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节
作者:江暖      更新:2021-02-26 22:18      字数:4825
  亲人来把她们接走,脸上露出女人母性的光彩以及少女的神韵。在那一刻,她们如此完美。
  璟亦没有用愧疚、忏悔、依恋等诸如此类的表现去打搅沉和。沉和是她十四岁时来过她家的那个风尘仆仆的骑士。他走累了定然要停下来,睡一会儿的。他比她快,他在前面睡着,等着她。
  水仙已乘鲤鱼去52
  张悦然
  璟走在医院冰冷的走廊上,上楼梯,转弯,再上楼梯。这个脸色苍白的穿着一身黑衣,戴着大得夸张的墨镜的女子,已经是最年轻的知名女作家,她受邀马上去意大利的一所大学讲课,因为不久前她的书刚在意大利出版,引起很大轰动。然而在这个冬日的下午,没有人知道,她悄悄来到医院,一直走去三层。楼道里非常黑暗,她走着走着忽然涌出眼泪来。她想,为什么她竟如此胆怯,如此鬼祟。她的小宝贝又有什么不能见人呢。她上楼梯,一遍遍在心里和这个孩子说再见。她既心念已绝,亦不求它的原谅。
  因为快过年了,医院只有很少的病人,有一些房间的门很早就关上了。外面下了雪,反倒是这里,好像更黑更冷。
  璟在三楼妇产科门前的连排椅上,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她站住了,静静地看着那个人。那是曼。她的妈妈曼。曼像一个非常落魄的小市民,穿一件没有任何花纹的豆绿色羽绒服,一双已经开胶的黑色平跟鞋——印象中,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曼穿平跟的鞋子。她变得很臃肿,尖尖的下巴已经消失不见,松弛的皮肤上浮出一层褐斑。璟这时才想起,自己在世上还有这一个亲人。
  璟不知道怎么会在这里碰到曼,她的经验是,她总是出现在自己倒霉、窘迫的时候。现在亦是如此。她很想掉头走掉,再找时间来。然而璟一直盯着曼,忽然觉得,这一刻,曼的眼睛里有很多温柔安和的东西,再也不是从前凶狠尖刻的样子。这种柔和的母性的光令璟走近了她,甚至不顾可能招致的难堪。
  曼没有认出她来,直到璟摘下眼镜。她们两个,在这个医院黯淡的走廊里相遇了。她们对视着彼此。璟穿着灰色长风衣和桃红色深蓝色相间的高筒靴。她的头发终于长长了,那么长,比曼原来的长发还要长。她的嘴上有艳丽的口红,身上亦有好品质的香水的味道。曼看着璟,这女孩这样美,真像当年的自己。
  你病了吗?璟问。她本不打算再理睬她,却觉得她的样子实在令人感到心酸,于是询问。
  不,我怀孕了。曼说,语气非常平淡,看不出任何感情的好恶。
  啊……那么今天来做手术吗?璟惊异地问——她竟和妈妈在同一时间来动手术。
  不是的,来检查,这孩子我要的。曼又淡淡地说。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四十四岁的女人,这个自生下她便憎恨她,并且痛恨所有孩子的母亲,说她要生下这个孩子。
  为什么?璟问。
  曼抬起头看着璟,慢慢地说:到了我这个年纪,你便知道,孩子有多重要。你对于我而言是失败的,我们之间没有爱,这是无法弥补的。我亦没有指望你再回头来好好对我。没有爱,只是尽孝道,那便是我亏欠了你。我亦不要那样。所以,我要从头再来,好好生养一个孩子。今天的你的确很成功,但我没有帮你,你亦没有实现我的梦,因此,你的成功于我毫不相干。以后我会好好教导她,她会实现我的梦。那时候,我会很欣慰。
  曼说罢,抬起头,微笑看着璟。这骄傲的女人,即便境遇不佳,仍旧不肯向她的女儿求救。她不要施舍,并相信自己仍有时间和爱用来交换。
  曼卖掉有关丛微的新闻,所得的钱并不多,而且又被一个与她相好的无能男子骗去了很多。她正心灰意冷,她想,难道真的是到了绝路了么。然而此时她忽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令她自己都不能相信的是,她居然感到一阵温暖,绵绵无绝。她觉得腹中好像有了一个充满能量的核,拿体温和抚慰与她交换。上天终于还是会挽救她,给她以希望。
