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作者:莫莫言      更新:2021-02-26 23:38      字数:4757
  文惠特意卖了个关子。
  飘云伸长脖子问;“什么话?”
  文惠推推眼镜,一本正经的说:“不用雷霆手段,就无法绝处逢生。禅语中,叫做不破不立。苦难折磨了你,同时也造就了你。所以这世间的事,有时看着残酷,反过来想,也是一种慈悲。”
  飘云叹息:“文惠,如果我真有那么好,我就没有问题了。可是你知道,我在性方面的麻木不仁,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我不想这样,每次躺在男人的身下,都好象伟大奉献似的,这种感觉糟透了。我希望自己能像个正常女人,享受性爱的甜蜜。在这个城市,我只能信赖你。你是我的医生,也是我的朋友。很多无法对外人说的隐秘和痛苦,我只能拿来跟你分享。文惠帮帮我,如果连你都放弃我,那我就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飘云始终拉着文惠的手,那双手是瘦弱纤细的,手掌不够宽厚,力量不够强大,却不影响那双手的温暖和坚定。
  碰到这么勇敢顽强,宠辱不惊,又精通世故的案主。文惠还能说什么呢?只有把头点的跟捣蒜似的,把这份信任和期待义无返顾的扛下来。看着这个外表柔弱的无敌小金刚露出快乐的表情,文惠在心里叫苦不迭。
  飘云,你让我怎么帮你呢?你的问题是,你根本让人看不出来你有问题,这才是你最大的问题。
  第二十一章
  如果我不来,你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几乎以为自己进错了房间。寒酸的节能灯泡,变成了美观大方光彩照人的吸顶灯。厨房那个流水不止的水盆被人连锅端了,耐磨又耐用的大理石水池稳稳当当的立在那儿。危险的液化气被搬走了,换成了安全省电的电磁炉。卫生间多了一个电热淋浴器,洗衣机也鸟枪换炮,变成了全自动的。
  整个屋子整洁一新,干净的一尘不染。坏掉的家具也被休整的妥妥当当。
  飘云第一个反应就是:报警,然后换锁。
  可是仔细想想,似乎都没什么作用。报警?人家龙天佑跟警察的关系可比你亲多了。有一次出去玩,隋洋丢了个钱包。龙天佑一个电话,接着就有警察完璧归赵送货上门,可怜的小偷被判了三年。再说,警察来了你说什么?告有人替你买电器、打扫房间、修理家具吗?警察会以为你神经病。
  换锁?一把小小的防盗锁,能难得住神通广大的龙大少?
  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飘云疲倦的躺在床上,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烦,龙天佑的狼子野心反而退居其后了。她烦什么?烦钱,烦到哪里去赚钱?
  酒吧的工作是不能再做了,这个城市太小,随时都有跟隋洋照面的危险。可是,她现在各个地方都需要钱。海天的助养费快到期了,小家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给他买点营养品。还有柳阿姨的病,吃药打针总是不断,靠寒城打工赚的那点钱怎么够呢。而且天越来越冷了,寒城需要一件新的棉衣,以前那件袖口都磨坏了。还有文惠的咨询费……
  唉,飘云揉了揉额角。隋洋说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可是对她来说,那却是最大的问题。
  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切实有效的生财之道。肚子倒饿的咕咕叫,只有爬起来找食吃。可是吃什么?唯一一箱方便面被龙天佑不知道扔到哪个犄角旮旯,喂耗子去了。可怜的飘云只有寄希望于冰箱,期待着能翻出来一点陈年旧月的残羹冷炙,聊以充填她可怜的胃。
  谁知道,打开一看,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她的冰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脑满肠肥秀色可餐了?
