼,并将东庄租税,也就指名借用些。……”
  “东庄”显指京东,不会远在东三省,却合第五十三回所写,距黑山村八百多里的荣府田庄,交粮可步行上京。宁府有八九个庄子,荣府八个,是两府主要收入。
  原续书者既不理会第五十三回,曹家各地的产业他大概也不清楚,只说荣府的田地在东三省,想必是为了点明他们是满人,同时也是以意度之。皇室与八旗的田庄叫庄屯,东北的屯最多。
  红楼梦未完(3)
  第三十九回贾母说刘姥姥是“乡屯里的人”,周汝昌发现戚本改“屯”为“”,俗本也都作“村里人”,显然都不懂这名词。曹雪芹也只用了这一次,底下刘姥姥一直说“我们庄子”、“我们村庄上”。百廿回抄本与其他脂本不同,连唯一的一个“乡屯”都没有,作“乡里的人”,力求通俗。续书却屡用“屯”字。刘姥姥三进荣国府,口口声声“我们屯里”。第一百十九回贾琏见门前停著“几辆屯车”,是乡下来的。
  第一百十二回贾母出殡后,贾政回家,“到书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满俗,一般似只限在灵前席地坐卧。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四十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当然,妞妞改姐姐,可能仅是字形相像,手民排错了,不能引为甲本汉化的证据。第一○一回凤姐也说“妞妞”,甲本也没有改。但是参看宝玉结婚,第九十六回已经说“照南边规矩,拜了堂一样坐床撒帐……”第九十七回凤姐又说:“虽然有服,外头不用鼓乐,咱们南边规矩要拜堂的,冷清清的使不得。我传了家内学过音乐管过戏子的那些女人来吹打,热闹些。”以上三个本子相同。旧本写“送入洞房,还有坐帐等事,但是按本府旧例,不必细说。”这是因为避免重复。甲本却改为“还有坐床撒帐等事,俱是按金陵旧例”,又点一句原籍南京,表示不是满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乙本的原刻本──这两句也相同。现在通行的乙本却又改回来,作“坐帐等事,俱是按本府旧例……”前面凤姐的话,也改为“咱们家的规矩,要拜堂的”,可发一笑,谁家不拜堂呢?
  这里需要加解释,壬子木活字本是胡天猎藏书,民国三十七年携来台湾,由胡适先生鉴定为程乙本,影印百部。胡适先生序上说:“民国十六年,上海亚东图书馆用我的一部‘程乙本’做底本,出了一部红楼梦的重排印本……可是……‘程乙本’的原排本,现在差不多已成了世间的孤本,事实上我们已不可能见到。’……胡天猎先生……居然有这一部原用木活字排印的‘程乙本红楼梦’!”
  壬子木活字本我看了影印本,与今乙本──即胡适先生藏本──不尽相同。即如今乙本汪原放序中举出的,甲乙本不同的十个单句,第十句木活字本未改,同甲本;大段改的,前八十回七个例子,第二项未改,同甲本,其余都改了,同今乙本;后四十回的三个例子则都未改,同甲本。
  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征,如序中所说。
  萃文书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红楼梦未完(4)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喜欢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
  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佩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谈卍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到了今乙本,南边人、原籍金陵都不提了,显然是又要满化了。为什么?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痕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
  近人推测续书者知道实生活中的贾母确有珍珠鹦哥两个丫头,情不自禁的写了进去。那他为什么不给前八十回的珍珠鹦哥换个名字?显然是没看仔细,只仿佛记得鸳鸯琥珀外还有这么两个丫头。他马虎的例子多了,如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