  曼的话令璟动容,但同时亦感到刺骨的寒冷。她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自己的腹部。这一刻,她是真的迷惘了,她曾拒绝这个小生命,因着觉得责任太过沉重,倘若没有足够的爱去包围那孩子,令它对人间失望,还不若索性不要他来。然而此刻,当她看到已经衰老的母亲如此勇敢地担负起重新照顾一个孩子的责任,能够说出“重新开始”这样的话,她忽然觉得,自己那些看似充分的理由是多么不堪一击的借口。
  璟站在这个幽暗的走廊里和自己曾经最痛恨的妈妈面对,百感交集,却不知究竟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女人仰脸看着女孩。她当然看到了女孩眼底的为难哀伤之色,早已猜出璟为了什么而来。她忽然觉得,时间流转,眼前的女儿就是她。她和二十几年前的自己站到了一起。她现在又回到了从前的那个时间,她将重新选择一次。
  女孩亦看着她的母亲。她觉得母亲一脸憧憬,并且仍旧那么骄傲,那么自信,一切都像很多年前,女孩前方走着的那个孔雀般光艳的少妇一样。女孩忽然觉得,这大概与沉和所说的时间的厉害是一回事。时间刷的一下过去,这个女人的怨与愁都被压平了。此刻,她又光滑而平整地上路了。
  2004年12月6日
  后记:着了迷
  张悦然
  着了迷的时候,你就会变得很轻。越来越轻,脚离开地面。是的,那感觉就像飞。
  小的时候,我曾幻想着日后成为一个癫狂的艺术家。每每看到手指飞一般地在钢琴键上起落滑移,看到扭动的线条和狂躁的颜色,看到热泪盈眶的朗诵,看到累积成垛的手稿,就会格外激动。那时,我甚至不懂得何谓艺术。仅仅因为那样的一种姿态,像激烈的风,呼呼地把汗毛孔都吹开了,让皱巴巴的心灵平顺了,让一个个紧锁的房间变成了迂回的长廊。是
  的,在我着迷于某种艺术之前,首先着迷的,是自己头脑中形成的那样一种艺术家姿态,风驰电掣,像阿童木和哪吒。回想起来,小时候的我,是一个有点英雄主义和几分表现欲的倔强小孩,喜欢在每个寒暑假每一月每一周都制订一张计划表,并且在每天计划落空的打击下,仍旧百折不回地按时张贴次日的新表格。
  成长像一场长久不退的高烧,它让我们变得滚烫,变得晕眩,变得忘了到底要往哪里去。浑浑噩噩地走着,忽然发现,自己的那点英雄主义不见了,表现欲融化了,原来我的伟大理想不过是个雪人,时辰一到,就化作一摊污水。是的,在我的青春期里,好像没什么伟大梦想。我只是在发烫,忧伤像是一场流行感冒。而写作也许就是高烧的并发症。有一天我觉得世界变得更加灼艳,死板的墙变成了虚掩的门,所有的空容器都被充满了,有丰盈的水声——这一切,也许根本没有发生,它们只是在我的心里鼎沸。我被只是存在于脑海或笔端的幻想迷住了。
  当我思考在这本书结束时,要留下一点什么话时,心中就凸现出三个字:着了迷。在将要过去的这一年,我感到自己的意志和迷恋,像有力的脉搏一样,成为“生”的证据。这一年我写了《水仙已乘鲤鱼去》。在这里面,有着在我回忆中抑或想象里的“着迷”。迷也许是小说,迷也许是自恋水仙爱上的影子,迷也许是放生鲤鱼许下的心愿,迷也许是璟灼灼逼人的记忆,迷也许是沉和在所不惜的追随,迷也许是曼心心念念的盛赞,迷也许是优弥深信不疑的交付……迷是巧克力,迷是房子,迷是旅途,迷是允诺,迷是幻听和耳语,迷是倾诉的日记本,迷是腐烂的猫咪,迷是黑夜大街上的奔跑,迷是哀怨的昆曲,迷是一直在进行的告解和道别……迷是瘾。迷是魔。迷和魔之间有一条微妙的界线,糟糕的是,那条线是不可知的,唯有你已经越界了才得知。因此,每一种着迷都存在潜在的危险和破坏性。
  又是一个冬天。冬天的时候我会回到北方。北方的肃冷让我有种发不出来的声音,在身体里来回地荡,直到结成一只茧状的冰凌。我们是这样容易心灰意冷。我问自己,你是否真的需要如此多的记忆,是不是非要把自己一再放回到那个已经没落的马戏团,周而复始地宛若执行课程表一样仔仔细细清扫往事的墙角。我的爸爸看过我的小说后,在一次出差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了一个面人,和很多年前给我买的那个一样。米老鼠已经不再是面人师父的宠儿了,因此它看起来有点落伍的窘迫。如我在小说中所写,爸爸的确在我吵架的时候把米老鼠面人的头弄掉了。他以为我不记得了,可是我怨了他好几年。我总是在对这样琐屑事情的追溯中索要多一点的宠溺。