  牛奶,鸡蛋,火腿,鲜肉,嫩鸡,牛排,鲜虾……各种生冷海鲜熟食杂七杂八的堆在一起,来了场群英会萃。
  飘云无奈的苦笑,他龙大少爷真是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也不知道买点青菜,全是肉。
  她将冰箱拾掇了一下,把五花八门的食物分门别类的放好。然后拿出一个绿色无污染的鸡蛋,用家里的剩饭做了个简单的蛋炒饭,就把自己打发了。
  高级吸顶灯散发出来的灯光明亮而不刺眼,飘云一边吃饭,一边打量着自己的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隋洋从没为她做过这些,每次总是来去匆匆。他们也从不在家里做爱,他嫌床太硬,躺着不舒服。他倒是一直想给飘云换个大点的公寓,可是飘云不要那些。她有自己的家,虽然很小,但这是她妈妈辛辛苦苦赚来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母女俩同甘共苦的心血和回忆,不是任何豪华住宅可以取代的。
  不知不觉,有水掉进了米饭里,微咸的味道。飘云一怔,摸了摸脸,竟然哭了。她用手指抹干泪水,笑了笑。真奇怪,自从跟龙天佑搅和到一块,自己就变得特别爱哭。第一次是被他逼的,这一次,好象有那么一点感动。
  正想着,手机来了个短信,飘云拿起来一看,不觉一怔。
  短信的内容很普通,是一个学生问她下午为什么没来?是不是生病了?
  飘云的学生缘好得全校老师都嫉妒,收到这样的问候短信,不足为奇。这个短信之所以得此青眼,是因为发短信的人,是新阳高中数一数二的小美人,白雨菲。
  飘云一直很喜欢她,这孩子也的确可爱。人长得跟她的名字一样雪白透亮,全身透着一股清幽的味道,晶莹的仿佛溪水上的一个小水泡。
  在一次校园艺术节上,飘云曾经做过她的拉丁舞指导教师,所以她跟飘云一直很黏糊。后来,因为她跟一个叫齐锐的男生早恋,飘云屡劝不听,两个人就疏远了。
  本来这种少男少女的青涩恋情,在高中是屡见不鲜的。飘云也不是什么封建卫道士,对这种事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次之所以这么坚决,是因为齐锐那小子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长了一张迷惑人心的脸,可眼神太邪性。人品也不好,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净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而且底子也不太干净,传说他父亲是混黑道的。
  但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齐锐如果是真心实意对她好,倒也是一段锦绣良缘。
  可他对她却只有虚情假意。飘云不只一次看到齐锐搂着不同的女生招摇过市,仿若情圣。
  好好的一个女孩子,跟着这种人,实在是糟蹋了。飘云于心不忍,试着提醒过白雨菲,最后却落得两面不是人。
  后来飘云才明白,白雨菲并非不信她,而是宁愿变成聋子,变成瞎子,变成傻子,就这样一辈子掩耳盗铃,活在自欺欺人的美梦里。
  唉,爱情会让人装聋作哑,闭目塞听。连带心灵也倒退了十万年?十万年前我们是什么?是虫子?还是落叶?是海虾?还是虎豹?
  飘云叹了口气,本想发个短信过去,后来想想那多麻烦,还是直接打过去快点。
  电话响了半天没人接,飘云正纳闷,电话通了,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很不礼貌,背景音乐嘈杂,好象是KTV的包间。
  飘云正想挂电话,突然从里面传来白雨菲尖利的哭叫声,声音是那么的凄惨破碎。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齐锐,救我啊,齐锐……”
  飘云的心一下就抽紧了,冲着电话大喊:“齐锐,你干什么?”
  “你找齐锐,他喝多了,正睡着呢。我说你是谁啊?”一个公鸭嗓子的男人嚷着。
  飘云的脑袋轰的一声,几乎炸了,齐锐在睡觉,而雨菲正在被人欺负。这个小王八蛋连自己女朋友都不管,真是狗屁不如。
  “你到底是谁啊?不说我挂了。”那个声音不耐烦的吼着。
  千万不能让他挂,这一挂就人海茫茫了。
  飘云灵机一动,说:“我是齐锐的妹妹,他让我过去找他,我不知道地方。”
  “呵呵,齐锐这小子到底有多少好妹妹啊。行,你快来吧,哥哥正想你呢。这里是……”飘云放下电话,就冲出了家门。
  赶到KTV的时候,她在楼下打了110。包厢在二楼最里面,门锁着,隔音设备极好,站在外面什么都听不见。
  飘云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衣着邋遢,神态猥琐的男人。
  “我找齐锐。”
  男人一听,用邪气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就放她进去了。
  屋子里很暗,弥漫着一股腐败糜烂的味道,几个神智不清放浪形骸的男女,像堆烂泥似的搂在一起,齐锐就躺在里面。白雨菲一丝不挂的缩在墙角抽噎着,内裤和胸罩泡在地上的啤酒里。两个醉熏熏的男人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拉扯着她的手脚,让她的私密处赤裸裸的暴露在男人淫秽的目光中。一个男人站在沙发上,拿着DV饶有兴趣的拍摄这令人发指的一幕。
  飘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有人下流无耻到这种地步。她冲过去,推开两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把自己的风衣披在白雨菲身上,拉起手脚颤抖的女孩,说:“我们走!”
