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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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恋 更新:2021-02-26 22:16 字数:4698
头送给巴黎的大主教。因为你斯麦正在作战反对罗马,于是招致了这个宗教狂的怨恨,他说:“我愿意杀死这个妖怪,只要上帝能赦免我的罪,而且在今年妖怪死了之后,得给我六万元钱。”
过了几个月,当俾斯麦坐着车从启星根街上走过的时候,一个少年向他开了枪。俾斯麦仅仅是手指受了点伤。刺客宣称他是中央党的一名党员。这个说法对俾斯麦来说正中下怀。他先拘捕了几名教士,理由是他们拦住了马车来帮助刺客,接着又发起了报馆运动,一连六个月,这件事在帝国议会都闹得沸沸扬扬。有一个身为中央党党员的议员信口开河地说:“大部分德国思想家因一个半疯的人开枪打俾斯麦王爵而神经错乱了。”这句话给俾斯麦创造了机会,他借题发挥。
“我曾亲自同那个人交谈过,他很清醒,一点儿也不疯。而且我们有医生证明他根本没病。我明白这位议员不想承认与这个人有任何关系的原因。……即使在他思想深处,他也不曾有过一丝这样的念头:希望宰相能够遇难。对这点,我深信不疑。可不管你怎样辩解,刺客仍然不肯放过你,他说他是你们政党的人!我所告诉你的话都是事实……对于我的第一个问题,这个叫库尔曼的人回答说:”我杀你是因为有教律。……你曾害过我们政党!‘(说着大笑起来)在许多证人面前,他回答了我的第二个问题:“我说的是帝国议会里的中央党。”’正在这时,博莱斯特姆伯爵喊道:“不要脸!”知道俾斯麦脾气的人以为他一定会走下台来一拳把伯爵打倒在地。可他只是皱了皱眉头,很平静地说了两句话作为对伯爵的反击。他说:“‘不要脸’是憎恶人和轻视人的表示。你不要以为我不想说这句话,只不过是为了表示客气我不愿说出来罢了。”
这差点要了他命的事久久盘踞在他的心里。我们可以猜想,生平只有这一次,他曾郑重地考虑了告退的可能。他有些犹豫地对本尼格森说要辞职。他曾两次被人狙击,受到警察的警告,他说:“我要留下其他宰相作天主教的靶子!到四月一日我就六十岁了,那时我将告退,去过一个乡下人的生活。‘她的夫人和女儿曾苦苦地劝他许久,现在他总算考虑了。
在这十年里,乔安娜对他的影响逐渐减弱了。她不但不能缓和与他的关系,反而增添了他的暴躁脾气。就我们知道的而言,十年间她从未尝试过避免冲突或弥补裂痕。她爱他,所以憎恨几乎所有的人,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他的仇敌。她一年比一年易发怒。当她年纪很大的时候,为了维护她的丈夫,她还打破了一个玻璃盆。她只去过议院一次,她受不了再去一次。当谈到一次会议时,她喊到:“我会拿一条椅子腿打他们的!”她对克利斯比说:“你的话一点儿也不错,我的丈夫是个好人。”克利斯比微笑着挖苦说:“你不会见到与你意见相同的人。”
即便是这样,俾斯麦仍会随时表示对她的不满。在一次慈善会上,他对她说:“君主走后你就不要再在这里逗留了。我不愿意你在人群中太久。”她很实在地表示爱情,她会在吃饭时替他把领带放好,尽管还有几位有名望的外国客人在座。而他呢,虽然往往在夏天与她分开好几个星期,可实际上还是爱她的。在已经结婚三四十年后,他给她写信还称她:“我的小宝贝……我带着爱情问候你。”他还曾从夫里特利士鲁发电报说:“没有马匹,没有我的夫人,我不能在这里住太久,我们明天就回来。”不像以前了,现在她更喜欢住在柏林。在不久就要搬到瓦森去住的时候,她对朋友说:“我一想到要到那里住就浑身打颤,在那里我会感到十分寂寞,心神不宁。”
这个家庭粗俗且无灵气,许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了解了这一点我们会产生奇怪的想法。俾斯麦不单是当时最有势力的人,而且是最有名望的德意志人——少年时他饱经世故,现在,凡是日常生活中见过他的人都称他是个能言善辩的人——如果我们不了解他的生活经历,一定会以为他是个古板的人。
