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阎王      更新:2021-02-26 22:10      字数: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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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那些一般行为准则在我们头脑里由于惯常的反省而被固定下来时,它们在纠正自爱之心对于在我们特定的处境中什么行为是适宜和应该做的这一点所作的曲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怒不可遏的人,如果听从那种激情的驱使,或许会把他的敌人的死亡看作只不过是对他认为自己受到的冤枉的一个小小的补偿,而这种冤枉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惹人生气的事情。但是,他对别人行为的观察使他认识到,这种残忍的报复显得多么可怕。除非他所受的教育非常之少,在所有的场合他会把避免作出这种残忍的报复确定为自己的一条不可违反的准则。这一准则对他保持着权威,使他不会再犯这种强暴的罪行。然而,他的脾气可能非常暴烈,以致如果这是他第一次思考这种行为,他无疑会把它断定为非常正确和恰当的,是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的行为。但是,过去的经历使他抱有的对这一准则的尊重,会阻止他那激情的过分冲动,并且会帮助他纠正自爱之心本来会就他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去做所提示的过于偏激的看法。然而,即使他会听任自己的心情极度激动,以致违背这一准则,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能全然抛弃自己对这一准则的习以为常的敬畏和尊重。正是在采取行动的时刻,正是在激情达到最高点的一刹那,他犹豫不决和胆战心惊地想到他打算去做的事,他暗中意识到自己将要破坏那些行为准绳,即在他冷静的时候曾下决心永不违反的准绳,也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违反而不引起极大不满的准绳,他在内心预感到,违反了它们很快就会使自己成为上述不满情绪的对象。在最终下定重大决心之前,他一直受迟疑不决这种极度痛苦的折磨;他一想到自己要违反这一神圣的准则就惊恐不安,同时,他又受到违反它的强烈欲望的推动和驱使。他每时每刻都在改变自己的决心;有时他决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沉缅于可能以可怕的羞惭和悔恨心理败坏他以后的生活的某种激情;当他这样下决心不让自己经受某种相反的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时,基于对他将享受到的那种安全和平静的期望,他的内心感觉到一种瞬间的安宁。但是,很快又重新唤起的激情,更加猛烈地驱使他去做片刻之前他还决心避而不做的事情。他被那些无休止的决心变换搞得精疲力尽,头昏眼花,最后,出于某种绝望心理,迈出了最后的事关重大而又无法挽回的一步;但是,他怀着这样一种恐怖和惊骇的心情,即某人逃离一个敌人而身不由己地来到一个悬崖绝壁之上时所怀有的恐怖和惊骇的心情,他确信在那里会遭到比追逐在身后的任何东西都更加肯定的毁灭。这就是他甚至在行动时也会具有的情感;虽然他在那时肯定比以后较少感到自己的行为不合宜,但是,当他的激情发泄出来和平息下去时,他开始用他人会用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所做过的事情,并且真正感受到懊丧和悔恨的刺痛在开始烦扰和折磨自己,这是他以前预见不到的。   道德情操论(卷三)第五章 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原则。许多人的行为是非常得体的。他们在自己的整个一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然而,他们也许从未感受到别人对他们行为的合宜性所表示的赞赏之情。他们尊重自己认为已经确立的一些行为准则,并仅据此行事。一个从另一个人那里受到了巨大恩惠的人,出于他天生的冷漠性情,可能只抱有一丝感激之情。然而,如果他富有道德教养,他就会常常注意到表明某人缺乏感激之情的行为显得多么可憎;而相反的行为又显得多么可爱。因此,虽然他的心里并未洋溢着任何感激之情,他仍将努力像心里充满感激那样去做,并将尽力对自己的恩人表示关注和大献殷勤,凡是有深切的感激之情的人都会这么做。他将定期去拜访他的恩人;他在恩人面前将表现得十分恭敬;他谈到恩人时,必用表达高度敬意的言辞,必提其所得到的种种恩惠,而且,他将小心地抓住一切机会为过去所受的恩惠作出某种适当的报答。他做这一切时可能不带任何虚伪和该受谴责的做作,不怀任何获得新的恩惠的自私意图,没有任何欺骗他的恩人或公众的打算。他的行为动机可能只是一种对已经确立的责任准则所表示的尊重,是一种在各方面都按感恩规则行事的认真和迫切的愿望。同样,一个妻子有时对她的丈夫不怀有适合于他(她)俩之间现存关系的那种柔情。然而,如果她富有道德教养,她将尽力像她具有这种感情那样,关怀体贴,殷勤照料,忠实可靠和真诚相待,并且在夫妻感情所要求于她的种种关心的表现上无可指责。这样一个朋友,这样一个妻子,无疑都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虽然他俩都可能带有认真和迫切的愿望去履行自己的各种责任,但是他(她)们在许多方面达不到体贴入微的要求,他(她)们将错过许多能显示其亲切关怀心情的机会;如果他(她)们具有同自己的地位相符的感情,就决不会错过这些机会。不过,他(她)们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也许仍排得上第二。如果对于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在他(她)们身上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她)们在主要责任方面是谁也不会有所疏忽的。只有那种属于最幸运的类型的人才能使他(她)们的感情和行为同他(她)们的地位的最微小变化完全适应,才能在所有的场合做到应付裕如,恰如其分。构成人类大多数的粗糙粘土是捏不成如此完美的类型的。然而,几乎任何人通过训练、教育和示范,都会对一般准则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致能在几乎一切场合表现得比较得体,并且在整个一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