  可是爸爸说,米老鼠的头不是他弄掉的,他不会这么干。也许吧,也许那只是我的幻想。那一切,都不是我的回忆。璟也不是我的记忆,她是我在某个寂寞的午后制作的风筝。线被挣断之后,她变成一只蝴蝶。后来落在水里,就变成了我的影子。也或者,她落在了岸上,变成了一株水仙花。我不知道,但我答应过给她一个好归宿。
  12月12日
  附录:《水仙已乘鲤鱼去》笔记
  张悦然
  这个长篇是从春天开始写的。从春天到秋天,我一直没有为它找到一个满意的名字。每隔几天,我就会为它换一个新名字。随后立刻觉得新名字不尽如人意,再次换掉。一直到了9月——
  9月18日:读台湾杂志《印刻》,看到上面引用胡兰成的句子:“水仙已乘鲤鱼去,一夜芙蕖红泪多。”心中不觉一阵悲凉。
  9月27日:再次想起那两句诗,饶有兴趣地找来很多与之相关的内容阅读。这两句诗最早出自李商隐的诗《板桥晓别》: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9月30日:决定用《水仙已乘鲤鱼去》作为书名。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仿佛这个名字也在寻找着我。我们终于遇见。它如此充分地贴近我,像是变成了一颗痣或者一条掌纹线。
  10月1日:今天翻查资料发现,古代传说里那个鲤鱼一跃而过,变成了龙的地方,竟然叫做“悦城”。好像它冥冥中在这里等着我。
  10月3日:我一直记得从前听过的希腊神话:美少年纳喀索斯不喜欢任何女子,只是痴恋自己水中的影子,最终无法忍受这煎熬,纵身跳入湖中,从此与影子朝日相伴。后来湖边开出一朵孤单的水仙花。因此,水仙代表着自恋的人,而它的痴,是一种病。可是这样的故事,我却不觉得纳喀索斯傻,只觉得很美。我想,那少年看着他的影子时,应当是很专注的,好像这世上,除却他与影子,再无他物。
  10月4日:只对三两个人说起了我决定的小说名字。我试图向他们解释“水仙”和“鲤鱼”在我心中的意义。不过这些都是徒劳,它们在我心中建造起一座无实体的城。仙境、欣欣向荣的马戏团、水墨彩虹和宝石蓝的花岗岩……
  10月7日:我一直喜欢没有太多旁枝、茎枝光滑、颜色纯一的花,比方说马蹄莲,比方说水仙。童年时,我生活在中国北方,那时气候要比现在冷一些。过年前家中总是会有南方运来的水仙,家中有暖气,因此水仙不久就开了。初来的时候,水仙不过只是几块形状怪异的丑陋块根,又像是大个子的马铃薯,这样普通。四年级的时候,我才知道水仙花根有剧毒,有人当真误当马铃薯吃了,因此送命。这些是同班的女孩M告诉我的,她还说如果她爸爸再对她妈妈动粗,她一定会把这个煮在爸爸的晚饭里。她后来转学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这样干了,可是如果我盯着水仙的根看得久一些,就会心惊——M恶狠狠的话好像又响起来。
  10月11日:今天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女伴E。E曾自杀过,她在某个冬日忽然告诉我。E有非常脱俗的少女时代,那时她是一个锐不可当的女朋克。后来她决定与自己荒唐的往事清算并解脱自己。酷爱水仙花的E用她爸爸修剪水仙花根的刀割开了动脉。获救之后,她就再也没有丝毫女朋克的特质,再也不喜欢水仙花,甚至——我记得她是晕血的,因此十分怀疑她讲的那件事不是真的。当一个女朋克可能自始至终都是她的梦罢了。不过我似乎继承了她抛弃的爱好,开始喜欢和摆弄水仙花。后来我在小说中写过这样一个女孩,以切碎水仙花根为快乐。她叫小染。
  10月12日:按照中国旧时花历,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