他的住处只要有几把舒服的交椅就行啦,怎么装饰他不管。有人对他说,罗恩的新家具不错,他却说:“注重家具的人,是不会注意饮食的。”他家中的布置很不协调,墙上糊着难看的纸,挂着有花字的颂辞,桃花心木椅子上盖着颜色相反的花布——在这样不协调的环境中,这位大人物饭后或坐或半躺在长椅里同客人交谈。他穿着一件绒布褂子,扣子扣到喉咙处;戴着一条长围领带;他不喜欢硬领,嫌不舒服;一只狗躺在他的脚边,一支长烟筒,满地的报纸,他总是把看过的报纸随手丢在一边。他多年的密友攸连堡说:“这个圈子里没有外国人。俾斯麦一直过着粗俗且简单的乡绅生活。可几乎常有客人,有的是他的帮手,有的是他儿子带来的青年军官,还有的是亲戚,更多的是世交。大家都是大大咧咧的,喝葡萄酒、啤酒、白兰地。这个世纪最著名的外交家的家里就是这样的情景。屋中烟雾综绕,时不时出现的身穿华丽衣着的客人给这个屋子平添了许多大雅之气。”
谈话与屋里的气氛十分和谐,即使是这位王爵说故事或对时局进行评论,水平也不是很高的。一个人说话时不时被别人打断,而且谈论的话题总是关于俾斯麦认为要紧的事——埃姆斯的公文、暗杀、凡尔赛等等,几十年如一日。如果对这里的光景作番真实性的描写,画面一定都是一样的。可惜当俾斯麦说件有趣的事时,往往被他的儿子或者信差或者即将开饭所打断。俾斯麦的女儿出嫁时来了许多客人,据他自己说,客人们像灯下乱飞的苍蝇一样,不仅帮不了什么忙,反而添了乱。
我们不必考察在1870年里,到底有哪些有名的德意志知识界人士常到俾斯麦家里,因为除林多兄弟、库尔齐乌斯和威尔登布鲁克两位外没别的什么人。经常在柏林社交界出现却未到过俾斯麦家里的名人有海泽、史托姆、威尔布兰特、布兰德斯、易卜生、比昂逊、兰克、冯塔纳。这么多人中还没包括俾斯麦的对手们,像菲尔绍、弗莱塔格、蒙森。朗格本把荷尔德林的《许佩里昂》送给乔安娜,她读过之后说,“有意思极了!”
这种状况并不影响俾斯麦领会莎士比亚、歌德、席勒、拜伦的深奥,这主要体现在他早年的书信中。从其中多不涉及知识的言论中可以看出,他极有远见,为了身体健康,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尽量不与对自己无用的人来往,因为这些人既不能办事,又不代表任何政党,而且彼此之间没有仇恨。
结果是很严重的。一个人除了偶尔看看海涅、拜伦、乌兰德。吕克特的诗歌外不看任何书,不与国内任何非政治的运动产生联系,年久日深将导致用强力而非睿智治国,将不会充分考虑世界经济、教会、社会主义三大主流对自身的影响,也不会利用国币,使本集团巩固。俾斯麦悟性强,能够创造饭桌上热烈的气氛,但与老王相比,对当时问题,他见得少,听得少。俾斯麦生性懒惰、好舒服,但却不得不把神经绷得紧紧的。为了轻松一些,只好放弃了知识。他自愿不与知识界人士为友,因为对于达官贵人,那些人总是很讲礼节的。熟知历史的人,对俾斯麦做出了各自的评价。
布兰德斯说:“俾斯麦虽然并不有利于全人类,却大大利于德意志。俾斯麦对德意志就好比一副非常好的眼镜适合于一个近视眼,近视的人有这样一副眼镜是种幸运,可不幸的是他却不得不总戴副眼镜。”
布克哈特(1877年)说:“他的告退使人误解,以为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关于国内的大政方针,他制定得很不好……二遇到欧洲有大战事(眼看土耳其战事就要发生),他可以再改变对策,但却没办法疗治已造成的创伤了。”
冯塔纳(1881年)说:“人民反俾斯麦的情绪越来越高涨,上层社会也闹了很久了,削弱他地位的是他的多疑而不是他的治国之策。他是一个天才但却心胸狭窄。”1893年,冯塔纳又说道:“我们要不断地追忆,目的是为了避免因他许多蠢笨的行为而忘记他的那些伟大功绩。他是最有意味的人,我想不出比他更有意味的了。但是他不断地犯错,这太令人厌恶了。他想压制一切的念头是那样的强烈。”二895年间冯塔纳再次描绘他,“他是一个超人与骗子的混合体,是一个英雄与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的慈善人的矛盾体,使我产生混乱的感觉,我不能纯粹的、完全地称赞他。他有缺点,这也是伟人的一个方面。”