  “臭丫头,你干什么!”开门的男人挡住她们的去路,几个衣冠禽兽也围了上来。
  白雨菲吓得缩成了一团,飘云把她护在怀里,冷然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不想做牢就马上让开!”
  为首的男人冲上来就是一耳光,飘云被他抽倒在地上,头磕到的桌角,眼前一黑,有粘稠的液体流进了眼睛里。
  “啊,童老师,血,血……”白雨菲吓得面无血色,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
  “操,老子今天打死你这个臭丫头。”男人抬脚就要踢飘云的肚子,被旁边看戏的人拦住了。
  “喂,这么水灵的女人打坏了多可惜啊,先让兄弟们过过瘾,再收拾她也不迟。”
  几个人渣淫笑着,那个男人揪住飘云的头发,将她脸朝下按在桌子上,开始动手脱她的牛仔裤。
  飘云急了,抓起桌上的酒瓶,看都不看,回身就是一下,正好砸在男人的脑门上。玻璃碎片四处飞溅,男人的脑袋开了花,血混合着啤酒泡沫沿着下巴淌下来。男人捂着脑袋倒在沙发上,杀猪似的嗷嗷怪叫。
  周围的人被突如其来的情况震傻了,张口结舌的看着这个满脸是血的女人。
  粘稠的鲜血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朦胧在万丈霞光里,只剩下一个个扭曲的轮廓。飘云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一只手拉着几乎瘫在地上的白雨菲,另一只手握着锋利的酒瓶,骨节因为用力而变得雪白,指甲中央完全褪去了血色,只有周圈是触目的紫红。
  “我操,看不出来,这小妞还挺野。”
  “呵呵,越野越有味儿,小姑娘,别害怕,来让哥哥看看,伤哪了?”
  几个男人缓过神来,嘻皮笑脸的合拢过来,像一只只流着涎水的土狼。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男人猥亵的嘲笑让飘云浑身发抖。可是她不能认输,现在认输就什么都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包间厚实的隔音门被石破天惊的撞开了。飘云心里一阵狂喜,警察叔叔终于来除暴安良了。
  可是仔细一瞧,那十几个仿佛神兵天降的男人,穿的不是警服,而是黑色的西装,清一色的平头,肃杀的气势,怎么看都不像维护正义的执法者。
  后来龙天佑想起这事,曾问过她,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如果我不来,你岂不是要后悔一辈子?
  飘云摸摸鼻子说,谁叫我碰上了呢?事情赶在那儿,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飘云握着酒瓶把,摇摇晃晃的望着一脸杀气的龙天佑,越过众人笔直的向她走过来。她还在想,又不是八点档的肥皂剧,怎么偏在这种时候,这种场面碰到他呢?这个自己惟恐避之不及的男人。
  还没想明白,人就像个麻袋似的倒在男人的怀里,结结实实的当了一回英雄救美的女主角。
  龙天佑看着怀里面无血色的女人,额头上的血珠子像一滴滴猩红的眼泪,顺着眼角落在他的黑衬衣上,右手也被玻璃割得血淋淋的,伤口横过整个手掌,皮肉翻开着。
  这就是那个在他怀里抵死不从的小女人吗?他都没舍得碰一下,却被几个畜牲糟蹋的像个破布娃娃。
  他重重吸了一口气,交代下去:“给我往死里打!”
  第二十二章
  落子无悔,愿赌服输。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第二天早晨,飘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华丽的大床上。高高的天花板,漂亮的壁灯,昂贵的原木地板。眼前的一切似曾相识。这是哪?
  这是龙天佑的家,她前两天刚来过。一想到这个,飘云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原本站在阳台上边看风景边沉思的男人,发现她醒了,走到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我怎么在这儿?”飘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