  没有对于一般准则的这种神圣的尊重,就没有其行为非常值得信赖的人。正是这种尊重构成了有节操的正直的人和卑劣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各种情况下坚定果断地执行他所信奉的准则,并且在其一生中保持稳定的行为趋向。后者的行为随同心情、意愿或兴趣偶尔占主导地位而变幻无常和捉摸不定。不仅如此,既然每个人的心情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那么,如果没有尊重一般准则这条原则,在头脑冷静时对行为的合宜性极为敏感的人,也往往会在最不经意的场合作出不合理的行为,而几乎不能把他那时为什么要这样做归因于任何正经的动机。你的朋友在你正好具有不愿接待他的心情时来拜访你。按照你当时的心情,你很可能把他的造访看成是鲁莽的闯入;如果你屈从于那时产生的看法,那么,虽然你是想以礼待人,但是你的举止却会显示出对他的冷淡和不尊重。只是由于尊重礼貌和好客的一般准则,你才使你不至于这么粗鲁,因为这些准则不允许你这样做。你过去的经验使你习以为常的对这些准则的尊重,使得你的举止能够在所有这样的场合做到大致相当得体,并且不让所有的人都容易发生的那些心情变化在任何感觉得到的程度上影响你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对这些一般准则的尊重,即使是像讲究礼貌这样一种容易做到、而且人们几乎不会煞有介事地违反它的本分,也会经常受到妨害,然则公正、诚实、贞节、忠诚等往往很难做到。人们或许会抱着很强烈的动机违反它们的一些责任岂非更是如此?人类社会的存在端赖人们较好地遵守这些责任。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地把尊重那些重要的行为准则铭记在心,人类社会就会崩溃。
  上述尊重还由于人们的如下看法——它起初是出于本性的一种模糊观念,其后为推理和哲理所证实——而进一步加强,那就是:这些重要的道德准则是造物主的指令和戒律,造物主最终会报偿那些顺从的人,而惩罚那些违反本分的人。
  我说,这种看法或理解最初似乎是受本性的影响。人的天性引导人们认为自己的各种感情和激情产生于神秘的存在物——无论它们是什么,反正在任何国家都已成为宗教信徒所敬畏的对象。人们没有其它什么东西,也想不出其它什么东西产生了人的感情。人们想象出来而无法见到的那些不可知的神必然会被塑造成某种同他们对其有所感受的神明有点相似的形象。在信奉异教的愚昧和无知的时期,看来人们形成他们关于神明的想法极为粗糙,以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所有的自然感情都说成是神所具有的,连那些并不能给人类增光的感情,例如色欲、食欲、贪婪、妒忌和报复等也包括在内。因此,人们必然会把最能为人类增光的那些感情和品质说成是神所具有的,因为他们对神的卓越的本性还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而那些感情和品质、即热爱美德和仁慈,憎恶罪恶和不义,似乎能把人类提高到类似神明的完美境地。受到伤害的人祈求邱必特为他所受的冤屈作证,他深信这位神看到这种现象时会产生一种义愤,这种义愤就是最平凡的人目睹不公正的行为发生时也会油然而生。那个伤害别人的人感到自己成了人类憎恶和愤恨的适当对象;天然的恐惧感使他把上述感情归于那些令人畏惧的神的旨意。他无法回避这些神,对它们的威力无力抵抗。这些天然的希望、恐惧和猜疑,凭借人们的同情感而广为人知,通过教育而得到确认;人们普遍地讲述和相信众神会报答善良和仁慈,惩罚不忠和不义。因此,早在精于推论和哲理的时代到来之前,宗教,即使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状态,就已对各种道德准则表示认可。宗教所引起的恐惧心理可以强迫人们按天然的责任感行事。这对人类的幸福来说太重要了,因而人的天性没有将人类的幸福寄托于缓慢而含糊的哲学研究。
  然而,这些哲学研究一经开始,就证实了人们的天性所具有的那些最初的预感。无论我们认为自己的是非之心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是建立在某种有节制的理性之上,还是建立在某种被称作道德观念的天性之上,抑或是建立在我们所具有某种天然的性能之上,不容置疑的是,天赋我们这种是非之心是为了指导我们这一生的行为。这种是非之心具有极为明显的权威的特性,这些特性表明它们在我们内心树立起来是为了充当我们全部行为的最高仲裁者,以便监督我们的意识、感情和欲望,并对它们该放纵或抑制到何种地步作出判断。我们的是非之心决不像一些人所声称的那样,和我们天性中的其它一些官能和欲望处于同等地位,前者也不比后者更加有权限制对方。没有其它官能或行为的本性能评判任何其它官能。爱并不评判恨,恨也并不评判爱。尽管这两种感情相互对立,但把它们说成相互赞成或反对还是很不妥当。但是,评判我们的其它一切天然本性并给予责难或称许,是我们此刻正在考察的那些官能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可以把它们看作某种感官,其它那些本性是它们评判的对象。每种感官都高于它所感受的对象。眼睛不要求色彩的美丽,耳朵不要求声音的和谐,舌头也不要求味道的鲜美。这些感官是评判自己的感受对象的权威。凡是可口的就是醇美的,悦目的就是华丽的,动听的就是和谐的。上述各种特性的实质在于它能使感受它的感官感到愉快。同样,什么时候我们的耳朵应该感受到动听的声音,什么时候我们的眼睛应该纵情观看,什么时候我们的味觉应该得到满足;应该在什么时候在何种程度上放纵或限制我们的其他天然本性,这些都是由我们的是非之心来决定的。凡是我们的是非之心所赞成的事是恰当的、正确的,并且是应该做的;凡是与此相反的,就是错误的、不恰当的,并且是不该做的。是非之心所赞成的感情是优雅的和合适的;与此相反的就是粗野的和不恰当的。正确、错误、恰当、不恰当、优雅、粗野,这些词本身只表示使是非之心感到愉快或不愉快的那些事物。
  既然上述是非之心显然是充当人类天性中起支