十、新居
他的别墅在夫里特利士鲁,曾一度是所旅馆。星期日,当汉堡的人们去萨克森游玩时,都喜欢在那里住宿。后来,俾斯麦做了宰相,在他的最后十年里,几乎都在这所房子里度过。从申豪森搬到瓦森,又从瓦森搬到夫里特利士鲁,俾斯麦的住所越来越不像王爵的宅第。就阶级而言,他却是从乡绅升到伯爵,最后封王。他为什么不肯在他的新森林里盖一座王府,为什么不肯事先把这座旅馆装饰一下,甚至连屋子里的门牌号码还保留着?他向来以自己的家世为骄傲,为什么不花些钱,费点事把家宅弄好?他时常追忆尼朴甫(只有这个地方是他爱过的),它已经被卖出去了,但还可以再买回来。他生在申豪森,这地方还是他的。当他住到汉堡时,汉堡似乎很不合他的心意。瓦森同夫里特利士鲁有很多相似之处,它们一样的荒凉,一样的浪漫,房子也是一样的朴素,他分别去两处度过夏季。
俾斯麦对风景的爱,仅限于波美拉尼亚。他对自然美景的热爱,都献给了这个北方有风景的地方。无论在哪儿,不管是匈牙利、俄罗斯还是丹麦,只有森林是他的家,他爱森林。后来,他变作喜欢萨克森瓦尔德了,如同他喜欢瓦森附近的森林一样。惟有在森林里,他才能摆脱他一生的检桔、专制;也惟有在森林里,才能使他的暮年同少年时一样,尽情幻想浪漫与诗意。
“我爱大树,大树是祖先。……如果我不这样地爱它,我就不知道如何生活。喜欢自然是上帝赐予我的感情,倘若没有这样的性情,是不会如此热爱的。……凡是不喜欢自然的人,我都有点不认同。……当我酣睡时,在梦中,我见到了小松树林,春天吐出的新绿上都沾了雨水,……醒来后我觉得十分精神6 ……在这里,我们可以在森林里驾好几个小时的马车,可以闲坐在板凳上,欣赏片片新绿,无思想也无厌倦。”有时候,他却在森林里考虑问题,因为还有一次他说:“当我一个人在森林里的时候,我得决定许多重要的事情。”
俾斯麦惟有在森林里才会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脾气。至多也是看到伐树的弄错了树才生气。不然的话就是他见到林边上种田的人骂马,打马,他会下马用马鞭子打那个人。他会同管林人一株树一株树地讨论:“你说什么呀?树尖枯了?那么我的头也有点秃了!”随即会把帽子摘下来,露出他的秃顶。有人说了这样一件事,一次,俾斯麦同他的几个儿子在夫里特利士鲁树林里用枪打掉树尖上枯的枝权,然后吓唬自己的管林人,这样做俾斯麦觉得是最有趣的了。所有的人听到他的号令都会瑟瑟发抖,他却用这样的把戏来戏弄他的仆人,以免他们伤害他的宝贝:树木。现在他不怎么出去打猎了,他要保护林中的鹿。一位客人在吃饭时间问他,回答很简单,他说他不喜欢吃自己的野味,但是他却允许他的客人去猎取。
他没有一点浪漫的气质,但却喜欢冥想,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冥想,是爱的表现。他说他在夫里特利士鲁会戴眼镜,因为在那儿他见到的都是有意味的事物,而在柏林却不是这样的。他七十岁时写信给他的夫人还带着那种写实家的腔调以及对景物的爱。
“这里的紫丁香和橡树长得要比柏林的慢些,但景色还是很可爱的,却有无数的白喉雀、掠鸟和许多别的鸟儿。这儿有杜鹃,去柏林前我一直没听到它们的叫声。我问:”还有多少?‘那个会恭维的人说:“十二。’但最后的两个,未免过于房弱了!冲击水轮的一股水很像瀑布,挺好看的。前面是一片自然形成的洼地,掏些钱,向后走一百步,就有更大的一片清水了,磨房中的磨还在匀速地转动,可房子
却到处在漏雨。在西尔克……黑麦大瘦,大麦需要较多的雨水;们户们时常发些牢骚……新挖的鱼池不错,新栽的树种得太深,同以前一样!……我祈求上帝让你尽快地恢复健康!”
俾斯麦在树林中变得公道起来。在瓦森时,他得到报告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